不久前,一条消息由多家媒体转载:南京某名校一位热能专业博士陈方文,为了过一种“简单的生活”,竟然选择“舒舒服服”地在街头行乞。近日,《家庭》9 月上半月刊又发表了对其前妻的详细采访,使我们对陈方文的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此人此事的前因后果必定有各种看法,我想说的是,“博士”只是一种学位。
博士是目前我国最高的学位,获得博士学位表明此人已经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了培养目标,具备了在相应专业范围从事研究的能力。当然,博士应该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等方面也符合标准,但这些标准不会随着学位的提高而相应提高,所以一位博士在这些方面未必比一位学士或硕士更强。
拿陈方文来说,他能在1989年顺利获得博士学位,留校工作,分到两室一厅的住房,妻子能调进学校实验室工作,直到1993年主动辞职,说明他的学位货真价实,胜任本专业的工作。至于他此后的种种表现,如轻易辞职,稍有挫折就消沉,自恃太高,幻想过“员外”生活,迷恋《周易》,贪图轻松以致行乞,显然都是专业以外的问题,并不说明他获得的博士学位不合格。尽管陈方文的现状的确令人遗憾,但看到他除了博士学位以外就是一个普通人,那就不值得大惊小怪。
所以,博士只是在专业上拥有优势,并不表明在其他方面也高人一等,更不意味着什么工作都能干好。博士要有自知之明,其他人也不要将他们抬得太高,否则难免会失望,甚至可能贻误大事。某地重视人才,大力引进博士,给予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自然值得肯定,但又规定博士愿意从政,立即分配副处级实职,似乎过于轻率。如一位从小学读到博士、毫无工作经验的28岁青年被任命为某县级市副市长,分管乡镇企业。要是这些博士中也有陈方文那样的人,会产生什么后果?即使仅仅是缺乏工作能力,也会影响政府的正常运作,于公于私都不利。
有人以为博士的知识一定很广博,无所不知,至少应有较广的知识面,这也是误解了博士学位的实质。其实“博士”只是在翻译近代西方的学位时借用了中国古代的名称,并非知识“博”的“士”的意思。实际上,由于现代学科的划分越来越细,信息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博士的专业水平往往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即使是跨学科、跨专业,一般也只涉及不同专业的相关部分,很难全部掌握。除了个别通才型的博士,对自己专业以外所知不多,是很正常的。所以对博士要根据他们的专业,用其所长,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不过,陈方文的种种作为连一个普通人的正常标准都达不到,白白浪费了国家和学校的培养,消费了纳税人的钱。这提醒学校和导师,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时,除了考察其专业水平外,还应考虑其人格是否健全,心态是否正常,毕竟博士是最高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