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洪晃女士发表公开文章,针对最近流行的一则流言做出澄清:她母亲在1996年做的肾移植,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我关注过死刑犯器官移植的法律问题,也关注过聂树斌案,但从未细究过这个把洪晃和聂树斌联系到一起的流言。在此之前,我只是瞅到过那个流言,并凭直觉觉得,这是又一个虚假的、也许怀有某种不良目的的谣言,从而对洪晃女士感到同情。但是,阅读这篇原标题为《受虐者的狂欢》文章,却让我的心理发生了变化,同情变成批评,甚至,变得有一丁点儿愤怒。
必须承认,洪晃女士文章的前半段充满了道德勇气,她没有掩饰自己的不安,直陈内心的波澜。她承认,当年她不能确定母亲的肾移植是不是跟某个死囚有关,而“当社会的‘恶’给我们带来利益和方便,我们选择合十,说一声阿弥陀佛,感谢老天爷的厚待。而对于‘恶’,我们假装看不见。”她清晰地认识到,母亲移植的肾有可能来自某个死刑犯,而其中的过程还可能“很恐怖”,她明确地承认这是一种“恶”。她还呼吁完善司法制度,防止更多冤案。
然而,正当我期待她继续写为了减少这样的“恶”,也为了减少她内心隐隐的不安,我们需要怎么去做的时候,却看到她笔锋一转,开始强调自己遭受的天大的委屈——公众和媒体“没有人去探讨中国司法问题,没有人询问中国医疗制度中器官移植的细节,所有人像当年除四害、打麻雀一样冲到我的微博上,敲锣打鼓地高喊:‘肾哪?’。”
我觉得,在任何时候,用“所有人”这样的全称判断都需要很谨慎。据我个人所见,媒体上一直存在着对器官移植问题的关注与严肃探讨,学界也发表过不少文章,只是这些内容往往被淡化或掩盖,不能激起更热烈的讨论,就像有人在刻意隐藏一个见不得人的伤疤。至于微博,我没有去查过洪晃女士的微博评论,我自己也几个月没有用过微博,但凭以往经验可以推断,虽然很可能确实有大量的激愤之语,但不可能没有点缀于其中的一些理性平和的表达,而且,即使是在一些表面上激愤粗暴的语言背后,或许也隐藏着某种你不得不去严肃与之探讨的逻辑。而且,不用求诸微博,在网页上她的文章下面的评论中,就有不少同情和支持的观点,很明显,并不是“所有人”都在诬陷她。
但的确,我们应该相信洪晃女士传达的信息是真实的,和我最初的直觉一样,那则流言是虚假的,那些在微博等平台上盲目地树靶子对洪晃搞批判的人,做得非常不对。但是,我们很快看到,洪晃女士马上凭借这这种委屈感,摆脱了道德上的困惑,重新攻占了道德高地。一部分人的过激反应似乎让她更加确信,她生活在一个“群氓”组成的社会中。她的论述甚至让人感到,正是这种“群氓”状态,或许才是导致中国社会没有法治,也造成死刑器官移植黑幕重重的重要原因。写到文章的最后,在文章开头出现的那个内省和不安的洪晃仿佛不见了,代之以一个站在高山之巅、真理在握、以无比的自信俯视大众的洪晃。问题的原因有了解释,而她也可以尽快地摆脱这个让她不快的麻烦。
我们应该承认,洪晃女士关于“群氓”的论述非常精彩,甚至可以说是深刻、睿智,而且,现实的问题也似乎得到了解答。人们感到洪晃说出了他们长久想说的话,感觉到一种精神的愉悦和智力的升腾,欣赏和赞叹着这睿智的言辞,用转述来表达赞同,哀叹一声在这“群氓”组成的社会里,一切都无法改变,佩服洪晃女士的坦诚与睿智,相信她不需要再做什么了。然后,点开下一个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微信链接。
但其实,这番关于“群氓”的论述只不过是一个“解释”,是诸种可能的“解释”之一,正是因为她太深刻了,所以才让你搞不清楚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它只是迎合了我们的某种感觉,让一些人产生共鸣。但其实,中国的问题往往不需要那么深刻的解释。我记得好像是马克思曾经说过吧:“德国的现实是如此粗鄙,以至于不需要运用哲学的思考”。中国死囚器官得到少数人优先享用的原因也太简单了:一些人不是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努力和奋斗,而是凭借着自己的出身、身份与地位,获得了特殊待遇,或者说是特权。这个问题简单而明显,谈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绕弯子,谈到大众的不理性上面去。
我非常赞同洪晃女士说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必须开始关注我们的权益,包括死囚的权益。”但是,我没有看到她对此做出足够的努力,我只看到她急于想从这场争议中脱身。或者说,她期待空泛的“公众”的努力能让制度完善,从而解决这个问题。又或者,她觉得一个“群氓”社会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无论如何,我们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因为她表达得不清晰。但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钥匙,就握在她和她所属的群体手中。她表达无奈,呼吁别人负起责任,却看不到明显就在自己鼻子底下的这把钥匙。
很简单,死囚器官移植乱象的根本原因是死囚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而谁会去长期关心这个问题并推动改变呢?普通人的作用有限,一是他们人微言轻,二是这个问题往往距离普通人比较远,而且普通人的关注点会不断转移。只有两个群体是最关心这个问题从而可能推动改变的。一个是死刑犯及其家属,另一个是那些很可能移植了死刑犯器官的人及其家属。但是前者的力量太弱了,而后者如果能把他们的道德力量与影响舆论与决策的力量发挥出来,是很可能可以推动实质性的改变的。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程度的公众关注与施压,虽然这种关注有时会以偏激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容忍一定程度的偏激,是保持这种自由必须付出的代价。
我料想,一个正常人在做了器官移植手术之后,都会有一种伦理意识:我想知道这个器官是从谁身上来的,是不是死刑犯的,如果是,经过他同意了吗,这个死刑犯,有没有存在被冤枉的可能,以及,为什么是我得到了这个器官,而不是另一个也急需器官的人。进一步而言,如果这种意识确立下来,它就能转化为一种行动——如果搞不清楚器官的来源,我就选择拒绝做手术,因为这与我的伦理准则相违背。如此这般,就能推动器官分配体制的改革,让器官真正做到透明化和“可溯源”,让宝贵的器官资源得到更公正的分配,而这正是政府宣示的改革目标,而这个目标也需要实质性的力量来推动。这并不是一种迂腐的“道德洁癖”,相反,如果那个猜测准确——有的死刑犯的处决决定与处决时间被安排的与受体的需求相匹配,那么,来自受体的这种制约,就能真正挽救一些人的生命。
然而,我们并没有看到洪晃女士做出这样的努力。在当时,她选择了对那些想起来很恐怖的事“说一声阿弥陀佛”,“假装看不见”,而且在今天,也看不出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想改变当年的做法,去探问一下当时器官的来源,或者呼吁其他的受体或其家属也这样做,虽然对她这样的地位的人来说,这么做并不会带来太大的政治风险。但她并没有这么做,相反,她沉浸于对“群氓”的控诉中,这似乎让她的“假装看不见”的决定变得更加心安理得,并尽快地把这场争议抛诸脑后。
中国知识界有一个同样非常睿智的说法:“权贵与暴民总是相伴而生”。但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人在原则上讲解着这个道理,但碰到具体的问题时,却立马都把板子打到那空虚飘渺的“暴民”概念身上,却轻易放过了“权贵”。这样的沟通方式,将会让权贵变得更专横,让“暴民”变得更“暴虐”——假如那些所谓的“暴民”真正存在的话。
写到这里我也在反思,我是不是太苛刻了。毕竟洪晃女士是有道德勇气的,她直面当时的内心困惑,但应该还有很多可能使用了死刑犯器官的人或其家属,并没有感到丝毫良心的不安,批评洪晃会不会不公正。如果洪晃都要受到这么大的批评,这会不会导致其他人更不愿去揭示和直面真相。但我最终还是坚信,我是因为尊重别人才去批评,并用批评表达我的尊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死囚器官移植:要禁就禁彻底》,文中也批评了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宣示的“禁用死刑器官”太模糊,缺乏操作性和保障性,但其实我内心里对黄洁夫直揭死刑犯器官被私取分配的问题感到钦佩,只是我不想表达太多的感激。至于那些不值得尊重的人,那些已经对“恶”习焉不察彻底麻木的人,我不想去批评,只须等待历史给予他们应得的评价,或者惩罚。
我不愿意对所有积极的迹象都表示感激,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里,充盈在我们四周的的邪恶让我们太容易满足,让我们过快地称赞,而这会不断降低我们对是非的判断标准,会让社会变得更不正常。所以,我们必须保持苛刻。我们都处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里,道德观变得日益淡薄,但如果所有人都能以一个正常社会的标准来要求别人,更重要的是要求自己,那么也许仍会有那么一丝微弱的希望,让我们能缓慢地向一个较为正常社会演化。否则,只能是无边的绝望。
附:原文链接
http://help.3g.163.com/14/1231/23/AER370QI00963VRO.html
洪晃: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树斌案无关
洪晃,中国互动媒体集团CEO,《世界都市iLOOK》杂志主编兼出品人。
12月16日,我正开车去参加一个活动,接到一记者的电话,跟我讲述了网络上狂传聂树斌被匆忙枪毙是为了取肾给我母亲做肾移植。我浑身顿时木了,勉强把车停在路边,问清楚状况。这种事情是令人发指、毛骨悚然的,更何况当谣言把罪恶栽赃到亲人身上。我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真的有点懵了。
镇静下来,我决定还是回答这个记者。因为不仅她需要答案,我也需要答案。这是我回复记者的短信:
“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她是1995年得肾炎,透析一年多以后换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我作为个人一直非常关注聂树斌的案件,期待案件有公正的结果,期待一个依法治国的中国。”
因为我妈妈是1996年换肾,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我妈妈换肾所采用的器官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然而这并不说明我不用反思整个器官移植的过程。妈妈两次换肾,我们都不知道肾源是哪里,更不要说是谁的。作为病人和家属,我们只是庆幸在需要移植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匹配的器官。我们从来没有参与寻找匹配的器官,也没有打听过器官的来源。这一切都是医生安排的。而我们为什么不参与、不打听,是因为我们有一种感觉,这个过程可能我们不想知道,可能很恐怖。所以虽然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案无关,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肾移植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其他死囚无关。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如果我们要谈器官移植,那我们必须谈一下中国刑法下死囚的权利。哪怕这个死囚不是错案,是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犯,那这个犯人有权利吗?死囚的器官使用有规定吗?需要家属同意吗?还是毙了就可以器官随便用?死囚对自己的器官如果没有任何权益,那又有哪些法律条款能够保证中国的死牢不是器官移植的提取库?
质疑器官移植的病人是愚蠢的,因为我相信中国不可能只有一个章含之作了器官移植。质疑医生也是愚蠢的,中国只有280万名医生,除了已经被病人家属在走廊里杀死杀伤的之外,我们真的还要质疑这些中国健康最稀有的资源吗?那我们质疑谁?
去追寻聂树斌的肾移植到谁的身上没有意义,去追究聂树斌错案的原因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则是有意义的,是唯一能防治更多冤案的措施。如果聂树斌的器官真的被移植采用,那么其他犯人呢 ?固然聂可能是冤案,那如果不是冤案的死囚的器官被任意采用呢?我们要不要保护死囚的人权以及他们的器官?
这是我当年作为病人家属不敢面对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到太多道德问题、利益问题、亲人的生死问题,这些问题的沉重有时候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当社会的“恶”给我们带来利益和方便,我们选择合十,说一声阿弥陀佛,感谢老天爷的厚待。而对于“恶”,我们假装看不见。我妈妈换肾的过程中,这的确是我们的行为。
我对散布谣言的人不感兴趣,因为他们的目的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也许跟章含之和我根本没有关系,这些也不值得我浪费时间去揣摩,更不值得去起诉。
但公众和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让我吃惊。没有人去探讨中国司法问题,没有人询问中国医疗制度中器官移植的细节,所有人像当年除四害、打麻雀一样冲到我的微博上,敲锣打鼓地高喊:“肾哪?”
对我来说,这是中国社会最无知、愚蠢和恐怖的一面,这比暴君、不公正的司法等等都恐怖,这是中国社会永远不能进化到公民社会的原因。
因为有这种群氓,法治的公民社会总是跟中国社会擦肩而过。群氓的社会对公正不敢兴趣,他们对所谓公正的关心是伪的,是一种发泄和自我安慰。群氓的社会是自私的,愚蠢的。在承受了长时间的不公之后,这种群体只需要找几个“罪魁祸首”出来,让大家发泄一下,批斗鞭尸,这种群众运动实际上是一群长期受虐者的变态的狂欢。
这种狂欢在中国有随时爆发的可能。狂欢后,这个社会可以立刻回到打酱油的状态,沉默地忍耐着下一轮的暴力和不公,一直到下一个“罪魁祸首”的诞生。中国要依法治国,每个人必须从受虐者变成公民,这不是单靠政府就能完成的,而是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要自我完成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必须开始关注我们的权益,包括死囚的权益。这个权益,好像叫人权。
本文选自南都周刊第838期,原标题为《受虐者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