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沪:每一个灵魂都值得拯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05 次 更新时间:2014-12-0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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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沪 (进入专栏)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信仰缺失和宗教复兴既是中国最重要的时代背景之一,也是中国转型的重要部分。对中国人的信仰现象的研究,经历了从禁忌到显学的转变。何光沪先生是"文革"结束后中国第一批宗教学者,堪称三十多年来中国宗教学发展的推动者和见证人。其新书《秉烛隧中》为作者2003年至今重要文章的首次结集,借着这本书的出版,凤凰大学问联手新星出版社、东方历史评论,邀请了几位中国目前思想界比较重要的学者共同组织了沙龙形式的发布会,共同探讨宗教与中国社会的千年互动,追问中国人的"生命之惑"。何光沪先生的发言非常精彩,首先阐述了导致中国信仰荒芜的基本历程,随后又针对过去意识形态教育对基督教历史的歪曲印象给予了澄清,如一神教的排他性问题和传教士与帝国主义的关系问题。以下是何教授发言实录:

谢谢大家利用周末的宝贵时间来同我们一起座谈,这是一次座谈会,台上的几位学者是我的老朋友。如果大家关注北京的知识分子,会对他们非常熟悉,他们可以在精神上成为你们的朋友。我相信大家到这里来,都有着共同的关怀与追求,也是与相宜的朋友神交。今天的主题是“信仰荒芜时代,何以安身立命”。针对这个话题,我主要讲三点。

 

一、信仰荒芜,原因何在?

从远的来说,可以追溯到中华文明的源头。因为我们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约为三千多年,从甲骨文开始。那时候即商代直到周初,中国人都信仰上帝。后来有个重要的政治家、孔夫子最崇拜的人周公,制定了一套社会制度,一直实行到近代中国。那套制度即周礼,其核心是“庙制”,即宗教制度,特点是宗教权利不平等。当时中国人都信仰上帝,但周公规定,只有最高统治者可以祭祀上帝(“不王不禘”),诸侯大夫不准祭,老百姓就更不准了。这种不平等的宗教制度使得人民同上帝疏远,这就是信仰荒芜最早的制度根源。社会制度会大大地影响人的精神状态。

那套制度实行了两千多年,这期间,中国人心目中的上帝越来越虚化——名称从“上帝”变成“天帝”,再变成“天理”,到宋明时代变成了一种哲学概念。这样的上帝观,缺少人格的维度,缺少活泼具体的宗教形式,脱离了人民。这是信仰荒芜的第二个原因,即高度政治化的宗教制度,导致一种虚化的上帝观。

再后来,这种虚化又导致了虚伪化--比如两次最大规模的外族入侵,蒙古人和女真人统治了全中国。按照儒家的理论,祖传的祭祀被外族中断,绝对不能容忍。尽管儒生中有少数人铮铮铁骨,儒家作为整体,作为群体,却表现得软弱虚伪:明明在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中被贬到最低等级(元朝);明明被迫自称“奴才”(清朝),在外族征服者面前永远下跪,甚至“受之父母”的头发,也被剃得只剩一撮;明明被“文字狱”残酷迫害、噤若寒蝉……还要在君王面前三呼万岁,在民众面前趾高气扬。这必然会在民众当中造成一种印象:说的和做的差距太远,即虚伪。

难怪明清以来,儒释道三教都衰落了,以至于顾炎武说,三教影响,远不如市井小说。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很多小说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状况。清朝皇帝虽然还祭天,但是流于虚文,做做样子而已。大家知道,所谓四大名著、“三言二拍”等小说,对中国人的影响,远远超过宗教。所以。所谓信仰荒芜,也就是宗教学家所谓的社会“世俗化”,非自今日始。

只从最近一百年来看,信仰荒芜的原因有三条。

一是“五四”以来,对宗教的批判非常过激。那时候一些先进分子寻找中国长期落后的原因,他们找到的原因之一,就是儒释道三教的灾难性影响。所以他们提出了一些激烈的口号,反对一切宗教,包括基督教。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汪精卫大骂耶稣,陈独秀却认为耶稣的道德精神可以改造中国的国民性。

从“五四”到文革以后,弗洛伊德和尼采之类的学说流行,也助长了这样一种偏激的对宗教信仰的否定。弗洛伊德对宗教持贬低的态度。哈佛大学教授科利尼拿弗洛伊德和C.S.路易斯做对比研究,发现弗洛伊德小时候,他的母亲年轻漂亮、热衷社交,他的父亲不但老丑,而且粗暴严厉。他由保姆带大,那保姆就像妈妈,从小喂他吃奶;他可以走路之后,还常带他去教堂,因为保姆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弗洛伊德五岁的时候,那保姆突然不见了,而且再也不回来——他不明白“解雇”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妈妈”再不回来,只有被“遗弃”的感觉。想到那保姆,就会想到教堂和天主教,所以他对天主教、对宗教有强烈的反感。尼采呢?尼采一方面对基督教、对宗教有过激的批判,另一方面,他对耶稣极为崇敬。其实国人对尼采、弗洛伊德之类,理解也有偏差,因而有“弗洛伊德热”“尼采热”,热衷于“性”和自我。这也许是造成现在信仰荒芜的一个小插曲。

二是从1949年到1978年,在全国不仅是对宗教信仰进行过激的批判,而且是用政治权力进行大规模扫荡。横扫之下,中国大地好似“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迹象了。1958年搞所谓“无宗教县”,一个县里不许宗教,成了县委书记的政绩,导致“无宗教县”运动在全国推广。到了文革时期,中国就成了“无宗教国”,宗教全部被扫荡,所有的寺庙被拆毁,所有的教堂被改成仓库、工厂等;牧师、神父、和尚、尼姑全部还俗,或者下乡去劳动,改造灵魂……中国大陆似乎没有宗教了。当然,现在回头去研究,细心的学者发现,其实不然。比如说,基督宗教依然以地下状态存在。

三是最近这三十年的物质主义,或者叫物欲主义的影响。由于经济主义盛行,人们认为金钱和经济发展是唯一可以带来幸福、改善生活的途径,忽略了人的本质在于物质之外。以人的嘴巴为例,就有两个功能,不仅是用来吃饭的,而且是用来说话的。(“和谐”当中,“和”字表示嘴巴要有粮食,“谐”字表示人人都得说话)。如果我们的嘴巴只能用来吃饭,不能畅所欲言,那我们就成了动物。我们在最近这三十几年,的确过于偏向经济,偏向物质,忽略了人的精神本质,所以信仰荒芜。

 

二、信仰荒芜时代,何以安身立命?

当然,要安身立命,就要寻找信仰。这个世界上是有信仰的,原始时代就有,现在也有。即使它被放逐到了遥远的地方,我们还是可以寻找它。

在中国的大地上,也有信仰,形形色色都有。不过,并非世上所有的信仰都好,比如纳粹、法西斯、拜金主义、权力崇拜等“信仰”,害人又害己;有些信仰是相互冲突的,比如世界主义信仰和民族主义信仰,一个人不可能在同等程度上同时拥有。所以对信仰,还是要分别。按我的专业即宗教学来说,这些信仰可以分为两大类:非宗教信仰,宗教信仰。

非宗教信仰不是宗教,但被称为“信仰”,在中国有三种。

第一种是“国家规定的信仰”。由于执政党信仰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也被它规定为国家的信仰。不一定是明文规定,但是在无数的宣传话语当中,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被说成了国家的信仰。但是,按马克思自己的理解,按恩格斯对马克思学说作出的阐释,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一种社会科学,我们的政治课也说它是“科学社会主义”。我们知道,科学是诉诸于人的理性,而不是超理性;科学是讲道理,以理服人的,而不是超理性,要人信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也好,共产主义也好,都是一种社会科学理论。按照马克思、恩格斯自己的说法,他们是寻找社会发展的规律,像科学家在自然界寻找规律一样,后者是自然科学,前者是社会科学。他们从来不说自己的主义、自己的学说是一种信仰。我想,如果要说那是信仰,可能在比喻的意义上说比较合适。

第二种是“国民的信仰”,即中国人庞杂多样的“信仰”。国人对风水、星象、面相、八字等等的信念,形形色色。“信仰”陈义很高,汉语有个“仰”字,“仰之弥高”,英语faith含义崇高,永远没有负面意义。所以,相信权力、金钱、物质、享受,相信八字、星象、风水、面相等等,应该叫“信念”,不是真正的信仰。它的特点一是追求世俗利益,二是暗藏狂妄态度。想要操控神秘力量为我服务,恰同求神敬神服从神意的宗教精神相反。这类信念不顾或不合实际的一个例证是:明朝皇帝的陵寝风水,不可谓不佳--十三陵背靠连绵的燕山,面朝广阔的平原,位于北京中轴线“龙脉”之上方;但明皇朝最后的下场,也不可谓不惨--最后一个皇帝吊死在煤山,而且位于中轴线“龙脉”之下。可叹复可悲者,到了21世纪,中国居然还有许多人大谈“龙脉”、“风水”。

第三种是“对国家的信仰”。这也不是明文规定,但却在许多人的潜意识中存在。对国家的信仰,实质上是对国家权力的崇拜。前面说到两千多年以来,中国老百姓不能祭上帝,“皇天上帝”牌位只有一个,挂在北京天坛祈年殿里,天坛在全中国只有一个,而且除了皇帝一人去祭祀,谁都不许进。中古欧洲在宫殿之外,还处处有教堂,提醒老百姓知道国家之上还有更大更高者。但在中国大地上,老百姓能看见的最大最高者,只是国家的权力。所以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当中,下意识地存在对国家的信仰。这是一种国家主义。在1930年代,特定时期人为煽动的国家主义,尽管短暂,却对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祸--日本、德国、意大利某些政客曾经把国家说成最大最高,主张对国家的信仰,结果深深地祸害了世界各族人民,也祸害了自己国家的人民,当时中共也反对中国的”国家主义派“。马克思主义也主张国家只是工具而不是目标,也反对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总之,这种非宗教”信仰“值得批判地反思。

宗教信仰现在在中国处于合法地位的只有五种,即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

它们是多元而又极其复杂,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可能都谈。由于我自己的专业,从硕士生起就研究基督教,从博士时代起又研究宗教哲学,再加上个人追求信仰的关系,所以在此就谈谈基督宗教的信仰及其哲学吧。

关于个人信仰的问题,知识分子要作理性的思考,这是应该的、必然的,很多人要经过长时间的反思和斗争。知识分子最感疑惑的是,上帝居然会成为一个人吗?上帝道成肉身,就是耶稣基督,这是基督宗教信仰的一个核心内容。我也疑惑了很久,但有一次我听到一位神学教授(也是一位医生)的一句话,觉得豁然开朗。他说:“我实在想不出,那个没法认识的上帝,同人类有无限距离的上帝,如果他想让人认识他,有什么办法?”我们设想,要让蚂蚁认识我们人类,我们能做到吗?实在做不到。上帝与我们的距离,比我们与蚂蚁的距离更大。但是他比人聪明能干,否则他就不是上帝。那个教授说:“我也实在想不出,上帝如果想让人们认识他自己的话,会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他自己变成人,生活在人之中,让人亲眼认识上帝的本质是绝对的爱--耶稣基督的一生就是如此!”这是基督宗教最重要的、与其他宗教不同的地方。另外一个让我豁然开朗的说法是:要让当时的人们认识到这个人是上帝,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死而复活。如果让他像常人一样死了就死了,就不大可能让人相信他是上帝了。当然更重要的事情是,这个人在世间的生活,必须表现出上帝的特点,那就是完全的爱。因为上帝的特征是创造世界,那是一种根本的爱,耶稣必须表现出这个特点。总之,就个人来说,认识基督教需要克服一些障碍。

 

三、认识基督宗教,还有哪些障碍?

对于数量不少的国人来说,要认识这个独特的宗教,还有另外一些障碍。这些障碍来自三个理论性和社会性的误区。

我在二十年前的一篇文章《基督教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中写道,中国追求现代化,一百年前先进人物们就在呼唤赛先生、德先生;现在中国也还需要科学、民主;但是我们对德先生、赛先生的介绍人,就是基先生,即基督教,总体上却持一种排斥的态度。这种自相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激烈的民族主义。中国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产生了民族主义,是必然的。但是如果过激,如果到现在环境大变之后,还保持过激的态度,那就值得反思了。现在学界和政界一些人,似乎依然保持类似态度而不作反思,并因而导致社会或国人思想中依然存在三个误区。

一是认为“一神论必然排他”。

事实上,在宗教学者中也常听到这种说法。可能你们也听到过,觉得有理,无可反驳。一神论只承认一个神,当然排斥其他的神呀!反之,多神论包括许多神,就是包容的嘛!但这是似是而非的说法。为什么?这话有一个基本的误解和逻辑错误。因为一神论是相信宇宙间只有一个神,没有别的神,所以根本无从排斥--你相信世间没有张三这个人,你怎么可能排斥他呢?说一神论宗教排斥别的神,前提是承认别的神存在,但是这一类宗教没有这个前提,因为承认别的神存在,它们就已经不是一神论了!另一方面,多神论的宗教,例如中国民间理解的佛教和道教,古代希腊、罗马的宗教,都是自成一个体系的,它们也不承认其他的神灵体系。比如罗马宗教有主神朱庇特、天后朱诺、战神马尔斯、美神维纳斯等一套体系,确实是好多神,它就不承认别的体系了,它不可能承认佛、菩萨和罗汉体系。中国的道教自有一套神灵体系,它也不可能承认罗马宗教的神灵体系,尽管它们都是多神教。如果不承认别的神就是“排他”,那么不承认别的体系当然也是排他。多神论并不意味着包容他者,基督徒并不因为五百罗汉里面有耶稣的名字而认为已经被佛教包容,穆斯林也并不因为巴哈伊教尊敬穆罕默德而认为已经被巴哈伊包容。包括一神论和多神论的所有宗教,在一定意义上说都是排他的,因为它们都认为自己正确。这很正常--如果认为自己不正确,那就应该信仰其他宗教了。宗教都有一定的排他性,但是说一神教比多神教更具有排他性,这是不能成立的。

排他性可以是理论的、思想的、可以讨论的,而不是强力的、暴力的、强迫服从的。英文exclusive(排他的)这个词,在新闻媒体中经常使用,意思是“独家”,指的是这条新闻只有这家媒体掌握。“只有我有”,不是说要排斥别人(别的媒体也可以有),只不过我在先。exclusive不一定是我们说的那种“排他”,它在很多情况下,表示专一、单一。这在基督宗教里面更加明显。

基督教的exclusivism被译成“排他主义”,它的实质内容如何?我可以举例说明:当代英国神学家AlanTorrance,在中文《维真学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公然主张exclusivism。编者要求中国学者写文章回应,中国教授们的文章都说:Torrance主张排他主义,太可恶、不宽容,该批!但是我发现,Torrance的意思是:基督教的“排他主义”,是要排斥一个东西,排斥什么东西?就是排斥排他主义!是要主张一个东西,主张什么东西?就是主张爱,因为我们认为爱是人类社会解决一切问题的最后出路。所以,我们反对一切排斥爱的东西,反对一切仇恨。你看,所谓基督教的排他主义,就是这样。意思就是主张包容,主张爱人,凡是主张仇恨和排斥的主义,我们坚决排斥,但是绝不排斥抱有这些主张的人。我觉得他讲出了基督宗教的精髓,意思是:如果你主张仇恨,主张法西斯,主张军国主义,主张恐怖主义,那我就反对你的这些主张或主义,但是我不会杀你,我还是爱你。于是我就把我的回应文章标题为《刀子嘴,豆腐心》,英文是“排他主义掩盖下的包容主义”。

联系到历史,所谓基督宗教的侵略性问题也同前面的话题有关系:是不是一神论的宗教都用暴力排斥多神论的宗教,而多神论就不排斥一神论呢?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是,基督宗教诞生之后三百年,都受到罗马帝国的迫害,罗马帝国信奉什么宗教?多神教。罗马帝国用它的多神教,严重压制和迫害基督宗教这个一神教。还有,伊斯兰教这个一神教产生的时候,也受到麦加贵族的多神教压制,他们逼迫穆罕默德到了麦地那。我们有些学者讲多神教宽容一神教的时候,把这些历史事实都忘掉了。还有些人听别人这么讲,就也跟着讲,不思考,不求证,以讹传讹。

二是认为“基督教帮助侵略”。

说到基督宗教传进中国,很多人都把它与侵略战争相联系,甚至认为它帮助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那么,基督宗教传进中国的基本史实是怎样的呢?

基督宗教传进中国,一共四次。

第一次在唐朝。唐太宗先是欢迎它,后来向全国发诏书,宣布“此教济物利人,宜行天下。”意思是他研究了几年之后,发现基督宗教对人民、对自然有利,所以全世界都应该实行。当时唐太宗接见的是阿罗本主教,阿罗本是骑着马进的中国,不论白马黑马,反正是骑马没有带枪,是和平交流不是侵略战争。第二次在元朝,教廷派使节孟高维诺,也是骑着马到北京,受到皇帝元成宗欢迎,获准在中国传教。第三次在明朝末年,利玛窦等耶稣会士不仅把西方的科学技术和各种学问带入中国,而且把中国的四书五经翻译成拉丁文带到西方,又是和平的文化交流。后来有少数儒家学者掀起一些事件,所谓南京教案和“历狱”等,他们持什么主张呢?比如说,掀起第二次教案的杨光先,他的观点是这样:“宁可让中国无好历法,不可让华夏有西洋人”!但在此次成功的文化交流之后,尽管康雍乾三朝禁教,基督宗教在中国却再也没有消失。第四次是1807年,马礼逊到中国,译经办学编词典,传入基督新教。那也是和平的文化交流,不是侵略的战争结果。四次传入,皆是如此。

现在,更有无数的学者发现,大量的事实、证据表明,传教士们对中国的现代化作出了无法磨灭的多方面的贡献。中国最早的现代学校、最早的现代医院、最早的新闻出版事业,以及现代的生活方式,比如体育运动、公共卫生,包括女人不再裹脚,男士不再纳妾,这些现代生活的基本要素,基本上都是跟传教活动和基督教会联系在一起的。

19世纪后半叶,传教活动的确与列强入侵相重叠,但是以一些片断事例把二者混同,显然牵强。正如和平交流的丝绸之路和白骨累累的玉门关沙场有空间的重叠,却不能把文化交流与残酷的战争混同一样,时间的重叠亦然。

三是认为“传教士包藏祸心”。

最后这一点,也可以算是所谓的“阴谋论”之一例。认识基督教三大误区一是排他性,二是侵略性,三是阴谋论。阴谋论是什么意思呢?

有些学者讲到利玛窦和很多传教士在中国做了很多好事,就要强调他们的“意图”和“动机”其实是想传教,意思是他们用手段掩盖着目的,那目的乃是一种阴谋。

我忍不住要提到家乡贵州省最边远、最穷困山区的一个英国传教士,名叫柏格理。他二十几岁一个人来到中国(像他这样的传教士很多),历尽艰险,在苗族、彝族地区办了几十个学校。到现在那里还是最贫穷、最落后、文化最低下的地方。他在清朝末年曾经把那个地方变成西南地区的文化圣地,在那个地方办了运动会,开了足球场,建了游泳池。以致于胡锦涛在贵州当省委书记的时候,对贵州的领导干部说,柏格理不仅传播了西方的科学文化,还传播了一种敬业精神。柏格理的尸骨,在文革当中被从坟墓里挖出来,扔掉了。所以我不禁要问:我们中国人是不是要给世界一个极其健忘、极其无知、极其忘恩负义的印象?

阴谋论就和这个有关系。有人说利玛窦也好,柏格理也好(这样的人物有很多很多),他们的目的是藏在后面的;他们为中国做一些教育、医疗、科学技术工作,但是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些全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要传教,他们是居心叵测。

我想说,传教士们的倾向各不相同,有些如傅兰雅等人,一辈子基本上是搞科学技术,为中国“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方针服务;有些如李提摩太之辈,热衷社会科学传播和中国政治,参与戊戌变法的理论和实践;这类传教士不热衷传教,但是无论他们意图如何,我们无法否定他们的活动或工作对中国现代化的贡献。还有一些,如戴德生等人,一辈子都在传教,但是他们从来不隐讳他们的目的就是传教,这是“阴谋”还是“阳谋”呢?

最重要的是,我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放了两杯酒,一杯不好的,一杯好的,他自己喝好的,把不好的给你喝,那属于阴谋,我们当然不喜欢。然而就传教士而言,他们最终想给我们的那酒,他们自己天天在喝呢!我们要知道,他们是真心真意认为,基督的福音是天底下最好的东西,他劝你喝的那杯酒是他正在喝的,他觉得是对健康最有好处的,所以他希望你也能喝这杯酒。所以我们对这事情的评价,一要看到那“手段”或实际结果对我们有好处,二要看到其最后的目的,他们的意图,在他们而言亦非恶意而是善意。

当然,关于侵略问题,还涉及更多误区。有人说有“宗教安全”问题。我想问,什么叫宗教安全?是不是担心佛教、基督宗教没有安全,要保卫这些宗教呢?宗教安全是什么意思?也许意思是说,国家的安全会受到影响,会受到文化安全的影响。如果这个概念成立的话,宗教安全就成立。但是,文化有安全问题吗?文化就是人类的生活方式,包括精神和物质的生活方式。我不知道在座的朋友,如果穿了西装是不是就不安全了?那是西方的服装文化呀。你是不是喝了牛奶就不安全了?那是西方的饮食文化呀。文化怎么能有安全问题呢?文化从来就是相互渗透、相互交流的,这才正常。刚才提到的丝绸之路就是一例。利玛窦把西方文化传到中国,把中国文化带到西方,我们的文化会因此而丰富起来,西方的文化也因此丰富起来,这就是相互渗透的结果。文化是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可以改变,可以不改变,这是个自由选择的问题,只要不用暴力,就没有安全问题。如果你不想要,你可以不要。不过要知道,文化交流是人类文化往前走的一个基本动力和方式,从古到今都是如此。我们的鉴真和尚到了日本,是想侵略日本吗?日本因此而不安全吗?孙悟空的师傅玄奘和尚,到印度去取经,是去讨来不安全吗?是想危害唐朝吗?唐太宗应该把他抓起来吗?这很可笑。所以我认为,很多流行的观念很成问题。

我想说,对任何社会、任何时代来说,信仰问题,包括非宗教信仰和宗教信仰的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

 

提问1:如果让宗教制约了欲望,人类就会停滞不前。宗教如何平衡作为推动力的欲望和作为毁灭性的欲望之间的关系?

何光沪:宗教讲的,主要是要对欲望有所限制。你说的两种欲望,意思完全不一样。你让我想到黑格尔说的恶作为动力,欲望是一种动力。但是他的话有更深的意思。人总有一种往前走的愿望,或者是你说的欲望。我想这是事实,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这也是宗教所产生的原因。但是你讲到如果让宗教制约了欲望的话,人类就会停滞不前。我们要知道一个历史事实,这么多年,按你的说法,人都有欲望;而这么多年,按我的理解,世界上都有宗教;世界上存在着这么多的宗教,并没有消灭这些欲望而使社会停滞不前。我想,一个好的宗教,是使人类欲望升华,而不仅仅受制于低层次的欲望。所以事实上,宗教的存在,并没有使人类停滞不前,也没有消灭人类的欲望,而是对欲望做了一些区分和相应的调整。可以这样理解。谢谢。

提问2:何老师,您如何看待美国天主教反对同性恋问题?在中国该如何看待?

何光沪:反对同性恋的不仅仅是美国的天主教。在同性恋问题上,宗教和非宗教的人都持有两派不同的观点。一派支持,一派反对。我对中国这方面的事情没什么研究,但是我的印象是,在中国的环境下,持反对态度的人比西方多,绝大多数人反对同性恋。但是,赞成的观点和反对的观点,也说得不是很多,不像在西方说得那么多。在西方,关于这个方面的讨论,很多也很激烈。我自己也碰到过同性恋大游行,在很多地方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比如洛杉矶等。在西方国家,越来越多的人主张他们的权利,同情他们的权利,而且这种趋势好像已经占了上风,以致于有一些反对同性恋的人认为,存在着对于反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就是说,不赞同同性恋的人,在公众领域被认为政治上不正确。最近有一些牧师因此而被解雇,被大学里解职。其实这些反对同性恋的见解非常温和。如果你要问我自己的意见,我觉得,关键要考虑同性恋是不是天然的或自然形成的倾向,或者是不是社会因素的结果。如果有社会因素在里面,比如中国的梨园或以前的戏班子,或其他单性别组成的生活群体,同性恋者较多;纯粹男人组成的团体,或者纯粹只有女人的社群,同性恋者较多,这方面比较开放的地区同性恋者较多,这就说明,社会因素可以造成同性恋倾向,同性恋有社会原因的理论,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这就涉及到这是不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以及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选择性取向的问题了。我们应该讨论的还有,同性恋假如把排泄器官和生殖器官混淆了的话(从自然生理说,这两类器官是不同的,它们有不同的功能),就有违反自然的问题了。

至于你后面说到爱是否超越自己等,我的理解是,爱就是要超越自我,否则就不能叫爱。蒂里希认为,自爱就是爱自己这个概念不是准确的说法,自爱是要保持自己的同一性,即人有自我保护的倾向,这是天然的。反过来说,真的爱就是要超越自己,超越的范围有大有小,可以超越自己,爱及家人;可以超越家人,爱及团体和社会;可以超越社会,爱及民族;可以超越民族,爱及全人类。所以爱是一个超越的过程,它不是局限的。谢谢。

提问3:基督宗教是不是对非信仰的人,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排他性?

何光沪:其实这个问题主要是说,你从某种角度来划分,把人划分为信仰基督宗教的和不信仰基督宗教的,这本身不具有排他性的意思。为什么基督徒要传福音,因为基督宗教有一个很明显的使命要求,就是传教。传教最典型地表明基督宗教对非基督徒的态度:希望你成为基督徒。著名的历史学家,《剑桥中国史》两位主编之一刘广京在专门研究美国传教士的哈佛论文集序言里说:一百多年来,许多美国传教士去中国,在中国生活;今天很多美国人在问这样一个问题:他们去中国,去告诉中国人、教中国人要信什么,为什么呢?答案是,传教士们有这样一个信念,觉得他们应该把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奉献给其他民族;他们有这样的理念,即每一个灵魂都值得拯救,每一个个人都应该得到机会去发展他的才能,所以他们也传播自然和社会知识,相信中国人学到知识以后,可以得到发展,个人可以得到发展,社会也可以得到发展。这就是传教士要到中国的原因,的确是为了传教,这就是他们的“排他主义”。前面我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我们知道戴德生是在中国最有影响的英国传教士,他的传教团体的人,在中国被杀的有很多,包括小孩都被杀死。事后他提出的主张是,我们坚决不要任何赔偿。解释这种行为的原因,就是我们刚才说的那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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