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楯:认知中国真问题

——《十年述说——李楯时评集》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85 次 更新时间:2014-11-0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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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楯 (进入专栏)  

 

今日中国,有认为俨然大国,经济高速增长,将称雄世界,有认为国内不同人群间利益冲突严重,缺乏化解机制,危机潜藏。

中国的真问题是什么?在形成的过程中每一个时段的历史真相又是如何,怎么解释,今后将可能向什么方向走去?在这种情境下,每一个人的选择空间又有多大?这,应是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人应关心的事。

在中国,生活着全世界五分之一的人,由此,中国的走向不可能不影响世界,影响人类的发展——或促成今日的世界进一步走向和平、发展、合作,或带坏人类社会基本规则,使不安定的因素、争执和暴力冲突日多,环境被污染,生态被破坏,人类生存的成本日高,越来越多的人生计艰难。

十余年来,对摆在我们面前,无可回避的,与一个一个人的生存质量密切相关的民生和国内外事及问题,我在中央电视台的“央视论坛”、“今日关注”、“新闻1+1”、“24小时”、“我建议”等栏目,及凤凰卫视的“华文大直播”等栏目,做出过自己的表述与评论,在《中国新闻周刊》、新华社《瞭望周刊》、《人民日报》等报刊,也发表过诸多的时评。在电视演播室中的讲述,播出后,一般人即难再搜寻,而写下来,刊发在报刊上的时评,则是可以再次阅读的。把这些已刊发的旧文拿出来重印,是因为事实真相仍有人不知,问题仍未解决。

在电视台的演播室中,我曾说过:在演播室中讲话的只有三、两人,而在电视荧屏和计算机显示器前的则有千百万人,讲出我们所知道的事实和我们个人的主张,是希望能启迪人们思考,当更多的人都能畅通地获取真实、全面、完整的信息,并能做出自己的判断、解释和自主的选择时,中国就走向发达。

发达,不是富足,发达是一种社会良性运行的状态,利益、主张、生存方式不同的人们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一种法治下的制衡机制,可以协调、衡平不同利益,化解冲突,一种社会主流的价值理念,认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认可别人可以和自己不一样,善待他人,相信多数人也会善待自己,人们活的有尊严,有安全感,不会为基本生计无保障而担忧——正是因为这样,欧、美、日等属发达,而一些仅因拥有某种资源而人均GDP排名在先,或仅教育、医疗免费,未成民主政制的国家和地区,不属发达。

我尝思考,为什么在后发国家、地区中,较先进入发达的,在东亚,是日本、韩国,不是中国;在中国,是香港、台湾,不是大陆?是“起步晚”,是“别人欺负我们”,是“别人与我们为敌,限制我们发展”,是“人多资源少”,还是其他?

说“起步晚”,数千年文明古国,何以起步晚,责任在谁?说“别人欺负我们”,我们有没有能力不被欺负?说“别人与我们为敌,限制我们发展”,别人何以与我们为敌,何以敌对的态势,更多地影响我们的发展,敌对的关系能否改变?说“人多资源少”,何以一些人口密度是中国大陆两、三倍,人均耕地、人均水资源远低于中国大陆的国家,不但人均国民收入和国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水平远高于中国,且农产品或能自给,或自给有余而能出口?为什么百余年来初创的、上台阶的、改变一个时代的技术,都不出在中国?即便拿出“举国”之力,也很难改变这一点。

在国民收入、国民拥有发展机会、社会资源和财富差距日大,经济高速增长,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社会缺乏主流的价值理念和伦理准则,对发展的方向和改革的策略缺乏共识,一些人纷纷做出“出国谋生”或“得钱后移民国外享用”的选择时,仍生活在——或是只能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人们,能否不怨天尤人,反躬自问,认真思考,身体力行,适时规划,重启改革,以促中国的稳妥转型。

人们常说“中国特色”,中国的特殊之处就在整体世界形成,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被迫打开国门,开始自己的被现代化进程后,又一度封闭起来,于封闭中,经超强力的社会整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制度文明质态——中国特有的城乡分治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经历,都是一般发展中国家所没有的。由此,当中国再度走向开放,主动搞现代化,确定市场经济(中共十四大)和法治国家(中国十五大)的方向时,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遗产就会发生负面作用,产生一种内在紧张,发展就不能不面对“体制性障碍”及中国特有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中共十七大报告中的表述是:“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如何迈出前行中新的一步——需要开启真相,重构史实,让人们充分地辨析、辩驳、论争,在因利益、生存方式不同而持不同主张的人们之间形成一种发展所必须的基础共识,建立党-政府和民间的互信、合作,修复人心,修复社会,修复生态,以使中国走向发达。

不事实务,而以学术研究为业的人,应承担一种责任——以自己的学识回报社会,就自己的思考与研究,用非本专业人能听得懂的语言,做出阐述和解释。这种阐述和解释,只是基于自己学科的理论框架和概念体系所成的认知,不违良知的要求,不为其他利益和强势所左右。于是,就有了收入本书的这些文章。

有时候,我想:说出或写出这些,有什么意义呢?可能,它只表示:我说了、写了。或如我的一个朋友所说:使人们知道,还有这样一种声音。

那么,说出或写出这些的人是谁呢?

——我,一个被称作是法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人。作为独立专家,曾参与过中国的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工作,也曾为联合国机构撰写有关中国法律改进的评估报告和提供咨询。

“文革”后,有8年时间在农村插队务农,有4年时间在工厂工作;没有上过大学,自学而至以学术研究和教学为业。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律师制度恢复时,于1981年通过招聘考试成为律师,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市律师协会研究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

在经历中值得一说的是:

1984年,和张思之、蒋维正受聘为人民日报社法律顾问。

1988年,任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和北京大学法律系等举办第二届全国法律社会学研讨会、承办首届全国现代化理论研讨会政治学组预备会,与海南省委、省政府合作,意在促进海南建省后以法律推进改革。

1996年,受聘为美国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顾问,对福特基金会在中国资助的法律项目做评估。此后,参与了福特基金会资助中国最高法院、上海高院、湖北高院、北京高院等的一系列司法改革和法官培训项目。

1999年后,任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清华大学老年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以及清华大学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2007年后,不再担任前述职务,希望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在有关中国研究的写作上。

2012年7月24日

又记:

这个集子在2011年11月编成,2012年又补了几篇,后,即搁置至今。现在的书名就是最初的书名,中途曾经拟用“告别旧制,走向发达”作书名,这源自我的一个讲话。“走向发达”,关乎人民的福祉,是我所企望的目标,而“走向发达”的另一面就是“告别旧制”。

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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