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宪法有尊严 人民才有尊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6 次 更新时间:2014-11-0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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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 (进入专栏)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绘制“法治中国”路线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将成为路线图中的重要路标。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接受《法制晚报》专访时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宪法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宪法在社会共识的形成、公民权利的保护、国家利益的维护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我们党的文件表述里,对于宪法权威性越来越强调: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遵守宪法”,到如今的“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专家认为,这表明了执政党坚持依法治国、落实宪法精神的决心。

 

历程  党越来越强调宪法权威性

法制晚报(下称“法晚”,记者汪红):您觉得从执政党角度来看,对于宪法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

韩大元(下称“韩”):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中央政治局有两次会议都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特别是9月30日的会上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

“决定”中有一句话十分重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这句话明确了执政党坚持依法治国、落实宪法精神的决心。

在我们党的文件表述里,对于宪法权威性是越来越强调:上世纪五十年代,一般是提遵守宪法;1999年,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征求党外人士对修宪意见的座谈会上强调,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极为重要。

2002年,胡锦涛在宪法颁布二十周年会上讲话,强调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与权威;2007年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中指出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012年12月,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法晚:您认为高层领导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宪法的作用?

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这句话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不尊重宪法、违宪现象而提出的,在中国的政治话语里具有特定含义,任何不尊重宪法、破坏宪法的行为就是挑战国家的价值体系、挑战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执政党的合法性。

 

变化  通过宪法解决重大利益问题

法晚: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宪法对于未来中国将有怎样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韩: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就是未来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过程中,积极发挥宪法作用,通过宪法来凝聚共识,通过宪法来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和新的利益问题,通过宪法来进一步理顺国家治理体系。

因此,维护宪法权威、尊重宪法、回归宪法,让宪法真正发挥根本法的作用,是四中全会后中国法治发展的重大变化。当然,这个变化也是延续了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直到今天执政党对宪法的深刻认识。

 

通过宪法寻求社会共识

法晚: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多样化的社会背景下,如何树立宪法权威?

韩:宪法是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任何一种政治力量、政治团体包括政党、个体都可以对国家发展提出不同利益表达,但必须都要尊重宪法,这就是我们的价值共识。

世界上有193个国家有宪法,各具特色,但都要遵守宪法。当宪法缺乏权威或不受尊重时,社会无法形成合理的利益平衡,即使出现了所谓的平衡,也是以牺牲人权、民主、正义价值为代价的。

当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时,唯有更加重视宪法来寻求共识,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承认宪法至高无上地位的前提下,让党的权威、个人权威、制度权威、法律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得超越宪法权威。

 

意义   宪法是否有权威关系到国家根基

法晚:宪法权威对于当今的中国有何特殊意义?

韩:宪法是否有权威,关系到国家的根基。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当宪法有权威时,国家根基才有保障;反之,国家即使能成为经济大国,也不可能成为现代化的大国。

历史经验还表明,国家治理的成功也取决于宪法的有效实施,凡是有效通过宪法来实现治理的国家,通常其经济、政治的发展是成功的。反之,即使这个国家在某些领域实现了现代化,仍不能成为现代文明国家,更不能成为现代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宪法有没有尊严,也关系党和人民共同意志有没有尊严。这话很精辟,不尊重宪法就是不尊重党的合法性和人民的根本意志。

 

宪法贡献目前强调不够

法晚:习总书记在“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再次提出“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意义何在?

韩:这8个字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中国宪法发展作出的重大的法律命题和政治命题,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宪政理论的重大发展。它说明实施宪法是国家建设的价值目标,而非手段或工具。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不能需要证明执政党的合法性时谈宪法,而追求法外特权和利益时又忘记了宪法,甚至抛弃宪法。

今年是五四宪法制定60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制度成立65周年。当我们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制度时,不应忘记五四宪法的历史贡献。我们在有些政治判断中往往回避宪法,对宪法为中国社会60年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强调不够。

法晚:有人认为,当下的中国人缺乏信仰、诚信和主流价值观,原因何在?

韩:宪法有没有权威关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信仰体系。未来要重建社会共识价值体系,还需通过宪法来凝聚共识。

有人质疑为什么在五四宪法制定不久就出现了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要反思,但不能责备宪法的制定者们,制宪是历史产物,对制宪者和制宪历史要尊重。

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从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的作用看,任何体系的建设都必须以宪法为基础。

 

实现  要把权力关进宪法笼子里

法晚:宪法的权威性怎么才能体现?

韩:宪法权威就是宪法至上。 “宪法至上”这个概念是不能用其他一些委婉的词来代替的,在一个法治国家,没有什么规范能比宪法更有效、更崇高。

宪法之上无领导,在宪法根本法地位这一点上,中国宪法和其他国家是相同的。

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和有效维护,所有的公权力和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约束。

法晚:强调宪法至上,如何维护党的权威?

韩:习总书记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内涵十分丰富,最核心的精神是:把被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宪法放出来,靠宪法的权威把权力关进宪法这个笼子里。这是能否树立宪法权威的关键。

党的权威和宪法权威并不矛盾,我们在树立宪法权威的同时也要树立党的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同时也受宪法和法律约束,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活动的原则,这一原则与宪法权威的维护是统一的。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重在宪法权威。要切实加强宪法监督程序,宪法监督说了几十年都没有取得成效,要建立一个看得见的、行得通的宪法监督有效机制。

同时,宪法的权威还是要靠社会信仰、社会文化,树立健全的宪法文化是我们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的根本保障。

期待四中全会后中国宪法权威真正得到维护,依法治国将有一个新的发展。

来源:《法制晚报》2014年10月20日,第4版。http://www.fawan.com.cn/html/2014-10/20/content_5147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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