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改变世界。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引言中说:“在长远,我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在短期,我们就是自己所创造观念的俘虏”。 哈耶克1974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一生中最为著名的著作仍然是《通往奴役之路》。该书虽然出版于1944年,但仍然有其现实意义。
哈耶克在书中警告并论证了。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观念趋向于导致极权主义。不过,哈耶克并没有一概而论地简单断言其必然会导致极权主义。确实集体主义倾向严重的那些福利国家并没有演变为极权国家。
可惜的是,哈耶克往往把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混为一谈,把社会主义算作为集体主义的一个分支。当然,他也不可能知晓当代中国还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哈耶克一语道破当时的英国人与德国人一样,正在走同一条道路。那么哈耶克所指的“通往奴役之路”到底是一条什么道路呢?那是一条通往极权主义之路。哈耶克认为,英国人正在走向一条通往极权主义之路,而德国人则已经被极权主义奴役,而这两种态势都与两国知识精英中的种种集体主义思潮所发挥的长期不良作用有关。
哈耶克在1956年序言里强调,要在事态没有坏到不可逆转之前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他提出,“我们极其需要对事态的发展有充分的理解,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措施会毁掉市场经济的基础,会逐渐窒息自由主义文明的创造力。要不让社会实验把人们带向没人想要的结局。这本书所要从事的正是这一任务”。哈耶克希望:“在目前较为冷静的气氛下,它能够得到恰如其分的理解,它并不想奉劝人们反对一切改良或实验,而是想告诫大家,在从事可能没有退路的事业之前,务必对我们的任何制度变革进行必要的检验。”
在书中,哈耶克开宗明义,把第一章的标题取名为“被离弃的道路”。这是一条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的道路,也是代表西方文明的道路,但正在被英国和欧洲大陆离弃。哈耶克在书中指出,他出书年代的欧洲社会主义趋向,不仅对不久的过去,而且对西方文明的整个演进过程意味着多么鲜明的决裂。他认为,英国正在迅速放弃的不仅是科布登和布赖特、亚当·斯密和休谟,甚至洛克和弥尔顿的观点,而且是在基督教以及希腊人和罗马人奠定的基础上逐渐成长起来的西方文明的显著特点之一。他感叹道:“不仅是19世纪和18世纪的自由主义,而且连我们从伊拉斯谟和蒙田,从西塞罗和塔西伦、伯里克利和修昔底德那里继承来的基本的个人主义,都在逐渐被放弃。”
哈耶克把19世纪前半叶以来的这一历史发展理解为人们在走下坡路。更有甚者,19世纪前半叶以格拉德斯通、科布登和布赖特为代表的英国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并不构成下坡路所有开始的高台,影响人们走向极权的思想源头还要更早。
哈耶克在1956年美国版《通往奴役之路》序言中道明了他这本书所要证明的核心内容:“我在这本书中想要证明的,并且英国的经验使我更为坚信不移的事实是,"欧洲"社会主义计划所引起的难以预料但又不可避免的后果,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如果再贯彻这种政策,肯定会让极权主义势力得手。”
哈耶克明确强调,在欧洲“要想实行社会主义"意指集中经济计划与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的体制",肯定要采用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并不赞同的方式”。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种种集体主义,其目标往往十分伟大,常常与自由主义的目标相同,但是一个关键差别在于:集体主义者为了目标往往不择手段,不惜泥沙俱下、玉石俱焚,而自由主义者往往要求其目标和手段均需要与自由兼容。根据哈耶克的分析,政府干预往往会导致更多干预,甚至全面控制个人生活的必要性,从而导致加强政府干预,甚至全面控制个人生活。也就是说,政府干预会导致产生一种“干预螺旋”。
既然政府一对经济采取控制,就会越控越多,甚至拓展到个人生活和政治领域,多数最初真诚赞成政府控制者对政府越来越不满,这也是常理了。因此,哈耶克在书中指出:“我们逐渐放弃了经济事务中的自由,而离开这种自由,就绝不会存在以往的那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
哈耶克在书中反对欧洲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倾向,首先是反对那种“热式社会主义”倾向。哈耶克在书中所指出的“热式社会主义”是指集中经济计划加生产资料公有化的体制,近似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做法。至于 “冷式社会主义”,大致是指其他种种带有集体主义情结的思潮。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认为,在欧美国家,“热式社会主义”几乎已经被完全抛弃。时过境迁,既然“热式社会主义”在欧美已经是明日黄花,它所能带来的极权主义威胁似乎就已经不复存在。但是哈耶克在1956年序言中还解释了还存在其他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都倾向于让人们走上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在1976年版序言中,哈耶克提示说,“社会主义”一词的涵义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在他写作《通往奴役之路》时,欧美的“社会主义”明显意指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集中经济计划的体制。现在欧美的“社会主义”变成主要意指通过税收和福利国家制度进行广泛的收入再分配。后一种形式倾向于导致的“奴役”后果要更慢、更间接和更不完全。但是哈耶克相信,导致的最终效应倾向于非常相同,尽管导致这些效应的过程与书中描述的相当不同。
确切地说,时过境迁,“通往奴役之路”的趋势目前仍然在世界各国存在,但导致这一趋势的种种集体主义思潮和做法的内部结构则有所改变:虽然纯粹集中经济计划加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的体制基本上被各国纷纷摒弃,但是其他形式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做法仍然大行其道。具体可见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的阐述,他对纯粹计划经济之外的三种观念和做法提出担忧:一是英国的“新专制主义”(指一些脱离宪政民主的做法),二是福利国家,三是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他认为,这些措施基本上日渐取代了全面的经济计划。
看来,如果欧洲的种种集体主义倾向若要真正造福于所有人的话,仍然需要以保护好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为其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叠加,而非高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也非先于个人的权利,而是派生自个人的权利。这样情形下的“集体主义”实际上已经是个人主义的,从而也是与自由兼容的。
有关自由社会秩序是否能够建立或者维续,哈耶克特别提到这使他忍不住想起了阿克顿爵士的不刊之论:“无论何时,自由的挚友总是寥寥无几,它的胜利历来都要归因于少数人,他们同一些与他们目标不同的援军结合才占了上风;这种结合永远潜伏着危险,有时甚至会变成一场灾难。”
阿克顿勋爵的话似乎也适用于中国。 “自由”和“正义”目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而如果要实现每个人的梦,必然需要建立一个尊重个人权利的社会,推行原则政治,单靠一小批坚持原则思想的知识人是不行的,需要在不同价值取向的群体之间实现某种“共和”,也就是社会和谐,共同确立一般和抽象的基本规则,也就是我国《旧唐书》中所指的“宪则”。至于倾向于导致人们走向一条“通往奴役之路”的种种集体主义观念,估计会长远困扰世界各国,也包括我国。确有必要时时对之提出警示。即便我国能够也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防微杜渐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