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中国媒体新闻宣传的“样板”模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12 次 更新时间:2017-09-2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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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礼庭  


前言

本文是我在2011年元旦写的文章,重读旧文,感到对当今中国新闻自由方面的改革现状仍然具有参考价值。特此拿出来重新发表。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在《李锐、胡绩伟、李普、江平等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1】中指出中国目前新闻管制的现状已经到了如此地步:连共产党自己的总理的声音都要封锁、敢封锁、并成功地封锁了!——“岂止高级干部,连国家总理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2010年8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深圳发表题为《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讲话。谈到‘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新华社21日通稿《开创经济特区的美好明天》,把温家宝讲话中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删掉了。2010年9月22日(美国当地时间)温家宝总理在纽约 与美国华文媒体和港澳媒体负责人进行座谈,再次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温说:‘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我曾经讲过,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温家宝随后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6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表题为《认识一个真实的中国》的讲话,其中也谈及了政治体制改革。9月23日(北京时间)晚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及新华社通稿报导这些活动时,只报导了温家宝谈及海外华人的处境、海外华文媒体的作用等内容,提及政治体制改革的讲话,都被过滤掉了。”【2】

我们再来看看一些其他的官方新闻媒体宣传的事实:我在2010年最后一天看到了这样二条新闻:

在新华网和各大报刊上都报道了《胡锦涛考察北京廉租房 获悉房租77元/月》的文章,里面有这样的内容:“胡锦涛来到廉租房住户家中,户主称45平方米的二居室月租77元。……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总书记来到廉租房住户郭春平家中看望。郭春平和女儿租住的这套两居室,虽然面积不大,但户型规整、厨卫齐全。……‘一个月租金多少?能不能承担得起?’胡锦涛问‘一个月77块,承担得起。’郭春平笑着回答。”【3】

另外一个新闻是中新网和各大媒体都报道了这个新闻:“12月29日电国务院新闻办29日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发表关于反腐的白皮书。……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70.6%;公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国际社会也给予积极评价。”【4】

现在我们来看第一个新闻报道,里面有几个要点:北京朝阳区45平米二居室户型规整、厨卫齐全的廉租房的租金77元。要知道朝阳区是北京相对中心的城区。你不要不相信,我不用调查就可以肯定这是事实,中宣部下面的媒体不可能欺骗胡锦涛主席。但同时,我们从二大统计数据来分析,可以证明这个事实在当今中国不可能具有普遍性。我不知道北京的最低工资是多少,上海法定的最低工资是1140元,那么即使夫妻俩都是最低工资,北京市民家庭的最低收入估计不会低于2200元,也就是说,北京家庭最低收入的3.5%就可以住上这种水平的廉租房了。其次是,这个例子的每平米月租1.70元、每平方米每天的租金还不到0.06元。可想而知,即使我们可以相信党和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廉租房政策上的努力,但实事求是地说,至少,在目前的中国,尤其是在北京的朝阳区,这种价位的廉租房是绝对不可能具有普遍性的。所以,我说中宣部下面的新闻媒体不会“欺骗”胡主席,肯定有这种“特殊的”事实存在,但这种事实的“特殊性”实在是有点拿胡景涛主席“开涮”的嫌疑。

再分析第2个新闻报道中有这样的文字和数据:“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70.6%;公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国际社会也给予积极评价。”民众满意度在70%到83%的问题,还会成为党内外、全国性的头号难题吗?还会成为民愤最大的问题吗?还可能被中央自己认定为是对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大威胁吗?但是你不要不信,这里的数据,也肯定符合事实,但仅仅是符合:“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范围内’”的事实!同样是一种“特殊的”事实,不具有普遍意义。按基本的常识和国际惯例,政府机构是不能做“民意调查”的,尤其是政府机构是不能做有关“政府政绩”的民意调查的。这回中宣部下面的“国新办”不但是拿老百姓“开涮”,而且是着实拿自己“涮”了一把!

这就是当前中宣部管辖下的中国媒体的现状!这也是为什么《李锐等老共产党员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中提出实现中国新闻自由的八点要求:

“一、取消媒体的主管单位,由主办单位独立负责;真正落实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负责制。

二、尊重记者,树立记者‘无冕之王’的社会地位。记者报道群体性事件,揭发官员贪污腐败,是为民请命的神圣事业,应受到保护和支持。立即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随意抓捕记者的违宪行为。追究谢朝平案的幕后操纵者,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必须下台,以申党纪,以儆效尤。

三、取消限制媒体跨省进行舆论监察的禁令,保障中国记者在全中国领土上采访报道的权利。

四、互联网是社会信息和公民意见的重要交流平台,除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和侵犯公民隐私的言论之外,网络管理部门不能随意删除网帖和跟帖,取消网特,取消‘五毛党’,取消对‘翻墙’的技术限制。

五、党史无禁区,中国公民有权知道执政党的罪错。

六、允许《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改制为民营报刊作为探路试点。报刊民营化 是政治改革的方向。历史的教训是:施政者与评议者高度一体化,政府和媒体都姓‘党’,自己搭台唱戏,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难和民意沟通实现正确领导的。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大陆所有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来没有反映过真实的民意。党和国家领导人 耳边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既难发现、更难纠正正在发生的全局性的错误。执政党和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办媒体为自己歌功颂德,这在民主国家是不允许的。

七、允许已经回归中国的香港、澳门的书籍报刊 在大陆公开发行。我国加入了WTO,在经济上已经融入世界,企图在文化上闭关锁国,是违背改革开放的既定方针的。港澳文化是送上国门的先进文化,观之于港澳报刊书籍备受群众欢迎而益信。

八、转变各级宣传部门职能,由制定多少个‘不准’,转变为保障信息准确、及时、畅通;由帮助贪官污吏压制封锁批评揭露的稿件,转变为支持媒体对党政机关发挥监督作用;由封报刊、撤总编、抓记者,转变为对抗强权,保护媒体和记者。宣传部门在党内、在社会上名声很臭,要做几件好事恢复名誉。在适当的时机,可以考虑宣传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5】

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李锐等老一辈革命家、老党员的这些建议,实在是中国社会客观现实所必需的当务之急!

2011年元旦

【1】、【2】、【5】:《李锐、胡绩伟、李普、江平等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http://lawyer.fabao365.com/116546/article_104443

【3】:《胡锦涛考察北京廉租房获悉房租77元/月》http://news.163.com/10/1230/11/6P59VJLG00014JB5.html

【4】:2010年《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0/12-29/2755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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