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产权改革的若干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4 次 更新时间:2014-06-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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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 (进入专栏)  


一.关于产权:没有产权界定,就谈不上市场经济

《决定》精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一个很重要的实践问题就是产权界定问题。因为没有产权界定就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主体,就谈不上市场经济。

非均衡是一个普遍现象。非均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非均衡,主要是市场不完善和存在着垄断等情况而形成的;另一类是中国这样的非均衡,即除了市场不完善以外,还缺乏市场主体。为什么会缺乏市场主体呢?因为产权不明晰,产权没有界定;没有产权界定,当然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主体。股份制是明确产权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只有产权明确了,市场主体才能形成,这样才能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

中国的产权改革到现在为止尚未完成。为什么呢?虽然国有企业进行的产权改革相当有成就,但是还不彻底,还要继续努力。另外,从全国范围看,广大农民的产权至今没有明确界定。这么多农民,他们作为种植者、农产品的销售者,照理说都应该是市场主体,但因为产权没有界定,农民实际上并没有产权,从而没有财产性收入,所以到现在为止仍算不上是真正的市场主体。

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仍然需要推进产权改革。不妥善解决农民的产权问题,不继续解决剩下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问题,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很难发展成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所以,《决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二.关于国有企业:行政干预太多

《决定》精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些规定对于我国今后的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将产生重要影响。一般说来,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高层次的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低层次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因此,不妨可以这样改革:国资委下面设立若干个专业的或综合的国家投资基金公司,负责国有股权的增加和减少:哪个部门是短缺的,哪个是新兴产业,要增加投资;哪个是产能过剩的,哪个是效益不好的,把国有资本撤走。这样,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能提高了。

《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突出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效率的意义不同,对宏观经济来说可以更有效。资源配置效率会带来两个观念变化。一个观念变化是:过去经济工作中,管融资的企业职员,从事人事组织工作的职员,从事宣传工作的职员和做行政管理的职员,都被看成是非生产人员。他们不在生产第一线,生产效率跟他们没有关系。资源配置效率提出后,情况就变了——管融资的人,使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管人事组织工作的人,把人力资源配置到最佳位置;做宣传工作的人,调动了每个工作者的积极性;做行政管理的人,把物质资源跟人力资源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使效率提高。这样一来就不能认为,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与效率提高是无关的。另一个观念变化是:对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看法改变了,它们都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场所。因此,要发展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这是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的。

当前,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还没有完成,对国有企业行政干预太多。《决定》指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今后,国有企业应一律按法人治理结构来管,因为它们已经是股份制企业了,有些已经是上市公司了,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三.关于民营企业: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

关于民营企业改革问题,我提出用“体制转型”。所谓体制转型,是指民营企业的产权必须清晰,必须界定。

据调查,有些民营企业的产权也是糊里糊涂的。有些民营企业为什么现在会出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成立的时候就没有很好地界定产权。民营企业原来可能是家长制,因为家长是个能人,他有凝聚力,有经验等。后来,这些民营企业规模大了,到了第二代,是不是一定要实行家长制管理呢?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其接班无非是两种选择,一是选贤,二是选亲。但这是不适应发展潮流的。今后,民营企业也要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道路,企业规模扩大以后一定要走这样的道路,即采取职业经理人制度,可以从外面聘经理人,可以从家庭内、家族内聘经理人。经理人重在能干,能把企业搞好,民营企业也能持续发展下去。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既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它们的目标是双赢。当然,双赢的目标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它们还不完全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以今后要有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要有民营企业体制转型。民营企业如果不进行体制转型,也谈不到今后的大发展。

(摘自《北京日报》,作者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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