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荒唐年代的缩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091 次 更新时间:2014-03-08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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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  


张春桥去世了。终年88岁。

2005年5月10日,也就是距张春桥去世后的第19天,新华社发消息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张春桥因患癌症,于2005年4月21日病亡”。

如今,当年大陆妇孺皆知的“四人帮”,只剩姚文元在世。1991年5月14日,保外就医的江青,在寓所用一条裙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终年78岁。6月4日,也就是去世后的第21天,新华社发了关于她的一条百字死讯。“四人帮”里最年轻的王洪文,花甲未满,就于1992年8月3日病死。1992年8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消息说,王洪文病亡,终年58岁。

张春桥,一个已被人们淡忘的人物,因为死亡,又重新激起了一些人的记忆,一些人的好奇。很快,他又会归于淡忘。他的88个春秋,可以说是一个时代和一个国家的政治缩影。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张21岁投奔延安,参加了中共领导的革命,从此一步一步迈向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在政治的巅峰上,他跌落了,直到死时还是有罪之身。可他高寿—想必张并不是一个忧郁的老人,无论是否有人欣赏,他有他的个性。

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被抓。10月10日,两报一刊发表社论—《亿万人民的共同心愿》。这一天,邓小平在写给华国锋的信里说:“最近这场反对野心家、阴谋家篡党夺权的斗争,是在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后这样一个关键时刻紧接着发生的,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战胜了这批坏蛋,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同全国人民一样,对这个伟大斗争的胜利,由衷地感到万分的喜悦,情不自禁地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发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之后,又批发了罪证材料之二、之三。罪证材料下达后,大陆举国掀起了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1978年12月,中共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基本结束全国范围的揭批“四人帮”运动。这一运动持续了二年时间。

在“四人帮”被抓9个月后的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定永远开除这四人的党籍,撤消他们党内外的一切职务。这意味着,张春桥这位昔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其政治生命先被判了死刑。而9个月前的1976年10月6日,张春桥还是中共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1949年之后的大陆第一部刑法。1980年11月20日,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审判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981年1月23日,根据刑法,判处张春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在被抓四年零二个多月后,他们终于被判刑。北京举世闻名的秦城监狱,成了他们人生旅途不得不停留的一站。曾几何时,前北京市市长彭真、前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前总参谋长黄克诚、前国防部长彭德怀、前全国政协副主席班禅大师等中共高干以及许多社会知名人士也都曾被关押在此。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这不只是表明那个时代大陆政治无常。

张春桥和江青一样,是在犯人的名分下走完了生命的旅程。1997年12月,张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这就是说,如果不减刑或者特赦,要到2015年12月,张才能服满刑期。那一年,他将满98岁。88岁的张春桥,很可能是大陆病亡的年龄最大的“高干”犯人。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反党集团”

对于张的去世,有网友评论说:“活得可恶,死有余辜。”也有人说:“五十年后再评说”。当然,这话并不见得就是肯定张春桥,更可能只是说客观深入研究的时代还没有到来,政治和学术之间还有难解的纠葛。虽然在中国的先贤祠里永远都不会有张春桥的一席之地,但在大陆的情势下,对一个二十多年前虽未盖棺就已被论定的政治人物来说,也许只有时间才是最冷静的裁判。

张春桥和他被指控为同伙的其他人一样,是悲剧时代的悲剧人物,闹剧时代的闹剧人物。他们属于中国悲剧和闹剧的一部分。如果换一个环境,他们未必就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国家的这样一类人物。美国建国二百多年不就没有像“四人帮”这样“篡党夺权”的“反党集团”或者“奸臣”么?邓小平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四人帮”。

1976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首次公开把王、张、江、姚四人称为“四人帮”,并定性为“反党集团”。自此以后,对“四人帮”只有揭批,只有愤怒声讨。比如,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公报》就称:“代表们联系各条战线的实际,愤怒揭发批判了‘四人帮’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滔天罪行。……大会完全赞同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为粉碎‘四人帮’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完全赞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表示一定要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直到后来决定对他们进行审判时才改称“四人帮”为“反革命集团”。

1949年后,缺乏现代政党制度和政治竞争机制的大陆出现过不少“反党集团”。比如,“胡风反党集团”、“高饶反党集团”、“丁、陈反党集团”、“彭黄张周反党集团”、“习仲勋反党集团”、“彭罗陆杨反党集团”、“三家村反党集团”、“林彪反党集团”等等。而最著名的是刘少奇事件。1967年8月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主席的刘少奇,只能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红卫兵抗议:“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1968年11月24日,刘少奇70岁生日那天他得到了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的决议,他才知道“全会对于刘少奇的反革命罪行,表示了极大的革命义愤,一致通过决议: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消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不过,自1976年之后,再也没有在中共内部出现官方定性的“反党集团”。可以说,“四人帮”是上个世纪中共定性的最后一个反党集团,也是迄今为止中共定性的最后一个反党集团。到目前为止,1949年后中共历史上著名的“反党集团”中,除了“高饶反党集团”、“林彪反党集团”和“四人帮”之外,均已经被平反。

从法治意义上来说,“四人帮”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反党集团”。因为1997年修订后颁布的《刑法》取消了“反革命罪”,采用“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提法。刑法任何一条都没有“反革命”或者“反党”之类的字眼。“反党集团”或者“反革命集团”在法律上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这是一个进步。同时也预示着未来中国的政治竞争不但需要而且将会进入法治、民主、人性的良性轨道。

 

张春桥不写回忆录可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张春桥到死都是一个法律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按照大陆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包括剥夺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就各国的刑事立法来看,如此规定虽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但也算得上是稀有。这意味着,许多重要的人物,由于政治被打入另类,他们就难以作为历史的见证者,留下他们的一家之言。起码对研究者来说,这是一个盲点。

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的三十余年里,昔日南部邦联的一些大人物们,就用回忆录和文章继续着往日的战斗,美国也没有剥夺罪犯言论出版自由等权利的法律,可美国并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据说,张春桥就未能留下任何回忆录。而张曾是中共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笔杆子,一段历史的重要见证者和参与者。他15岁就在《民国日报·中学生之部》上发表《春雨之夜》。虽然张春桥后来曾写过不少的作品,但他一炮打响的文章却是《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该文发表在1958年9月15日出版的《解放》杂志第六期上,10月13日被《人民日报》全文转载。

在文章里,张极力为供给制辩护,抨击“等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在‘供给制’的情况下,千千万万的人进行了几十年的武装斗争,爬雪山,过草地,两万五千里长征,有谁发过工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难道也是靠工资刺激出来的吗?听到这种议论,每一个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人除了感到是一种侮辱,还能说什么呢?”

毛泽东为这篇文章加的按语说:“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说,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但他鲜明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引人注意。文章又通俗易懂,很好读。”

此后,张春桥官运亨通。1975年1月,张进入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行列。1975年,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第四期发表了张春桥另一篇著名文章—《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 该文声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的历史经验”,“应当清醒地看到,中国仍然存在变修的危险”,鼓吹要“在一切领域、在革命发展的一切阶段始终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也许,今天再读张春桥的文章,会让人觉得恍如隔世或充满厌恶。

可是,张春桥晚年三缄其口,甚至也不写回忆录,对于大陆来说,是一种可惜,是一个遗憾。其实,观点和立场,并不是关键。只要留下历史的真实记录,就有可能促进一个民族进行深刻的反思。就像毛泽东说过的那样,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死者已逝,来者可追。

来源: 凤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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