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家意识形态和政策话语中,在诸多专家学者的著述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四分已然定格,而这一“四分说”却存在概念的混淆和言语逻辑的误区。社会只能与国家、市场并列而分立,属实体(Substance)名词,政治、经济、文化则属功能性的附属名词。而社会,包含着亲友社群和公民社会的双层结构,其凝聚的根本力量是文化逻辑。概念的混淆与言语逻辑的误区,对社会成为时代关键词的意义发生了严重遮蔽。事实上,当下中国改革的瓶颈正是文化逻辑混乱。因此,本文提出:社会成为时代关键词的本质意蕴是“再启蒙”——继30余年来先行的经济改革和市场发育之后的当是文化建构和社会培育,尤其是公民社会的培育,以使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真正步入理性推进的轨道。
[关键词]社会凝聚 文化逻辑 文化建构 社会培育 再启蒙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已然成为我们时代的关键词之一。国内外不少研究者都认为当下中国改革的焦点当是社会。例如新加坡东亚研究所郑永年教授在他的《中国改革三步走》一书中就明确地提出了这一点,他认为中国改革当循“经济——社会——政治”的路线图。[1]也有从历史解释的角度来提出社会概念的重要性的,如认为“五四”运动前期的文化的或观念的启蒙并没有根本性的意义,倒是“五四”后期的社会运动更为关键。[2]而关于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的研究若干年来亦是中国问题研究的热点之一。
事实上,近十余年来,在我国国家政策话语乃至国家意识形态话语中,社会这一概念的地位已是得到了显著和持续地提升。而在我国国家政策乃至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文献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四分的序列也已然定格。
这首先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标志着无论国家层面还是思想或学术研究层面,在我国向现代文明转型和改革事业中,当市场的发育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后,开始将注意力转向社会的培育战略。
我们也当然能够一般性地,粗放地理解,在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和国家政策话语的语用中,政治、经济、文化是具有某种实体化的倾向的,所指谓的是某一方面的工作。例如“文化”这一概念,所指谓的就只是符号文化——作为符号生产和产品的文化,而不是在更深层和更丰富的含义上使用它。
但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四分的定格序列,却显然存在着概念混淆和言语逻辑的误区,而这一混淆和逻辑误区所引发的语义的含糊更会造成对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政策,以及诸多学者专家的研究本来可能具有的重大积极意义的严重遮蔽。
因此,我们不能不来仔细地辨析一下由这一“四分”说引发的问题。
(一)社会概念含义的广狭之分
我们首先来看广义的社会概念。
关于社会概念,《现代汉语辞典》云:“1.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2.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3]
邓伟志主编的《社会学辞典》中社会概念的定义为:“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4]
这里,《现代汉语辞典》的定义2.与邓伟志《社会学辞典》定义是一致的。《现代汉语辞典》的定义1.虽指谓的是“社会形态”之社会,但其与定义2.的区别只是使用上的不同,含义的实质并无差别,仍是指的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的人类生活共同体,也可以说是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的形态。
在一般性的语用中,当我们说“人类社会”、“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乃至宽泛意义上的“社会和谐”等时,这里的“社会”便是指谓的广义社会概念。
狭义的社会概念的分析会有些复杂。在目前较为通常的语用中,“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意义上的社会概念似乎有成为狭义社会概念的倾向。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当然也是指的某种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或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形态,但这里已被限定为非政府、非盈利的,某种通常是非总体性而自治的,同时又区别于传统人类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或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或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形态。
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概念有一个发展的历史。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城帮时代;近代则主要由黑格尔和马克思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所谓市民社会(那时主要使用市民社会概念),是与国家(政治国家,国家机器)相对应的人类生活部分,包括了被认为是私人领域的市场,亦包括了被认为是自然形态的家庭。只是到了当代,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才被强调为不仅与国家分立,也与市场分立,同时不包含家庭在内,而常被简化地称为“第三部门”的一个概念。[5]
例如,美国公民社会研究者麦克尔?爱德华兹就认为:“公民社会常常被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部门’,它囊括所有界于家庭和政府之间、会员身份和活动都是‘自愿的’团体、协会和网络……”[6]可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是人类生活的最为原始也最为初级的社会形态,实质上是任何一种社会概念的地基,而它,属于(政治)国家吗?当然不,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当然不可能属于国家机器的任何一个成份;它属于市场吗,当然不,它当然与任何企业及企业关系都不可能相提并论(尽管存在着家族企业,但那绝对是两码事)。那么,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可以独立于社会概念之外吗?无疑更没有任何这种可能。
因此,我认为,狭义的社会概念,准确地说,应当是既分立于(政治)国家,又分立于市场,然而有机地包含了亲友社群和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这样一个双层结构在内的概念。
今天,当我们较粗放地称说“小政府,大社会”时,或当我们较精细地称说“国家、市场、社会分立”时,这里的“社会”概念,其实就是,也必当是狭义的社会概念。而我们也应当明确,分立于国家概念和市场概念的并非只是公民社会概念,而是包含了亲友社群与公民社会在内的狭义的社会概念。
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在使用时必须加以“公民”或“市民”的限定词,不能离开此限定词而使用,所以“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概念不可以相等于广义或狭义的任何一种“社会”概念。
总之,狭义的社会概念是一种特指的,不同于国家,也不同于市场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或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形态。
(二) “四分”序列的言语逻辑误区
如果我们能够同意当代语言学研究的一项成果,即认为名词可分为实体(Substance,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又译为“本体”,但我以为译为“实体”更为妥贴)名词和附属名词,二者具有很不相同的性质和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以此来分析以上我们提出的有关“四分说”的言语逻辑问题。
这项研究成果认为:“本体名词与附属名词的根本区别在于,本体名词在语义上是独立的自足的,它不依赖任何其他东西而存在。而附属名词则是依存于本体名词的,非独立的,离开了所依存的本体名词,它自身便无任何意义。例如,当有人告诉我们‘这是房子’,‘那是桌子’时,我们是满足的,明白的。但是如果有人说‘这是观点’,我们便摸不着头脑了,因为世界上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叫做‘观点’的东西。我们要知道是谁(本体)的观点才算满足。”而“任何一段意义完整的话,都至少有一个本体名词作为语义中心,这个本体名词或者直接出现在句子里,或者虽未出现,但可以明确推知。”[7]
根据这种实体(本体)名词与附属名词的理论,我们可以认为,国家、市场、社会是实体(本体)名词,而政治、经济、文化是附属名词。二者是不能够错置的。
正如我们不能将“苹果、牛奶、绿色、黄豆”放在一个序列里言说,而只能将“苹果、牛奶、青菜、黄豆”,与“红色、白色、绿色、黄色”分为两个不同而又相关的序列来予以言说,因为前者是实体名词,而后者是附属名词。后一序列诸色彩是前一序列之实体的属性。同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也不能放在一个序列里言说,而只能将实体名词的“国家、市场、社会”与作为附属名词的“政治、经济、文化”两个不同而相关的序列来予以言说。
尽管前面我们说到,在我们的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和国家政策话语中,有将“政治、经济、文化概念实体化的倾向,但毕竟,“政治、经济、文化”的概念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实体名词,而只能是附属名词。事实上,政治、经济、文化都是功能性的名词,它们必须依附于实体名词才能获得完整意义,即我们必须知道谁的政治,谁的经济,谁的文化,才能满足我们对意义的了解。语用上,在现代,就词的基本义而言,政治首先涉及的是与国家相关的活动;经济首先涉及的是与市场相关的活动;而文化首先涉及的是与社会相关的活动。
(三) 社会概念错置的遮蔽性
之所以要仔细厘清以上的概念和言语逻辑问题,目的当然不仅在概念和言语逻辑本身,而在于概念的如许含混和言语逻辑的如许误区,会导致对当下中国改革进程,对中国现代性建构的严重遮蔽。
社会是分立于(政治)国家和市场的一个实体性存在,国家、市场、社会分立,是现代文明发展至今的一个突出特征。社会乃是人的本源性的生活世界,相对于社会,国家、市场都是工具性的,国家和市场都是为着人的生活世界的繁茂、充裕和丰富而被人类文明的进程创造出来的。当然,相对于个人(每一个个人,而绝非某一个个人,某一类个人,某一阶层或阶级的个人),社会又是工具性的,社会同样是为着每一个个人的幸福而被人类文明进程创造出来的,个人——个体主体,才具有终极性的目的性。但同样,人类的个体主体,又必须在社会中,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有必要注意的是,没有国家和市场,只有个人与社会,是可能存在的,如原始的以血缘性的亲友社群为主要形态的氏族社会正是这样的存在)。
我国当代的改革开放进程,从致力于市场的发育,到逐渐致力于社会的培育,这首先是历史逻辑的必然——没有以人和社会作为目的的市场,将绝对是一个恶性异化的市场;同时,又是极有意义的改革战略——社会,尤其是公民社会的公共空间的公开性和自由度,非官方、非盈利、非暴力、非总体性的建设性的公民社会运动,是完善市场经济,推进政治文明的来自全体公民的真正力量。[8](政治)国家将在社会的成长、成熟中,越来越明确自己作为人和社会的工具的工具性和服务性的位置。
而如果将社会概念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概念混为一谈,社会的这种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历史逻辑和改革战略,无疑就会被混淆,以至于被遮蔽。人们甚至有可能认为,社会的被重视,无非是要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工作之外,通过强调性地推进社会保障的建设,而拉动内需,根本上还是GDP战略。社会保障的建设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社会保障建设的基础上,社会培育战略意义却绝非仅此而已。
二、凝聚社会的是文化逻辑
说到底,社会概念错置所带来的遮蔽性,遮蔽的是作为实体概念之社会的观念本质,亦即社会的极有意义的功能——文化,作为生活方式、价值理想和符号生产之统一的文化。而作为功能性概念之文化的被遮蔽,意味着社会得以凝聚的根本力量的文化逻辑的被漠视。事实上,文化逻辑的混乱乃是当下中国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社会矛盾冲突都与文化逻辑的混乱关系极大。
(一) 凝聚国家、市场、社会的不同逻辑
我们可以这样来说:凝聚(政治)国家(相对于地理国家和文化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是政治逻辑,在现代,简扼地说,这种政治逻辑就是权利(right)—权力(power)的逻辑;凝聚市场的是经济逻辑,在现代,简扼地说,这种经济逻辑就是消费—资本—生产的逻辑;而凝聚社会的是文化逻辑,在现代,简扼地说,这种文化逻辑就是理解—认同—信念或信仰的逻辑。
更简单直白地说,国家的存在和运行,依赖的是权力(现代国家的权力当然是由公民权利依循一定的理性程序所赋予的);市场的存在和运行,依赖的是资本,而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既不可能靠权力,又不可能靠资本,存在和运行的维系是什么呢?一句话,只能靠认同(这种认同的基础是理解,长久稳固的认同的凝聚力量则为信念或信仰)。
而认同,除了是一种文化心理与文化行为,还能是什么呢?(理解、信念或信仰自然亦是文化,且为常识。)
可见,将社会与文化放在同一序列中并行言说,似乎社会与文化是两个独立的实体,这实在是极大的混乱。
有朋友或许要说:此“文化”非彼“文化”也,与社会并列而分立的文化概念,指谓的是人类精神财富,或曰符号生产与成品的总称,是对文学、艺术、科学研究等的抽象,亦可以为实体名词。我们暂不讨论作为人类精神财富或曰符号生产和成品的总称的文化概念是否可为实体名词,我们先且承认,在当代语用中,尤其是政府话语系统的语用中,文化概念确有相当地狭窄化的倾向,如政府的部、厅、局,就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分立而并列,以至于在大部制改革中,一些中小城市,居然出现了“文广新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的简称),在这种情况下,文化概念确实成为了极狭窄的只涵盖艺术与文博等的具有明显实体化倾向的名词了。即使有这样的语用事实,当文化与政治、经济分立而并列时,它就必然地丧失了如许狭窄的实体性了。因为,我们不能说政治是政党、政府、议会、司法机构等的总称或抽象,也不能说经济是企业、市场、消费者等的总称或抽象。政治、经济永远只可能是功能性的概念,而与如此功能性的政治、经济概念相分立而并列的文化概念,自然也就必须是含义更为丰富和深刻的功能性概念了,这种功能性概念所指谓的当然必定是理解、认同、信念或信仰之类功能性的意义了。
(二) 凝聚社会的自然的,经济的,政治的基础条件
凝聚社会首先当然要有自然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基础条件。
在传统文明,或者说在传统的乡村性的社会,人们生活在家庭、家族、邻里、乡亲等的状态下,亲友社群是主要的生活方式。如果说那时有与王朝相分立的民间性的社会的话(我国传统郡县制县以下不设王朝政府,而属民间社会),这个民间性的社会就是亲友社群。而这样一个亲友社群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自然条件上的。
此外,地理空间也是传统社会之亲友社群的重要的自然条件。由于交通和通讯的不发达,人们长久共同居住同一地理空间,形成稳固的乡村聚落,所谓抬头不见低头见是也,这也给传统社会之亲友社群带来了显著的相关特征。
在现代文明,或者说在城市化的现代社会,人们更多生活于个人原子化,家庭核心化,人际关系距离化,短暂乃至变动迅捷化,民间社会组织志趣化等等的状态中,亲友社群与公民社会的双层结构是根本性的生活方式。
就现代文明的亲友社群层面而言,尽管其形态上已迥异于传统的亲友社群,但仍是以血缘关系为最基础的自然条件的,而地理空间,其对亲友社群的意义虽已远不如传统社会重要,却也仍是自然条件之一种。
传统文明的亲友社群,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是其主要内容,而现代文明之社会,无论亲友社群层面,还是公民社会层面,物质生产不再是主要内容,经济只是其得以存在的条件之一种。这种经济条件即社会保障:就业、失业保护、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以及诸多公共文化服务等等的社会保障。根本上也就是民生问题。这个民生问题,这种社会保障网络,要由国家、市场和社会自身来共同协调予以建构,它当然十分重要,没有了这种经济上的社会保障,就没有了现代文明之社会,民生也就无从谈起。
现代文明之社会无疑也需要相应的政治和制度条件,尤其是公民社会,无论是其公共空间,还是其公民社会运动,还是其公民社会组织,都非常需要政治和制度所给予的公开性、自由度,以及稳定有序的活动可能。没有了这种政治和制度上的保障,也就不可能有公民社会的出现,就不可能有现代文明之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的存在。
(三) 凝聚社会的根本力量是文化逻辑
但是我们要说,尽管现代文明之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需要自然的,经济的,政治的基础条件,然而其根本性的凝聚力量仍然只能是文化逻辑,理解、认同和信念或信仰的文化逻辑。
传统文明的亲友社群,虽然相当地依赖于血缘性和地理性的自然条件,家庭尤其是物质生产的单位和主体,可是其得以凝聚的根本力量仍然是文化逻辑。儒家思想正是我国传统文明之亲友社群得以凝聚的最重要的文化逻辑。“仁、义、礼”的三维结构是这一文化逻辑的核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的三纲显现了这一文化逻辑的终极目的,从“百善孝为先”到“以孝治国”的观念是这一文化逻辑的突出表征。试想想,如果没有儒家文化,中华文明可能如此显赫地成为人类历史上迄今唯一没有中断和分化的文明吗?(儒家文化曾有的贡献和带给今天转型中国的负面影响和沉重包袱皆在于此)。
在现代文明,家庭虽然还是人际情感的最重要载体,虽然还承载着家庭、种族、民族和国家之代际延续的功能,可已不再是生产单位,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的疏离性已然突显。那么,现代文明之亲友社群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逻辑来予以相适应呢?作为中华传统文明的文化逻辑,作为两千余年封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儒家文化,什么样的成份是可以为现代文明的亲友社群承续并仍起积极作用的呢?而什么样的成份是必须在文明转型的过程中被坚决地淘汰、废弃的呢?
现代文明的公民社会,是工商化和城市化的产物(所以又称市民社会),这一形态是传统文明完全不具有的,是现代文明的新生事物,是现代文明之生活世界的可能比亲友社群更具关键作用的层面。它非官方,非盈利,得以凝聚的只能是文化逻辑,而此一文化逻辑与由传统文明延续而来的亲友社群又必然绝不相同。那么,公民社会的文化逻辑是什么呢?什么样的文化逻辑能够成为公民社会的根本性的凝聚力量呢?
这些文化逻辑的问题事实上已然成为改革开放30余年后中国发展的瓶颈,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文化逻辑却恰可以说是混乱已极!
例如,我国30余年的改革开放,向现代文明的转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场经济得以基本确立,经济在总量上成就非凡,国家硬实力有了明显提升,于是以独尊儒号为特征的文化保守主义应声而起,似乎认定,市场经济+儒家文化必定是最理想的中国的现代文明。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系列的逻辑混乱:
混乱之一:一方面是入骨崇洋,物质上不用说了,外国品牌就等于时尚,等于高档,奶粉自然更需去外国买,学术上和教育上亦非洋不信,大学里的人才战略,从“千人计划”到一般性的各级人才的考定,皆是以是否在国外任教、科研或做过高管为界,至于思想、文章,若是中国人自己头脑里想出的东西,未有洋来源,则必是废物;另一方面,儿童却在读经、诵经、背经,甚至孕妇也要听经,不亦乐乎至极,似乎非咱们中国古圣贤的话,绝不足以培养咱们的肯定更加属于现代文明的下一代……
混乱之二:一方面,我国的城市化迅捷发展,亟待培育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而公民社会的文化逻辑的一个基点是博爱,将所有的人当人,生人熟人都是人,自我与他者,所有的个人都是人类世界的终极目的;另一方面,我们时代的文化主潮却是儒家复兴,儒家是传统亲友社群的文化逻辑,讲的是近爱,是等差之爱,也可以说就是“熟人关系学”。于是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配以儒家文化这样的“熟人关系学”,腐败还可能有治吗?你毒我来我毒你,毒食品毒药泛滥的景像还可能有治吗?
混乱之三:一方面,向现代文明的转型,亟需培育一个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自治社会,并经由自治社会的公共讨论、对话,以及公民社会运动等,逐渐形成一个公民自主建构的具有现代的常人之底线价值共识的多元价值形态,以使十数亿国民欲望分流,不同而和;另一方面,政府中心工作成为全民价值观之风向标的传统做法仍在执拗地继续,从某一角度说甚至时有加强之势,从“以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的“阶级斗争价值观”,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代的“致富价值观”,再到由于致富价值观所带来的极端物质主义的社会精神困局而又附和,甚至可能是有意无意地助推复兴儒家文化,导致政府中心工作与社会文化建构的界线混淆,“中心”一移,全民往之,忽视了文化价值孕生发展的本然规律,使社会价值形态极度失衡,问题迭出而求解不得。
混乱之四:一方面,我们社会的贫富悬殊正在日益拉大,基尼系数已超过警戒线;另一方面,我们的主导意识形态是共同富裕,如何在逻辑上解释,在事实上处理贫富悬殊的现实与共同富裕的理想之间的矛盾呢?而一批学人更在向公众鼓噪文化大革命式的“平等”——这一“平等”,基本上是源自传统文明的民本主义的大同理想,而成为数千年来我国历次农民大起义的观念旗帜和动员感召。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贫富悬殊问题,现代文明已有不少更为自适于现代经济基础的观念,亦取得一定成效的虽然远未完善的经验,而我们为什么听任甚至鼓励这种危险的逻辑混乱,却不肯向现代文明的已有的经验学习呢?
这样的文化逻辑混乱还体现在许多方面,这里只是简单枚举而已,但已足可见出其荒谬性和危险性。
三、社会成为时代关键词的本质意蕴是“再启蒙”
社会重大矛盾的解决途径,大约有三种情况:其一,经由公民社会的对话和讨论,文化逻辑的疏理,达至全社会的尽可能广泛的基础的或底线的观念共识,并最终通过系统理性程序逐渐缓解矛盾,使社会、国家渐进改革和进步;其二,执政者的威权治理有能力掌控、主导、引领、调节局面,能够使社会利益结构不至于过分失衡,不至于矛盾激化而无法整合;其三,则是矛盾激化,冲突剧烈,底层骚乱动荡和执政者以国家安全机器之强力为背景的高压和专制,甚至终至于出现以武力弹压乃至战争解决问题的悲剧局面。
上述三种途径,无疑以第一种最为理想,然这一理想途径却高度依赖于全社会的在文化逻辑上的基础的或底线的共识。文化逻辑过度混乱绝对无法通达此理想路径。而第二种途径,社会的文化逻辑共识与社会的现实境况之间的相合度,亦必须获得绝大多数公民的一定程度上的认可、理解。
事实上,社会矛盾冲突与文化逻辑混乱之间很可能构成一种恶性循环,社会矛盾冲突加剧文化逻辑混乱,而文化逻辑混乱又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冲突,如此不断循环,矛盾冲突不断升级,甚而至于执政者的威权治理亦无法掌控局面,不能不发生底层动乱和执政者警力甚或军力高压的无赖而可悲的境况。
“不争论”作为十分高明的政治艺术,政治策略,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二十余年的市场经济确立过程中,无疑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不争论”绝不是放之万世而皆准的铁律,更不可以成为一种新的“凡是”。当然,今天中国的思想讨论,无必要也绝不应该是那种完全意识形态路线意义上的,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大批判”,而当是不同思想主张、流派或学派之间的理性对话、讨论,同时永远无需定论式的结论,只是以期逐渐获得全社会的底线共识基础上的多元思想格局。而不同历史阶段的执政领导,亦无需专取一家,而当是杂取各家有益资源,处理好其所面临的国家政治境况。
今天,转型中国明显地已来到了一个新的拐点,单纯的经济改革和市场发育已不能面对当下中国发展失衡、利益格局异化已渐趋警戒甚或危险地带的严峻状况。对于这一新拐点境况的显现,已经出现了一些公民讨论,有主张迅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呼唤顶层设计的,有认为当前重点应在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的培育和建设的。
不过,“制度是人心的产物”(维克多?雨果);而顶层设计亦不可能悬离公民观念认知的基础共识,不能悬离公民现实的,心理的真实渴求;分立于国家和市场之社会的培育和建设,也绝不仅仅是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而首先是公共空间的真正开放,在信息公开,言论自由的条件下,公民思想讨论、对话的切实展开。
因此,当下中国,实际上最需要的是一次“再启蒙”。
1840年以来,我们经历了“开眼看世界”的初步启蒙,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所带来的宪政启蒙,上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狂飚突进式的启蒙,80年代的新启蒙,所有这些启蒙,对于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而在极其艰难曲折中前进的中华文明现代转型,无疑起到了极重要的作用。但是,显然,启蒙并没有完成,今天中国社会的文化逻辑混乱就特别清晰地体现了这一事实。
启蒙,就是文化逻辑的重构。在今天,现代文明之具有基础共识性的文化逻辑的认知和讨论,实在是当务之急。
如果说,30余年前,中华文明现代转型取了经济先行的路径,战略步骤是经济改革,重点是发育市场,而使得一个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得以恢复;那么,今天的当下中国,文明转型我以为宜先行继取文化路径,战略步骤当是文化建构,重点是培育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尤其是公民社会,以使另一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也能得以恢复。如此,作为“头脑”的国家、政府,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然而然地回归它当居的位置。[9]
当然,这里的所谓文化建构,不是指的将文艺生产推入市场的所谓“文化体制改革”,亦绝非文化保守主义性的“弘扬传统文化”,而是我们所谓的“再启蒙”,即一次新的思想解放。
而所谓重点在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社会的培育和建设,是相对于历次启蒙而言的。此回“再启蒙”的特点不同于历次启蒙,历次启蒙,主要的还在民众个体的观念的解放上,今天的“再启蒙”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物质条件下的启蒙,如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确立、国家经济总量已居世界之二、互联网迅速普及,自媒体时代横空降临等等,这一回“再启蒙”的特点因此能够着重在通过公民个体观念启蒙,思想解放,而进一步凝聚为分立于国家和市场之社会的建构,尤其是公民社会的建构,并在社会,尤其是公民社会的建构的基础上更深入地使公民个体的观念得以启开,思想得以解放。
这样一种公民个体与社会的良性循环,将使启蒙达至一个新的境界:公共空间的真正开放,信息公开和言论自由所导致的讨论与对话,有可能使当下转型的文化逻辑得到疏理和建构,使公民个体和社会的理性化程度大幅度提升;真正自治的公民社会组织可能得以普遍展开和形成常态;在此基础上,非官方,非盈利,非总体,非暴力的建设性公民社会运动切实广泛形成,以使社会矛盾得以分解,依缘随机地,有机渐进地使社会矛盾冲突得以缓解,更得以一个一个问题域的逐步改革与建构,且最终推至全局性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层面,使中华文明现代转型之路真正步入理性推进的轨道。[10]
有人认为,启蒙就是精英唤醒大众,有精英主义之嫌。这是误解。启蒙其实就是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启蒙是精英和大众的自我启蒙和相互启蒙,尤其是今天全球化时代和互联网时代的“再启蒙”。
有人认定,启蒙就是西化。这亦是莫大的误解。现代化不等于西化,现代文明不等于西方文明,这实在已是常识,没有人敢说,非西方国家不可以有自己的现代化,不能够有自己的现代文明转型。我们今天的“再启蒙”,需要寻找的是,自适于今天的物质生产条件和历史条件的,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文化逻辑,亦即中国现代性建构。
参考文献:
[1] 参见郑永年. 中国改革三步走[m ]. 北京:东方出版社,2012.1.
[2]杨念群. “社会”是一个关键词:“五四解释学”反思[j ]. 南方都市报,2009.3.29.
[3]吕叔湘主编. 现代汉语辞典(第五版)[m ].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204.
[4] 邓伟志主编. 社会学辞典[m ].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3.
[5]参见罗亮. 公民社会:一个概念的历史考察[j ].社会工作,2009.4.(下);宫敬才. 市民社会概念的起源、流变和社会历史基础[j ].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6] 麦克尔?爱德华兹著,陈一梅译. 公民社会(上)[m] // 中国非营利评论(第二卷).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7.
[7]姚振武. 论本体名词[j]. 语文研究,2005.4.
[8][10] 参见金岱. 论中国现代性建构的文化战略[j ].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
[9] 参见金岱. 文化现代化:作为普世性的生活方式现代化[j ]. 学术研究,2011.1.
(发表于《学术研究》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