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师在课堂上精心设计的一堂“民主模拟投票”课,意在使大学生们对民主有亲身体验。同学们因此而对民主的多面相有了切身感受,他们对民主的合理性、相对性、实行民主的物质条件、民主之弊、民主的科学化、民主程序、民主与精英、选举心理学、民主与法制等问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思考。民主不再是课题上的说教,而成为青年学生们的内心“经历”。
关键词: 民主 投票 参与
一、民主模拟的过程
“民主”一词对当代大学生来说并不陌生,似乎谁都能理解,谁都可以谈论几句。然而民主的准确含义究竟是什么,民主内容的丰富性、民主的代价和成本、民主程序的具体操作等等问题,却是大学生们未必十分清楚的。“民主”是法学、政治学中的一个基本而又复杂的命题,中西方学者关于民主内涵的探讨有很强的学术性,在课堂上向大学生们讲解这些书本上的理论是必要的,但似乎又是不够的,从知识学习的角度看也不是唯一的。学生们对民主的认识除了来自书本或老师的宣讲外是否还有别的途径?如何帮助同学们更有效地理解那些抽象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对理论学习的畏难情绪?大学校园以及大学课堂是否应该以及怎样使大学生们对民主有一个多方位的认识,以适当减少他们步入社会后的困惑和迷惘?在他们体验民主、品味民主的过程中,作为老师的我们又应给予他们怎样的帮助?
在笔者所讲授的宪法学课程中,曾作了一点这方面的尝试:用2—3节课的时间做一场“民主模拟投票”:假设学校组织大家春游(或秋游),给每位学生拨600元钱,时间为6天,现在就春游地点征求大家的意见,进行民主投票。[1]
首先,两位(或三位)自愿担任计票员的同学开始发选票(选票由老师事先用白纸裁剪而成),[2]请每位同学将自己想去的地方写在选票上,然后由计票员收票(或依次投进讲台上的“票箱”里——这样比较费时间),一名计票员当众唱票,另一名计票员将各地所得票数一一写在黑板上。唱票过程要注意公开化,要面对(而不是背对)大家,大声读出选票地点,包括一些“不合常规”的选票内容也应如实宣读,不能“私自”决定掠过不念。如有的同学在选票上写着“我哪也不想去,能否把钱发给我”,对此记票员记票时通常会问老师如何处理,此时老师应示意其如实宣读。
第一轮投票结果当选地点往往极为分散,通常有20—30多个地方入围,票数最高的城市一般也只有10票左右。随后可以引导学生们对当选地点发表意见,各抒己见,此时同学们一般都能够从实际出发,认识到600元钱、6天时间这两个重要条件的限制,因此这一轮通常会删去诸如“日本”、“香港”、“澳门”、“西藏”等地。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地方,如“九寨沟”、“西双版纳”等地,由去过的同学或来自这些地方的同学详细介绍其所需花费的时间、来回车票费用、当地住宿费等等之后,最终证明无法成行,也可以删去。[3]
接下来进行第二轮投票,其结果票数往往依旧分散,于是将只有1票、2票的地方淘汰。然后同学们就余下的地方各自开始“演讲”,有的强调去某地春游的浪漫,有的介绍该地的自然风光,有的大讲其风土人情,有的津津有味地谈论当地风味小吃……。
接着进行第3轮投票,结果往往淘汰了10票(或8票,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的地方,这时黑板上通常只剩下4、5个城市。此时即便最初死气沉沉的现场也开始活跃起来,原本就较为活跃的现场则已经热闹非凡(不同班级学生的“活跃”程度往往不同),“拉帮结派”已初显端倪,演讲也有了更明确的针对性,甚至对抗性,如某次模拟中这时已形成了两大阵营——“内蒙派”和“杭州派”,双方的坚定分子都力陈自己选择地点的种种优势,攻击对方选择的错误性。“杭州春天时逢梅雨季节,雨水太多,我们不是要去领略落汤鸡的滋味吧?”“内蒙春天沙尘暴肆虐,难道我们去看黄沙?”……
接着进行第4轮投票,投出结果后只能保留下两个票数最高的地方,其余皆淘汰。这时“冲突”呈现白热化状态,常有些拔剑弩张的味道,两大阵营通常已对垒分明,平分秋色,如呈现“南北之争”(南方同学选苏杭,北方同学选敦煌);有的因座位接近而形成“临时共同体”;有的以某宿舍为基础向周边辐射。原来的第三、第四股力量开始分化,他们成为极力被争取、被拉拢的对象。如果两大阵营票数悬殊,弱势一方往往不余遗力地拉票,希望通过收编大量散票来壮大自己的队伍。此时的“辩论”往往唇枪舌战,发言者使尽浑身解数,场上气氛达到高潮,掌声、嘘声、欢呼声、喝彩声,此起彼伏。
第5轮投票后,最终产生出春游地点。[4]
二、对民主模拟的有感而发
在整个“模拟民主投票”中,课堂气氛活跃,同学们开始是好奇,后来逐步进入“角色”,当最终结果出来后,有人兴高采烈,有人沮丧失望,有人愤愤不平。不管怎麽说,人人都亲身经历了一次“民主”,感受了一次“民主”。在此基础上,老师让大家结合此次“亲身经历”谈谈自己对民主的认识,引导同学们从刚才的激情中走出来,进入到相对“理性”的思考和分析中。[5]
同学们有感而发,他们的各种感触、体味、思考、收获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十个方面。
其一,关于民主的合理性。许多人认识到,民主即尊重多数人的意愿,表决体现了公共意志,代表了民心、民意,民主的过程是许多个人意志相互冲突、协调的过程,民主的结果是众多个体意志逐渐统一、形成合力的结果。较之少数领导决定(如学校或老师指定春游地点),民主决策因有民众参与而易于被群众接受,从而抵制较少而减轻了执行阻力。因为当人们只是在被动地接受指示、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时,他们会觉得自己是局外人,消极被动,因而对任何决定都可能持观望、不合作的态度。
民主中蕴涵着平等。众口难调是民主中经常会发生的情景,就如第一轮投票往往有二、三十个结果一样,而民主赋予每一个人平等的投票权。每人一票,不因身份不同而有差别,任何人都没有多投票、强加于人的权利,这种平等的参与使其结果带有公正合理性。一个人的投票可能微不足道,但多数人综合起来的票却有支配性的力量。如果允许少数人对多数人进行否决,实际上就是赋予少数人以特权,就是破坏民主的平等性。
民主调动了众多人的积极性。民主过程最大限度地尊重了参与者的权利和意愿,给人们以满足感,这是人人都想得到的。有同学说“投票的过程让我觉得很过瘾”,“有主人翁的感觉”,“民主就在我身边”,“感到一种被尊重”,“有行使权利的兴奋”,“仿佛真的当家作主人了”,“虽然可能自己的选择最终被无情地否决了,但对过程的参与使我们认同结果的有效性,有信任感。”许多同学在投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兴奋,说明“参与”决策是众人普遍的需求和愿望。
其二,民主的相对性。民主不可能反映每个人的意愿,“人人满意”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乌托邦,少数派的意志通常会被否决。而所谓的多数、少数也是相对的,有的同学分析了“多数”的三种情况:2/3的绝对多数,1/2的相对多数,不过半数的多数(即最大的少数)。多数与少数在不断地相互转化,在这一轮投票中的少数在后来的投票中却可能变成多数。如在某次模拟中,第一轮投票后,拥有13票的杭州相对其他地方是票数最高的,但相对于未选杭州的100多位同学来说又是少数;在某班最后当选的青岛在第一轮表决中只有2票,即只有2人认为青岛是最佳选择,而其他后来改投青岛的同学多是在自己的第一、二、三选择被淘汰后转向青岛,青岛只是他们次好的、甚至勉强可以接受的选择。[6]民主要求我们学会选择,选择是一种能力,要学会在众多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在最佳方案受阻时学会退而求其次作第二、第三选择,要学会力求有所“得”,更要学会接受有所“失”;要学会表达和争取实现自己的愿望,更要学会当自己最终处于少数派时,对多数的接受和服从。民主进程中充满妥协,民主通常就是在若干冲突、互不相容的原则之间寻求妥协,如果每个人、每个群体都固执己见,拒不接受其他选择,事情就会陷入僵局。没有少数人的认可和服从,决策即使形成了也无法执行,或根本就无法形成决策。如在某次模拟投票中,由于部分同学坚持不妥协,在自己的选择被否决后拒绝接受其他选择,最后的投票结果是弃权票过半数,等于放弃了这次春游的机会。[7]此时老师特别要求学生们谈谈自己的理由,引导他们权衡利弊,使之认识到民主决策需要决策者的民智、理性,不论是作为民众选举的议员,还是民众自己,都需要学习如何实行民主,如果一味地任性、固执己见,民主就无法实现,或者实现了也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民主并不尽如人意,并不完美,它只是次好选择,相对于专制、独裁的更次选择有较多优势,在少数服从多数和多数服从少数之间,我们只能选择前者。有同学引用了林肯就职演说中的话:“意见一致是办不到的。以少数裁定为永久性的原则更完全行不通;所以丢掉多数的原则,就只能剩下某种形式的无政府状态或者专制了”。许多同学通过这次“模拟投票”认识到过去将民主过于理想化了,现实的民主与理想的民主是有距离的,这种距离有人戏之为就如“梦中情人与老婆、白马王子与老公”的距离。民主可能只是形式上的公正而不一定带来实质的公正,专制也可能带来高效率(如程序简化,决策短平快)和大众受益,但全面权衡二者利弊,民主之利还是多于弊,我们宁可选择有缺陷的民主,也不能选择有优点的独裁。民主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它能让多数人相对满意,让少数人心理平衡。[8]
其三,民主受物质条件的制约。600元钱和6天时间在客观上限制了春游的范围,西双版纳、西藏等令许多同学向往的好去处不得不忍痛割爱,它告诉我们做任何选择都必须面对客观现实。有的同学由此联想到我国改革方案的确定不能脱离中国目前的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决策者看似权力很大,可以一捶定音,其实受到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往往也只能作次好的、相对合理的选择,如果主观色彩过浓,则必然脱离实际。在投票中同学们开始学会一笔一笔算帐:路费(火车与汽车、卧铺与硬坐、半价与全价),门票费(淡季与旺季,团体与散客),住宿费(宾馆与小旅店、打折与优惠),……原以为崇高而神圣的民主,现在变成了实实在在、琐碎精细的帐目计算,这使大家自然地从理想走向了现实。
其四,民主之弊。投票结果的分散和最终目的地的确定令许多人感慨,有时候近一半人表示失望,甚至对民主产生了怀疑。他们觉得民主对少数人意志的否决显得过于粗暴,有人指出少数人的投票其实是无效的,绝大多数同学在投票中都经历了自己的意志被否决1次或数次的无奈,当自己想去的数个地方被一次次否决,最后剩下两个毫无兴趣的地点时,有人比喻为就象在布什和小戈尔这两个烂苹果之间必须选择一个一样,实在是倒胃口。有同学提出,民主与自由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相容?民主能不能在尊重多数的同时,尽量照顾少数?如有人提议能否兵分三路,拓宽选择余地,尽量满足多数人的不同需求?[9]
还有人对“少数服从多数”提出了疑问,为什么一定要服从多数?多数人的意志为什么就应当被接受?多数为什么能代表全体?如果两个团体进行体力上的拼杀,人数多的团体必然占优势,但这种胜利会被指责为暴政,而多数人以投票的文明方式让少数人服从自己,为什么就合情合理?一个人谋私利是自私,三个人谋私利就不是自私?少数服从多数是以量取胜,“但量不能形成质”,多数未必合理,少数亦可能优秀。我们追求的是公正,而不是数量,当多数人盲从、无知、低素质的时候,选举可能成为择劣,甚至可能出现“多数人的暴政”。他们例举了一些事例,如希特勒的选举上台,苏格拉底被全民公决判处死刑,来证明列宁曾经表述过的观点——“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于是他们提出,民主只是尊重多数人的选择而已,并不能保证选择的正确性。当老师问到,除了上帝,谁能保证选择的正确性?正确与否的标准由谁来定?大家通过争论认识到,“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不等于真理“永远”在少数人手里,当我们不知道真理在多数人还是在少数人手里的时候,我们只能倾向于听从多数人的选择。少数人如果真的掌握真理,就应该尽量说服多数人,当多数人暂时还不能接受他们的观点时,他们只能耐心等待,继续做说服工作,而不能强加于多数人。真理通常是慢慢地展现的,先展现给少数人,然后展现给多数人,民主制度要求少数先认识真理的人去向大众传播真理,如果他们掌握的确实是真理,那么迟早会被多数人接受,如果他们掌握的不是真理,多数人又何必接受?
大多数同学对民主的“费时、费力”有了深刻的体会,一轮又一轮的投票让一些人觉得不胜其烦,缓慢冗长的计票没完没了。于是有的人开始看课外书,有的人扎堆聊天,有的人试图溜号。[10]许多人谈到,仅仅是确定一个春游地点,就耽误了这麽多人整整两、三节课的时间,“工作量之大真让人惊讶”,“人的耐力和精力都受到挑战”,“由此可以想象倘13亿人口的大国在解决许多重大问题时,如果都采用民主投票的方式,需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民主很不划算,它似乎与繁琐有着不解之缘,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却仍然众口难调。”“在民主与效率之间我们必须找到平衡点,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过多地运用民主方式解决问题,成本显然太高。”
于是有人提出,民主是指民主选举,而非民主决策,即民众投票决定的应是对领导人的选择,而领导人产生后就拥有民众赋予的决策权,人民一般不再直接决策,而只是对领导人决策保留监督的权力。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并非一回事,前者应该是民主的主要内容。
其五,利益的多元性。在民主投票的过程中,分歧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大众利益的多样性、矛盾性使冲突贯彻始终。不同的人,不同的利益,在不断地分化、组合、再分化、再组合……原来“人民”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五花八门。在投票中,很多同学都感受到利益冲突的现实性以及利益协调的重要性,每一次投票都是在进行新一轮的取舍与中和,是在不断地对分歧进行平衡,淘汰少数是因为多数更接近共同利益。
还有人提出,为避免对少数人利益的忽略,应将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对话制度化,在形成最后决定前少数人的意见必须被听取和作参考。
其六,关于民主科学化。有同学评价这样的模拟民主投票在“有效的参与”、“平等的投票”等方面做的较好,而在“充分的知情”方面则是“一大败笔”。许多人提出我们并不十分了解那些侯选城市,如青岛、西安、苏州、杭州 ……怎么选择?“信息量严重不足”,“我们需要充分而准确的信息帮助我们做决定”,“没有充分的时间考虑、酝酿”,这使大家只能做盲目的选择,人云亦云。于是有人掷硬币决定,有人让同桌代劳。有同学尖锐地指出:“外行参与决策表面上似乎很民主,其实这种民主已经形同虚设。”“民主若无科学性做前提就可能是多数人的主观臆断,它并不比少数人的主观臆断高明。”部分人进而对民主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个别同学甚至对民主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这种民主投票是一群外行瞎起哄,凭自己的感觉草率地做决定,完全是非理性,根本没有技术含量,没有科学性,而且不利于安定团结,还是由领导来决定比较有效率——当然领导在决定前应征求众人意见。好的决策不可能、也没必要通过这样的民主程序产生,既浪费时间,又制造混乱,民主绝对是弊大于利,至少不符合中国国情,对国家、对老百姓都没什么好处。这种观点往往会受到众多同学的强烈围攻(尤其是其中关于群众具有盲目性、盲从性的观点可能触犯“众怒”),[11]更多的人还是认为,其实应当改进的是民主方式,引进科学机制,而不是否定民主本身。许多人提出应当作必要的调查研究,要求有专家的介绍、内行的参与。如比较各地的住房价格、住宿条件、计算来往路费、弄清气候特征、掌握旅游景点,甚至治安状况,从资金、时间、路程、景点、路线等多方面考察才能得到最佳方案。只有给民主注入科学、理性的成分,才能保证民主选择的正确和有效实施。有人指出“立法权不能只掌握在少数专家手里,更不能让完全不懂的外行来决策”,还有人说“进行统治的人不应是少数人,也不应是多数人,而应当是懂行的人。”
其七,关于民主程序。少数同学在模拟活动中表现出对民主程序的高度重视,关注到很多程序方面的细节问题。如选票的规范格式、选票的发放、选票箱的正规化,每一轮投票前对在场人数的清点,计票人、监票人的产生途径,对计票人、监票人不得参与投票的限制,投票的顺序等等。
许多人都认识到民主程序决定着民主的成败和质量,有不少人对“老师”在投票过程中的角色提出质疑。有人说老师的作用应限制在“主持”选举,而无权发表“评论”,不应有任何形式的“诱导”;有人说老师的权力太大而又不受制约,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组织者,还是监督者,其公正性、合法性令人怀疑。如在辩论发言时,谁有权发言、发言多长时间完全由老师掌控,在淘汰哪些城市时老师有太大的发言权,并因此而提出“民主是否可能被操纵”的问题。
关于辩论程序。有的模拟投票由于时间紧,人数多,[12]辩论的时间不够充分,有同学要求增加辩论时间并力陈其必要性——“真理越辩越明”,“民主应先辩论再投票”,“充分的辩论有助于选择”;还有同学对辩论的时间、次数、顺序要求予以规范,以保证民主程序更加合理化、制度化。
其八,关于民主与精英。在投票过程中,有人心平气和,有人愤愤不平,有人玩世不恭;有人认真投入,有人兴奋激动,有人消极抵触;有人在积极主动拉票,四方游说,八面联络,有人左右摇摆,举棋不定;有的以“去某某地可包吃包住,免费导游”为诱饵,有的打出“文化名城、风味小吃”的招牌,还有的以“啤酒节”、“艺术节”吸引选票,有的干脆说“选青岛的我请客”,“是哥们的投杭州” ……课堂上似乎自发地形成了某些舆论,而这些舆论又似乎在被什么力量所左右。那些活跃分子被一些人称之为“精英”,因为他们热衷于搞宣传,善于鼓动,有号召力,但却被另一些人谓之“投机”,“爱出风头”,因为他们野心勃勃,喜欢操纵别人(有人自称“想成为主宰历史的人”),拉帮结派,甚至有时候不择手段。对这些所谓的“精英分子”及其“拉票”活动,同学们褒贬不一,其中有些观点颇有见地:
认为精英必然存在。群体中的个体具有差异性,这决定了精英存在的必然性。一般人多少都有些轻信、盲从或感情用事,这使他们易受旁人左右,而精英却相对头脑敏捷,意志坚定,善分析,会表达,干练,理性,这使他们在人群中容易脱颖而出,成为领袖式的人物。有人谈到自己在他人的“宣传攻势”下如何摇摆不定,并最后放弃初衷;也有人描述了自己是如何“鼓动”左右、影响一片的。[13]
认为精英与大众的关系由利益所决定,精英之所以能影响大众,除了个人魅力(包括普通话是否标准,声音是否雄浑低沉,长相是否帅气,以及言谈的流畅、激情,举手投足间的自信等等)之外,最根本的还是由于利益一致,只有当利益相同时共同体才可能形成,所以精英只有为大众谋利益时,才能成为他们的代言人。虽然此次模拟并不涉及多少利益,但同学们往往能“联想”到社会上真正的投票往往是包含巨大利益的。
民众需要精英的引导,精英的明智可以帮助民众克服其盲动,精英应当走在民众前面,起指引作用,而不是尾随于民众之后,投其所好,助长民众的偏激。
精英可能操纵选举。他们通过煽动、宣传、灌输,可以将少数发展为多数,将一些摇摆不定的人拉入自己的团队,因此必须要有一套规范精英的制度,将他们的行为限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之内,否则他们可能不择手段,破坏民主,如危言耸听,制造谎言,无中生有,恶意中伤,威逼利诱等。还有人举纳粹德国的新闻部长葛倍尔为例,证明个别人可以通过舆论宣传来迷惑和统治人民。我们要特别警惕某些精英打着为人民谋利益的幌子,暗地里却只为自己谋私利,把大众的利益抛在一边,因此选举、决策后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精英应当是民众的仆人,应当比主人更能干,但又不能让他们篡位成主人,否则便可能走向人治。怎样保证有才干的精英为相对缺乏才干的大众服务,少数优秀的人对多数“平庸”的人保持忠诚,是一个矛盾而艰难的问题。
其九,关于选举心理学。个别同学谈到了选举心理学的问题:为什么某些人会选择青岛,而另一些人会选择杭州?尤其是那些原来选西安、上海、桂林等地的人一旦其选择被淘汰后他们是怎么转向的?为何转向此地而非彼地?其心理学上的原因大致有:一是受兴趣支配,迷恋大自然的多选九寨沟、西双版纳、桂林,热爱历史的会选西安、敦煌,喜欢现代化繁华都市的自然选上海、广州;二是地域观念,许多人选自己的家乡,对其大加宣传,并拉“老乡”入伙;三是求实心理,从资金、时间、路线各方面分析后定出可行性方案;四是盲从心理,自己举棋不定,周围人选什么也就跟着填什么;五是逆反心理,因看不惯有些人的“造势”,以精英自居,所以你说选东我偏选西,专门对着干;六是厌烦心理,对一轮一轮的投票感到厌倦,希望早点结束,投票随随便便,也有哪边票多投哪边,这样可以尽快投出结果;七是游戏心理,故意捣乱,瞎起哄,如选“紫竹院”、“青政院”等。
有的同学分析在投票中获胜的一方之所以获胜是因为他们在宣传、拉票中能够平等待人、尊重人、以人为本,由此产生的亲近感争取到了一部分原本摇摆不定的选票;而失败的一方之所以失败,在于他们过于看重造声势,在票数领先时欢呼喝彩,得意忘形,攻击对方时又以势压人,咄咄逼人,使得一些游移票对其产生反感而失去支持,甚至出现在最后关头“中间票”一边倒的情况,使原本胜券在握第一大势力最终败北。这些同学认为,作为竞选者,一定要注意到每一个人的存在(哪怕是微不足道、非常不起眼的小人物——因为他们也有一票),让每一个人感觉到你对他的关注、尊重,而不可以忽略、小瞧、不以为然,要在“人”上做足文章,这样才能获得众多支持,形成自己的阵营。民主的特点就是尊重普通人,不论富裕还是贫穷,文明还是粗俗,都有平等的一票。所以民主制度总是造就具有亲和力、平等待人的领导人,而不是优越感十足、高高在上、摆谱拿架子的官僚或贵族。
几乎每一次模拟投票中都出现了“紫竹院现象”。紫竹院公园就在学院附近,用一天时间、几十元钱足以玩够,但有时候却获得了1/4的选票,个别人一开始就选择了紫竹院,更多的人是在第一、二轮投票中自己的选择被淘汰后,转向了紫竹院。紫竹院显然是一个不合情理、不合逻辑的选择,但民主注重的是形式合法,紫竹院无疑是一个合乎程序、因而也是有效的提案,问题是它为何会有如此高的票数?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些人的玩世不恭、恶作剧所致,实际上它反映了民主中存在着“异端”群体,由于他们的利益被轻视、甚至被否定,于是转而对民主抱之以嘲笑、捉弄的心态。他们往往会分流选票,内耗掉民主原本就不高的效率,破坏民主的严肃庄重感。但是民主却必须容忍这些不和谐之音(包括民主冷淡症、不投票、投弃权票等)。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中,少数人的利益已经被牺牲,如果再剥夺他们表达不满的权利,就可能导向“多数人的暴政”,民主在尊重多数的同时,应尽量保护少数。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民主本身所内含的表达自由本身就意味着允许有人不喜欢民主,调侃民主,嘲笑民主,人群中存在这一部分人是正常的,不能因此将其视作异端而加以打压或排斥。每次模拟投票时都有部分同学“嫌”浪费时间,在计票时、甚至在辩论拉票时表现出冷漠,不参与,不聆听,自己埋头看书或复习英语等。对此老师不必出面加以阻止,对他们的“另类”行为尽量不干涉,不批评,但可以在最后谈感受时请他们适当发言,倾听他们的声音:为什么不感兴趣?是不是觉得民主很烦人?是否不屑于参与这些乱哄哄的活动?
其十,关于民主与法制。在投票中不时暴露出一些“违纪”问题,越是气氛热烈、情绪投入的模拟,这类问题就可能越多,如有人自做选票(所以有同学要求老师所发选票应正规一些,使人难以造假),有人“行贿”,以“请客”作诱饵拉票等,有的人舞弊后还自我辩解、沾沾自喜、到处炫耀。这些现象使大家深感进行民主教育、提高选民素质的必要性,同时要加强民主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对违法行为应严厉惩处,这样才可能保证民主功能的正常发挥。有人感叹,在并无实际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尚有人如此弄虚作假,而且作假的还是法律系的大学生,由此可以想象到在全社会推行民主的难度,公民的民主素质特别需要加强,同时法制对于保障民主不可或缺。有人引用了马布立在《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的名言:“要想建立一个共和国,需要爱自由,而要想完美一个共和国,则必须爱法律”。
三、小结
“模拟民主投票”课结束后,老师应进行适当讲评,对同学们多方面的感受,多角度的质疑,多层面的分析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虽然大家的观点不一定都正确,但已不时闪现出思想的火花。大学教学所期望的效果——亲身感受,加深印象,发掘问题,引出思考,基本上已经实现。有同学认为这是“说教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的”,使人“窥一斑而知全貌”,“我开始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发现问题”。“一次不能成行的旅游”、“一个令人激动不已的游戏”让大家品味了民主,不仅有甜,还有酸、咸、苦、辣。在怀疑、困惑、思考、讨论之后,大家对民主的认识在逐步深化、细化,在此过程中,老师的鼓励、引导作用也是不可缺少的。
事实上,这一“民主模拟”还可以有多种方式,如先分组讨论,提出春游地点,再提交年级(或班级)“大会”讨论,这样比“海选”可能过程相对有序,效率会相对提高;或者如有同学提出的那样,选择3个地点以减少矛盾冲突。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也可以先依照海选程序选一次,再依照间接选举的程序选一次,然后让同学们比较两种选举的利弊,体会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选举、什么情况下适宜间接选举。[14]由于课时所限,因此实际上很难有充分的时间做两次“模拟投票”。一般来说小班可以进行海选,大班先小组选再大会讨论投票效果较好,当然也可以为了让同学们体会民主的“乱相”(以及必要的代价)而在大班实行海选。[15]总之“模拟投票”的目的不是选出正确的地点,而是通过投票去品位民主——既品味其利,也体会其弊,再进行权衡,纠结于其中,慢慢悟“道”。曾有毕业后的同学告诉笔者,一个学期的宪法课上下来,印象最深、收获最大的就是这3节“民主模拟”课,毕业后宪法课堂上讲解的知识基本都忘记了,只有这次“投票”一直记得。令学生长久记忆,并让学生自己体会和思考——这或许正是作为老师的我们所期望的教学效果吧。
注释:
笔者曾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上发表“当代大学生民主观念之透视——一次关于民主的‘模拟实验’”的文章,原文6000多字;本文是笔者在经过近10年的课堂实践后,以原文为基础、又补充了6000字后形成的。
[1] 如果是法律系本科生的宪法课,一学期课时为48,每周3节,一般在上半年,故为“春游”;如果是法硕或二学位或外系的宪法课,课时为36,每周2节,一般在下半年,故为“秋游”。
[2] 一般两位同学较好,如果上课的人数太多(如100多人),时间又紧(2节课),则可由三位同学担任计票员。
[3] 如果是大班人数多,一般应加快节奏,所以每次要删掉的地方要适当多一些,否则进度太慢,3节课将无法投出最终结果。反之小班人数少,可以多投几轮票,每次删掉的地方可以相对少一点,每删掉一个地方时可以更多地倾听不同意见。如某个地方票数相对较少,但某位同学强烈要求保留,并力陈若干理由,那么就可以暂不删去,但他的发言如果没有引起较多共鸣,下一轮票数仍然不够,则必须删掉了。对此该同学在表示遗憾的同时,仍然接受了现实,又积极投身于随后的投票竞选之中,并没有对抗、不合作的态度,这种“风度”老师在总结时应予以表扬。
[4] 也有时候,由于弃权票太多,第五轮投票后仍然没有过半数的地点,此时不得不进行第六轮投票,由于临近下课,同学们也不愿意继续僵持下去,一般会投出一个结果。但这种只希望尽快结束投票而不问投票结果的情况并不经常出现,大多数时候同学们在最后决定胜负的阶段仍然非常投入。
[5] 有时候,笔者要求学生课后就这次民主投票写出1000—3000字的体会,作为平时成绩记入成绩册;或者在期末考试中作为一道考题出现,要求学生结合此次模拟投票谈谈对民主的认识。
[6] 也有后来改投青岛的同学否认这是他们的次好或勉强的选择,他们强调经过辩论他们改变了主意,他们认为自己的第一选择不是最佳的,有一定盲目性,因此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被勉强。可见个人意见有时候是在民主辩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民意也随时可能改变,在倾听他人意见或经过辩论后个人观点可能发生变化,甚至可能有根本性的转化。
[7] 在笔者所做的20多次模拟投票中,仅出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但这很值得引导同学们讨论“政治僵局”问题:僵局是怎么出现的,应怎样避免僵局,僵局出现后应怎样化解,等等。
[8] 如果时间允许,可以进一步讨论民主与专制各自的利弊,并对其进行比较。
[9] “民主与自由在多大范围内可以相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不能期望同学们在两、三节课的时间里回答这样的问题,但至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开始关注这样的问题,老师在此可以引导他们进一步思考,在选择“春游地点”这样的问题上可以照顾不同群体的需求(如部分人去青岛,部分人去内蒙,部分人去西安),如果是国家的决策,其中什么样的问题可以有不同方案同时并存以尽量照顾不同的人群利益,而不是动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什么样的问题在少数服从多数后应当给少数一定补偿?如为公共利益进行城市拆迁时应尽量照顾拆迁户的利益(补偿合理、程序落实等);哪些问题很难照顾各方利益而必须有所舍弃,如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首都,不能满足众多方案,但如果有大致在南方定都或在北方定都两派意见时是否可以适当折中?等等
[10] 笔者的“对策”是,允许看课外书,扎堆聊天,但不允许“溜号”,这或许是模拟投票与真实投票的不同。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强制公民投票。
[11] 老师在此应注意引导多数人倾听不同意见,强调“言论自由”对民主决策的重要性。
[12] 如两节课、100多人左右的模拟课,就显得时间紧张,辩论往往不够充分,投票结束后也没有多少时间再讨论、总结,其心得体会只能通过课外作业的形式来表述;如果是50人左右的小班,则发言机会较多,但气氛略差一些;效果最好的是2个班(80人左右),3节课的时间。
[13] 在最后的发言讨论中,老师可以鼓励大家尽可能地表达、分析自己的选择是如何形成的,在什么情况下受他人影响,什么样的影响对自己容易有效,影响别人的人和被别人影响的人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谈自己的感受。
[14] 老师应“提醒”同学们这种选举其实类似于议会(投票人与议会人数相当)行使决定权(决定春游地点),而不是行使选举权(不是选举某些国家机构领导人)。
[15] 民主必然带来一定的“乱相”,应当让同学们理解并适应这种“乱相”,习惯这种“乱相”,而不是对此大惊小怪,进而全盘否定,当然“乱相”应有底线(所以民主应与法制相结合)。由于过去我们在宣传中将民主过于理想化,以致使许多学生以为民主是不应有、不能有“乱相”的,而一旦有“乱相”就不是民主,或民主就变得非常可疑,就应当放弃。同时,适当了解民主的弊端也有助于同学们在实行民主时保持理性,正确理解民主与法治、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马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
来源:《法学教育研究》第9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6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