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是一个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信息系统,任何一个国家都把它纳入到社会制度的轨道。在当前,大众传播已经为社会创造了一个“拟态环境”,即:信息环境。在我们所处的“似而非的环境”中,对所传播信息的真伪鉴别能力就成为每一个人的基本信息素养之一。而本文主要从传播制度和媒介控制的角度来分析,以便对信息的传播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回顾历史,人类每一个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总是遵循着那么一条规律,即:事物总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人类信息的传播做为社会实践的一种,自然也经历了一个有不成熟到成熟,又从成熟到不成熟的这么一个过程。时下,大众传播也处在一个较为尴尬的位置,下面将从大众传播、传播制度和媒介控制这三方面来具体论述大众传播的“位置”问题。
一、大众传播
大众传播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要想用一套价值理论体系来概括并不能很好的反映出诸多特征。下面就以郭庆光先生的定义为准: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
它具有六个基本特点:大众传播中的传播者是从时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媒介组织;运用了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活动;传播对象为社会上的普通大众;大众传播既有文化属性又有商品属性;属于单向度很强的传播活动;是一种制度化的的社会传播。
大众传播的具体功能主要有: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一般社会功能。大众传播即是一种传播形态,从而有兼具传播的其它功能,比如:环境监测功能、社会联系与协调功能、社会遗产的传承功能。真是基于这种功能、对大众传播在社会上的影响也就有了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基于乐观主义的期待;第二、“怀疑主义”的忧虑态度。这两种不同的态度从侧面反映大众传播的利弊两面。
二、传播制度
传播制度亦一定的社会制度对大众传播的控制,体现一定形态的传播制度,所以传播制度也就是社会制度中对大众传播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起着制约和控制作用的部分。换言之,究竟有什么样的事物或制度来规范大众传播活动呢?由于阶级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国际上关于传播制度或媒介制度的“规范理论”有六种主要的类型:极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苏联的共产主义媒介理论;民主参与的媒介理论;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理论。
极权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可以称为:在外部权力或权威的关系上考虑问题的认知模式。强权下一切事情都必须按照权力指划的步骤来实施,强调的是一种阶级上绝对的主动与被动的关系。目前这种规范制度在很多国家与地区慢慢的消失。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这些理论包括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民主参与理论。关于上述理论中,民主参与理论具有较大的影响,但它的表现形式仅体现在体质内部。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社会主义媒介制度传播是全球传播的两极之一。主要表现以前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传播制度为代表。这里只是将一些理论进行较为粗糙的归纳。
三、媒介控制
媒介控制是考察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其活动的影响和传媒机构内部控制对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活动的制约。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从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利益群体与经济势力的控制和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的控制。
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指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首先,它包括了这么几个内容:确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其次,政府可以通过角色的转变与扩张的形式来达到控制媒介的目的。政府可以扮演的角色有生产者、行销者、消费者和监控者等。
利益群体和经济势力的控制。阶级的出现是国家产生的前提之一,既然国家存在,那阶级也必须与之同行。一些阶级为了维护阶级本身的利益,就自发的形成了利益群体,阶级群体的向心力就会产生一般巨大的力量,从而达到对媒介控制来为本阶级服务的目的。另外,传播做为社会活动之中的一部分,不可能与其它社会子系统独立出来,经济势力为了是资本获得更高的收益,通过对传播设施等方法来控制传播。
社会受众的监督控制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组织所传播的产品进行监督,具体表现有个人信息反馈、结成受众团体、诉诸法律手段和通过影响媒介的销售市场来制约媒介活动。
综上述,只有在了解大众传播、传播制度的前提下,才能让媒介控制朝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