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人类的“理性探索”不存在禁区

——读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之感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59 次 更新时间:2013-04-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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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礼庭  

哈耶克的伟大著作《科学的反革命》,在人类学术史上占据着自由主义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而且对吾辈后人的启迪之深,同样无法用言论和文字来表达。但是作为一篇“读后感”,本文的宗旨,却不是对这位学术巨人及其著作的赞美和歌颂,而是要重点论述被哈耶克的文章所引发的感悟,甚至是某种超越哈氏理论内涵的感悟。

一、历史研究的方法,应该是从历史发展长河中无数事实构件中分析归

纳出人类的理性认识,而不是用某种先验的“观念”和“心智”来解释历史及其事实构件。

哈耶克认为:“在描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这种差异时,我们最好还是把前者称为‘客观的’,把后者称为‘主观的’。……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客观事实与主观意见之间的区分十分简单,然而对于社会科学家的对象就不易做出这种区分,这是因为‘意见’也是社会科学家的对象或‘事实’。这当然不是指社会科学家的意见,而是指其行为构成社会科学家之研究对象的人的意见。……社会科学的事实仅仅是意见,是我们研究其行为的那些人的意见。……即前者(社会科学家)首先研究的是个人的思维现象或精神现象,而不是直接研究物质现象。”【1】“我们的感官使事物在我们看来相同或不同,而这种相同或不同并不存在于它们自身的相互关系中,而是存在于它们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中,……而是意味着我们在研究这些性质时,我们所研究的不是物质世界,而是人类的思维。”【2】“与社会研究有关的,不是这些自然法是否具有任何客观意义上的真实性,而仅仅是人们是否相信它们并据以采取行动。……人与物的关系如此,人与人的关系更是如此。社会研究不能从自然科学的客观角度,而是只能根据人们的信念,对这种关系进行定义。”【3】“我们所了解的现实社会,是由人们所持的各种观念和想法而形成的;我们能够认识社会现象,它对我们有意义,仅仅是因为它们反映在人们的心智中。……观念和想法当然只能存在于个人的心智中,尤其是它只在个人的心智中对另一些想法产生影响;不是极为复杂的个人心智之和,而是个人的观念、人们对他人以及对事物所形成的观点,是构成社会结构的真正要素。”【4】“只有通过系统而耐心地寻找持有一定观点的许多人的意图,我们才能够理解甚至才能学会去看社会中分散而又相互关联的个人行为在无意中产生的、常常是尚未完成的结果。在重建这些不同的社会关系模式的努力中,我们切不可把个人行为与他的行为所针对的人与物的客观性质联系起来,我们研究素材,必须是我们打算解释其行为的那些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这样做是由于一个事实:只有人们的知识或信念,能够成为自觉的行为之动机。”【5】

即使我承认哈耶克上述观点全部正确,那么我的问题是:哈耶克所谓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人们的心智”从何而来?它绝对不可能是某种先验存在的观念,也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即使是所谓人的“理性地自私”的本性和本能,也只能是通过对所有既成的历史事实——尽管其中包含着许多观念和心智的因素——的分析归纳而来!所以,历史研究的方法,应该是从历史发展的无数事实构件中分析归纳出人类的理性认识,而不应该用某种先验的“观念”和“心智”来解释历史及其事实构件。

哈耶克因为“只有人们的知识或信念,能够成为自觉的行为之动机。”【5】的理由,所以认定:“我们切不可把个人行为与他的行为所针对的人与物的客观性质联系起来,我们研究素材,必须是我们打算解释其行为的那些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5】我必须指出的是,哈耶克的这个论断的必要的前提就是“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的这种“认识”和客观环境和历史事实相符合,才能够产生和人的这种“认识”相适合的结果。如果和客观环境不相符合的“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 指导下的“自觉的行为”——比如人们完全可能对相同的事物(比如水和冰)做出不同的反应,对不同的事物(比如水和盐水)却同样可能做出相同的反应——完全可能产生和“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的预期完全不同的客观结果。哈耶克自己也承认“在社会科学中,用‘概念’(或‘理论’)代替‘事实’的危险并非不存在,”【6】而这种和“观念”和“心智”的预期完全不同的“行为”的客观结果,不管其根源是“社会现象之成因的观念”【7】、还是“这种现象所形成的观念”,【8】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学家就不但要研究“我们打算解释其行为的那些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5】而必须进一步“把个人行为与他的行为所针对的人与物的客观性质联系起来”【5】一起研究!难道哈耶克及其信徒能够只进行前者的研究,而一概拒绝进行后者的研究?

更重要的就是,真正构成“社会结构的真正要素”的,不仅仅是如哈耶克所说的:“是个人的观念、人们对他人以及对事物所形成的观点”【4】还包括着这些观念及观点指导下的实践,即哈耶克所说的“行为”,及其结果。所以,社会科学家不但要研究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形成观念的过程,也就是“意识”和“观念”是如何反映客观事物的过程,还必须研究“观念”和意识是如何作用于物质世界的过程,也就是还必须研究人是如何在精神和意识指导下进行具体实践、及其客观效果。是“实践”,这一精神、意识、观念和客观物质之间的“中介”,才不但“可能是”解开精神、意识、观念与客观物质之间千年恩怨的钥匙,而且也是人类理性认识历史及无数事实构件的最主要元素!如果如哈耶克所说:“对于社会科学来说,都必须以既有的精神实体为起点,不论它们的形成是否得到了解释。”【9】如果社会科学真是研究人们对客观事物形成的观念的学说,那么这种学说也必然是既包括研究观念形成的过程,也包括研究观念形成后在此指导下的实践及其结果的学说。

这就是历史领域的唯物论!

二、哈耶克在这里所谓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人们的心智”的本质

含义和评判标准是什么?它们又是从何而来的?

何谓“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何谓“人们的心智”?既然有知识和信念,就

必然存在谬误和邪念,那么这两者的本质含义和评判标准又是什么?也就是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真理存在的依据、及其评判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这个看似无关紧要,哈耶克也没有着重论述的问题,实际上同样也应该是社会科学必须解决和确定的是非标准问题。哈耶克认定人类社会不存在什么事先确定的规律,那么人类历史到底存在不存在某种固定的发展趋势呢?如果人类历史真的连固定的发展的趋势都不存在,或者说人类历史只是在一团混沌中无序地发展,完全彻底地由某些偶然性所左右,那么又如何来区分和确认哈耶克所谓的知识和谬误、信念和邪念呢?确认哈耶克提出的主要概念“心智”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我虽然承认人类社会发展可能确实不存在什么规律,但我坚信确实是存在着人类社会固有的发展趋势。这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就是:“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这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并不仅仅是社会领域的学说,而是建立在生物科学及其进化论、人类的实践性及其实践能力的基础上的,同样也是以人的本性和本能为基础的。如果说,世界上真的存在哈耶克所说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人们的心智”,那么这种概念之所以能够产生和存在的根源和依据,就是人类从“理性地自私”的本能和本性出发,追求自己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原始需求的结果!

这种“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既是评判和确认人们的信念与邪念、知识和谬误的标准,也是确认哈耶克提出的人类“心智”的标准!也可以说是所谓普世价值的根本性原则,更是评判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的还是社会科学的真理的最主要的标准。

我一直认为评判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真理,都应该既有价值标准,又有科学标准,其中,价值标准是最主要的决定性标准。所谓价值标准,就是真理必需“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而所谓科学标准,就是必需符合客观环境,也就是俗话说的必须“实事求是”!

以价值标准来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一样的,都必需“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但就科学标准来说,自然科学的真理必需进行,并通过“实证”,但社会科学就必需通过“实践的证明”。何谓“实践的证明”?完整的解释就是:“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不断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的人类社会发展趋势,是检验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在这里必需注明二点解释,一是,凡是不符合客观环境,不是实事求是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就不可能有符合这种价值标准的客观效果;二是,这种已经被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在指导下一轮实践时,必需注意客观环境是瞬息万变的,必需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而进行恰当的修正!这种社会领域环境瞬息万变的特点,也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根本性区别。自然科学的“实证”在一般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做到“相同的环境和条件”的边界界定的。但社会科学的社会环境瞬息万变决定了社会领域的真理不可能准确界定“实证”所必需的、相同的条件和环境,所以只能以实践的效果来证明。

如果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人们实践和行为的结果,那么决定人的实践和行为的因素是什么?,如果说人类的实践和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拿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只有人们的知识或信念,能够成为自觉的行为之动机。”【5】那么这种“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个人的“理性选择”,包括人的“条件反射”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我的答案同样是人的“理性地自私”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人的实践和行为必须“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这也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和人类历史发展的趋势!

那么,这种决定人的实践和行为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个人的“理性选择”是从何而来,是怎样形成的?拿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的感官使事物在我们看来相同或不同,……而是存在于它们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中,”【2】在这里,我不想就必须先存在这种客观的“‘事物’……它们自身的相互关系”,然后才可能产生“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的唯物和唯心的问题和哈耶克进行纠缠,我想说的是:客观“事物”及其“它们自身的相互关系”“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是“机械式”、“照相式”的还是“能动的”?如果我们承认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二件绝对地完全相同的事物,就算是镜子,也因为镜面不可能绝对地水平,所以镜子的反映也不可能绝对地一模一样。因此,即使是“机械式”、“照相式”,二者也绝对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样。如果我们承认这种“影响我们感官的”的“结果”是能动的,那么这个“能动的”变化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些“事物”通过“影响我们的感官”产生的既不是A的“知识或信念”、也不是B的“知识或信念”,而是恰到好处的C的“知识或信念”?我的答案也就是:人的“理性地自私”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普世价值和“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人类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决定了只能尝试C的“知识或信念”,而不可能是“A”和“B”的“知识或信念”。

三、人类对客观世界、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理性探索”不但必需,而

且既没有、也不可能、不应该有任何限制或禁区。

哈耶克说:“整体本身从来就不是既定的,它们无一例外是我们心智的构建。”【10】“可见,社会科学并不研究‘既定’整体,他的任务是通过用常见因素建构各种模式,来建立起这种整体——这种模式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同时观察到的众多现象中的一部分之间的关系结构的再现。”【11】“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信念,即整体观能够使我们用客观标准区分出整体,可以说纯粹是一种幻想。”【12】“我们前面的论述,同样适用于历史学家所研究的整体。在他看来,它们从来就不是既定的整体,而是他利用其中那些唯一能够直接感知的要素重建的。……他从来不是指一个有着自然属性、能够直接观察的既定的集合体,而是指某些可观察因素之间只能做出推断的一个关系结构。”【13】“离开我们用来建构它们的理论,离开我们重建观察到的诸因素之关系,以及寻找这种特定组合之意义的精神机制,这些‘整体’便不存在。可见,理论在历史知识中的作用,是形成或建构历史研究的整体;它先于这些整体,除非找出连接着各部分的关系体系,不然是看不到这些整体的。”【14】“历史学家所研究的这种独特整体,对于他来说,并不像他能够观察有哪些特征的自然单位一样,是固定不变的个体,而是用理论社会科学系统所提供的技巧建立的一种构造。……虽然在这项重建工作中,他不能利用除了从经验中发现的要素以外的任何要素,然而并不是观察,而是‘理论’重建工作才能够告诉他,他所能发现的哪一些东西是一个相关整体的组成部分。”【15】“把历史所研究的复合体视为既定的整体,这种幼稚的观点,自然而然导致了如下信念:对它们的观察能够揭示这些整体的发展‘规律’。这种信念是唯科学主义历史学最典型的特征之一,……”【16】“这最终导致了一种颠倒的观点:我们能够直接认识的事物、我们赖以重建整体的那些因素,只有通过整体才能理解;在我们能够理解这些因素之前,必须先明白这些整体。”【17】“……这些伪造的理论逐渐被人们看成社会科学的代表性成果;利用一种‘制度’一定会被新的不同制度所超越是历史的必然现象这种信念,它们给社会演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历史理论关于能够预见未来发展的声明,便被当做它们有着突出科学性的证明。”【18】“社会理论中的特定命题,有时也许会因为它们所指出的因素组合没有出现而不适用。但它们仍然是正确的。不可能存在着适用于不同时代的不同理论,虽然有时需要用一种理论体系的某一部分,有时需要用它的另一部去解释观察到的事实,……社会科学的任何正确的理论陈述,只有当历史不再是人类历史时才会失效。”【19】

我对以上哈耶克论述的理解是:哈耶克认为,一是,人类历史是不存在某种“整体”的。因为哈耶克认为历史整体既不是“既定的”,也不可能用客观标准区分出这种整体,更不是指一个有着自然属性、像自然单位那样固定不变的、能够直接观察的既定的集合体。历史整体仅仅是“我们心智的构建”、是用历史理论的技巧建立的一种构造、它不是通过观察,而是通过理论重建、用能够直接感知的常见要素建构和建立起来的、是从众多现象中推断出来的一种关系结构;只有找出连接各部分的关系体系,才能看到这些整体。离开建构它们的理论,离开重建诸因素之关系,这些‘整体’便不存在。二是,“社会科学并不研究‘既定’整体”,历史研究也不是先通过对这种整体的观察来理解建构历史整体的具体的事实因素、更不能通过观察来揭示整体的发展“规律”。而是以一种先于这些整体、先验地存在的社会科学理论来建构历史研究的整体,并且只要人类历史存在,这种社会科学理论就不可能失效。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符合哈耶克的愿意,我欢迎读者提出不同观点,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

我和哈耶克的分歧在于:第一,我认为就绝对的历史整体来说,确实是不存在的,这仅仅因为人类历史是无限发展的,只要人类历史没有终结,就不可能存在这种绝对意义上的“历史的整体”。但是,在相对意义上的历史整体,也就是所谓阶段性的历史整体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先于人们的历史理论而客观存在的。所谓历史理论,仅仅是通过对这些预先客观存在的历史要素、即无数客观存在的历史事件,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分析归纳出来的结果。并且哈耶克所谓的:“社会科学的任何正确的理论陈述”是后于客观的历史事实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的存在而存在的。

比如传统历史学中的新、旧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农业和畜牧业时代、工业化时代、信息化时代、全球化时代等等,都可以理解为具有独特性质的阶段性“整体”,也可以把它们串联成人类历史的一个“相对的”、“有限的”整体。如果真如哈耶克所说,历史理论先于这些相对的阶段性历史整体而存在,并且只能以这种历史理论及人的心智来建构阶段性历史整体,那么,是不是就是说,人类的历史事件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只存在于当代人的头脑中,是用当代人头脑中的历史理论涂撰出来的?哈耶克既然承认历史整体是“利用其中那些唯一能够直接感知的要素重建的”【13】那么请问,那些能够感知的“要素”是否先于历史理论而客观存在?如果那些历史要素确实是先于历史理论而客观存在,那么由这些历史要素“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又怎么能够不是同样先于历史理论而客观存在呢?客观事实恰恰就是先有由这些历史要素客观地建构了这种阶段性历史整体,通过对这些“‘建构’的客观事实”进行分析归纳才能够得出历史理论。

第二,就如哈耶克所说:历史研究的“任务是通过用常见因素建构各种模式,来建立起这种整体”,【11】那么在这里哈耶克说的建构历史整体的“因素”到底是指什么,我的理解就应该是:既包括客观存在的无数具体的“历史事件”,也包括产生和引发这些“历史事件”各种主观因素,更包括维系着这种具体“历史事件”关系结构的自发过程。那么请问,决定这一切“因素”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如果我们承认人类历史发展应该就是无数个人自发的“理性选择”指导下的实践的结果,如哈耶克在文章中引用怀特海的话:“文明通过扩展我们不假思考就能采取的重要行为的数量而进步。”【20】那么这种无数个人的行为,即便真的是“不假思考就那采取”的,那也必然是一种“条件反射”式的“理性的选择”,也就是说它也是一种“理性”,而且应该是一种——人类,当然是指无数个人自发地从“理性地自私”的本能和本性出发,追求自己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原始需求的理性, 也就是一种符合我们说的普世价值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的理性,——虽然它并不一定是一种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透彻的、完全正确的理解,而仅仅是一种相对正确的理解。尽管人类,不管是整体还是个人的知识和理性都是有限的、相对的、不完善的,不可能对人类社会提供有效的、科学的制度设计,但是并不是说,我们可以藐视和贬低无数个人的这种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理性探索,同样,任何人都不可能有理由来否认人类社会及其制度就是在这种无数个人的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相对的、并不完善的“理性探索”和“理性选择”指导下的实践及其结果中发展的。

第三、历史研究的第一要义、第一责任,就是揭示客观存在的历史要素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的“真相”!如果真如哈耶克所说,是历史理论先于阶段性历史整体的存在,那么就无所谓历史的“真相”,因为所谓历史真相,包括阶段性历史整体的“真相”,只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历史理论中!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历史考证”这门学科,还有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吗?正因为历史要素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是先于当代人的历史理论客观地存在着的,所以才会有无数历史研究人员孜孜不倦地、锲而不舍和地、一丝不苟地来较这个历史之真相真!

第四、历史研究的第二要义、第二步骤,就是对客观存在的历史要素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的“真相”分析归纳出来的历史理论以史为鉴地指导当代人的实践,而不是倒过来以此历史理论来解释历史事件、历史要素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尽管这种历史理论如果以(上述)科学标准和价值标准来评判,既不完善,也不可能完全地正确,但并不妨碍它们对当代人的实践进行相对的、有限的指导,也不妨碍这些历史理论在人们进一步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地修正和完善!

第五、即使通过对历史要素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分析归纳出来的历史理论确实不可能准确地预测未来社会的发展规律,也不可能科学而有效地人为设计制度,拿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人类的心智其实根本不能掌握某个真实状况的一切不同方面这种意义上的‘整体’。”【21】但是,人类社会制度即便确实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人为设计的”,也应该是“无数个人”、甚至是每个人和一切人自发地以个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为目标的“理性选择”指导下的实践的结果。这种“无数个人”对人类制度建设的“理性选择”虽然不可能完全正确和完善,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人类社会制度就是在这种“无数个人”“相对正确”的“理性选择”指导下的实践及其结果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正因为此,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或者应该来限制和禁止人们对这个历史要素及其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领域的“理性探索”。不能掌握,并不意味着就应该放弃和停止对这一领域的“理性探索”,这仅仅是因为人类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理性探索是“自由的”,正因为是“自由的”,所以就不应该有什么“禁区”!即使人们的这种对未来社会的预测和人为制度的设计是徒劳的、甚至是错误的,也不应该禁止,甚至可以说这种“理性探索”也必然是利大于弊的。为什么?就因为人们的错误和失败可以成为“成功之母”!再说绝对一点,即使真的有人利用某种“对未来的预测”和“人为制度的设计”来进行招摇撞骗,我们也同样没有理由来以暴力来强制性禁止。这是因为,一是,判断是欺骗还是真理的推广的唯一标准,就是实践的证明,所以在实践证明的结论出来以前就武断地对某种预测疑视为欺骗,就完全有可能误把突破传统和共性的创新的真理一起禁止掉了。二是,即使真是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欺骗的理论,也应该由无数个人通过理性选择来自由、自主、自觉地放弃,而不应该以暴力和强制来禁止。因为任何真理,同样也只能通过这种自由、自主、自觉的辩论和交流,才能够从个别人和少数人对传统和共性的突破中走向大众。三是,就因为对这种招摇撞骗的理论永远存在着“自由的”“理性”批判和揭露,所以这种强制性禁止就更加没有必要,而且往往是弊大于利的。我们既反对以暴力和强制来推行和执行某种“对未来的预测”和“人为设计的制度”,同样也反对以暴力和强制来禁止这种“对未来的预测” 和“人为设计的制度”领域的“理性探索”。再说,即使错误的“对未来的预测”,同样也可以作为我们实践的一种反面参考。(对此,我只是就事论事论述自己的感悟,尽管哈耶克确实并不持有这种观点。)

第六,重要的是,必须对理论的推广,不管是真理还是谬误,甚至是欺骗,都必须绝对地禁止、杜绝暴力和强制!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对人类的危害,主要不是因为他们自称掌握和发现了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规律和自欺欺人地人为设计了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他们用暴力和强制来推广和执行他们的谬论!如果没有暴力和强制,任何错误的谬论,都会被后人以自由、自觉、自主的理性的探索和理性的批判,通过同样是自由、自主、自觉的辩论和探讨所纠错,而不可能对人类造成巨大的危害!

第七、哈耶克引用圣西门的话:“我无法想象无人统治的合作”而梯叶里的回答是,他“无法想象没有自由的合作”。【22】哈耶克既反对:“嘲笑这样的观点:‘人类社会没有指引它的理性也能够存在’。”【23】也反对黑格尔和孔德的如下观点“人类对其命运进行自觉控制的成长过程,是历史的主要内容。”【24】但是我认为:虽然人类社会确实是“没有指引它的理性也能够存在”,但是并不等于人类社会不需要“理性”,而且可以说“理性”不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且也是人们“自由合作”的必要条件。虽然,人类不可能完全有效地做到对自身“命运进行自觉控制”,但是,努力争取相对地实现对自身“命运进行自觉控制的成长过程”确实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题之一。

第八、哈耶克既反对(孔德)“自由就是‘理性地服从自然规律的命令。”【25】也反对(黑格尔)“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26】而我的观点是,“理性地服从自然规律”和“对必然的认识”只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即人们必需先拥有“自由的能力”,才能够真正地获得自由。但是完整意义上的自由,或者说是真正的自由同样还必需具有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必需具有“自由的权利”!没有这种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的权利”,哲学意义上的“自由的能力”既毫无意义,也毫无用处!同样的道理,只有政治上自由的权利,却缺乏对“自然规律”和对“必然的认识”,即缺乏一种“自由的能力”,那么人们同样不可能真正获得自由!重要的是人类必须彻底地警惕和防止再现那种在黑格尔和孔德思想指引下发展形成的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就是以暴力和强制来剥夺人民政治上的自由权利,来强制执行和贯彻他们自称已经掌握的“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和他们“人为设计的制度”。

第九、哈耶克还反对“他们两人(黑格尔和孔德)都掌握着‘明确而永恒的思维统一性’——根据孔德的说法,进化的目的就是要达到这种统一性”【27】哈耶克还认为:“他们(黑格尔和孔德)对一个事物视若无睹:自觉的理性控制自身的发展企图,只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把这一成长过程限制在支配理性的个人所能预见的事情的范围之内。”【28】并认为这是“一种没有承担起它最重要任务的理想主义,这项任务就是,认识个人的自觉理性所能成就的事物之范围。”【29】我虽然承认任何人确实都不可能“掌握着‘明确而永恒的思维统一性’”,“达到这种统一性”也确实不是人类“进化”和社会发展的目的;虽然,人类社会必需、也应该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但是,并不是说,人类的进化和社会发展“不需要”“理性的统一”,当然是指在“理性”和“科学”的统一指导下的实践!这种以“科学”和“理性”来统一指导人们的实践,是人类进化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人类虽然必须保障这种“统一”不能,也不应该妨碍和限制人类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而要实现这种保障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排除和杜绝以暴力和强制来实现这种“科学”和“理性”的统一,只要彻底有效地杜绝和排除了这种暴力和强制,建立在人们自由、自主、自觉的交流和沟通基础上的“科学”和“理性”的统一,不但是应该的,也是必需的。虽然这种“科学”和“理性”的统一确实也只能限制在这些科学和理性“所能预见的范围内”,人类所掌握的“科学”和“理性”也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有限的、不完善的,但我实在是看不出存在着什么因此而必然存在的,或者是必需的“禁区”,也就是我看不出世界上客观存在着什么“自觉理性所能成就的事物之范围”,人类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理性探索”既是自由的,也是无限的,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存在什么“范围”、“限制”和“禁区”的。

第十、哈耶克还说:“十八世纪的个人主义基本上只有谦卑的抱负,致力于尽可能理解个人努力共同创造一种文明的原理,以便了解最有利于其进一步成长的条件,黑格尔和孔德则变成了目的在于‘自觉控制’一切社会力量的集体主义傲慢态度的主要来源”【30】哈耶克既反对“一个人自己的心智应当能够解释它自身、它的过去和未来发展的规律。”【31】也反对“社会理论必须以我们直接理解的整体的知识作为起点。”【32】等观点。但是,十八世纪的个人主义的“谦卑”虽然承认“一个人自己的心智”确实不可能完全“解释它自身、它的过去和未来发展的规律。”“社会理论”也不应该“以我们直接理解的整体的知识作为起点。”但是这种“谦卑”并不妨碍,也不禁止我们去努力理解和解释“它自身、它的过去和未来发展的”事实和趋势;也不妨碍和禁止我们理解由无数历史事件所建构的阶段性历史整体的理论知识!

2012年10月28日

【1】: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 译林出版社2012年4月第一版,第24-25页

【2】:同上,第25页

【3】:同上,第27页

【4】:同上,第31页

【5】:同上,第32页

【6】、【7】、【8】:同上,第34页

【9】:同上,第48页

【10】:同上,第53页

【11】:同上,第54页

【12】:同上,第57页

【13】:同上,第69页

【14】:同上,第70页

【15】:同上,第71页

【16】、【17】:同上,第72页

【18】:同上,第73页

【19】:同上,第77-78页

【20】:同上,第86页、怀特海《数学导论》P.61

【21】:同上,第68页

【22】:同上,第138页

【23】:同上,第161页

【24】:同上,第237页

【25】、【26】、【27】:同上,第240页

【28】、【29】、【30】:同上,第244页

【31】、【32】:同上,第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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