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新任领导人习近平在2013年两会期间强调,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敢于啃硬骨头。但改革攻坚的前提是对中国国情有基本和清醒的认识。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将陆续刊出维也纳大学朱嘉明新书《中国改革的歧路》中第三篇《中国国情的八个关键问题》的内容。本文是第四个“关键问题”──“关于既得利益集团”。
在现代民主社会,几乎每一个人都归属于某一个或几个利益集团,也就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群归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不过是各种利益集团的一种特殊形态。在中国,各种利益集团尚在发育和形成之中,只有既得利益集团捷足先登。
既得利益集团形成于1990 年代,获得长足发展则是过去10年间的事。虽然,既得利益集团的历史不过20年,其人数在整个人口中比例很低,却足以影响中国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及历史走向。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是特定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产物,并注入了西方国家既得利益集团的某些特性,具有如下特色:
第一,既得利益集团是由特权阶层转换而来。早在毛泽东生前,中国社会已经存在一个特权阶层。这个阶层的主体是新政权的“高级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还有依附于新政权的知识分子。这个特权阶层的基础是政治权力,并凭借政治权力,获得在经济、消费品、资讯、教育等方面民众所没有的资源。例如,阅读《参考消息》和“内部读物”,拥有电话和小轿车,享受“特供”,都属于特权。
用今天的眼光看,如此特权似乎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比较当时民众贫乏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那就是天壤之别。文化大革命动摇和冲击了这个特权阶层。但是,自 1990 年代开始,伴随国家极权主义复辟,威权政治兴起,国家资本主义起步,原本被胡耀邦和赵紫阳时代所抑制的特权阶层再次得以凝聚,并以政治权力为中心,向经济领域扩展,参与和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改变了存在形态,使得原本简单和单薄的政治特权转化为相对复杂和雄厚的利益集团。
第二,既得利益集团的高度家族化。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家族化最初表现为“太子党”现象。1989 年之后,共产党元老在平衡家族利益和默认“太子党”的政治和经济特权问题上形成共识,大体奠定了家族化的既得利益集团格局。2000 年前后,以政权新贵为背景的“新太子党”全面崛起,并派生出“官二代”和“富二代”现象。在这个既得利益集团中,不乏来自社会底层的平民,但是,他们基本被同化。另外,家族化的既得利益集团,通过联姻,逐渐形成了新型“门阀制度”。在社会上,再次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现象。
值得提及的是,在这种新型的“门阀制度”中,还混合了所谓西方贵族文化、礼仪,甚至等级元素。为此,他们的后代,对欧美的所谓贵族式教育趋之若鹜。在 21 世纪的中国,这种和血统紧密联系的、以家族化为基础的既得利益集团,在拥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特权的同时,还拥有在社会财富资源配置中的优先位置,无视法律,破坏社会基本的公平规则,阻碍其他社会精英,特别是“底层知识青年”的上升通道,让人们相信和崇拜权力,羡慕金钱和家庭背景,动摇支撑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几年前的那个“我爸是李刚”的故事,就是这种既得利益集团在社会基层的一种畸形和变态的显现。
第三,既得利益集团的扩张基于权力和资本的持续交换。一方面,政治权力具有强烈的资本化冲动,一切资本需要得到权力的保护。通过商业操作和权力运作的结合,实现最少投入和最大产出,权力最终转化为财富。另一方面,资本也有权力化的冲动。通过金钱改变权力结构,影响甚至驾驭决策,控制行政资源配置,可以获得超常的高额回报。通过权力和资本持续不断地交换,既得利益集团的能量得到积聚。
如何划分既得利益集团的类型,有不同的方法。最有影响的分类是将既得利益集团分解为政府官僚利益集团、部门利益集团、国有企业利益集团和地方利益集团。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四种既得利益集团是互相交叉的。需要强调的是,权力和资本比较,权力更为重要。在中国权力至上和官本位的国情之下,支撑既得利益集团的基础始终是政治权力。这就是为什么既得利益集团抵制和反抗任何改变现存政治体制的改革。
第四,既得利益集团的板块化、体系化、国际化和多面化。所谓既得利益集团的板块化,主要指既得利益集团的产业和地区板块。既得利益集团的板块几乎涉及一切实体经济和非实体经济部门。即使是文化、教育、医疗和法律系统也不可幸免。例如,“石油帮”属于既得利益集团中的“石油板块”;“上海帮”属于既得利益集团的“上海板块”。所谓既得利益集团的体系化,是指既得利益集团的纵向分布,从中央到基层。乌坎村事件的对抗双方,一方是村民,另一方则是村和乡镇一级的既得利益集团。
所谓既得利益集团的国际化,是指既得利益集团与跨国公司和海外资本紧密合作。西方国家各种机构参与其中,从大型公司、投资银行、全球性基金到名牌大学,其地理跨度从东京、莫斯科到伦敦、纽约。所谓既得利益集团的多面化,则是指既得利益集团大都有合法的外壳,例如,公司、基金,甚至学校、医院、慈善机构、庙宇和 NGO,都可能是既得利益集团的载体或者平台。还有,既得利益集团与“黑社会”的联系,参与肮脏不堪的交易。
第五,既得利益集团左右政府政策,却不受制衡。在民主体制下,既得利益集团要维护和扩大既得利益,获得某些经济和政治利益分配,需要通过各种“院外活动”,以求影响政府官员的相关决策。但是,因为不同的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相互制衡,政府依民主程序而更迭,以及媒体和知识分子的相对独立,没有任何一个单一的既得利益集团可以长期操纵政府运作,一手遮天。但是,在中国,既得利益集团之间互通有无,诉求基本一致,彼此之间不需要竞争,不存在制衡。
此外,因为没有民主制度,既得利益集团可以和政府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政府不仅难以成为遏制既得利益集团的力量,反而成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保护者,甚至是既得利益集团的成员。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垄断能力,根本不需要支付“院外活动”和“游说”成本,政府部门就会做出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团的决策。既得利益集团还可以从政府的公共政策,诸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区域政策,甚至扶贫政策中获得新的利益,直接参与和享用公共产品的分配。更严重的是,即使既得利益集团侵害了公众利益,例如毒奶粉事件,也可以被网开一面。薄熙来事件所折射的是既得利益集团如何实现了政治权力、司法权力和经济利益的紧密结合,以及国内和国际权势网络的紧密结合。
毫无疑义,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过去20年中最重要的社会现象。如今,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显现出三个趋势:其一,既得利益集团和垄断国有企业融合。垄断国有企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重要的安身之所,从而强化了既得利益集团和垄断国有企业对某些产品、行业和区域的市场控制,增加超额垄断利润。在中国,没有垄断的既得利益和没有既得利益的垄断是不可想像的。其二,既得利益集团向媒体渗透和延伸,主导舆论,完成从“硬实力”向“软实力”的转变。其三,既得利益集团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全面增强。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在既得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国家利益不断被分解,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格局不断被重组。
所以,今天的既得利益体集团,已经不是一个“集团”二字所能容纳,而是拥有共同意识、共同利益、共同生活方式的新的社会阶层,甚至说,是一个新的“阶级”。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或者既得利益阶层,蔑视法律体系,破坏市场规则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机制,压缩中产阶级生长空间,加剧贫富差别,抗拒政治民主化潮流。中国要进步,不仅要正视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而且必须打破其存在的格局。
(本文作者朱嘉明现任教于维也纳大学。华尔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