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意识形态服务于一定的对象。最广泛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不仅包括政治意识形态,也包括非政治的意识形态。例如,投资理财顾问为了打动公众,往往会说“今日中国通货膨胀较为严重,钱存在银行里正在以每天多少个百分点的速度贬值”之类的话,从而劝说更多的人选择一些灵活的理财产品而不只是单调地选择存款。这算是生活中的意识形态例子。正如本文的题目所指明的,本文探讨的只是众多意识形态之一种的政治意识形态,着重分析政治意识形态三个层次的功能,并对应地简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识形态。
一、政治意识形态三个层次的功能
(一)基础性的回击与自我辩护──自证清白层次上的辩护功能
为了方便理解,不妨以法庭中的被告为例来说明这个层次的功能。法庭里的被告所做的事情主要是自证清白无罪。被告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的发言目的很显然不是想要向大众推销自己的主张,从而赢得大众的尊敬和好评,不是想要博取更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而只是基于一个基本的“自证清白”的需要。被告在法庭上的这种自证清白的辩护,即便胜诉也只能说明自己无罪,但不能由此证明自己很高尚。所以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个层次上的功能是一种消极的功能、防御性的功能和最基础的功能,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比较本分的功能。
(二)宣示与美化层次上的辩护功能
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如果仅仅只具有自证清白层次上的辩护功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一经出炉,很显然有一种想要去影响和打动他人的冲动。它不能仅仅停留在“只是说自己不是坏人”的层次上,还要尽可能证明自己是可敬的、高尚的和相对更高明的。这就是政治意识形态第二个层次上的功能──宣示与美化层次上的辩护功能。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一层次上会努力自我标榜、自我推销并吸引更多眼球,尽可能形成思想共识。这体现出的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更进一步的动员能力、自我润色能力。它通过美化辩护想要显示出自己的见解或品行高出众人,力求教化他人并获得他人尊敬。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个层次上的辩护功能是一种积极的功能、进攻性的功能和较高层次的功能。这种功能的目标和追求都更高了,何止是不再本分,而且可以说是“充满出人头地的壮志凌云”。
(三)回答问题、指明方向并解决问题层次上的指导功能
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在发展过程中,除了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除了要自我宣示与美化之外,有时还力图回答现实社会中的重大问题,为国家或组织指明前进方向,进而解决国家、组织或时代面临的重大问题。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一层次上的功能就是一种非常积极、非常高水平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一种指导功能。也可以这样说,政治意识形态前两个层次的功能是包装功能、展示功能,第三个层次上的功能才是包装里面的真材实料。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一层次上更迫切地需要展示其科学性、解释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完整地实现意识形态的功能。可以看到,依靠宣传能力、堆砌辞藻能力和巧妙高超的表达能力,很多政治意识形态可以实现前两个层次上的功能,但要想全部实现三个层次的功能难度很大。一些政治意识形态在前两个层次上固然外观非常华丽,但却无法回答国家、组织和时代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更无法指明方向并解决问题,这样的政治意识形态就是徒有其表、徒有外包装,中看不中用,多半也只会停留在思想和文字层面,没法应用到现实社会中。比这种中看不中用的政治意识形态更负面的是一种看似三个层次都很齐全,但在第三个层次上问题回答错误、方向指导错误且解决问题的办法也错误的意识形态。这种政治意识形态错误地回答问题并错误地解决问题,其危害比没有第三层次功能的不完整政治意识形态还大得多。
二、怎样评价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的优劣:评价政治意识形态的两大标准
政治意识形态说到底就是一套政治思想辩护体系或理论体系。对这套理论体系,不仅要判断其理论言说是否完整地涵盖了上述三个层次,同时也要判断其理论体系有多大程度的科学性。所以评价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的优劣,有两大标准:一是看这一政治意识形态是否完整(是否涵盖了基础性的回击与自我辩护──自证清白层次上的辩护功能、宣示与美化层次上的辩护功能及回答问题、指明方向并解决问题层次上的指导功能这三个层次的功能);二是看这一政治意识形态的科学程度、正确程度,这一点可以用实践来检验,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识形态的克制简评
有了上文的三个层次和两个标准,就可以更好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意识形态做出评价。由于本文的重心是阐述上面的元理论,对官方意识形态的实务性评价并非笔者的专长。读者朋友们大可参照上面的标准来自行做出评价。本文只是尝试性地做一些评价,主要是让读者和学界同行了解一下上述评价标准怎样使用,至于评价的具体内容不是本文的写作目的。
(一)内部视角的评价:对作为官方意识形态体系组成部分的几种主要思想的简评
从政治意识形态三个层次的功能是否完整的标准来看,毛泽东思想最完整,邓小平理论次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已经不是完整的政治意识形态。
从政治意识形态的科学程度、正确程度来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都优于毛泽东思想。
(二)外部视角的评价:对作为一个整体的官方意识形态体系的简评
很显然这一角度的评价是很难给出的。因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多年的发展相伴的官方意识形态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发展变化过程中有延续,有局部修正和否定,也有新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官方意识形态在三个层次上的功能逐渐弱化和淡化,官方意识形态的完整程度比毛泽东时代明显降低,但官方意识形态的科学程度比毛泽东时代明显提高。而且与此相伴的是,官方也不像毛泽东时代那样刻意强化政治意识形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政治意识形态。
在这一过程中留出了越来越多的思想空白、理论空白,多种社会思潮在这些空白地带激烈辩论。同时也兴起了以何新和宋鲁郑为代表的两代辩护系的代表人物。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何新作为第一代辩护系的领军人物,在为官方辩护时主要使用人文社会科学的语言而不是传统的官方意识形态语言,但他的语言中仍带有较多的传统官方意识形态语句。2008年以来兴起的第二代辩护系代表人物──宋鲁郑,更是完全使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语言,完全没有再使用官方的传统意识形态话语。何新和宋鲁郑在官方意识形态越来越缺乏完整性的新环境里,用自己的新语句部分支持了官方意识形态。但至少可以看到的是,他们所使用的语句和官方意识形态理论基本上是两套话语系统。未来的官方理论家能否通过高智商的构思,将这些充满机智但过于灵活分散的何新、宋鲁郑式辩护系话语与虽然正统系统但不够灵活完整的传统官方意识形态话语整合起来,尚是不确定的,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此处使用的“辩护系”一词,是不带褒义和贬义的术语,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本文和今后将要写作的专论辩护系、治愈系、酱油系和调和系的文章都基于不预设立场的客观分析,所用的相关语句都是不带褒义和贬义的,这一点有必要提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