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天下”的韩毓海先生近年来笔走蛇龙,可谓高产。仅就其推出的书名《五百年来谁著史》、《天下:包夷四海的中国》等就可以看出作者高屋建瓴的磅礴气势。翻开那本被书市热捧的《五百年来谁著史》,在其绪言中即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谁要是说中国革命形成的体制是一团漆黑,乃至非要刨了祖坟而后快,这是不懂自己的历史,这也就是割断自己的历史,这种歪曲历史的行径是绝不能允许的。”(见韩毓海《五百年来谁著史·绪言》)------看到这“绝不能允许”的类似宣言性质的话,“乱臣贼子”如草民者,也不免起了疑惑:难道对中国革命中的某些黑暗历史如暴力土改和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就是“刨了祖坟而后快”,就是“不懂”和“割断”自己的历史?如此未雨绸缪的上纲上线,是否遮盖着某种偏执的逻辑?怀着这层疑惑,笔者陆续拜读了韩大学者的一系列雄文,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韩大学者在其文中竭力粉饰并推崇的,居然就是毛泽东的文革和中共革命历程中的暴力土改。
毓海先生行文的一大特色,是关于毛泽东的赞誉和引用毛泽东的诗词特别多,这几乎成了点缀其文中的一大风景。这种崇拜情结经过韩大学者学术理论的精心包装,倒也避免了某些毛左派赤裸裸吹捧的幼稚狂热,显出一些新时代左派学者缜密的思维策略和雄辩的逻辑技巧,但正因为如此,才显得更加可怕,正如蜜糖包裹的砒霜,其错误理念在学术理论严密的论证下往往更具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谓予不信,不妨随笔者一起来分享韩大学者几段汪洋恣肆的奇文。
韩毓海先生的《历史不容否定》一文中有如下一段话:“当毛泽东在建国后力图以‘劳动人民知识化、知识分子劳动化’去改造中国社会的中层,即数千年来‘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士大夫阶级,触动这个阶级的必然产物‘官僚集团’,并以马克思主义和现代科学实践向以儒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意识形态宣战的时候,这再次证明了他所领导的革命是‘真正的革命’,毛泽东要走的,乃是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走过的道路。在这场面向旧的统治结构的‘中层’或‘中坚’而进行的艰辛改革过程中,毛泽东当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劳动者素质的迅速提高,以及与之伴随的中国迅速工业化),但是,他更遭遇了巨大的挫折(‘文化大革命’),留下了极其沉重的历史教训。”但这“极其沉重的教训”在韩毓海的眼里并不是毛泽东的过错,他下文中有此“说明”:“毛泽东所遭遇的挫折无非表明:摧毁旧社会的中层和中坚结构,与建立和再造一个新社会的中坚力量、中层结构相比,后者显然更为困难。而这首先要求对复兴现代中国的中坚力量——中国共产党的作风与能力再次进行新的改造和提升。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改造和重建社会中层的努力会遭到党内与知识分子的误解乃至强烈抵制,这几乎就是必然的。而此诚所谓:‘运去英雄不自由’。”------ 在此,韩毓海先生不仅丝毫没有反省毛一手导演的十年“文革”给中国现实造成的深重灾难和历史大倒退,反而誉为“伟大的成就”,更对毛的倒行逆施和无法无天所必然导致的天怒人怨的文革惨败寄予充分的同情,有道是:“毛泽东改造和重建社会中层的努力会遭到党内与知识分子的误解乃至强烈抵制,这几乎就是必然的。而此诚所谓:‘运去英雄不自由’”,仿佛值得怜悯的不是被毛破坏的现实和人民的苦难,而是毛的勃勃抱负没有得到实现。在此,韩先生所表露的“充分的同情”几乎令人感动,但可惜这份同情建立在对文革的无限粉饰之上。众所周知,毛发动文革的一个主要动机乃是“打倒党内的当权走资派”,也就是打倒与自己政见不合的刘少奇等人,为此,他不惜多次会见来自全国各地的红卫兵,从下往上地发动文化大革命来打倒对手,他在对党内人士按照个人的意志来“进行新的改造和提升”的同时,恰恰也在践踏人权和漠视法治,造就了一个无法无天的时代,将国家推入全面崩溃的边缘。难道这就是韩先生所赞誉的“真正的革命”?不得不承认,韩先生这番将毛的文革美化为“以马克思主义和现代科学实践向以儒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意识形态宣战”并以此摧毁“官僚集团”的说辞,颇能俘获当下一部分痛恨官僚腐败的人们的心,但韩先生墨写的谎言掩盖了文革更真实的一面:掩盖的不仅是毛泽东对造反派的利用,更掩盖了毛镇压造反派和屠杀老百姓的滔天暴行。关于文革大屠杀,许多学者早有专著问世------这些,博学的韩先生怎么会置若罔闻?原来,韩先生自有他的一番逻辑推理在背后作支撑:“毛泽东并非秦皇汉武,因为他创造的历史在‘春秋’之外,中国旧的传统价值当然不能评价毛泽东”------好一个“在‘春秋’之外”!仿佛元凶巨恶作恶过了头就可以逍遥法外,一句话就将毛泽东所造成的深重灾难与文革罪孽推却得干干净净。值得一提的是,在那篇文章中,韩大学者横刀立马,气势凌厉地冒出一句:“否定毛泽东就是杀戳中国的未来!”仅此一语,就令人无限感叹:要不是现在的现实语境已经确实容不下“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那样歇斯底里的狂热,我们的学者也用不着在此煞费苦心地进行云遮雾罩的理论包装了,如此曲里拐弯,吞吞吐吐,不能理直气壮的呐喊,终究不免委屈。感叹之余,倒想向韩大学者请教一句:近年来沉渣泛起的文革极左思潮,经常成为改革开放继续深化的绊马索,例如薄熙来的借“唱红”之名行“黑打”之实而罔顾法治的重庆倒行逆施即是突出的一例。而这一切的源头,乃在于毛泽东的文革遗毒至今没有得到真正的“清算”和“否定”,应该说:不否定毛的文革就是杀戳中国改革开放的未来,怎么变成了相反?如此欲盖弥彰地粉饰和捍卫,掩盖的恐怕恰恰是某种不可告人的个人动机吧?对了,我忘记了韩大学者原来就是乌有之乡挂得上号的头面人物之一,曾多次在那里演讲过,而众所周知,乌有之乡这个极左思潮泛滥、狂热捍卫毛泽东至尊地位的网站,正是与重庆薄熙来政府一度打得一片火热的左派大本营。
韩毓海先生还在其文中对中共革命中的暴力土改进行了不遗余力的辩护:“毛泽东的革命把最落后的中国农民组织起来,并将其锻造成为对抗最先进的、来自海洋的帝国主义武力的高度机动的游击队。而毛泽东找到的那种把‘即将被海洋淹没了的大陆’拯救出来的政治动员方法,就是‘土地革命’。”“ 历史已经证明:无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造就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改革开放,都是与土地的公平分配联系在一起的······”(见韩毓海《历史不容否定》)而在其《五百年来谁著史》第七节《黄仁宇为什么要说毛泽东的好话》一文中,韩毓海先生旁征博引他所钦佩的历史学家黄仁宇的话,反复阐述了中国革命历程中暴力土改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土地问题之积重难返,恰好正是中国社会环境的缩影,而要改变中国土地制度,道德的说教毫无用处,因为土地问题之解决,需要天翻地覆的大变革,而这种变革舍政治革命的暴力手段则无法达成:一方面来说,解决土地不均、力图平均地权,那就一定要剥夺地主,黄仁宇后来回忆说,‘我到美国后对费孝通教授的论断也很熟知,,他说,如果可耕地的面积不够,而不得不在地主和农田农工之间作选择,为了将土地资本和劳动力合一,也只好选择后者,牺牲前者’-------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欲实行西方式产权明晰的土地私有化制度,则等于彻底摧毁使得中国农村以小块土地为抵押的借贷周转机制,那就更无异于彻底摧毁了中国农村大多数人苟延残喘的生活可能性,其暴力程度,可谓更甚于前者。”“(黄仁宇告诫说)读者要记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中国之再生必须系于农村改造的态势逐渐明显,······回顾过去,土地问题已经变得盘根错节,严重到必须诉诸最后手段,也就是全面禁止私人拥有土地。”“面对如此环境,我们也许终于可以看到革命分子的观点:他们采取的乃是最后手段。现有文明正在解体中,我们可以说,他们正是运用了社会契约的理论,只是方略有所不同:为了彻底清除过去的影响,每个人都必须先回到野蛮状态,然后才能谈高贵。”“更难的是评价毛泽东的人格。传统史家的褒贬手法在此完全无法使用,因为他有非凡的生涯。·······因为他是这样非凡的人物,在异常的时代以极端的手段去对抗反常的局势。”------很显然,韩毓海先生是赞同黄仁宇“土改革命舍暴力而无他法”这一理论的,他引用黄仁宇那么多话,无非是想增援自己对暴力土改革命的认同以及同情的理解。他所引用的黄仁宇对毛泽东的赞语,似乎就是他在《历史不容否定》一文中“中国旧的传统价值当然不能评价毛泽东”这一理论的渊源。但中国土地革命真的舍暴力而无他法吗?历史真的是由伟大人物的伟大错误推动的吗?真的如韩毓海先生所认同的黄仁宇先生的说法那样:“必须先回到野蛮状态,然后才能谈高贵”吗?这就涉及到对中国革命历史的一个重要侧面“土改革命”的客观认识和历史评价问题。
有趣的是,笔者最近读到康正果先生的一篇《是谁制造了农民的苦难?》,虽然并不是针对韩毓海先生来的,但恰恰针锋相对,不但观念迥异,而且对暴力土改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原因及其历史现实作了详尽的剖析,更有趣的是,其中也有一段论述到“黄仁宇讲毛泽东的好话”:
“黄仁宇的看法很有代表性,因为他并没有站在共产党或国民党的政治立场上说话,且本人远离中国,也完全了解中共的暴力运作及其巨大的破坏後果。然而对这位善於理性思考问题的学者来说,暴行一旦属群体所为,且在历史的动力下发生‘恶因或出善果’的作用,似乎便不可与日常情况下个别的暴行相提并论。仿佛巨恶元凶恶过了头,反而可获得某种超越,可以不受常规道德的约束,只要那恶能发挥黄仁宇所期许的‘历史杠杆作用’,即使整个过程中都利用了‘人类的邪恶天性’,它最终也有可能‘打造出理想的社会’来。因此,黄仁宇一方面低调地承认他个人对‘阶级斗争’没有信心,一方面‘仍不得不承认中共之土改政策在中国长期革命之过程中产生了‘杠杆作用’。’首先应该指出,黄仁宇在很大的程度上也怀有一般知识分子常有的历史义愤,从他书中的议论可以看出,他把所谓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封建剥削想象得一团漆黑,把二十世纪前半期中国农村的落後、凋敝夸大到非彻底砸烂了重造不可的地步。他无端就冒出一些不负责任的昏话来。比如说,‘我从学术研究观点证实,毛泽东的激化已够格成为重大突破,将文化导向的社会转成可以在经济上管理的社会。’黄显然认为,正是完成了土改,共产党才得以实行他一直期盼的‘从数字上管理中国’。因此,‘毛泽东是历史的工具。即使接受土地改革已实施三分之一世纪的事实,也并非向毛泽东低头,而是接受地理和历史的判决。’总之,按照黄仁宇的大历史眼光,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乃是中国的命运,只要完成了转型,我等渺小的个人就无需在人民遭受苦难的枝节问题上无谓地纠缠,更不该简单化地判定历史人物的罪责。因此,就算毛泽东及其党人做了恶,他们的罪行也与敌对一方的所作所为相反而相成,双方各以其完成的不同弧度连缀成远非吾人有限的理解力可得其仿佛的历史曲线。总之,按照黄仁宇的说法,‘历史学家的技艺所在,就是站在类似的有利时点来进行整体的重新评估。新的视野会让我们以不同角度来审视过去。’好了,让我们的征引就此打住。面对以上所述无人称的历史动力图像,历史家似乎只有张口结舌发惊愕的份儿,他可以试着捕捉历史动态所展现的走势及合力关系,但却没有足够的判断力评说具体的功过是非。即使你明知那是聚九州之铁铸成的大错,但如今都早已是铁定的现实,也就只有历史地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了。”
在驳斥黄仁宇的谬论之余,康正果先生阐明中国革命历程中的暴力土改不但没有必要性,且是在没有弄清中国贫弱真正原因的情况下盲目煽动农村穷人仇富心理的一种罪恶行为,他写道:“国内的历史教科书向来偏重阶级斗争史观的建构,在关於历代土地问题的叙述上多强调兼并土地的大地主与广大农民之间的敌对和矛盾。历史课堂上灌输给学生的往往是这样一幅图景:每到了王朝的末年,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便逼得广大农民造起了反。一场农民起义战争过去後,很多地主在战乱中灭亡,其产业遭到破坏,遂留下大量可供分配的空地。新王朝在建立之初吸取前朝的教训,一开始总要向农民实行让步政策,重新分配土地给农民耕种,社会经济从而得到发展。但因为封建王朝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政权,承平日久,地主的兼并势必又趋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随之增多,於是再起战乱。剥削造成了贫穷,穷极导致造反,历史便在这一贫困经济的怪圈内恶性循环,只有农民战争将社会向前缓慢地推动。这大约就是非专业的普通历史课堂上灌输给学生的历史概况,至少我这一代人小时候学的都是这一套。它无非要让我们记住这几条:其一,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与农民的矛盾。其二,消灭地主是解决冲突和消除剥削压迫唯一有效的办法。其三,实现均田是劳动人民的社会理想,也是全体农民脱贫致富的基础。这种迎合现实政治需要的历史观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真实。纵观中国历代各朝,出於充实赋税和稳定社会的考虑,对豪强的兼并土地,朝廷均持限制和阻止的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说,朝廷与大地主的利害冲突其实更甚于千万个小农户。土地兼并的实质是,国家实行了累退税制,官员又有免税的特权,小户贫者耕地无利可图,因负担不起才弃田逃入大户富室以求庇护,从而摆脱官府的赋税。国家因此流失了大量提供赋税的人丁,自然国家在政策上要反对兼并。至於均田制,也并非後来的土地平分论者设想的那麽理想。其实历史上曾实行过的均田制乃是大乱后土地荒芜,人丁锐减的情况下,朝廷强迫推行的一种经济恢复政策。与其说那是朝廷对人民的恩赐,不如说是国家为生息人口而派给受田者的负担,因为其论口授田的分配方案完全建立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有趣的是,这一束缚耕者为国家种地的办法正与今日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形成了前呼後应的对比,制度的戏仿不能不令人遐思中共改革中的历史返祖现象。然而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不再受还的私田逐渐增多,必须受还的公地相应减少,多次划分後,耕地日益变成份散的小块,私有土地随之扩大起来,均田制终趋於破坏。不管怎麽说,国家的需要始终是个无底洞,官府无尽的诛求必导致生产的破坏。 租佃制及中国农业的困境 但总的来说,唐宋以降,大地主的土地拥有量一直都在下降,无地农户也随之同步减少,据各方面的统计,截止二十世纪初,全国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农田都由业主自耕。可见农业的严重问题主要不在於地权的高度集中,而在於地少人多,资源匮乏,特别是小农户众多,土地在细密的耕作过程中被分得七零八碎,致使亩产量无法大幅度提高。据赵冈等人的研究,规模经营的庄园农业自宋以後即无利可图,地主因此转而出租土地给佃农耕种。不惟无地者租佃,少地者或虽有地却家中富于劳力者也需求租佃。农村的剩馀劳力太多,租佃者宁愿交纳重租也不放弃多种庄稼多收获的机会。五四以来的革命话语始终强调租佃制的剥削因素,包括我个人在内,几乎所有按照教科书的灌输来想象历史的人,可以说对地主剥削农民的罪恶全都铭心刻骨而又深恶痛绝。我们的历史意识本能地仇视富人,谈起了旧时代农民的贫困,大都会不假思索地把它归罪于地主剥削的结果。但如果我们能搁置成见,屏弃熏染已久的义愤,去实际地考察历代的土地制度,我们也许会认识到,在整个社会无法给剩馀劳力提供出路的情况下,正由於租佃制给需要租地的农户制造了耕田而食的机会,因而才逐渐发展成一种普遍适用的生产方式。所以我们可以初步总结说,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均因经济因素的影响自然而发生,并非人为的政治制度硬行设计的结果。其中人口的不断增长,始终都是最主要的动力。在生产力落後的古代社会中,用垦荒和提高亩产量的方式发展农业都极有限度,且受到技术、资金的极大限制。除非降低人口出生率,或把过剩的劳力全转入非农业生产,均田或抑制兼并的措施都不足以彻底解决缺少耕地的严重问题。而要把过剩的劳力转入非农业生产,只有发展了工商经济,使地主士绅有条件集中土地投资工商业,建立城乡经济的交流,才可能逐步实现。可惜历朝政府多重农抑商,视经商为末,以‘末’而致富者尚多有广治田产以‘本’守之的现象,不要说地主把地产转换成商业投资者缺乏条件,就连有限的工商利润都常常变成地产凝冻在乡下,为租佃制的扩展增强了惯性。我们常说的落後的小农经营便由此长期凝滞下来,形成了前现代中国经济结构的瓶颈。这也与国家的鼓励有关,国家只知道用‘轻赋薄徭’的政策抓住广大的农户以扩大赋税的征收面,无形中促成了人口的增多和耕地的分散。但脆弱的小农经济绝不可能满足朝廷不断增加的财政需求,而政府又无法通过发展工商业开通财源,结果随着农户负担不断增加,一碰到大范围的天灾人祸,或外患频仍,便加剧农村经济的崩溃,最後酿成大规模的动乱。民普遍穷,国也富不起来,种种社会问题相滋长,使地少人多的固有矛盾更加恶化,这就是进入民国後,中国社会从历史上承袭下来的农村问题。因此我们在谈论中共的农民运动及其土地革命之前,必须确定一个符合历史实际的出发点,那就是:生产力的落後既不该简单地归罪于地主的剥削,穷人的脱贫更不应该靠破坏生产的打劫富人以得到暂时的缓解。想当初那麽多志在救亡的读书人都喜欢谈论如何向列强学习制造坚船利炮的技术,却很少见有人留心研究人家如何走向富强的经历。因此中国革命的根本不幸在於,革命者并没有弄清中国贫弱的真正原因,就在二十世纪初那个历史全面失序的错乱年代,无端煽动起农村中部份仇视富人的贫困户拿地主士绅开了刀。”(引自康正果:《是谁制造了农民的灾难》)
——韩文与康文都是针对同一历史事件所作的具体分析,但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一个看到中共引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而最终成功的正面,一个则看到暴力土改对中国现实造成的实际贻害,孰是孰非?抛开理论上的对峙不论,中共土改革命的成败得失,还得从历史事实出发。无独有偶,最近韩合成先生所著的《血的神话》出版了,引发了较多关注。这部长达五十万字的文稿全面记录了发生于文革时期的湖南道县大屠杀的真实内幕:“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道县全部10个区,37个公社,都出现了滥杀无辜的暴行,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占全县总人口1.17%。受道县影响,杀人风蔓延到湖南零陵地区其余九县市,全地区被杀7696人,被逼自杀1397人,致伤致残2146人。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杀人的同时还伴随着抄没财产、强奸妻女等暴行。一时间,尸体漂满了潇水。血腥之气长久不散。”(摘自丁东:《又一座触目惊心的墓碑——“血的神话”序二》)据该书作者考证调查,这一触目惊心的暴行之所以发生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当时造反派与农民的对峙升级,而居然是源于中共以阶级斗争名义对“政治贱民”进行的大屠杀!这一激进理念的根源,又是源于中共土地革命时期的暴力土改理念:“道县杀人的理由之一就是土改补课。当时的杀人风,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操作方式,都是暴力土改的继续和重演。不同点仅仅在于决策者不是中共中央和高级干部,而是出自县、区、乡、村几级基层政权。掌握县级领导权的是人武部,实施者是人武部、‘红联’和区、社、大队三级领导班子的三位一体。当时介入杀人的国家干部有426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2.6%,农村基层干部有4665人,占全县基层干部的66.5%。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参与或支持过杀人的地方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数年以后,又重新入党,官复原职,有的还得到提拔和重用。他们本来就是执政党的自己人。 ”“道县惨案,放在人权意识有所觉醒的今天,可谓骇人听闻。但对于这种暴行的反思和检讨,在中国大陆仍然困难重重。历史的伤疤仍然被权力有意地粉饰。”(出处同上)------如果《血的神话》一书所载属实,那么再雄辩深刻的理论策略都不足以掩盖暴力土改革命的血腥本质!韩毓海先生的文章,无疑是起到了“粉饰”暴力土改革命的作用。他的文章貌似客观公正,实际上是站在强权与成功者的一端,而无视暴力土改革命的暴力贻害。不妨重看前段所引韩毓海先生为暴力土改进行的一段学术性的辩护词:“(土改革命)欲实行西方式产权明晰的土地私有化制度,则等于彻底摧毁使得中国农村以小块土地为抵押的借贷周转机制,那就更无异于彻底摧毁了中国农村大多数人苟延残喘的生活可能性,其暴力程度,可谓更甚于前者。” (韩毓海《黄仁宇为什么要说毛泽东的好话》)------总之一句话,在韩毓海先生看来,为了大多数穷人的幸福和翻身,只好牺牲少数富人的生命财产了。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韩毓海先生高度认同了土改革命暴力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且对毛泽东大唱颂歌。但再次巧合的是,康正果先生的文章中又例举了台湾土改的成功实例,有力地驳斥了类似韩毓海先生这种“暴力土改正当且必要”的理论腔调。不妨择其要点摘录如下:
(一)相同历史背景下台湾土改革命的成功实例
“本文的探源就是要实打实地追究罪责与过错。比如说,能不能另作选择,避免掠夺和暴力,以更有利於发展农业和维护社会生态的方式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改革呢?台湾在五十年代初成功的土地改革便提供了肯定的答案和有说服力的参照。台湾在土改前的土地不均及地租之沉重绝不次于大陆,政府判断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该不该重新分配的标准也以是否自己耕种为准,而是否分予农户土地也同样基於该农户是否自力耕种。但台湾当局没有搞群众运动,没有在政治上打倒地主,而是从三七五减租入手,采取了国家有偿征收(而非没收)地主的多馀土地,然後放领给贫困农户耕种的和平渐近方式。更重要的是,政府实行了‘以农业培养工业,由工业扶植农业’的政策,引导地主从事工商企业,辅导中小地主转业。不只是台湾情况如此,战後的日本土地问题也极其严峻,地主对佃农所收地租之重甚至更甚于中国。五十年代在美国占领军的推动下,日本也实行了土改。政府也是把从地主手中征收的大量土地转放给佃农,使自耕农大量增加,从而消除了战後的社会危机。台湾和日本都没有用强硬手段彻底消灭租佃制,但由於实行了各项保护自耕农的措施----如维持农产品的合适价格,鼓励农民合作运销以减少中间剥削,合作耕种以减低成本,推行农业保险制度,减轻中小自耕农的税捐负担等,从而有效地发展了生产力,最终巩固了土地改革的成果。台湾和日本的成功在於,政府所推行的改革只是为了消除垄断土地以剥削贫苦农民的不公平社会现象,而非消灭收取合理租金以出租农田的土地所有人。土改的出发点是平等地权(equalrighttoland),而非一刀切的均田------由政府操控的平均分配土地。”
(二)中国暴力土改的过激与贻害
“在人均土地已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中共土改革命)依然把从前曾经富裕和贫穷过的两类农户继续人为地对立起来,把後者对前者的打击完全制度化,以致使一方的寻衅施暴和另一方的横遭欺压成为村民日常的生活状态。这是几千年来的农村从未有过的情况。在过份夸大地主阶级的罪行之同时,革命话语恰恰掩盖了贫穷者身上的某些恶德。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穷人都是受富人剥削和压迫的结果。龚楚在苏区看到的情况并非个别地方的特例,可以说普遍存在於中国的任何一个农村:农村中大量的流氓无产者往往就是由於好逸恶劳,不善经营,沾染恶习,甚或先天痴呆,整体弱智,由负债、破产而落入赤贫的。穷人并非个个都是无辜的好人,而是善恶混杂,有一定数量的劣质人口掺在里面的。其实很多本份的贫雇农反而不具备党所期许的阶级觉悟和斗争勇气,反而是他们这些人说的大实话最能说明从前的‘剥削’和後来的得‘翻身’到底是回什麽事情。但每个村大都少不了那麽几个对邻里心怀不满,嫉妒心强,老盼着占别人便宜,且爱寻衅生事的人物。正是这类人出於他们好起哄的本性,在新的政治形势下扮演了积极分子的角色,在下边把分财产、斗地主的事搞得过了火。此类人若放在任何讲一点公道和廉耻的社会中都会受到人群的唾弃,绝无出头猖狂的机会,唯独碰上了那个大量产生新名词的‘解放’初期,他们就仗了贫农的成份,或党员的资格,再加上运动中突出的表现,遂轻易捞取革命的油水,摇身一变,竟沐猴而冠地成了基层干部。穷现在成了光荣的根据,政治的资本,富被不加区分地扣上了剥削的帽子。比如罪过仅次于地主的富农,还有在中共多次变换的土地政策中险遭打击的中农,都不过因家产较贫农稍富一些,土改後或遭受压制,或被工作组另眼看待。”
(三)中共合作化以实现绝对平均的落后本质
“在西方国家,土地政策属於专门的学问,它不只涉及到地权的分配,还涉及到增进土地的保养和利用等一系列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建设性举措。因此,政府仅仅调整地权以照顾贫困农户,并不等於就一劳永逸解决了他们脱贫的问题,政府更应该实行各项有利的措施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有效地帮助穷人逐步致富。如上所述,台湾的成功便与这一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有关。可惜善於搞群众运动的共产党恰恰在统筹经济和技术服务上缺乏能力。从不少资料可以看出,土改後农业生产并无明显的提高,由於各地的农业技术服务跟不上去,分得土地的农民不但没完全摆脱贫困,有些方面还不如土改之前。接着就出现了令政府担忧的两极分化:部份不善经营的贫农卖了地,富裕农户中出现了兼并土地的的趋势。按照毛泽东所定的调子,这叫做走资本主义道路,地主阶级已经打倒,如今进入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主要的打击对象便转向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农户。党给贫雇农分土地既然是为了让他们致富,真不懂毛泽东根据什麽老担忧一部份人变富了再剥削另一部份人。据说毛怕再次退到土改前的贫富不均,於是他号召建立合作社阻止富农和中农致富,强迫全体农民走共同致富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无法确定当时的两极分化到底普遍和严重到什麽程度,或它是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问题,就算这新出现的分化属於非推广合作化不可的原因之一,那至少也从反面说明,中共政府所搞的土改并未达到其预期的成果,用合作化的手段进一步补救土改的不足,正表明平均分配土地并不能解决由人多地少和剩馀劳力无从转移而造成的贫困问题。应该如何理解新出现的问题呢?通常的解释是,贫农虽分得了土地,但因底子太薄,仍远不能与富农和富裕中农相比,因此他们最需要集体互助。实际的情况是,这些被称为‘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的农户更倾向于通过合作以获得他们自己并不具备的物力和财力,具体地说,即把富裕农户的骡马、车辆和大型农具都变成社员共有的东西。这就是毛泽东所谓‘穷过渡’,‘穷是动力’的出发点和群众基础,怪不得他把革命依靠的对象只下限到下中农。中央一声令下後之所以能在短期内一哄而上,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从初级社而高级社,再跳到人民公社,显然与较贫的农户中一部份缺乏经营能力或条件的人更喜欢合起来共他人之产的心理有关。他们似乎并不满足土改的成果,经过了土改,仍有占百分之五的富农和占百分之三十的中农在土地、工具、资金、人力上都比贫农优势得多,推动合作化,显然有利於把仍然存在的差别彻底拉平,这才是毛泽东欣赏的‘穷棒子精神’的本质。如果我们能够从这样的唯物角度透视中共的革命话语,则所谓贫农的入社热潮即可被理解为变相的再次土改,即通过合作的渠道剥夺富农和中农多于贫农的土地和农具,最终实现绝对的平均。等到公社化期间,大家都吃起了食堂,连富裕户较好的家具和炊具都被共了产。现在看来,曾经被指责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势力,实际上正是这些富裕农户代表的致富的生产力,正是这样的经济实力有可能在进一步的发展中为地少人多的农村开通一条出路:如让善於种地的农户经营更多的农田,让有更多资金的农户发展乡镇企业。但是以代表贫下中农利益自诩的共产党一方面出於意识形态的教条,一方面则由其极权的本质所决定,不但看不到这一发展方向的优势,反而用‘资本主义’这个类似于‘土豪劣绅’的毒化语言将一切可能尝试的活路完全封死。最後就只剩下了中共照搬苏联,从上往下硬推行的社会主义道路。那麽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热情到底是什麽呢?说穿了,不过是损别人的多馀以补自己不足的狂热,它恰恰属於农村最落後的生产力。可惜合作化一搞就搞了近三十年,地主早已消灭,勤劳、精明而有发家致富野心的富农和中农受尽打压,最终被彻底拖垮,致使五十年代初中国农业可向现代化经营转化的有利基础丧失殆尽。”
(四)不懂经济的毛泽东所造成的历史恶果
“在合作化的问题上,毛泽东仍然走的是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发展生产力的路子,他以为只要走了合作化的道路,就可以达到富民富国的效果。毛的讲话和文章中常有痴人说梦之言,其反经济的理财论显然说明他当年热心研读严复那几本西籍中译时根本就没读懂亚当·斯密论国富的着作。按这位经济家的说法,人民的经济活动是政府成立的目的,政治经济学就是用政治的方式保证经济的良性运转,用配套的政治为经济服务。然而毛则要让政治统帅经济,最终把政治经济学搞成了以政治管死经济的歪学。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一文中,毛想当然地断言:‘只要合作化了,全体农村人民会一年一年富裕起来,商品粮和工业原料就多了。’毛的期望只实现了一半,众所周知,合作化搞了近三十年,搞得农村山穷水尽,农民不但一点也没富裕,六十年代初还饿死了两三千万。但毛所期待的後一个目标却实现得确实不错,据黄仁宇提供的一个统计数字,中共执政三十年中,政府从农民手中隐蔽捞去的总贡献高达六千亿以上。国家在实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整个过程中,用曹锦清准确的概括来说,都是‘通过供销社低价收购各种农副产品,确保了城市原料和城市居民的低价供应,而低价工资和低价工业原料又保证了企业的高利润和国家的高积累。’国家在城乡经济流通上施加的这一操控,就是与合作化同步推行的统购统销政策。 合作社的变质让我们先从‘合作社’这一组织的发生谈起。其实早在二十年代南方闹农民运动时,《中国农民》上所刊的国民党决议就要求组织农民成立合作社来抵制高利贷和奸商的剥削。曹锦清把由西方引入的合作社办社原则概括为四条:一为自愿互利,二为平等民主,三为对内服务,对外经营,四为重视教育,留出专门基金提高社员的文化水平,扶助贫弱者联合对付富强者。三十年代初,国民党政府为配合救灾和发展农业,曾利用行政力量推行过农村合作社,在不同的省份内一度发展到相当的规模。曹锦清特别描述了晏阳初和梁漱溟从教育入手,搞民办合作社的成就。从曹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合作社本来是改造旧农村,组织农民发展生产最切实可行的选择,它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让农民自愿地自下而上地组织起供销、消费、信贷、生产等合作社,然後逐步形成各类合作社的全国性组织网络。”如果在五十年代初期,中共政府放手让农民自己自下而上搞这一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国家仅从中提供促使其良性发展的好政策和好环境,“穷棒子精神”绝不至於泛滥成灾,把农民拖到自己害自己的田地。但中共政府干任何事都要坚持从上向下强力推行的做法,在处处防范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意识形态作祟下,生动活泼的民办组织很快就被收编为官办的机构。在1953至1956之间,国家权力直接插手农民自办的供销社之後,很快吞并了私商,组成了农村地区垄断市场的国营供销社。新型的‘供销社实质上是国家设在乡村的一个商业机构,其职能是代理国家收购农副业产品,销售工业产品。’在采用野蛮手段强行徵粮,甚至动用严法酷刑镇压农民抵制行动的过程中,这一新兴的国营商业单位合法地欺行霸市,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始积累不知从农民手中做了多少占尽偏宜的生意。起先,政府说建立供销社是为了杜绝‘奸商’从中盘剥,实际上却给国家这个大地主把全国佃户直接抓到手中提供了方便。一切经济运作都简化为下达指针和硬派任务,以方物进贡的方式低价收购各具地方特色的土特产,把农民本可以在自由市场出售的东西全纳入了国营的大算盘。剪刀差由此而形成。用‘工农联盟’来界定这个国家的政体完全是宪法的门面话,工农联盟的实质是:‘通过农村的供销合作社组织而控制城乡的流通渠道,从而截断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农村的联系,从经济上逼迫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同路人--资产阶级接受'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由於经济领域内不再有任何私人经济活动的空间,农村的生产力水平甚至倒退到不如1949年以前的地步。这一点从费孝通‘重访江村’含蓄的感叹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出来。那时候尚未吃尽苦头的中国人还相信党的许诺,常说起‘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之类幼稚水平的豪言壮语。毛主席恨不得把穷人一步带上天堂,他嫌‘资本主义道路时间长,且是痛苦的道路。’为了加速建成社会主义,党就决定继续牺牲掉农民的利益,拿农业的粒粒米、缕缕丝给发展中的城市和缺乏基础的工业作长期的输血。 民间社会的彻底破坏 使我感到惊讶的是,读到新收到的《读书》中几篇谈论三农问题的文章,我发现国内至今还有些驯良的读书人以‘做稳了奴才’的心情怀念毛泽东时代的生活。在一本题为《高家村》的书中,作者不仅以体谅国家的口气提到因发展工业而对农民造成的剥夺,并进一步赞赏昔日的政策遗产,把八十年代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原因归功于公社化时期的种种贡献。由此可见持黄仁宇‘恶因或出善果’论者还大有人在,因而对此类说法还有进一步驳斥的必要。在为黄仁宇《资本主义与廿一世纪》一书所写的序言中,余英时早已针对黄的历史观提过含蓄的异议。余以为,以暴力建立并永远以暴力维持的所谓‘革命社会主义’,绝不可与自然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相提并论,所以他一贯立场坚定地剖析其反文明的本质。他说:‘以暴力革命没收一切私有财产的结果是所有生产资料都控制在一个最具独占性而且全面专政的党组织’的手上。这个‘党组织’不但是唯一的封建领主,并且是唯一的大资本家,由於这个'党组织'垄断了所有的财富和权力,於是形成了一种只有政府没有社会的局面。’在中国,余特别指出,其结果是消灭了‘民间社会’。如果早期的民办合作社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发展,其存在本身不只有益于小农脱贫,且有助于民间社会的健全成长,及其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化。其实国共两党当初的重大分歧即起于对待民间社会的态度不同:国民党未必即代表所谓‘封建地主’的利益,它只是不赞成把起农民武装起来暴力搞土地革命,而是在相当的程度上维持乡绅治乡的民间社会。国民党没来得及实施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构想即撤出了大陆,但至少从台湾後来的土改可明显看出,正由於国民政府用债券股票收购了地主的土地发放给耕农,才得以逐步转地主为乡镇企业主,为後来台湾的经济起飞打下了良好的本土基础。台湾的民间社会不但没有在土改中遭到破坏,而且为民主政治的建立蓄积了起抗衡作用的地方力量。但大陆的土改及合作化运动却破坏了这些本来就很薄弱的生机,致使此後新农村建设的大业走上了完全错误的方向。
在土地私有的旧中国,人不分贫富,至少人人均有人身的自由,连柳宗元《捕蛇者说》中那个捕蛇专业户交过差都能独处虚室,有其暂享的悠闲。但在‘三级所有’的生产队管制下,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与农民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不再是农人生养栖息的乡土环境,它被改造成承担和完成国家农副产品任务的生产基地。农民则从各自的家庭和乡社中割裂出来,成了每天在队长的吆喝下上工下工的社员。那是华夏乡土上从未有过的生存状况,大约只有在那些反面乌托邦(counter-utopia)的作品中描写过。他们外出时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流入城市後若受到盘查而无法证明个人的身份,就形同擅离生产队的逃犯,随时都有被作为盲流关进收容站,再遣送回原籍的危险。城市不只不容农民迁入,国家还把不愿负担或负担不起的人口遣散到农村,到生产队分农民的口粮,农村简直成了国家的藏污纳垢之地。截止七十年代末期,广大的贫下中农过够了翻身的干瘾,也出尽了革命的虚汗,等到了到处叫嚷着“农业学大寨”的年月,他们的革命干劲已成强弩之末。他们终於看透了社会主义道路再没有奔头,这才自发搞起了包产到户。”(以上四段均摘自康正果《是谁制造了农民的灾难》,小标题为笔者所加)
——康正果先生的推论有理有据,且多从历史事实出发,阐明了中共历次土改革命的偏颇与失误,也说出了历史的真相,这样从事实出发的洞彻幽微的论证显然比韩文从学理上的推论更具有说服力。整篇文章恰恰无心插柳地完成了对韩毓海先生《黄仁宇为什么要说毛泽东的好话》一文的全面驳斥。也许是预感到会遭受类似上述的辩驳,韩毓海在《黄仁宇为什么要说毛泽东的好话》一文中还有一段话,提到了土改革命中一种“劳资两利”过渡纲领在现实操作中的实际困难:“要把资本家与劳动者结合在一起,这需要一个强大的财政国家才行,即这样的国家一方面要向资本家不断地透支信用,一方面又要向劳动者提供福利,方能两头调动积极性,两面讨好。但是,即使美国罗斯福新政长期实行造成的教训,也已经充分证明,这种政策的最终结果,实际上是两不讨好。因为说到底,将资本和劳动结合,这无异于将狼和羊圈养在一起,本来就是很难实行的。”------然而,康正果先生所例举的台湾土改不是成功将狼和羊圈养在一起而实现了劳资两利了吗?中国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也并没有强大的财政,但近三十年来的引进外资招办企业不是将国内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出来而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吗?看来在这个问题上和韩毓海先生已无讨论的必要。
事实上,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是不能够用暴力方式制造出来的。韩毓海先生所没看懂的中共坚持暴力土改的一个历史秘密乃在于:不坚持暴力土改,就无法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革命的积极热情,无以壮大自己的政权。中共土改经验实际上是来自列宁而非马克思,秦晖先生就曾经说过:“中国地主绝大多数是2000年私有制下形成的老百姓,只不过是比较富。普通农村和平民地主之间本来怨恨并不大。这与俄国的情况不一样。当时俄国这个过程中产生的阶级斗争舆论已经上升为一种意识形态传到了中国,然后由中国去发动中国的农民对农民进行流血斗争,从而形成了现代中国的革命史。 ”“为什么要搞得那么血腥?农民也许不会为了几亩地‘抛头颅洒热血’,但如果共产党的胜利他们可以得到好处,共产党的失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那当然他们就会容易被高度地动员起来。”“因为土改中的你死我活,一个方面提供了高强度动员机制,把组织资源高度的一元化;另一方面,把传统的乡村认同一扫而空,使得乡村社会彻底丧失了自主治理能力,以至于到了1960年出现饿死几千万人还基本维持平静。”------秦晖先生的观念有些地方与康正果先生不谋而合。看来,黄仁宇先生,实在不应该说毛泽东的好话,以至于我们的韩毓海先生将他的话拉来作为了自己理念的支援。当然,持“光明史观”的韩毓海先生是不愿直面暴力土改革命的阴暗面的,在维护自己的“正统”主张时也是“理直气壮”的,对于类似笔者之类的质疑之声,可能更是不屑一顾的。
纵览韩毓海先生的“几卷雄文”,从《五百年来谁著史》到《天下:包夷四海的中国》,可以看出潜伏在其中的一条鲜明的逻辑主线:五百年来的中国历史,正是毛泽东领导的农民革命拉开了最辉煌的序幕,虽然其中有暴力土改和文革,但那都是“必要的恶”,是为了达成高贵之前而不得不进行的“野蛮”,正是此等“最后之手段”,造成了如今的天下一统:一个“包夷四海的中国”。这条简单片面的“光明史观”逻辑主线的确与“伟光正”的正统史观是相合拍的,无怪乎持“光明史观”且热烈歌颂“红朝始皇”和“伟光正”大一统历史的韩毓海先生,成了“当红教授”,其著述被某些官方高调推广并誉为经典招摇过市,风光得不行,相比之下,康正果先生的文章虽然已在台湾出版,并且得到历史学家余英时的高度嘉许,但诸如此类将中国革命的某些体制说得“一团漆黑”的著作,却是“绝不能允许”在大陆出版发行的(杨继绳的《墓碑》至今未能在大陆出版也是一例)。看来,现行体制依然不承认自己历史上的某些污点,依然陶醉于某些红色书系的精心涂饰和歌功颂德。但这样精心涂饰的“红色书系”,却掩盖着一个危险的思想倾向:那就是盲目崇尚高度集权的僵化体制如秦帝国、前苏联、中国文革、现朝鲜一类的“集体主义社会”(这正是韩毓海先生在其著述中一再粉饰文革和鼓吹“国家能力”的学术动机),同时以西方工业文明的某些缺陷而全盘否定它宪政体制的先进性(这也是他否认劳资两利的土改方式而推崇暴力土改的原因)。看来,改革开放的中国现状尽管已经涌现初步的辉煌,但通往自由的奴役之路还很漫长,周遭魅影重重,在此也特意提醒大家在前行的路上擦亮一下眼睛:任何谬论,在一个错误的大前提下,都可以被无耻的思想家论证得无懈可击,譬如韩非子的“造父御马”理论就对独裁制度和暴力政权提供了最佳辩护,暴君秦始皇正是由韩非子这样无耻的思想家教唆和怂恿出来的;同样,对于血腥的暴力土改和千古浩劫文革,在当今时代,也从来不乏像韩毓海这样激进的左派学者进行鼓吹和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