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平:“钓鱼岛事变”的历史意味与中日关系再认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87 次 更新时间:2012-12-0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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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  

“日中邦交正常化会被重估吗?”——随着日本政府在9月11日把钓鱼岛“国有化”刺激出中国大规模的抗议示威,继而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庆典被取消,9月25日中国驻日使馆举办的招待会也否认当初设定的邦交正常化纪念目的而只强调“国庆”的意义,东京外交界不禁发生如此猜疑。

这种猜疑是符合正常逻辑的。其实早在2001年7月,韩国国会的“纠正日本历史教科书歪曲特别委员会”就曾经为抗议日本的教科书问题,通过了要求废弃1998年韩日共同宣言、全面重估韩日关系的决议案。现在中日关系的局面比那时的韩日关系要严峻得多,因为日本政府把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两国首脑相约搁置争议的钓鱼岛“国有化”,实乃破坏邦交成立前提的重大事变;所以,中国政府取消邦交正常化40周年庆典的举动,当然职业敏感人士理解为中国可能采取重估邦交正常化的外交战略。不过,这种担心并没有成为现实,游行示威平息之后的中国很快被日本的“宣传战”引导到国际论坛争辩、美国广告竞投之类驴唇不对马嘴的“文斗”场上去;虽然中国持续派出公船在钓鱼岛海域巡航并采取经济、文化交流方面的制裁措施,但全无正式的外交交涉,所以日本得以渐次应对。正如日本媒体所说,“长期战”、“消耗战”的态势已经形成。

如何认识“钓鱼岛事变”?如何认识“钓鱼岛事变”后的中日关系?日本政府坚持“不能让者就是不能让”的“固有领土”立场,极力主张“国有化”的正当性、合理性;而中国政府则要求日本“悬崖勒马”、“纠正错误”。这种在冷战政治泥沼中越陷越深的“无外交”事态对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政治意味着什么?我们需要在历史事实的逻辑整理基础上分析中日关系的结构,对上述问题给以有知识根据的回答。

一、何谓“钓鱼岛事变”?

中日之间存在着“钓鱼岛问题”,这是1972年邦交正常化以来的外交常识。之所以形成“问题”,是因为两国都主张“固有领土”,但正式的外交谈判一直回避,乃致未得出双方合意的国际法结论,而只有“搁置主权争议”的首脑政治共识。搁置“钓鱼岛问题”而建立中日邦交、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是中日两国“求大同存小异”之“友好”(情谊)的一部分,也是中日关系之“大局”的支柱。

由于中日邦交、和平友好条约没有建立在解决领土问题的基础之上,而是在当时两国首脑都急于建交、热心缔约的“友好”心情下回避了“钓鱼岛问题”,时过境迁之后的后辈政治家们对于中日邦交和友好关系的情谊感觉逐渐钝化,单方面的国家利用欲望所支使的民间形式登岛活动或政府行为主权宣示就会刺激对方的抗议,导致伤害“友好”、破坏“大局”的“钓鱼岛危机”。邦交正常化40年的历史,一方面是经济、文化交流扩大深化的历史,但另一方面则是因“钓鱼岛问题”和“历史认识问题”反复发作而导致中日关系周期性恶化的历史。

周期性恶化的中日关系之所以能够维持,以钓鱼岛问题而论,是因为发生“钓鱼岛危机”以后仍然在“搁置争议”默契的前提下化解了诸如登岛活动之类的具体案件。作为战后美国占领日本并于1972年把其在琉球的“所有权益完全放弃”而由日本接受“行政、立法以及司法之全部权利”之后的事实,日本实际控制着钓鱼岛的守备。但同样作为1972年的事实,中日两国首脑在邦交正常化谈判中相约搁置对于钓鱼岛主权的争议。因此,日本实际控制的意义在于原则上禁止登岛即保持“无人岛”现状,这反映了美国霸权的力量,也反映了中日“搁置争议”的政治默契,而并非日本政府所宣称的“实效支配”(实际占领)。中国有些媒体在“实际占领”的意义上论说日本“实际控制”,并且与日韩、日俄岛屿争议混为一谈,实乃受日本宣传诱导太深。

日韩、日俄之间的争议岛屿不存在所谓的“实际控制”状态,而是分别由韩、俄“实效支配”即“实际占领”,韩、俄早已实施统治、开发,唯日本坚持与韩、俄争议而已。但中日“钓鱼岛问题”的状况是,尽管日本从美国得到实际守备之控制,但中日之间存在“搁置主权争议”的首脑政治共识;尽管没有达成积极的“共同开发”,却一直也在原则上维持着消极的“共同不开发”。2012年的“钓鱼岛危机”,正是日本试图从“实际控制”向“实际占领”、“实效支配”跃进即改变钓鱼岛问题现状而引起的中日关系冲突。无论在危机性质的意义上,还是以战后中日关系冲突的空前激烈程度而论,均堪称中日关系史上的“钓鱼岛事变”。

改变钓鱼岛问题的现状分三个层面:否认搁置争议的政治共识,强行日本的单方面施政,尝试排除中国的独自开发。而其中,尤以辩驳是否存在搁置主权争议的首脑政治共识为根本要害,遂成为中日双方立场正当性对抗的焦点。但由于中国学术研究的荒疏,既没有认真把握日本的学术、资料的状况,也不公布自己的档案以资研究,可谓既不知己也不知彼,结果使论争陷于不能正本清源的混乱状态。

从史料编纂、学术研究再到政府主张的发展过程来看,日本为“钓鱼岛事变”做了长期的准备。早在1988年9月,日本外务省就把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首脑会谈记录整理、编辑成打印稿,随着日本的《情报公开法》于2001年施行而被请求公开,东京大学石井明教授等把相关资料汇编成书《记录与考证:日中邦交正常化、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交涉》,由岩波书店于2003年出版,成为被广泛使用的权威资料。田中角荣与周恩来在第三次首脑会谈中涉及钓鱼岛问题的部分译出如下:

田中角荣:“关于尖阁诸岛,你怎么看?我这边有各种口论之人。”

周恩来:“关于尖阁诸岛问题,这次不想谈,现在谈它不好。因为出来石油,就成了问题。如果没有石油,台湾、美国都不会做文章。”

这份打印的谈话记录本来一看就不值信用,因为周恩来不可能说出“尖阁诸岛”,留下了过于明显的编改痕迹。但它暗示出一个被日本方面广为宣传、影响很深的逻辑:中国和台湾是在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听说有石油之后才开始要求钓鱼岛主权的。据此,日本学者得出中国政府承认“日中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的结论,并埋怨田中不该主动提出这一问题而盛赞果断回避争论的周恩来为“优秀政治家”。总之,日本从公布史料到学者研究,都指向中国钓鱼岛主张之无理。

但事实并非如此,日本学者的结论无异于对资料篡改的喝彩。中方谈判记录是这样的:

田中角荣:“想问问尖阁群岛问题。”

周恩来:“这个问题我不想谈,现在谈没有好处。”

田中角荣:“既然到了北京,这个问题一点也不提一下,回去后会遇到一些困难。我提了一下,就可以向他们交待了。”

周恩来:“对,就因为在那里海底发现了石油,台湾把它大作文章,现在美国也要作文章,把这个问题搞得很大。”

田中角荣:“好,不需要再谈了,以后再说。”

周恩来:“以后再说。这次我们要解决大的基本问题,比如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先解决。”

这就与日本的编改文献大异其趣。两国首脑不仅达成了搁置争议的共识,而且是由田中角荣主动提起争议岛屿问题并提议“以后再说”的。尤其重要者,并非因为有石油就成了“问题”,而是周恩来提醒田中:台湾、美国利用石油之说“大作文章”,但我们中日两国应该把解决邦交正常化放在首位。可见,两国首脑相互确认了中日之间领土问题的存在,相约“以后再说”。这正是他们所倡导的“求同存异”精神的体现,钓鱼岛问题的相互谅解乃中日邦交正常化得以成立的前提。

尽管日本学者和当局高官根据编改的资料否认“钓鱼岛共识”的存在,但当年的日本外交官是熟知这一中日关系常识的。针对当前的“钓鱼岛危机”,日本外务省1980年代的中国课长浅井基文先生指出:搁置主权争议问题,“不仅是外务省,而且是日本政府共同的认识”。“在自民党政权时代,即使是被称为鹰派的中曾根,也一点没有耍赖。”1972年参加邦交正常化谈判的日本外务省条约课长栗山尚一先生也接受采访说明:从1972年的邦交正常化到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事实上存在着中日首脑之间关于搁置钓鱼岛问题的“默契共识”。然而,现任外务大臣10月10日在会见记者时针对栗山尚一的“默契共识存在论”回答说:“我知道,日本的研究者或者外务省的退休官员中有人发表这类主张。但是,作为日本政府可以说的是,根据当时的第三次首脑会谈,不能认为达成了合意。这是日本政府的立场。”很显然,1988年编改的谈判记录在学术界流行多年之后,现在成了日本政府否认“钓鱼岛共识”的根据;而否认中日首脑之间存在“钓鱼岛共识”的主张和宣传,则是日本政府就“钓鱼岛事变”作国民精神动员的根据。

在“钓鱼岛事变”的意义上否认“钓鱼岛共识”进而强行日本的单方面施政,早在2010年就以“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的形式作了预演。自民党政权时代的日本政府虽然也坚持“固有领土”主张,但那是单方面的“立场”,而在中日关系的意义上则维持和尊重“钓鱼岛共识”,并与中国协商解决具体的渔业权利问题。比如,1997年签署、2000年生效的《中日渔业协定》所规定的范围包含钓鱼岛海域,当时签署协定的日本外务大臣小渊惠三和中国驻日本大使徐敦信之间有互换信件,承诺“在该水域不将本国有关渔业的法令”适用于对方国民。如此规定包括钓鱼岛海域在内的渔业秩序,承诺各自管理本国的渔船,完全是搁置主权争议、共享资源权利精神的体现,也是对“钓鱼岛共识”的再确认。对此,1966年进入外务省、曾担任国际情报局长的孙崎享(2009年退休)指出:“因为中日双方都主张尖阁诸岛(钓鱼岛)的主权,所以渔业协定就起着重要的作用,目的在于防止尖阁诸岛周边发生渔业纠纷而导致行使武力。”一直到民主党政权初期,鸠山由纪夫首相在2010年5月27日的全国知事会议上被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问及日美安保对钓鱼岛的适用问题时,仍然表明存在领土争议的立场,“希望通过与中国的对话得出结论”。而当时的外相冈田克虽然提出异议,否认存在领土问题,但并没有具体的行动。后来,随着倡导“东亚共同体”并在冲绳美军基地问题上坚持不妥协立场的鸠山由纪夫首相下台,菅直人内阁抛弃“东亚共同体”外交而重视“日美同盟的深化”,对中国则在求得美国支持的条件下强行日本的“尖阁诸岛”立场,制造了2010年9月的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

本来,根据中日之间的渔业协定,日本海上保安厅对中国渔船以妨碍公务罪采取强制搜查、逮捕行动就是违规的。而且,当时的“内阁官房参与”松本健一证实:“那霸地检有重大失误,送到首相官邸的录像带有严重瑕疵,官邸方面判断即使起诉也经不住公审,不能定罪。”总之,日本违反中日渔业协定,逮捕中国渔民,并按照日本司法程序处理,乃蓄意打破“钓鱼岛现状”的挑衅。此前的2010年6月8日,首相菅直人签署了一份参议院答辩书,其中明指:“关于尖阁诸岛应解决的领有权问题,本来就不存在。”而在逮捕中国渔民、经中国政府的抗议作出保留处分条件释放以后,日本外相前原诚司于10月21日在众议院安全保障委员会答辩时表示:1978年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之所谓“搁置主权争议”,乃其“单方面的意见,不存在日本同意的事实”。10月26日,日本政府又对认定邓小平之所谓“搁置论”并非中日双方承诺的答辩书作出内阁决议,其中还引用日本方面编改的会谈记录佐证周恩来向田中角荣承认“因为出来石油,就成了问题”。次日,前原外相在夏威夷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会谈,确认“尖阁诸岛是日美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对象”。这样,在中日对峙、“中国威胁论”的国际政治气氛中正式否认搁置主权争议的“钓鱼岛共识”,对中国渔船强行日本的行政、司法程序,以对美合作的积极姿态取得美国领导人对“尖阁诸岛安保”的承诺,“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事实上就是“钓鱼岛事变”初步试探。

撞船事件激起了中国方面的强烈抗议和抵制,日本政府最终释放中国船长,这被传统国家主义者认为是耻辱,也显示出了国家间对峙的风险性。进入2012年,东京都推出以实现建造设施、开发资源为目的的“购岛”计划;但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4月16日在美国宣布,日本政府随即在第二天就表明“必要时也可能由国家购买”态度,可见东京都计划无非是破题而已。尽管后来日本政府方面一再暗示“国有化”可以节制东京都的登岛、开发行为,但事实上是强化“日本国有”,对于中国的“搁置争议”底线而言无疑是公然的颠覆性挑衅,中国不能不作出更强烈的抗议。而日本政府应对“钓鱼岛危机”的姿态也空前地强硬化,野田首相在国会答辩中甚至谈到了“自卫队出动”的可能性,外相也出面直接否认1972年中日首脑之间的“搁置争议共识”。总之,理论上以单方面的“固有领土论”取代“钓鱼岛共识”,行动上作出守卫“固有领土”的以实力决公理姿态,把事实上存在领土争议而需要谈判解决的外交问题变成单方面守卫“固有领土”的安全保障问题,至于“国有化”是为了“平稳管理”、“目前”不建造设施之说其实无异于形同明言。这种赤裸裸的挑衅令本来热衷于周年纪念的中国方面匪夷所思,想不到“钓鱼岛问题”意义的中日关系竟然倒退到比邦交正常化之前更加严峻的对峙状态,邦交正常化40周年竟然发生了颠覆中日邦交前提的“钓鱼岛事变”!

二、为什么会发生“钓鱼岛事变”?

在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发生以战争语言相向的“钓鱼岛事变”,最为失态者应该是中国的日本研究。在2011年底日本首相野田佳彦访华时,活跃于媒体的文人、学者连篇累牍地畅想“友好合作”:“中日关系进入不惑之年”,日本首相来访是新年的“好兆头”,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为“契机”云云。然而,2012年中日关系的展开与这些风雅颂、八卦图之类的鼓吹完全相反:1月3日,冲绳县石垣市四名议员登上钓鱼岛;2月,南京的“友好城市”名古屋市长大谈“南京大屠杀乌有论”,激起中国的强烈抗议;4月,东京都知事推出“购买”钓鱼岛计划,并筹备登岛、开放行动,谋求从日本“实际控制”到“实际占领”的事实主权;5月底6月初,一起“莫须有”的“中国外交官间谍嫌疑案”成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中日关系更被笼罩了阴森恐慌的丑闻语境。此后,日本政府不顾中国方面的一再劝告而加速推进“国有化购岛”进程,直到两国公船在钓鱼岛海域对峙,中国发生大规模的暴力化游行示威,中日关系跌到了邦交正常化以来最为凶险的状态。

事实上,“不惑”、“兆头”之类的舞文弄墨乃知识思想仍停留在“文学”状态而对外部世界、对国家间政治尚无社会科学理解的证明,是罔顾中日关系周期性恶化的长期历史事实之不负责任的虚构,对中国外交难免造成脱离实际的知识误导和舆论麻痹。试想,既然邦交正常化40年的中日关系不能脱出“周期性恶化”的陷阱,既然小泉纯一郎首相时代创下全任期连续参拜靖国神社而使中国抗议无效的记录,既然民主党政权敢于违反渔业协定而在钓鱼岛海域逮捕中国渔民并启动国内司法程序,既然当前日本推动的“日美同盟深化”、拉拢的东南亚国际联合都指向“中国威胁”——处于这种蔑视、敌视的历史连续性结构和现实威慑状态的中日关系,能有怎样的“友好合作”呢?总之,中日关系的恶化是自然而然的,而恶化到“钓鱼岛事变”才是中日关系最真实的状态。

面对中日关系的破局,中国的日本研究不能再走或高唱“友好”颂歌或一味痛批日本的老路,而必须在知识、思想的意义上有所进步,理解为什么会发生“钓鱼岛事变”。

其实,早在2012年1月31日日本国会参议院预算委员会答辩时,野田首相就预言中日关系的危机了。有议员提问:日中两国首脑,用“战略互惠关系”之类“悦耳动听”的语言游戏搁置岛屿争议等“真问题的解决”,是不是应该反省?首相答道:“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像咒文那样,见面相互唱念一番,但个别悬案还是会闹起来。”中日关系的“战略互惠”定义至少是一个冠冕堂皇的概念,岂料野田在无意间流露出了调侃的本心而称之为“咒文”,引得议员们当场失笑。野田似乎也意识到不妥,匆忙把“咒文”之说修正为“理念”,辩称:“反复念几遍,也有深化意识的作用。”在野田首相看来,中国不是值得认真谈判的外交对象,所谓“战略互惠关系”乃对中国逢场作戏的“咒文”,遇到“悬案闹起来”的情况,“反复念几遍”即可消灾免祸。但那位议员仍然强调解决现实问题才是“政治家的工作”,指责两国首脑遇到麻烦就靠唱经念咒来“逃避”。

把上述国会答辩放到几个月之后“钓鱼岛危机”的语境下来理解,这位议员就是要求必须正视岛屿争端并通过外交谈判给以解决,而野田首相的策略是不畏惧“悬案闹起来”,相信通过诵念“战略互惠关系”的咒文就可以渡过危机。很显然,这是得自日本对华外交经验的心得。但令日本政府始料不及的是,中国方面对其“国有化购岛”的反应空前激烈。9月19日,野田首相公开承认:“考虑到了会引起一定的摩擦,但这么大规模则超过了预想。”而在8月底被派往北京呈送野田首相给胡锦涛主席的亲笔信、传达日本“国有化购岛”意图的山口壮副外务大臣也的确曾经进言要求暂缓“国有化”,但被排除在主要决策成员之外,他甚至公开表示对急速决策“国有化”、欠缺与中国政府事前沟通的不满。

由此可以确知,日本政府的核心决策层轻视对华外交,以为用“战略互惠关系”之类的概念游戏可以安抚中国,但野田承认这次失算了。也就是说,日本争取领土的国家利益欲望过于张狂,引起了“超过预想”的中国政府行为对抗和无政府暴力反应。因此可以断定,如果中国把日本单方面领土欲望扩张的危险性通过权威、正式的外交交涉提示出来,给日本以明确的“预想”,日本政府就可能会节制“购岛”冲动、慎行“国有化”之类企图独自占领钓鱼岛的决定了。简而言之,本来曾经存在着可以遏制日本“尖阁诸岛欲望”的“预防外交”可能性。

所谓“预防外交”,是指为避免国家利益的政治性对立引发威胁使用武力的事态而采取的预防性外交交涉。日本学者指出:即使在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中日关系冷冻期,中日贸易仍然增长;因此日本政府从旧例可以设想,即使坚持在领土问题上不让步的方针,对日中贸易也不会发生多大影响。也就是说,日本政府根据以前用“政经分离说”成功诱导中国虽“政冷”但“经热”的经验,预测中国对“钓鱼岛事变”也不会作出过于强烈的反应。这是日本对华外交的真正“大国傲慢心态”。因为这种经验和心态,日本拒绝与中国进行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正式外交交涉,而只是坚持“沟通”、“传达”、“说明”之类单方面的知会策略。但中国应该清楚自己对“钓鱼岛事变”绝不能接受的立场,更应该清楚外交谈判对于解决钓鱼岛问题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中国必须准确、具体地把中国立场传达给日本,即使日本回避外交谈判,也应该利用最可能的时机设置外交议程,把日本拉到防止危机深化、谈判解决问题的交涉框架中去。

“最可能的时机”出现了吗?就是8月底日本外务副大臣山口壮到北京的“亲笔信之行”。当时,日本的内政外交因为领土问题引发的危机而处于压力最大的状态:由于担心香港保钓人士继续组织登岛活动,由于忧虑中国的抗议游行持续下去将不可避免的破坏中日经济文化交流,由于不能放任大使公务车遭截之“拔旗事件”造成的日本人安全恐慌蔓延,由于必须当面试探中国政府对于日本“国有化购岛”的态度,山口副大臣于8月28日携野田首相致胡锦涛主席的亲笔信到北京进行紧急外交接触。而且,这是一次对日本外交来说极端冒险的举动,因为此前韩国曾经拒绝了日本首相就领土争端问题给李明博总统的亲笔信;山口副大臣到北京送信,重蹈像被韩国拒绝那样的覆辙是可能的,因此日本政府面临的压力很大。如果再次被中国拒绝,日本的东亚外交的基础崩溃,在世界会沦为笑柄,在国内更无法交待。也就是说,尽管日本对中国一直采取“中日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的强硬立场而使得中国找不到交涉的机会,但副大臣到北京送信是日本内政外交立场最为脆弱的时刻,中国完全可以在是否接受信件的条件下设定中国的交涉主题,把日本拉到解决“钓鱼岛问题”的谈判桌上来。而从山口副大臣回国后公开表示对首相、外相决断“国有化”不满的事实来看,也的确是存在着中国外交的机会。

但中国没有理解、抓住这个机会。山口副大臣的使命是通过送达首相亲笔信给外界造成一种中国政府接受日本“国有化购岛”的印象,当面观察中国方面的反应,要求中国政府克制并约束民间的抗议活动。如果中国外交部以立即组织谈判解决钓鱼岛问题作为接受亲笔信条件,日本政府很可能作出相应的妥协而开始磋商。如果日本方面拒绝中国的要求,中国则不仅拒绝接受信件,而且可以指明破坏钓鱼岛问题的现状就破坏了中日邦交的前提。这样,除非日本决意抛弃中日邦交,否则就会搁置“国有化购岛”进程。然而,中国外交显然没有足够的情报、知识和研判能力作出果敢的判断。山口到北京两天,递交亲笔信之事一直因为事务性、手续性理由被拒至30日下午还没有着落。日本政府高度紧张,外务大臣和首相苦于情况研判和对策检讨,媒体也不断传出“未交”、“延期”、“被拒”等纷乱的消息,反证着日本方面担心亲笔信被拒绝的恐惧心态。其实,让日本狼狈出丑决不是中国外交的目的,不问青红皂白断然拒之门外既有失礼节,也失去了与日本谈判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机会。但对于中国而言最失利的处理,就是既接受了亲笔信,又没有提出让日本同意谈判解决问题的条件。而事态的演变就是如此:虽然经过一再拖延,但山口副大臣还是终于把亲笔信交到中国外交负责人手里;而且中国在接待山口时所要求日方的是“慎重处理有关问题、防止中日关系大局受到损害”以及“增进政治互信、妥善管控问题”之类的抽象论,日本的理解当然就是各自控制事态、保持合作而并非谈判解决问题;所以,亲笔信交付后日本便大举进行“海域实地调查”、推动“国有化购岛”进程。而随着山口的亲笔信之旅有惊无险地完成使命,东京都的“购岛计划”也就迅速、公开地向日本政府的“国有化”合流,日本通过“国有化”宣示主权、落实治权的步骤照常推进甚至大大加快,给人以日本对俄、韩的领土交涉一败再败却独能在中国战线步步为营的印象。

当然,阻止“钓鱼岛事变”而谈判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机会早在2010年日本制造“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时就出现了;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情报和研究,中国被日本举国一致抗议“中国威胁”、渲染中国渔船责任的舆论所诱导,只抓住要求放人的目标,而没有追究日本违反中日渔业协定、破坏中日“钓鱼岛共识”的责任。尽管那时也是日本方面积极寻求机会与中国恢复首脑会谈和外交接触,但由于中国外交缺乏为解决“钓鱼岛问题”而设置中日关系议程的主体性和战略方向性,结果失去了从事件汲取教训、主导谈判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机会。中国外交不去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抓住机会、设置以“钓鱼岛共识”为前提解决争端的中日关系议程,日本的“尖阁诸岛欲望”也就越发强烈起来;而即使日本制造了“钓鱼岛危机”,中国的反应也往往是翻来覆去的批判、声明、抗议。但批判、声明、抗议都不是外交,只有设置国际关系议程、展开解决问题的谈判行动才是外交。外交需要有重大责任意识的果敢交涉,没有这种交涉,就不可能阻止“钓鱼岛事变”的发生。总之,外交缺位或机能不全而导致他国欲望的压倒性泛滥,“钓鱼岛事变”在中日关系的历史逻辑和国际政治的结构原理上是不意外的。

三、“钓鱼岛事变”之于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政治的意义

近代以来的中日关系历史叙事有着种种“事变”的记录,日本语称之为“满洲事变”、“上海事变”、“支那事变”等;一直到现在,中国的抗日战争史叙事仍然沿用着“事变”的命名,只不过是去掉了殖民主义蔑视性称呼的“满洲”、“支那”而冠以看起来中性的时间表达,如“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但“事变”一词乃日本帝国主义者为掩盖对华发动侵略战争的事实所作的命名,当时的国际联盟规约、巴黎不战条约禁止以战争手段解决国际纠纷,日本便以“事变”之谓来躲避国际批评。

纵观整个“购岛”过程,日本政府、媒体一直都在以国内“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应该引起与其他国家的问题、为了“维持平稳安定的管理”、希望不要影响“日中关系的大局”、与中国“进行着紧密的外交沟通”等说法,掩盖改变钓鱼岛现状的“事变”性质。在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肇事之初,日本舆论热烈报道“东京都尖阁诸岛购入计划”,但主流媒体的意见是批评,认为应该由国家购岛和管理。中国舆论受到日本媒体的影响也纷纷给以贬斥,如讽刺“购岛计划”是一出“闹剧”,认为反映了日本衰退引起的“战略焦虑”,断定“不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场”,主张对石原慎太郎“无需太过关注”,相信“日本政府还是会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避免因为一些突发事件影响中日关系大局”等。似乎嘲讽一通石原慎太郎,也就足以得胜回朝了。

但这种以“文革”式批判代替事实把握、以宣传口径取代积极思考的传统话语模式是脱离外部世界的实际的;“右翼闹剧论”、“日本战略焦虑论”之类的贬斥、嘲弄更麻痹了中国的外交反应。就在中国媒体似乎洋洋自得作势如破竹的口诛笔伐之间,东京都的登岛宣传和政府的“国有化”概念操作席卷日本,中国再疾呼“购岛闹剧当休矣”为时已晚,日本的“尖阁诸岛欲望”已经民粹化、政治化而很难止步了。

把中日国家利益冲突性质的“钓鱼岛事变”贬低为“少数右翼分子”的“小动作”,甚至呼吁“扶正压邪”,证明着中国的对日外交没有立足于国民(民族)国家的实际,仍然被类似于“把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民区别开来”的“阶级论”、“统一战线论”等意识形态想象所控制。而既然不能及早严重认识“钓鱼岛事变”的性质,话语表述也就被日本语的“购岛”、“国有化”所牵制,即使加上“闹剧”、“小动作”之类贬斥性后缀,也难免不被日本“国有化”之“三不原则”(不登岛、不调查、不开发)所迷惑。当然,更没有可能做到从严肃的国家间政治责任出发设置媒体议程和外交议程、一开始就在道义和主导权的意义上遏制住事态的发展。

日本侵华战争时期的中国政府之所以接受“事变”的说法,并非由于完全的糊涂,而有着回避宣战、拖延抗战、等待欧美援助的政治心理原因;现在面对“钓鱼岛事变”却斥之为“少数右翼分子”的“小动作”和“战略焦虑”导致的“购岛闹剧”,当然也并非由于着实的空想,而是因为沉湎于把外交误以为就是谈话、声明、批判、警告或者恫吓的习惯,尽量回避事态的严重性从而回避艰苦的外交交涉。由此可以理解,“钓鱼岛问题”意义的中日关系之所以会倒退到比邦交正常化之前更加严峻的冷战对峙状态,从日本方面说是因为其对华外交仍然因袭着强权政治、实力政策、谋略外交的帝国主义遗产,但从中国方面而言则是因为其对日外交仍然没有知识积累、思想整理和国际政治主体性觉醒的进步。这种事实和逻辑的发现,给我们理解“钓鱼岛事变”之于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政治的意义提供了具有历史纵深的启示。

首先,“钓鱼岛问题”本来在战后盟国对日本的战争责任处理中是不应该出现或者完全可以顺利解决的问题。但由于中国发生内战而成为分裂国家,新政权“一边倒”向苏联而与“西方阵营”对立,美国就把中国排除于对日议和的过程之外而扶植日本;当时的对日战后处理形成了以日美同盟遏制大陆中国为核心的东亚地区政治结构,“钓鱼岛问题”就是使日本敌视大陆中国的国际政治心理可持续发展的结构性问题。

根据1943年12月《开罗宣言》,盟国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所窃取的一切清国人领土如东北、台湾及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日本在其他“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将被驱逐。而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不仅确认实施《开罗宣言》,并且把日本的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盟国“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如果中国未与美英等反法西斯盟国对立而得以共同进行对日战后处理,当然不可能出现遗留“钓鱼岛问题”的“战后国际秩序”。

排除中国的对日议和在英美主流世界堂皇地举行,象征着分裂的中国已经失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所设想的“大国”地位。事实上,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二课1953年11月30日的秘密调查报告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对于冲绳归属的立场是:“不反对联合国的委托统治,但反对向日本移交。”而且,“中华民国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在11月21日还通过了正式的关于反对向日本返还奄美大岛和冲绳的决议,主张:一、这些岛屿的归属应根据波茨坦公告由美英中三国共同决定,而非美国单方面决定;二、奄美大岛是冲绳的一部分,冲绳是中国的领土,虽被日本武力占有,但中国从未给予承认;三、即使从作为远东反共基地的观点而论,也应该在维持美国军事统治的同时择期举行现住民的自由投票来决定冲绳的归属。这一决议于11月27日在“立法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另一方面,虽然没有发现中共正式主张冲绳、奄美诸岛的归属,但中共政权下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图上附有这些岛屿应该返还给中国的解说。”很显然,现在日本政府宣传中国在发现了石油的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才主张钓鱼岛主权,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中华民国”本来就主张冲绳主权、反对向日本移交,而大陆中国根本就不承认美日旧金山和约,两岸的做法都符合《波茨坦公告》。

况且,美日旧金山和约中所规定由美国统治的“南西诸岛”,其范围确指的是“琉球”而不是日本的“冲绳县”。甚至日本当时出版的和约解说也没有提到钓鱼岛,而倒是澄清:“历史上所谓的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大致是旧琉球王朝势力所及的范围。”在其所附地图中,“尖头诸岛”(日本对钓鱼岛的旧称,据井上清先生的考证:1908年的《日本海军水路志》使用“尖头诸岛”称呼钓鱼岛群岛,系译自英国海军的“Pinnacle Island”)更明显在“南西诸岛”的标识之外。总之,作为“琉球”的“南西诸岛”不可能包括钓鱼岛,日本之所谓“旧金山和约的南西诸岛包括尖阁诸岛”属过度主观解释。

但无论如何,现实的国际秩序是美国对冲绳的军事占领而不是中国的主张决定的。到1970年代初,美国不仅向日本移交冲绳施政权,甚至把钓鱼岛也包括在了移交范围之内。不过从美国最新公布的文件来看,在遭到来自“两个中国”的抗议之后,美国政府内部出现了分歧,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一方面取得日本外相承诺与中国对话,一方面澄清美国并不对中日争议岛屿的主权“持有立场”。40年来的历史证明,美国把钓鱼岛交给无主权根据的日本而又要求日本与中国对话的“钓鱼岛问题”,使得中日关系的冷战性质至今仍然不解,甚至发展到了热战的边缘。

其次,尽管美国制造了使中日关系冷战化的“钓鱼岛问题”,但中日邦交正常化不仅没有对其给以积极的解决,而且在后来不断发生“钓鱼岛危机”之后仍然不作出解决,那就是中日两国外交的主体性缺损、战略迷失、能力低下的责任了。尤其对于中国而言,钓鱼岛问题既关联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国耻神经,又是战后中国地位、尊严存在与否的敏感指标,直接构成了民族国家叙事与政治权力合法性论证的正义逻辑环节;因此,搁置争议的“钓鱼岛共识”被“尖阁诸岛主张”打破所引发的“钓鱼岛危机”,事实上是中国遭遇了颠覆性挑战的危机。中国在邦交正常化后40年间没有寻找机会、创造条件解决钓鱼岛问题,可谓重大的责任懈怠,给日本的“尖阁诸岛欲望”膨胀并编织、传播“固有领土叙事”提供了时间条件。

日本的“尖阁诸岛叙事”本来是帝国主义领土扩张史的一部分,其所谓“1895年1月的冲绳编入”只是当时帝国内阁的秘密决定而已,更由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清算、对战后日本“固有领土”的限定,即使美日之间缔结了移交冲绳施政权的协定,也不足以成为日本向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法根据”;而且即使根据美日之间的约定,日本也必须向中国会商决定钓鱼岛问题。但中国的对日外交没有充分理解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战后处理”意义,在日本的诱导下忽视战争责任处理和领土处分而把争取日本承认“唯一合法政府”设置为谈判的主题;结果,符合日本愿望的战争责任之无责任处理和“尖阁诸岛”问题之“以后再说”就成为邦交正常化40年不断导致中日关系周期性恶化的“历史认识问题”和“钓鱼岛问题”。

“历史认识问题”以小泉纯一郎首相时代的冲锋式连续参拜靖国神社使中国抗议无效而分出胜负,此后的中日关系斗争焦点便转移到更加本质性的国家利益冲突——领土问题。中国的“搁置争议”本来是对日本的最大让步,但日本以否认存在“钓鱼岛共识”的压倒性姿态向中国展开“尖阁诸岛”的帝国主义历史叙事,进一步使中国处于政治被动、学术挨打的境地。所谓政治被动,是因为中日之间的确没有关于“搁置争议”的正式文件;所谓学术挨打就是中国的中日关系研究既受害于本国的秘档制度,又疏于利用日本资料,拿不出及时、系统、有力的“钓鱼岛问题史”来抵制日本的“尖阁诸岛问题史”。及至日本制造了“钓鱼岛事变”之后,《人民日报》才于2012年10月12日在貌似署名的匿名评论文章中公布了1972年田中角荣与周恩来相约“以后再说”部分的谈判记录。但这种为时已晚而且是片段的公开,不可能获得足够的重视和信用;中国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改革秘档制度,以使学术研究适应全球化时代的外交和国际传播需要。

其实,日本外务省公布的资料中本身也可以证实中日之间搁置领土问题事实的存在。在准备邦交正常化谈判的过程中,日本外务省中国课于1972年7月10日作成一份题为《日中之间悬案事项》的文件,把“尖阁诸岛领有权问题”列为首要,而说明日本坚持“我国领土”、“不与任何国家的政府讨论”的立场。然而重要的是由此可知道田中角荣首相并不遵守外务省的秘密立场,他主动与周恩来总理谈到“尖阁诸岛问题”并约定“以后再说”可谓光明磊落。田中角荣的这一行动令日本的外交官大惑不解,也让现在为日本“固有领土”立场辩护的学者颇有微词,但其实是符合国际信义的;因为日本政府向美国承诺与中国会商这一问题,而且既然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日本的所谓国际法根据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是不能成立的。所以,田中角荣回国以后在首相官邸对记者也谈到:“逐二兔者不得一兔。现在中日终于打开邦交了,还留有非常严峻的问题。”总之,田中首相并没有把外务省的“日本领土立场”强加于中国,而是确认中国的立场之后与周恩来总理相约“以后再说”,这种互谅互让的“求同存异”精神和“搁置争议”的原则共识是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成功的前提,也是现在中国与日本交涉钓鱼岛问题的重要根据。

最后要指出的是,“钓鱼岛危机”反复发作的敌意积累和中国国内矛盾的深刻化、应对中日关系危机的被动姿态、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无自觉等“中国问题”所诱发的日本对中国的蔑视,决定了2012年“钓鱼岛事变”的不可逆转性。

与以往中日关系恶化时日本经济界表现出强烈忧虑不同,现在“日本经济依赖中国市场论”已经遭到“中国风险论”、“中国经济恶化论”的抵制,事实上日本企业也的确在积极向东南亚转移,特别是摸索“开发”缅甸的路径。而在国际政治话语中,美国对“东亚共同体”构想的打击使得日本政治的主流转向加强日美同盟应对“中国威胁”即日美合作压迫中国利益的东亚冷战政治路线。现在,面临中国公船到钓鱼岛海域巡航“常态化”的压力,日本作出了积极与美国进行共同军事训练以“创造日美安保适用尖阁诸岛的条件”并同时强化自卫队战备的军事应对姿态。最近,新任国家战略相的前原诚司解释“国有化购岛”的原因之一是“东京都连海上保安厅、自卫队也没有,还说什么守卫尖阁诸岛”;野田首相在海上自卫队阅舰式上以旧帝国海军的训示激励自卫队担负“新时代”之守卫“领土主权”的“使命”;而有望成为下任首相的自民党新总裁安倍晋三甚至在“日本对中国寸步不让”的前提下向美国副国务卿伯恩斯要求支持日本的立场。这种导向性的冷战政治氛围渲染阻断了向中国妥协的可能性。10月20日,临时回国的丹羽宇一郎驻华大使在名古屋大学演讲时指出:中日关系恶化的程度与以往完全不同,有可能“使40年间数十位首相的努力成为泡影”而“倒退到40年前”。这位在中日关系最前线外交官的理解是准确的:“钓鱼岛事变”已经破坏了中日邦交的前提,中日关系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也就是说,目前的中日关系有两个前途:要么中国向日本妥协,要么中日断交或勉强维持机能不全的邦交而事实上继续对抗。但毫无疑问,无论形成哪一种结局,都是中国对日外交“搁置争议”路线的失败。因此,中国如何面对再也不能维持“伟人崇拜”的外交史叙事这种几十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重新整理思想而着手中日关系的再建,就成为不可回避的挑战。

其实,对日外交的失败正是中国外交改革、重建的契机。因为,现代国际关系是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需要全体国民在价值共识和政治认同的前提下贡献智慧、凝聚力量;所以,那种“伟人崇拜论”外交本身就是错误的,会在国际竞争中失败。在这种历史反思和国际关系学启蒙的意义上,中国必须改革外交的观念和体制,以信息开放、学术自由为外交决策提供思想前提,把外交置于监督性体制之下,发展多元化、有竞争能力的情报信息网络和国际传播机构,创造适应全球化、具有信息战能力的公共外交。

而具体的对日外交改革和重建,就是要正视中日关系周期性恶化的根源在于中日为达成表面上的战后和解而掩盖矛盾的做法,从而彻底走出用“友好”掩饰未和解而最终得不到友好的恶性循环,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发构建具有和解基础的友好关系。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以台湾问题即争取日本承认“唯一合法政府”,取代战争责任处理的主题,导致中日邦交正常化失去了“议和”的真实性质,遗留的“历史认识问题”和“钓鱼岛问题”成为中日不能达成和解的结构性溃疡,这是邦交正常化40年的沉重教训。而之所以造成这种教训,是因为中日两国外交能力的不对称。例如,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的“波茨坦公告”条款具有意味深长的讽刺性:日本主动表示“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意在拒绝接受“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主张,却也间接承认台湾已根据《开罗宣言》返还中国;而中国却不懂得根据此条“日本国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的规定,主张自己曾经作为盟国的权利。再比如,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之际,处于殖民地统治之下的香港中文媒体都已经认识到:联合声明应该正式宣布钓鱼岛属于中国,并商定移交、管辖办法,否则就是中国外交的失利。

基于如此丰富的历史反省,中国成长为具有设置中日关系议程的能力、让日本尊重的外交对象,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检讨正义、人性等国际价值共识,由此达成足以让中国人民感到尊严、日本国民抒发良知的历史和解,乃重建中日关系的新路线图。中国舆论常常批判日本为什么不能像德国那样反省侵略战争历史,但这种本质主义认识论在基本事实把握上就是错误的;因为,德国反省的国际政治结构性前提是法国的存在。如果中国能够成长为像法国那样有价值创造性、物质生产能力和战略思想能力的现代民族国家,日本也就不得不纠正蔑视、敌视的中国观而转变为像德国那样从和解、和平再到共同体建设的地区伙伴。在国际争端必须通过共同研究和外交谈判解决的原则下,这种结构主义国际关系史观比本质主义的本国中心史观更符合实际。

历史的明暗如此恍然,就在东亚因为战后处理的历史遗留问题陷入空前紧张的冷战对抗之际,10月12日传来了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一亚洲人难以想象的消息。同样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激战的地区,欧洲已经探索到超越国境的共同体政治模式而成为人类和解、和平的典范,但东亚仍然挣扎于无尊重、无和解的冷战政治陷阱甚至存在着向无和平跌落的危险。东亚是走欧洲共同体的和解、和平之路,还是步从无和解向无和平发展的“中东化”后尘?“钓鱼岛事变”能否获得符合政治理性、历史正义的诚实解决,将决定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政治截然相反的路向。而当前时局的关键,则在于中国能否成功地设置让日本响应的钓鱼岛问题共同研究和外交谈判议程,扭转中日关系的“无外交”局面。

刘建平,就职于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限于篇幅,未保留文章注释,有需要的读者可向编辑部索取。

来源: 《领导者》总第48期(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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