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实施了财政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分权制度与现行的行政区划制度相结合,使地方政府及其所管辖地区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体。 这种改革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为9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济发展引入了新的推动力量。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已具有明显的地方政府主导型特征。但是,地方政府及其所管辖地区成为独立经济体也已带来一系列问题,其最大的缺陷在于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导致了市场分割的局面。换言之,区域行政和财政的分权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导致地区之间专业化社会分工水平的低下。产业同构化或重复建设问题十分严重。据有关方面披露,中国目前有29个省市自治区拥有整车制造产业,全国整车制造企业有120多家,其中年产3万辆的企业不超过20家。由于市场狭小,生产过剩和资本闲置成为普遍的现象。据胡鞍钢2003年的一项中国经济增长因素分析的研究成果揭示,中国资本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已从1978-1995年0.5%下降到负的3.6%, 经济增长中效率所作的贡献已从前一时期的40%下降到16%。从实际情况来看,随资本装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生产率有迅速提高,但是由于行政区划经济的分割,资源配置效率则明显的下降。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和地区间经济的分割和恶性竞争,不仅阻碍了区域经济的社会分工和一体化发展,而且也导致了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方面的无序竞争和肥水外流。
在经济对外开放不断加大的过程中,人们讨论得更多的是如何参与国际分工的问题。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言,究竟是加深国内分工重要,还是在国内分工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去参与国际分工?
另外,即使参与国际分工,那么就有一个如何发挥本国比较优势的问题。中国经济最大的比较优势是巨大的潜在市场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是,目前巨大潜在市场的优势正在被外商所利用,而不是为我所利用。比如,生产手机的外资企业,在其他国家很难获得盈利,他们看上中国一二亿人口的手机市场,将最先进的研发中心移到中国,开发适度中国人的各种新款手机,销售于中国市场,在收回成本,获得利润的情况下,再加以改造,销售海外市场。他们通过利用中国大市场实现了规模经济效益,并以此提高了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那么,中国自己的大市场,我们为什么不去开发和利用呢?显然,通过地区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合作,我们的企业完成可以做大,做强,并极大的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现在中国已到了彻底解决行政区划间经济割据和市场分裂问题的时候了。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笔者提出DTO框架。
笔者提出的DTO框架是与WTO框架相对应的“国内贸易组织”(Domestic Trade Organization)。我们可以借鉴WTO的很多贸易协调和利益平衡机制,首先在长三角地区进行区域合作方面的试点。DTO框架可由部分省市政府先行发起,重点解决三大问题:一是行为规范问题,包括地方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可以建立一系列由成员共同执行的政府行为准则和市场游戏规则;第二是构建起长三角地区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平衡制度框架,在重大产业的分工,交通运输的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现统一规划与协调发展。第三,通过对等互利的方式迅速消除现有的市场壁垒,经济、贸易、金融和投资的跨地区发展问题,并积极推进区域内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形成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
我们认为,DTO方案提出和实施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是DTO适应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和时代潮流,具有紧迫性和内在合理性。区域经济合作问题已提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国家发改委已提出将长三角与渤海湾作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两个试点区,实行区域经济的统一规划与协调。作为长三角龙头的上海,在此区域的经济合作中应发挥其积极的主导作用。其次,DTO方案是切实可行的。与泛珠三角的9+2方案相比,DTO具有更大的可操作性。DTO称为国内贸易组织,其成员的构成具有开放性,因此,一开始可在合作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政府间(如长三角省市)展开,在取得一定成绩和经验后再吸收更多地方政府参与;从小到大,循序渐进;既切合实际又有巨大发展空间。
另外,DTO又有与WTO完全不同的规定性,那就是它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有序进行的。DTO的发展具有两方面的规定性:一是DTO的提出需要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调整、现行行政区划制度和干部考核重要改革举措的支持,因此,DTO方案的设计既要尊重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间的现行关系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性,又要对这些方面关系的调整和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二是其它地区可对DTO方案进行移植,因此未来国内可以同时具有多个区域层面DTO,最后还将在此基础上形成在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全国性大区域间的DTO制度框架。
最后,DTO的显效性和协动性也是十分明显的。如果通过DTO的制度安排,地区间可以实现合理的产业分工,跨地区的贸易、投资、交通运输、物流仓储、国际航运得到充分发展,将极大的促进资金融通、商业保险等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两者还将产生对会计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社会中介服务的巨大需求。一旦消除了市场发展的人为限制,市场的潜能,经济发展的潜能将得到极为充分的发挥。
本文完稿于2004年11月11日,后以记者罗小军题为“国内贸易组织概念,建议长三角试点”的专访稿在《21世纪经济报告》2004年11月16日全文发表,在国内引起重要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