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在中国建立和谐社会的可能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496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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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进入专栏)  

中国有没有可能最终建立起“和谐社会”,要看中国能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多元化水平,在社会组织化水平方面更上一个台阶,更好地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最后,能不能在政治民主的道路上持续地获得进步

2004年,中国政治生活的主题词是“和谐社会”。

然而,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词典中不容易找到关于和谐社会的定义。

随着中国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快速转型,在执政党的政治理念中有了新的政治语言符号,如“市场化”、“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等等,但支撑这些符号的理论架构并没有出现——人们要问:什么是和谐社会?我尝试给出这样一个定义:和谐社会是依赖法律和道德调节社会利益冲突的社会;法律制度是通过民主政治建立的,道德是建立在民族优秀文化长期积淀基础上的。

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冲突,不可能没有裂痕。好的社会在于不断用自己的法律制度和道德力量化解冲突,弥合裂痕。如果政治家不敢正视社会冲突和裂痕,也就不可能担当起完善法律制度、建立政治文明的重任。

建立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理念的提出也许表明了当代政治家正视现实的勇气和智慧。

建立和谐社会的一切难题来自我们选择了一个多元化的发展道路,而建立和谐社会的惟一可能性也在于我们能够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社会。

关于社会进步的最简单道理被亚当·斯密揭示出来以后,几乎再没有变化——社会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可以增加国民的福利总量;自由竞争基础上的市场交易是促进社会分工的最佳制度安排;国家权力根本使命在于维护自由市场交换制度。正如国家权力不可滥用一样,自由权利也不可滥用;自由的底线是不能侵犯他人利益和一切公共利益。这就是多元化发展的含义。多元化不排斥权威,也不意味着自由化。

从中国共产党执政到现在,我国社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

1949年起,中国共产党对全国经济活动实行了集中控制,建立起了一套经济系统。严格地说,这不是计划经济。在前苏联的支持下,我国迅速建立了初步的重工业基础,但这是一个没有市场的经济体,利益的多元分化受到严格限制。这个社会也有冲突,例如,差不多像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描述的那样,地方和地方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都有矛盾。毛泽东没有讲个人和组织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个矛盾被归结为私和公的矛盾,而“公”总是对的,“私”总是错的。这个时期,社会看起来是“和谐”的,但却是一种高度紧张下的控制与服从的统一,并不是真正的和谐。这种社会控制方式必然产生效率的损失。不是说这种方式下不会有增长,而是说增长的代价十分巨大。1961年前后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是代价的集中体现。

197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是中国当代社会迈向多元化的起步时期,经济领域里的突出标志是国家放松了对农村和农民的控制——放活了农民,就放活了这个国家的多数人口。城市中出现了农民工,社会有了活力。多元化的另一个标志是大学教育开始吸收和传播新思想,新一代大学生给正在扩张的媒体服务业、法律服务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工作人员。这些行业的工作人员具有自由职业的特点,这种职业特性决定了他们最容易保持独立意识。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的多元化进程大大加速了。最能表现社会生活多元化的特征是社会就业结构的变化。1990年到2002年,在国家部门和国有企业就业的劳动者减少了31%,而同期城镇就业人口增加了45%。现在两者的比例是大约为一比七。这个变化的意义非同寻常。更多的人可能感觉到他是为自己工作。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口号的意义超过了对效率的强调。它冲击了分配关系,同时也冲击了人们脑袋里的秩序。眨眼间,中国的“吉尼系数”就高过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尽管劳资关系和城乡关系因为利益的分化出现了不和谐,但中国社会还在包容这种变化。

中国民间组织的力量也迅速成长壮大了。据农业部统计,中国农民新型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总数已经突破15万个,比较规范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4万个。城市里正在兴起各种形式的志愿者组织,特别是环境保护方面的志愿者组织十分活跃。中国政府推动的“村民自治”尽管遇到不小的困难,也已经成了不小的气候。

中国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常常使中央政府头痛,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地方政治中不时冒出有创新意识的政治家,向社会显示他们的魄力和智慧。乡镇直接选举的成功捷报频传。就在2004年,江西省的官员推动村落社区的志愿者活动,云南的官员在一个县域范围里搞党政领导直选,河北的一位县委书记在村级村民代表会议上搞制度创新实验,湖南等省正在加紧村级组织的“党政合一”试验。所有这些并不都是在中央指示下发生的。

对旧秩序冲击的力量最大莫过于中国加入WTO。1989年由8家机构制定的8套改革方案比起WTO章程实在是显得保守和妥协。那个时候,这些改革方案激进到难以被社会所承受的地步;仅仅一个价格闯关就惹了不小的乱子。事过境迁,时代变了,变到10年前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中国外贸总额一举突破了1万亿美元,外贸依存度达到了70%左右。中国也开始受到了国际规则的管辖。要说中国社会走向多元化,莫过于这个变化。

概括起来看,三个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社会变化的主线:国家和民间社会的矛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以及劳资之间的矛盾。前两个矛盾是旧有的,但有了新的形式;后一个则是新时期的新矛盾。中国社会的多元化总离不开这三个矛盾的变化。

多元化发展不会让中国人的天塌下来。相反,只有社会的多元化发展才能创造出和谐社会的基础。

多元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权威形成和整合的过程。社会的分化同时在加强社会利益团体之间的依赖关系,意味着社会的组织程度的提高。但这种组织程度的提高是通过权威的作用来实现的,国家是权威的象征。

分化基础上的每一个设立单元的组织程度也会大大提高,因为相对独立的利益诉求容易形成紧密联系的纽带。

组织程度的提高反过来会增强社会和谐的可能性。一方面,因为社会组织程度的提高,组织间的信息传播的成本会大大降低,并引起组织间的谈判对话成本的降低,使组织间的冲突更容易得到调节,组织间的对立容易达成妥协。在这个条件下,国家权威更容易中立,而国家权威越是中立,国家权威越容易在利益冲突中发挥调节作用,社会也越容易和谐。另一方面,社会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以后,社会更容易产生立场温和的领袖,使全社会形成容易对话、妥协的氛围。

民主制度的建立实质上是政治活动领域的高度组织化和多元化。选举和竞选的过程也是社会组织化的过程。通过民主政治的发展,国家权威将更加稳定有效。

上面的理论概述交代了社会多元化、和谐和权威之间的互动关系。观察中国近些年政治演进,说明这些理论是可以成立的。

然而,正如不可能通过“计划经济”实现经济和谐一样,政治的和谐也不可能通过权威的“安排”来天衣无缝地产生。利益关系总在变化,冲突时时刻刻在发生,各种社会集团始终处于利益的博弈中。政治权威必须在政治行动中寻找自己最恰当的行为均衡点。政治家在政治博弈中出牌,要看看牌局中各个博弈者的出牌策略。

总体上观察,中央政府作为中国政治最高权威,近些年的政治策略越来越表现出立场中立的特征。典型的案例是中央政府对资本市场的控制。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日益多元化了,几大银行不再是资本运作的垄断者。证券营业部、各种基金、20余家国外金融机构组建的QFII已经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单位,面对上市公司,使尽浑身解数为自己的短期和长期的利益而努力的广大散户投资者,也在用“脚投票”的办法参与博弈。中央政府能根据大量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这一事实而始终实行帮助他们圈钱的政策吗?不能。我们看到了监管机构的政策线移动的轨迹,这就是逐渐由偏袒一方走向中立。

中国有没有可能最终建立起“和谐社会”,这要看中国能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多元化水平,能不能在社会组织化水平方面更上一个台阶,能不能更好地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最后,是能不能在政治民主的道路上持续地获得进步。

也许实现上述四个目标本身就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同义语。人们更愿意思考的问题是,在实现上述目标的过程本身能不能保持基本和谐?我们愿意相信,当代中国政治家的魄力与智慧足以应付这个挑战。我们有理由保持审慎的乐观。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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