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接受一家网媒的采访,未经我审阅修改的电话采访内容在网上发布后,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很不认同。特别是采访稿的标题很随意,有的网络写手进一步强化文字热点,由此招致不认同是必然的。现在那篇报道已经撤下,我也接受了作者的致歉。这里我扼要谈谈对有关农民生活改善与社会保障方面的看法。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中国实现了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还要继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过程中,中国农民应该逐步转变为专业农民,并成长为中国的中产阶层。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会使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也逐步提高。这是我的一贯看法。
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目前还很低,但却是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农民交“公粮”、交税费的时代,被颠倒了过来;农民开始获得社会养老保障,且养老金的一部分来自各级政府财政。这个变化太大了。
比养老金数额多少意义更大的一件事是,2014年国家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与全社会统一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行,成为国家的社会养老制度的两大支柱。我国农民工越来越多地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一般农村务农居民与城市未曾就业的一部分居民参加前一个养老保障系统。所以说,中国目前根本就不存在专门针对农民的社会养老制度,有关标准也没有区分农民与非农民。这个制度确立后,农民群体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也有所提高,虽然各省市提高的幅度不同。相信这个水平还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
进步虽然大,但老年农民朋友感受到自己的养老水平还不高,养老金还不多。这是有原因的。这里对此要做一个说明。
农民养老金来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金。这个基金分成两个账户,一个是主要由当事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其中也有国家财政的补贴。这个资金积累可以继承。另一个是基础养老金账户,完全由财政掏钱,具有兜底的意义,会让那些交不起钱的居民也能拿到最低养老金。这个社会统筹性的资金,不存在继承问题。
2014年确定的个人账户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中央允许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原则上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但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以及农民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帮农民缴了个钱,或者缴了一部分,让农民的缴费档次适用了较高的标准,相应地,政府补贴也随档次提高而有增加。这对农民有很大好处。
各地经济实力不同,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差异更大,所以导致不同地方的老年农民领取到的养老金不同,这是一个遗憾。大家要清楚地认识到,那个最低的一年一百元标准的存在,不影响各地自己选择较高的适用标准。有这个最低标准的存在,也使那些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的很穷的农民不至于脱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制度。即使农民连一百元也缴不起,地方政府也想办法替农民缴了!无论如何,就还是那句话:一个也不能少!要争取让每一个农民都参加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障系统!
基金的两个账户的钱越多,各地城乡居民领到养老金就越多。具体怎么挂钩二者做计算,这里就不说了。现在,适用最低标准的养老金缴费政策,在实践中应该比较少了。前几天,我的一位农民朋友告诉我,他那里的地方政府要求农民按每年2000元多一点缴费,到年龄后,每年能领到的养老金在3万元左右。这个标准就比较高了。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有比这个水平高的,这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状况以及农用地转变用途的规模有关。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有不少问题,但公允而论,我认为近些年有了进步,标志便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方面已经实现了统一,现在从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上说,不存在二元结构问题(别的方面还存在)。这个进步很有意义。无论如何,政策规定本身在这里没有歧视农民。至于农民为什么收入低,是一个需要另外回答的问题。早些时期,农村推行新型养老保障制度,城市无业居民还没有参加保险,有的地方农民的养老金还引起城里人的羡慕。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已经统一,城市也讲“应保尽保”,这个情况基本没有了。
我特别要强调,农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是欢迎的,因为农民即使按最低标准缴纳个人账户基金,也会得到至少两方面的政府资金的支持。所以,农民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障系统,是吃亏的。
现在人们关注的问题是:第一,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的人们领到的养老金差别比较大。这与自主参保人群缴费能力差异有关。地方政府主导的适用标准只能考虑本地区的一般情形,不能排除有的居民自己选择更高标准缴费。第二,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水平总体上低于职工养老水平。这主要与历史因素及城乡劳动生产率差异等有关。但要注意,农民工群体中有越来越大的比例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他们老了以后领取到的养老金一般会多于城乡其他普通居民。第三,职工养老保险参与者的养老金水平又有不同,普通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一般低于其他群体。这种情况也与多种因素有关。近几年国家的养老保障政策的调整已经在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当然还有很大空间。第一,农业劳动力中的大部分还要转移到城市经济部门,他们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他们的配偶如果居家过日子,不就业,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二,国家还有其他养老的补充机制,例如城乡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假设一个农村孤寡老人每月领到200元养老金,且没有其他收入,他一定符合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的支持对象,从现行制度上说他会得到转移收入。或者政府会替他按较高的适用标准缴纳养老基金,使他每月领导的养老金增加。这就需要各方面的政策加以协调。第三,最根本的办法,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改善农民的就地兼业条件。中国目前正在这方面努力。家庭农场兴起、小城市发展、农民自己的合作社的发育,吸收农民进入农业产业链兼业等,都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办法。
借此机会,我还向农民朋友建议,一定要参加这个系统(我知道有的农民朋友没有参加,老了以后就只能拿来自“统筹账户”的一点钱),能缴的钱要缴,哪怕是按较低的标准缴。
全世界没有很完美的社会保障制度,例如,有评论家说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造成失业增加,进一步导致移民增加,使勤快的人补贴“搭便车”的人,等等。从整体讲,养老的钱实际上是老百姓自己的。为了养老金的分配不至于在国民中间差异太大,确有利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做平衡的必要。国家已经对收入较低的人群提供了养老基金的补充,且力度有望更大、更合理。在农民较普遍地转变为现代专业农民之前,通过社会统筹账户的操作,使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以超过社会平均增速而加快增长,在一个时期里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