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安:构建和谐社会:佛教的理论资源与实践借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53 次 更新时间:2024-11-0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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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安 (进入专栏)  

 

一、佛教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的一次伟大理论创举,也是对人类历史上各种和谐思想的一次全新发展和最彻底的实践。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许多有关和谐的思想均可为这一理论创举和伟大实践提供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理论资源。总体上来看,道家和道教的和谐思想侧重自然现象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儒家的和谐思想则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社会各要素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而佛教的和谐思想则是从人的主观世界入手,以人的身心和谐为基础,以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为基本框架,涵盖了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各个生活领域。贾庆林主席曾经说过:“佛教的重要精神,就是以和为上,充分体现和睦、和谐、和平。”的确,佛教应该是中国传统思想中和谐理论最为丰富、也最为深刻的一种。

从中国佛教的基本教义体系来看,佛教认为人生有无尽的痛苦,而痛苦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对世界上的各种事项都作了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错误的人生追求,由此引起无尽的烦恼。而错误认识主要表现在一种执著性的极端化的认识,例如对人与我、物与我以及高低、左右、动静、美丑、同异、贫富等采取一种绝对差别的、对立的、固定的看法。佛教认为世间的一切差别相并不是绝对的、固定的,也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在缘起法支配下的相互依存,彼此圆融,所以,佛教教人摆脱苦难的方法主要是教人掌握一种新的认识体系,在这种新的认识体系的指导下,既体悟到世间一切的虚幻性,又认识到世间一切存在的价值以及它们之间的圆融与和谐,从而在实现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之间圆融和谐的基础上,完成精神的终极超越。简单地说,佛教认为世间的一切本来具有和谐性,现实的不和谐性则是由于人类自身的原因导致的,通过佛教的认识方式,人类完全可以认识和谐性,把握和谐性,从而实现和谐性。而和谐性的实现空间,除了在现实的人间之外,佛教的超人间境界信仰还为人们勾画出许多理想的和谐社会,如弥勒的兜率天宫、西方的极乐世界、东方的琉璃世界,以及其他许多佛与菩萨所在的世界等。

关于佛教和谐理念的具体构成,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考察。借助当代哲学的方法,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佛教的和谐理念首先是关于心境之间的和谐,也就是在人的认识层面,构建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和谐,并以此作为其他各类和谐的认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佛教还有关于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也有关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于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佛教论述最多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亲近、相互尊重、彼此帮助、彼此依赖的关系,所以,它提倡一种“人民和顺不相克伐”、“欢悦和谐犹如水乳”、“一切众生慈心相向,甚有爱念,皆悉和顺”的关系模式,对于人际之间的相互冲突,提倡“众生好斗诤者,和谐别离,广令安隐”,并认为“和合众生斗诤,令得安隐”的功德超过尊敬法师的功德千万亿倍。佛教还论及不同阶层之间的关系,如《五苦章句经》中说,“何谓和顺,上下相从,不相违戾,是谓和顺”。《长阿含经》中说,如果能“长幼和顺”、“君臣和顺”、“上下相敬”、“上下相奉”,那么这个国家就会“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中说:“奉经持戒,各自端守,上下相捡,无尊无卑,无男无女,斋戒清净,莫不欢喜。”这里则涉及到上下、尊卑、男女之间的平等与和谐。《佛说光明童子因缘经》则勾画出另一幅和谐的国度:“国土广大,人民炽盛,安隐丰乐,离诸疾苦、饥馑等难,亦无斗诤、怨害、盗贼、恐怖,人民和顺,善相具足。”佛教还论及人的言行与时势的和谐,如《长阿含经》中说:“和顺知时”、“所言知时”、“行则知时,非时不行”。关于自然之间以及人和自然的和谐,佛教一方面把自然现象视作横向彼此依存、纵向则同生共灭的和谐过程,同时佛教还勾画出许多美好的蓝图,憧憬一种和谐的自然关系,如《长阿含经》中说,“阴阳调柔,四气和顺,不寒不热,无众恼患”,“其地润泽,无有尘秽”,“百草常生”,“树木繁茂,花果炽盛”。《无量寿经》则说“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佛教主张山河大地,一草一木,皆有佛性,人与自然因缘相成,提倡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可见,佛教和谐理念的涉及面是非常广泛的。中国佛教华严宗最基本的理论——法界缘起说,即旨在说一切心理、社会、自然的现象之间圆融无碍的和谐关系。

总之,佛教的和谐理念以主客观关系的和谐为基础,以调整人们的认识为前提,在理论和实践之间、静态与动态之间、理想与现实之间构建重重相融、环环相扣的和谐关系,从而于实践之中倡导人们在分歧中协调,在差异中求同,在冲突中共存,在动态之中不断进趋和谐的境界,而在理想之中,则激发人们憧憬泯灭分歧、对立和冲突的和谐境界。虽然佛教和谐理念中有许多绝对的和理想化的特色,但它关于和谐的基本思路对于抵消流行一时的斗争哲学的负面影响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从而为当今的社会和谐事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

二、佛教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具体的实践借鉴

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目前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佛教的修道体系中的许多论述和方法可以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宏观上来看,佛教为了实现其解脱的目标,制定了极其丰富的修道体系,号称八万四千法门。佛教对其曾有过各种不同的总括,如小乘佛教的三十七道品和八正道,大乘佛教的四摄与六度,大小乘共同遵行的三学等等。我们从构建和谐这一角度出发,对佛教修道体系进行清理,可以看出佛教的缘起论、缘分论、慈悲论、和合论、平等论、戒律论、济世论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和谐的达成途径与方法问题。

缘起论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的生灭变化,都有多重的共生条件和互存关系。佛教常用“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来说明缘起的理论,并以三根靠在一起的芦苇为例,说明万事万物之间的依存状态。既然世间的一切现象,包括一切部门、一切领域、一切阶层、一切事项等,都是相互依存、彼此支撑的关系,所以,任何一个部分的任何形式的起伏变化都必然引起与其相关的其他部分的起伏变化,并反过来严重影响该部分的变化方向与存在状态,因此,处在缘起链条中的任何一方必须与其他各方相应相成,统筹共进。佛门修道也首先必须体悟这种关系,认为对这种关系的认识和符合这种关系的行事方式既是现实生活的基础,也是悟道的必由之路。这种修持理论与实践对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明显的启示。

缘分论与缘起论密切相关,是指人们之间以及人与特定时空和特定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佛教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无论血缘多远,距离多遥,阶层多殊,贫富多悬,都彼此不会无关,而是有很深的缘分,所以,佛门的修道便要求充分顾及这种密切的关系,作到彼此爱护,相互沟通,同增共长,协同进步。与缘分论相联系的是慈悲的理念,这种修道理念强调无缘之慈和同体大悲,把所有众生都划到一个密切的链条当中,并相互完全接纳,在打破任何人我之别的基础上,在行动、语言、心理三个方面行善于所有众生。缘分论和慈悲论的修道实践对今天社会各阶层之间和各成员之间的和谐具有促进的作用。

平等论是佛教关于众生平等、万法一如的思想与实践原则。万法一如指所有现象之间的相通与平等,关键在于打消对现象差别相的执著,并在实践层面上尽可能从修行者心理上完成万象平等相通的认识。众生平等则是早期佛教最响亮的口号之一。这种理念不但是为了打破人类与其他动物界的对立,也是为了冲破人类各阶层之间的等级差别。由于佛教同时承认了六道存在的合理性,所以,众生平等在实践层面上主要还是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尊重以及人对动物界的爱护。

戒律是佛教修道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是佛教一切修行的前提。佛教向来歌颂无诤的和合,倡导和乐共存的道德。这在佛教的戒条中,表现得最为明白。这方面的内容极其丰富,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五戒、八戒和十戒。如八戒中就要求不伤害他人的生命;不掠夺、盗取他人维持生存的物品;不得因满足自我的肉欲而破坏他人家庭的和谐;不得欺诈,而应诚实守信;不得挑拨离间;不恶意的批评辱骂;不作诲盗诲YIN等无益的戏论;倡导互谅互信,和乐共存。总之,正像《释氏要览》中所说,“持戒清静”,“则众和顺,无有乖诤”。佛教戒律及其修持实践不但直接有益于和谐社会的建构,而且也向我们昭示了制度的健全与公正在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在戒律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展就是济世论。佛教是一种特别重视救度的宗教,有一套完整而复杂的救世理论与实践,其中最流行的就是大乘佛教菩萨信仰中的六度和四摄。六度即六种救度众生的途径,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分别对治悭贪、毁犯、瞋恚、懈怠、散乱、愚痴。四摄则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这是众生互相团结的基本条件,也是统摄现实社会中各种人群与团体的基本道德,为佛教所特别重视。其中布施主要指富者以资财施贫者,贤者以智慧施愚者,社会成员互相扶助,有无相通;爱语即互以和悦之言相对,无论是赞扬与慰藉,还是批评与劝诫,均内藏爱护之心,外现和悦之颜;利行即利益他人,顾全公益,服务社会;同事即深入群体当中,并依从社会群体的规则与习惯,与他人共生共荣。六度与四摄的实践对当今社会群体之间的纷扰有调和作用。

和合论则是讲事物之间以及人们之间的和谐关系,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六和的戒条,即:1、身和同住,指身体的和平共处;2、口和无诤,指言语的不起争论;3、意和同悦,指心意的共同欣悦;4、戒和同修,指戒律制度的共同遵守;5、见和同解,指见解的一致;6、利和同均,指利益的一体均沾。“同”即平等一致,离开了平等一致就不可能获得和感受和谐。六和中的前三“和”主要表明和谐的状态,后三“和”则侧重达到和谐的途径。“见和同解”是思想原则上的一致,相当于共识的获得,这是和谐的前提;“戒和同修”是在戒条、法制、规章等方面的共同遵守,这是和谐的关键;“利和同均”是经济生活领域的公平分配和同甘共苦,这是和谐的基础。其实,现实社会中,一切的不和谐往往都是由思想、制度、经济这三个方面的不一致、不公正、不协调所造成的。佛教修行团体对这六和的强调对我们今天建构和谐社会是有明显的借鉴意义的。

以和谐为主线,上述诸论构成一个完整的佛教实践指导体系。其中缘起论总括整个宇宙万象的关系特征,是和谐实践的理论基础;缘分论则解释人类的关系特征,是佛教和谐实践的出发点;平等论揭示人人之间和事事之间关系的本质,是佛教和谐实践的基本原则。以上三论侧重说明所有人之间和所有事之间的关系模式,引导修行实践者认识这种关系的和谐特性,后三论则侧重说明如何在人类社会维护和谐的关系,其中戒律论为制度原则,以律己为主,是和谐实践的前提;济世论是服务原则,以利他为主,是和谐实践的扩展;和合论则是合作原则,以和谐共处为主,是和谐实践的基础。

佛教修道体系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实践借鉴的地方还有很多,这里既难尽列,亦难详释,需要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当中科学而辩证地借鉴,具体而灵活地运用。

三、佛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作用的发挥

由于佛教是一种建立在超人间信仰基础上的特殊形态的社会现象,所以,佛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用的发挥就不同于其他思想学说和其他社会要素,而表现出自己的一些特性,需要予以特别的关注。

首先,要注意保护佛教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正确、彻底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佛教界的各种合法权益,继续清除极左的思想,坚持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的原则,为佛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要注意避免佛教的消极性,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对佛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和监督,严格政策界限,使宗教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佛教界也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在此基础上适应时代的进步而对佛教教义进行合理的解释,对佛教修道方法进行正确的引导,将消极因素限制到最小的程度。

第三,主动促进佛教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党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佛教界朋友积极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佛教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同时,振奋精神,投入力量,积极宣传自己的和谐理念,提供构建和谐的实践方法,并在与自己相关的领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第四,要注意扬弃和转化,即对佛教中所蕴涵的关于和谐的理念、实现和谐的方法要有选择的继承,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并根据新时代新任务的总体要求,进行适应性的转化,在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的同时,获得有价值的理论启示和实践借鉴;对于佛教所蕴涵的精神动力也应该慎重对待,妥善引导,实现积极转化;对于佛教所能提供的现实社会力量和一些独特领域内的直接服务,则应该在把握好有神与无神、宗教与政治、文化与经济等多重关系的前提下,给予积极的引导。

(作者为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教授。本文为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宗教及宗教统战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6JK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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