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已久的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开始启动调研,到今年终于进入收获季节,有消息透露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将在下半年出台。根据一系列数据显示,中国政府、企业和居民,以及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差距,而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引起了众多的社会群体事件。这些事件已经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因此,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迫在眉睫。
有研究表明,中国收入分配失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利益分配中,政府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而企业和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却是持续下降;二是居民内部的家庭与家庭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显著拉大。有数据统计,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公认0.4的警戒线,高达0.55。
和改革开放之前相比,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居民收入占GDP比率是衡量居民收入水平高低的标准,同时也是藏富于民的重要依据。统计表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一般为50%—60%,比如美国为65%,日本是60%,英国高达71%。而按照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的研究核算,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却由从1985年时的56.18%下降至2007年的50%左右,2010年则下滑至43%。
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我们应该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否则只能治标不治本。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到,收入分配失衡的原因有二:一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多,税收负担过重,结果是政府财政收入逐年上升,即使在今年经济增速放缓、各项经济数据不乐观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依旧保持着20%多增长速度。二是家庭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在于市场经济的改革,而在于财富与权力的结合,即市场经济改革的不彻底,产生了国家资本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因权而贵和因贵而权的人数激增。
但一切归根到底在于政府不受约束的权利,不受约束的权利在于没有一套具有约束力的规则。从最近的什邡、启东事件可以看出,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规则。无规则不成方圆,没有规则的后果只能是事后处理,而不能事前约束。不受约束的权利在经济上的表现有: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建厂或者城市化对土地的占有;税收部门为实现固定的税收目标随意收费和税;政府设置行业壁垒,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某些行业而导致的垄断;央行不断的制造通胀对收入阶层隐形的剥夺等等。
有报道称,此次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是政府减税、资方让利、劳动者所得提高。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政府减税提高企业和居民收入占GDP是势在必行。收入分配改革就是国民财富的第二次分配,但在分蛋糕之前必须有蛋糕,如税收过重造成企业和劳动者不愿工作,蛋糕只能越来越小,分配也就无从谈起。
根据美国的研究:从1952年到1981年,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针对富人的最高边际税率在50%到92%之间,穷人适用的是最低税率,在11%到22.2%之间。虽然适用税率的差别如此巨大,但个税对高收入阶层的影响却非常小。征收个税后,高收入阶层的税后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对比税前只下降了2%到3%。说明对富人收取高比率税收补贴低收入人群不能减少贫富差距。同时,对富人收取过高的税收还会减少他们工作的动力,创造的财富会更少。
财富产生于生产要素,即收入分配改革的根本在于要素的分配。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劳动是内生要素,土地、资本、技术、制度等都是外生要素,也就是说只要劳动有效就能创造财富。因此,从宏观来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关键在于创造一个创造财富的环境。政府减少对经济的干预,相信市场的力量,让市场自由运转,贫富差距一定比干预要小。政府做最小的事,获得最大的成功。
因此,在制定改革收入分配方案的时候我们不能陷入改革方案本身,要走出去,弄清楚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不能让公众期待已久的收入改革方案只是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