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发生的严重枪击案再次引发美国民众关于拥枪法律的争论。这早已不是美国民众第一次关于枪支问题而进行的争论,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人们不仅要问:美国禁枪为啥这么难?
众所周知,枪支在美国是十分普遍的。在美国,买枪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你有钱,个人档案清白,就可以十分方便地购买枪支。1963年,枪杀美国总统肯尼迪的意大利卡宾枪就是凶犯根据杂志上的广告仅花了21美元购得的。据统计,目前美国45%的家庭拥有枪支,美国平民持枪总数达2.83亿支,每年新枪销量达450多万支,几乎人手一支。在美国南方一些城市,枪支数量更是多得惊人,如拥有1700万人口的德克萨斯州,枪支数量高达6800万支,平均每人四支枪。
大量枪支散落于民间,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枪支滥用,枪声不止。据统计,近年来美国每年发生的枪杀事件有100多万起,每年约有3万多人死于枪支暴力,20万人因枪支暴力不同程度受伤。首都华盛顿的情况尤其严重,每10万人就有256件持枪抢劫案和99件持枪攻击案,是全美枪支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城市之一。截至7月份,加上刚刚发生的丹佛事件,美国今年就已经发生了26起枪击事件,共造成29人死亡,超过78人受伤,枪支滥用问题似乎成了美国社会无法摆脱的痛处。
每当社会上发生枪击血案后,美国社会各界都会掀起一场有关枪支管理问题何去何从的激烈争辩,但每次均不了了之,枪声依旧。许多人不理解,为何在目睹了频频发生的枪击惨案后,美国民众仍不愿意放弃拥有枪支的权利呢?为何美国政府不能出台法律,用国家强制力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呢?
其原因在于,民众可以拥有枪支的权利是由宪法予以明确的。在不少美国人看来,拥有枪支是自由、民主、独立的表现,是宪法对民众权利的保障。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宣告: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而至于为什么两百年前费城的制宪者们会将民众的持枪权利放入宪法之中并使其位居第二(仅次于言论自由),我们需要从美国的起源和历史中去追溯这个国家“枪文化”的本源。
1620年,当乘坐“五月花号”船到达北美大陆的时候,第一批欧洲移民面临的是一片蛮荒的陆地和四处游荡的野兽。要想在如此原始、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枪就成为了一种生活必需品。这些移民们开始用枪来开疆拓土,用枪来保护自己的家园。可以说,枪的使用,帮助第一批移民站稳了脚跟,并为后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逐渐地,政府开始对枪支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不是禁枪,而是配枪。各州陆续颁布法令,要求人民必须持有或携带枪支,有的州甚至对没有配枪的居民加以处罚。在“枪者为王”的社会环境下,美国人开始占据了自然界的主动地位,曾经北美生物链条的高端生物—狼,以及以强壮和凶狠闻名的北美棕熊都甘拜下风,由原来的统治者变成了现在的珍惜保护动物,就连当地印第安人也被子弹赶进深山老林里打游击去了。
到了独立战争时期,美国对于枪支的推崇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战争爆发前,出于对政府常规军的戒备,各州都没有设立军队。面对英国暴政的压迫,抗击英军,争取独立的重任便落到了自备武器的民兵肩上。自1775年莱克星顿打响的第一枪起,这些由手持从各家各户带来的各式各样武器组成的民兵,在华盛顿将军的带领下,历时八年的浴血奋战,终于建立起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在1789年费城制宪会议上,各州都不希望在用八年的鲜血和生命推翻了一个残酷的英国殖民统治者后,再换来一个专制的政府,因此制宪先贤们“防官如防贼”,谁也不愿意放下手中的枪,于是持枪权便顺理成章地进入了美国宪法,一直延续到今日。
可以说,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和对自由权利的崇尚,使美国人一直对枪支持宽容的态度。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的枪支问题日益严重,美国人关于枪支控制的争辩也日益激烈,枪支问题甚至一度成为两党竞选造势的筹码。自由主义色彩浓厚的民主党总体倾向对枪支加以管制,而共和党则反对任何管制。共和党人的观点是:所有的枪击惨案都表明,是人在杀人,而不是枪在杀人。他们主张,政府应当对持枪者进行更严格的审查,而不是禁止民众拥有枪支,如果仅仅因为枪支滥用的个案而限制所有民众使用枪支的权利,那才是民主和自由的倒退。出于美国人对政府权力与生俱来的疑惧感,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美国民众的支持。所以,尽管“限枪派”们每隔一断时间都要闹上一闹,但结果总是让人失望,甚至连一个简单的控制枪支的法案都无法在国会通过。
事实上,没有哪一届美国政府真正想过完全禁止民众持枪的权利,民众也从来没有因为枪击案频发而自愿放下手中的武器。各方讨论的重点仍然是如何进行有效的枪支管制,如何在保障民众持枪权利和保护他人人身安全之间寻找平衡点。如对买枪者的个人档案和背景进行严格审查;限制可以买卖枪支的型号;延长等待取枪的时间;对购枪人进行登记等等,但这些规定并没有对减少枪击事件产生多大的作用,惨剧仍在不断发生。
就在丹佛枪击案发生三天后,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不打算因此事件而推动该国实行更为严格的枪支管制,他强调,政府的努力方向仍是采取更加健全有效的措施,防止武器落入那些不负责任的少数违法分子手中。但有评论家认为,这项措施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此次丹佛奥罗拉影院枪击案嫌犯詹姆斯·霍姆斯就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他作案用的枪支完全是合法取得的。
文化的力量是可怕的。在美国人的观念里,枪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机械装置,独特的国家起源和社会发展轨迹,使得枪成为了美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人认为,枪不仅仅是生命的保障,更是一个人在国家统治下拥有自由、独立、平等和尊严的保证。试想,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当所有成员都有从肉体上消灭对方的“利器”时,大家自然都会相互尊重。因此,尽管美国枪击案频发,尽管政府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尽管一些团体和民众要求政府彻底禁枪,面对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面对持枪权背后强大的美国文化,禁枪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