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我国实施“十五” 计划和加入WTO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能否顺利实现“十五”计划的预定目标和顺利完成WTO过渡期,2005年是极其关键的。2003年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不断提升,政府对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深度全球化,我们面对的社会问题会更加复杂。2005年,妥善处理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顺利实现“十五”计划的既定目标和顺利完成WTO过渡期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需要我们从国际国内、历史和现实入手,认真研究,全面把握。
一、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发展重点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指明了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方向。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它需要我们从更深的层次去研究和把握。《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决定》还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和谐社会要从各个方面入手。从社会学角度理解,和谐首先是公平与公正,因为,社会和谐意味着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的友好相处和和平共处,它的基础就是公平与公正——文化公平、经济公平、政治平等和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在发展、改革和开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核心,来推进现代化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理论意义和战略意义。从实践上看,它有利于我们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严峻挑战,化解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矛盾将比较突,应对这些矛盾和挑战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从理论上看,“和谐社会”的提出,在理论上是一个重大突破。从2002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到2003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再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对于发展问题逐步深入认识的过程,体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和谐社会更具有人文内涵,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价值体系的统一。从战略上看,“和谐社会”体现了国家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谐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现了国家的“软实力”。软实力产生于一个国家的文化吸引力、政治行为准则和政策。一个国家的政策在别国眼里看起来合法合理,那么该国的软实力就会得到提升;一个国家的文化、价值体系有吸引力,那么其他国家就会追随。可以相信,随着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进程的推进,我国的软实力必将得到大大提高。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将在全球化进程中得到更多的国际理解和支持,得到更多的国际资源。
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推进社会公平。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实现国家总体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而公平和公正应当成为是否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评判标准。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能够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同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实现社会公平,和平相处,友好相邻。必须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差别的存在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在一定社会差别下的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直接的和平相处是可能的。
其次,要完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可以对社会矛盾进行调适,我们要设计一种大的管理思路来进行这种调整,即让公民、公民性的社会组织以主体姿态、以自助、自治的方式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管理,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国家采用税收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活动,通过发展一些低税与无税的部门,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给弱势群体以关怀,并在此过程中扩大就业、缓解社会矛盾。
再次,要集聚社会资本,要彻底解决“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仅仅靠社会事业发展是不够的,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我们还必须考虑强化社会资本的作用,包括建立责任、信任和诚实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要提高社会资本的战略地位,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资本也是硬道理,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基础。历史经验证明,没有责任感,任何社会都不会长期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责任感,自由市场就会盛行欺骗消费者行为,不断发生内部黑幕交易,虐待员工等现象;如果没有责任感,社会精英只会创造出狭隘的理论,而不能为社会的长远发展服务;如果没有责任感,个人的发展就会变成自私自利。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没有责任感的社会,其凝聚力就会大大被削弱,社会的和谐程度更会受到损害。
二、2005年社会发展中要处理的难点问题
(一)公平与效益的关系
当前,2004年,人们就效率与公平关系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和思路,2005年,这个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要提出一个能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思路,这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实际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还没有跳出原有的发展思路,客观上依然强调增长第一,与我们正在强调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相悖的。我们可以考虑换一个提法,把公平作为发展目标,公平和公正问题能不能成为发展的尺度?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收入分配以及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目的。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正与公平目标的所有障碍。这样对于我们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起到推动作用。
(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据有关部门估算,在宏观经济运行三大指标中,2004年就业指标最不理想,城镇真实的人口失业率从2003年的10.99%上升到了11.45%。因此2005年宏观调控的重点应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岗位的内容不仅包括为城镇居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应当包括农村劳动力安置,因为,每年农村有1000万剩余劳动力进城。
在创造就业岗位问题上,2005年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很多,不仅是2005年的就业人口安置问题,还要应对未来更严峻的就业挑战。首先,研究和开发新的就业部门,根据预测,我国国内制造业就业人数将在2006年达到顶峰,约8500多万人,之后,制造业就业人数将逐年下降,因此,必须及早研究,提出对策。其次,要关注劳动生产率增长对就业的影响,从1998年到2003年,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年增幅接近7%,居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最高。这期间,我国的GDP年增幅达到了8%至9%,劳动生产率年增幅接近7%。即使这样,我国每年的新增就业岗位增幅一直维持在1%至2%,约1000万人,远远不能满足就业人口增长的需要。再次,加快提高工资水平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在第一产业就业的人数与社会总就业人数之比基本达到50%。从国际经验看,当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与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低于50%时,就意味着劳动力不再“无限供给”。如果这一比例低于30%时,而且经济还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就会出现普通劳动力短缺,那么加快提高工资水平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是不可回避的。因此,也要及早对此类问题进行研究。
(三)遏制社会差距继续拉大
社会差距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首先,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城镇居民高收入组的收入增长显著快于低收入组,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60%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这些因素导致城乡整体的基尼系数达到0.465。2005年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会进一步扩大。如果再考虑实物收入、补贴收入及非正常收入,基尼系数会更高。收入差距扩大累积的结果是财产差距的不断扩大。
其次,2004年我国赤贫人口为2500万到3000万。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开发式扶贫已基本上到了极限,能够开发的贫困地区和人口已脱贫,剩下的由于自身条件和环境因素限制很难再通过项目自我发展。目前农村每年因灾害返贫或因灾害致贫的人口都在1000万以上。这些人未来将主要依靠救助式扶贫,推动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议题。
再次,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从国际经验看,这种情况曾造成很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只有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市化,才能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也才能最终实现我们所期望的城市化目标。否则不仅会使那些改变了农民身份的市民因为无业而陷入贫困,也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
(四)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
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首先,我国目前的公共卫生建设相当薄弱,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抑制了居民的消费。2004年全国城乡居民患病率为14.3%,比1993年增加0.3%,但就诊率却比1993年下降3.6%;城乡居民患病未及时就诊的比例达49%。在这些未及时就诊的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因为经济困难。城市和农村患者未及时就诊比例分别为36%和39%。其次,由于“空账”情况严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巨大风险,如果不进行调整,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崩溃风险。再次,2004年我国农村人口依然占据全国总人口的60%,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广大农村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造成了农村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日益扩大。
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全国的社会安全网是保证社会居民和谐相处的最基本条件。社会安全网是指政府、社会对弱势群体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网络,2005年,要把建设这样一个社会安全网络做好,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又不能回避。否则,构建和谐社会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这个问题要与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发育结合起来。
(五)缓解教育不平等加剧
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2004年,人们开始反思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提法和做法。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2005年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有进一步的突破。教育事业不在于是否产业化,而在于是否严格区分教育事业产业经营和教育事业的社会目的。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应当允许教育、卫生甚至社会事业进行市场化运作探索,但必须保证其社会目标优先,或不能偏离社会目标。
为了保证教育的社会目标,必须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教育作为人力资源投入在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问题。毫无疑问,教育才是最重要的长期投资。目前中国的教育投入约占GDP的3%,低于世界平均的5%,从常来看,它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必须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从1986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无危房、班班有教师、个个有课桌还没有在大部分农村实现,原因在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费用的承担责任问题。2005年,在有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问题上必须有所突破,由国家承担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费用,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另外,解决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对流动儿童进行教育,不仅只是对流动儿童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和稳定发展。
第三,必须保证低收入阶层子女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最近几年,各地高校收费猛涨,普遍提高了15%左右,有的地区提高了20%,大学生在校的各种消费也有增无减。农村贫困户家庭,即便有身强体壮的劳动力。对许多农村家庭来说,供养一个大学生意味着家庭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加之,最近几年大学生就业困难,家庭付出的巨额投资得不到合理补偿,贫困家庭反而越多。为此,政府、社会和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这是保证教育发展的最基本社会目标。(《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