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社会中存在的许多不稳定,是改革步子迈得太小导致社会不公平扩大引起的。改革恰恰能缓解这些内在的不稳定性,其收益远大于风险
改革再次成为舆论热点。从历史经验看,改革的战略设计非常关键。新一轮改革不能“推倒重来”,也不能仅仅通过“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因为,实践证明,仅有增量改革,而没有存量改革,最终必然陷入“路径依赖”之中。改革要在存量上突破,但这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会遇到强大的阻力。
此前,中国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效,是因为渐进式改革策略对被改革的对象或领域有好处,农村家庭或企业效率得到提高,民众得到了大量的生产剩余或闲暇,改革者也是巨大的受益者,因此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进一步改革的阻力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既得利益者。因为进一步改革会使他们利益受损或增量减少,而另一部分人会得到更多。正是这种不平衡的利益分配效应,使得改革阻力巨大。
二是改革者(主要是政府各级官员)由于自己的利益不断扩大,开始更多地考虑风险,导致改革动力不足。
三是渐进式改革策略形成了较明显的“路径依赖”问题,造成制度缺陷固化,使社会各部门和各阶层陷入“自扫门前雪”的泥潭。后面的两个原因往往交织在一起,并不容易分开。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改革策略设计上,化解阻力,使改革得到绝大多数人支持,宏观层面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要激发改革者的激情。改革有收益,也有风险,在大家都有利益时或利益不断扩大时,人们更多的是考虑风险,使改革激情减退。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风险更大。推进新一轮改革可能造成的风险是阶段性的、部分的,而不改革造成的风险则可能是长期的、全局的。改革允许试错,改革者也需要更大的自主权。改革会有曲折,但贵在坚持。
要激发社会整体对改革的信心。当前经济社会中存在的许多不稳定,不是人们担心改革带来的。相反,是改革步子迈得太小导致社会不公平扩大引起的。改革恰恰能缓解这些内在的不稳定性,其收益远大于风险。
具体操作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改革实施方案要使利益受损者减少受损程度,促进其对改革的认同。
其次是设定改革措施的过渡期,适度保护既得利益者。
例如,在收入分配改革和财税体制这两大领域改革中,会面临一个共同的改革内容,即改革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这一改革既能有效抑制房地产泡沫,又能缩小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还能使地方政府开征新的稳定税源代替目前已不可持续的“土地财政”,一举多得。
对于这样的一项改革,赞成者很多,但房地产商和拥有多处房产的群体明显反对。为减少阻力,可对开征房地产税设计一个征收期限,如3年过渡期,3年内不征税,3年后对一套住房继续免税,但对2套以上的住房征收较高的税。同时,对3年内出售获得的财产性收益也免征资产所得税。这对大量拥有住房的住户是一种较好的保护措施,也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过强的震荡。
再次是对有些领域改革,要采取降低负担,提高违法成本的办法,使改革的阻力明显减少。如要增加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额(这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十分重要),一般的作法是把税率提高,让高收入者迅速增加许多税负。结果,在监管能力不足或潜在收益过大而导致寻租收益过高的情况下,富人的税收容易通过各种方式逃掉,高税率形同虚设。不如降低税率,最高税率仅15%或更低,而不是现在的40%。这样富人想逃的税与实际征税之间越近,意味着逃税成本在增加,因此富人开始愿意交税,结果税收总额会增加。这样的改革会容易接受,因此也就容易成功。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能就改革搞改革,改革政策要与发展政策结合。具体来讲,新时期我国发展战略的调整必须与改革的攻坚紧密结合,如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重点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着力推进城镇化,那么,相关领域的改革应成为改革的重点。
如为加快城镇化,必须调整过度依赖于房地产投资的政策,坚持调控房地产市场。必须改革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及社会公共服务,通过改革释放出内需增长的巨大潜力,让全体国民分享改革成果。(王小广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