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见“刑不上大夫”之语出自《礼记·曲礼上》,然而其间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阐述,根据《孔子家语·五刑解第三十》:
冉有问于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信乎?”
孔子曰:“圣人之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凡夫之为奸邪窃盗,靡法妄行者,生于不足,不足生于无度,无度则小者偷盗,大者侈靡,各不知节。是以上有制度,则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则不犯。故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陷刑之民.不孝者生于不仁,不仁者生于丧祭之礼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能教仁爱,则丧思慕祭祀,不解人子馈养之道,言孝子奉祭祀不敢解生时馈养之道同之也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故虽有不孝之狱,而无陷刑之民。杀上者生于不义,义所以别贵贱,明尊卑也,贵贱有别,尊卑有序,则民莫不尊上而敬长。……三皇五帝之所化民者如此,虽有五刑之用,不亦可乎!”
孔子曰:“大罪有五,而杀人为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诬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谋鬼神者罪及二世,手杀人者罪及其身,故曰大罪有五,而杀人为下矣。”
冉有问于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乎?”
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污秽而退放之者,不谓之不廉污秽而退放,则曰簠簋不饬;饬整齐也有坐淫乱男女无别者,不谓之淫乱男女无别,则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谓之罔上不忠,则曰臣节未着;有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则曰下官不职;言其下官不称移其职不斥其身也有坐干国之纪者,不谓之干国之纪,则曰行事不请。言不请而擅行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犹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为之讳,所以愧耻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而谴发,谴谴让也。发始发露则白冠厘缨,盘水加剑,造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縳牵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杀。捽昨没反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礼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冉有跪然免席曰:“言则美矣,求未之闻,退而记之。”
简评:孔子所言“刑不上大夫”,是在充分尊重“大夫”基本人格不受诸如“执缚牵掣、捽引”之辱的情况下,对“大罪”之“大夫”如何实施不刑而刑的方法。
于今,孰为“跪而自裁”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