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没有出现过像亚里士多德、西塞罗或昆体良那样系统论述修辞学或演说术的伦理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许是说服的工作大多数是在非公共的场合进行的,这样的说服往往成为一种私下进行的、必须避人耳目的交易术。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修辞理论是相当陌生的,即便有修辞理论,也只是功利性的,不是伦理性的。这是我们公共语言里带有欺骗性因素的一个文化原因。
古代中国没有可以与古希腊相比的那种称为rhetoric的修辞学。陈介白《修辞学》(1931)序中说,“修辞学”这个名称是从日本传入中国的,本来是勒妥列克的译名。不过也有人把它译成“雄辩学”或“劝说学”,甚至有人干脆用音译“雷妥类克”。
中国没有修辞学的专门学问,对此有人会反驳说,中国古代有鬼谷子的“纵横术”。确实如此,但是,纵横术与rhetoric之间的差异很大。中国人注重实用术数,西人先哲则注重理论建树。而且,西方雄辩学的政治背景是城邦议会制,政治人物以说服选民来争取选票。中国的辩士面对的是喜怒无常、言出法随的帝王将相。韩非在《说难》篇起始就一口气讲了可能导致辩士身败名裂的“七危”。如“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话语的错误不是伦理或道德的,而是功利和手段(“术”)的,如说了不该说的话,言语间走漏了风声,泄露了机密等等。
中国文化中有一种喜好“巧言”的传统,传奇人物包括像东方朔、纪晓岚这样铁齿铜牙、巧舌如簧的,他们的巧言所展现的只是辩术或诈术,而不是真正的说理。例如,有这样一个故事,发生在宋代理学家朱熹与老朋友盛温如之间。朱熹在路上遇见友人盛温如提着篮子上街,问“上哪儿?”回答说“上街买东西。”朱熹又问:“为什么不能买南北?”回答说不能,因为按照五行与东、南、西、北、中相配,东属木,西属金,凡属金木类,篮子可盛,而南属火,北属水,篮子不可盛,所以只能买“东西”,不能买“南北”。在这样的辩术中,虽然有“因为”和“所以”,但并不是说理逻辑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这种辩术也许有文学、娱乐或其他价值,但对公共说理并无实质意义。
我在网上读到过一篇《好辩近乎勇》的短文,点到了中国人一般“不辩”的特点。这并不是单纯的完全不辨,而是包括两个看似矛盾方面的统一体。一方面是放弃辩论说理,也就是闭口沉默的“不辩”;而另一方面却是纪晓岚式的善辩,也就是极其圆滑的“巧辩”。不辩和巧辩都是产生于同一种话语环境,“只有到了无理可讲、无话可说的时候,人们才会祭起‘不辩’的旗子……古代中国是一言堂的专制国家,朕即真理,一人说了算,看谁不顺眼,拉出去砍了就是了,哪里还用得着辩?那欲辩者嘴还没张开,早就身首异处了。哪像西方那些国家,有了执政党,还要弄个在野党、反对党,被人质疑,还要搅尽脑汁地去答辩,何等的麻烦!”这话确实对我们了解“说理在中国”有些帮助。
我还曾看到过一本国内出版的《最实用说话技巧全集:能说会道》,是一本典型的以实用、功利,而不是伦理原则来写的“修辞”书,也可以用来说明“说理在中国”的一些特点。书的前言开宗明义:“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语言进行交流。因此学会说话,掌握一定的说话技巧,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门学问,话说得好可以成全美事,说得不好就会惹出是非。”这本书介绍的是在中国说话需要的“话术”和“语术”。
“语术”之一便是“要有点‘变色龙’的本领”:“一个人要善于说话才会受欢迎,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物来和人沟通,通俗一点,就是要有‘变色龙’的本领,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说不同的话……具有‘变色龙’的本领对于一个人的交往是多么的重要。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注意‘变色’,成为一个受人喜欢的人。”
那么“变色龙”应该怎么做呢?作者有两条建议:“第一,注意观察他人:说话一定要看对象,要根据说话对象的不同情况来确定自己说话的方向。第二,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说话还要看周边的情况,说话要能够恰当地和当时的情景融合到一起,避免说出不合时宜的话来”,“如果我们在说话的时候能够抓住对方的喜好,说别人愿意听、喜好听的话,就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使你备受别人喜欢。”
这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修辞学”:说话先学会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说与大家一样的话,要“合时宜”,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不说。至于说话内容的真假、对听者有没有帮助,那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使你备受别人喜欢”。这恐怕正是当今中国公共话语的一般状态。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