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从杀威棒看权力腐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36 次 更新时间:2012-06-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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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  

差拨,是宋代牢城营内看管囚犯的差役,相当于现在的狱警,或狱警头目。《水浒传》中多次出现过差拨,由于他们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作者懒得赋予他们姓名,一概以“差拨”称呼他们。

牢城营的主要领导叫管营,其地位高于差拨,相当于现在的监狱长。管营也好,差拨也好,在大宋官僚体系中都处于下层,算不上大人物。不过,对于特定的群体(囚犯)来说,他们可是握有生死权的大人物。不论你是王公大臣或平民百姓,只要你成为囚犯并发配到牢城营,你就得讨好他们,巴结他们。因此,管营、差拨除了有合法的工资收入,还有一定的灰色收入,日子过得很滋润。

管营、差拨的灰色收入,主要来源于棍棒,或者说来源于棍棒的打法。宋太祖武德皇帝当初做出了一条规定,凡是新发配到牢城营的囚犯,都必须吃一百杀威棒,也就是挨棍棒打一百下。这个规定在牢城营一直沿袭下来,得到了很好地贯彻执行,并演变为管营、差拨获取贿赂的法宝。

一百杀威棒,对于所有囚犯来说无疑是可怕的体罚。一般来说,人都是趋利避害、避重就轻的。囚犯为了规避一百杀威棒的痛楚,使之减弱到最轻限度,只好与管营、差拨博弈,但囚犯的博弈手段非常有限,除了金银贿赂别无选择。双方博弈的结果,最终形成了相互默认的惯例,也就是囚犯必须向管营、差拨各送5两银子的“常例钱”(简称“常例”),他们便手下留情,变通棍棒的打法,减轻囚犯的体罚。在小说中,江州和沧州两地牢城营的常例都是5两银子,或许当时两地经济水平相当,不存在地区差别。以现在“地区差”的理念看,如果京城开封也有牢城营的话,其常例应该高于5两银子,毕竟京城是经济最高发达的首善之地。

不管“常例”是否存在“地区差”,可以肯定的是,同样的棍棒,由于打法的不同,将在囚犯身上产生不同的效果。

假如囚犯送了“常例”,那么他将接受轻打。这种情况下,主要是走走过场,煞有介事地打一百杀威棒。在执行过程中,双方相互配合,执棍棒的差拨冲着囚犯的屁股,轻轻地敲打着,蜻蜓点水似的;囚犯也跟着做戏,发出痛苦的嚎叫……但是,一百棒打下来,不会伤筋动骨。对于武林好汉来说,如此挨打恐怕比按摩还舒服;对于一般人来说,也只是小菜,并无大碍。

假如囚犯没送“常例”,那么他将面临重打。这种情况下,是不会走过场的,要真真切切地打一百杀威棒。究竟如何重打或打多重,完全取决于执行者差拨,这要看他高兴不高兴,或有没有同情心。如果差拨心情好,并且有同情心,他只使出五分力气,马马虎虎地打,一百杀棒打下来,会致使囚徒轻伤;如果差拨心情不好,也没有同情心,他会使出八成力气,认认真真地打,一百杀威棒打下来,会致使囚犯重伤;如果差拨心情糟糕,而且心狠手辣,他会使出十分力气,恶狠狠地打,一百杀威棒打下来,会让囚犯痛不欲生,可能导致伤残,重病,甚至丧命。

林冲初入沧州牢城营,探询“常例”的行情,牢友们告诉说:“管营把五两银子与他,差拨也得把五两银子送他,十分好了。”咱们不禁要问,管营是领导,差拨是下级,两者的“常例”何以相等?莫非管营高风亮节,讲究官兵一致,有福同享?!

否也,否也,管营绝无那么高的思想境界。差拨与管营享受同等的“常例”,无疑也是相互博弈的结果。可以想见,管营在杀威棒的打法上是有决策权的,什么时候打囚犯,是重打还是轻打,他可以说了算。但是,实施棒打的执行权却掌握在差拨手里,对囚犯是重打还是轻打,取决于他的执行力度。假如囚犯只送“常例”给管营,而不送给差拨,差拨可以敷衍管营的指令,照样从重棒打,那“常例”就等于白送;同样,假如囚犯只送“常例”给差拨,而不送给管营,管营可以利用他的监管权,逼使差拨从重棒打,那“常例”也等于白送。所以,想要皆大欢喜,差拨、管营都得送上“常例”,并且大致相等。只有两者利益均沾,他们才会配合默契,共同变通杀威棒的打法,使囚犯逃过一劫。

毫无疑义,管营、差拨收受“常例”是一种权力的腐败。所谓权力腐败,就是权力的权利化和权力的非责任化。

先看权力的权利化。宋太祖关于新囚犯必须挨一百杀威棒的规定,赋予了管营、差拨棒打囚犯的权力,这个权力是合法的伤害权。管营、差拨正是利用这种合法的伤害权,收受囚犯的贿赂,谋取私利。这种以权谋私行为,在牢城营早已固化为“常例”或“惯例”。所以,当宋江迟迟没有送上“常例钱”之后,戴宗只好主动索要。

管营、差拨的以权谋私,取决于他们玩弄权术,利用伤害权的弹性与囚犯博弈,使棍棒(象征着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伤害权的弹性实在太大,执行起来可以出现N种结果。诚如沧州牢城营囚犯所说:“若有人情钱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七死八活。”宋江由于加倍送了银两,在江州牢城营受到特殊照顾,不仅获得好差事,而且不时外出放风、喝酒。为了获得较好的结果,囚犯只能做出贿赂的选择。

再看权力的非责任化。在牢城营,囚犯都是失去原有地位和做人尊严的罪人,他们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管营、差拨等人可以对他们施行合法的伤害权,即使使用过当,导致伤残或死亡,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林冲原是京城八十万禁军教头,至少相当于师旅长级的军官,而一旦进入牢城营什么都不是,差拨见面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你这个贼配军,见我如何不下拜?……打不死,拷不杀的顽囚!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宋江初见戴宗,戴宗居然将他视为手里“行货”,说他轻咳嗽也是罪过,结果他只似打杀一只苍蝇。

从管营、差拨使用杀威棒来看,产生腐败主要有三种原因:

首先是法规或制度的漏洞。宋太祖做出的那条规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这条法规过于抽象,执行起来有很大的弹性。一百杀威棒,在数量上是确定的,在力量上是不确定的,棒打的力量主要由执行者掌握。因此,这一项法规赋予管营、差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越大,以权谋私的可能性也越大。管营、差拨就是利用这个自由裁量权,获取囚犯送上“常例钱”。

其次是制度供给的不足。为了惩戒囚犯,施予一百杀威棒是很有必要的。可以说,宋太祖的一项法规并不是恶法,问题在于是否提供相应的制度或机制约束伤害权的滥用。设计相应的制度或机制,应当考虑到对囚犯的棒打是否以不受重伤为限度,一旦超越了这个限度,导致囚犯伤残或死亡,有关部门是否追究执行者的责任,囚犯及其家属是否有申诉的权利,社会舆论能否进行有效监督,如此等等。

再次就是文化心理的定势。在小说中,戴宗管囚犯送上的贿赂叫“常例钱”,说明节级、管营、差拨等人对此习以为常,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从林冲、宋江等人主动赠送“常例钱”来看,说明囚犯们也对此习以为常,认为这是必须的,义不容辞的。当然,牢城营之外的社会也默认这种贿赂行为,也会对此习以为常,认为这种行为可能不合法,但却合情合理;毕竟管营、差拨之流奉行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能让囚犯免于严重的伤害。整个社会对贿赂行为的默许,终久便形成文化心理的定势,并渗入群体无意识之中,由此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当人们若像管营、差拨那样拥有权力的时候,便会心安理得地收受或索取贿赂,当人们若像宋江、林冲那样处于困境的时候,也会自然而然地想到行贿。

如果把人类社会比作电脑的话,人类便是电脑的硬件,而社会管理体制或机制便是电脑的软件。若要电脑很好地运行,必须设计并使用良好的软件系统,不过再好的软件也会存在漏洞,出现漏洞不要紧,及时打补丁就行;与此同时,还会出现病毒侵害,出现病毒也没关系,可以用杀毒软件清理。上面所分析的权力腐败三个原因,第一原因是软件漏洞的问题,第二原因打补丁的问题,第三个原因是病毒的问题,三个因素共同滋生了权力腐败这个社会机体的毒瘤。

漏洞和补丁问题,可能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而病毒的清理,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因为文化心理上的病毒已经渗透到人们的血液和灵魂,是滋长和助长权力腐败的温床。当下,权力腐败似乎成了“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对于权力腐败,人人都感到深恶痛绝,可是一旦有了机会,人人都乐于搞腐败;结果腐败如污水泛滥,无孔不入地浸透到社会每个角落。于是,大人物搞大人物的腐败,小人物搞小人物的腐败。

一百杀威棒,看似简简单单,其实蕴含很多文章。

——本文刊载《学习时报》(2012年6月25日)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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