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 原新: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回顾与反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52 次 更新时间:2012-05-12 16:07

进入专题: 中国农民   阶层分化  

万能   原新  

内容提要:本文对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机制和阶层分化结构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和评析。中国农民尽管在职业、收入和消费等方面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阶层差异,但总体来看,现阶段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还处于过渡阶段,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从长期来看,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将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在改变中国既有社会结构的同时,也给中国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制度变革带来新的挑战。

关键词:改革开放;中国农民;阶层分化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在促进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迅速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有关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也成为了理论争论的焦点。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发生在中国农村的社会变迁更为深远,但关于中国城市社会分层的研究成果却更为丰富(Bian,2002),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中西方学者在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研究视角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本土学者比较着重对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结构的研究,而西方学者则以市场转型理论为代表,着眼点主要在由“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逻辑是否呈现在农村社会变迁之中,社会分层机制是否发生了由权力向市场的转变等(例如Nee ,1989,1996;Walder,1996;Zhou,2000),很少有研究将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结构和阶层分化机制进行综合。显然,割裂开两者之间的联系,不利于从整体上认识中国农民正在经历的社会变迁。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过程、机制、特征及其影响进行分析。

一、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过程与机制

社会分层过程分析也可以称之为社会分层机制分析,它主要是研究这样一些问题:人们是如何被分配到社会分层系统的某个位置上的,有哪些因素影响到这一过程,是社会结构性因素还是个体特征在起决定作用,是先赋性因素还是获致性因素在发挥决定性作用。显然,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过程有其独特的社会结构性因素在起作用,阶层分化不是社会封闭机制限制社会流动的结果,而是因市场化的改革和制度变迁所带来的社会流动机会的增加,这种变革促成了中国农民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相对均等化向阶层分化转变。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自1978年开始,市场在中国的角色稳步上升。首先,农业部门发生了最为显著的向依赖市场协调的转变(Nee ,1989),开始实行以家庭承包为核心的农业经营制度。所有制结构的变革重建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民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劳动产品,从而为农民的职业分化提供了物质基础。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了农民对自身劳动的支配权,农民在利益目标的引导下,能够自由地选择职业,使其职业分化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获得经营自主权之后的农民,由于政治、经济和人力资源等的差异,以及把握市场机会能力的不同,逐渐形成了具有不同特征的群体,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由此拉开了序幕。

(二)早期的城乡经济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政策,诸如关于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政策,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方针,以及有关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等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刺激了农村工商业、建筑业和运输业的兴起(何建章,1986)。这一时期的城乡壁垒依然稳固,大量剩余劳动力只能以乡镇企业的形式在农村内部积聚起来,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离开土地农民的新载体,到20世纪80年代末,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在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已达到3%(陆学艺,1989)。农民的分化主要表现为由乡镇企业大发展所带来的“离土不离乡”的职业分化。

这一时期,城市化依然处于非常缓慢的阶段,农民分化的整体程度仍然较低。

(三)城乡户籍制度的松动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以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为标志,政府开始放松农民进入乡镇务工的限制,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城市化的推进和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放开,加速了农民城镇化的步伐,促进了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的分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农民不仅开始有了职业的非农化,身份的非农化也逐渐成为现实。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促使新的工作岗位不断涌现,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就为农民进城提供了机遇,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之后,城市化背景下由迁移主导的农民“离土又离乡”的分化逐渐取代了“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分化。

(四)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使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经济产业链之中,这客观上为农民分化提供了契机。由于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国际上一些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纷纷转移到中国来,大大促进了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些产业的发展,带动了本地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新的就业机会的增加,从而加速了本地农民的职业和阶层分化。同时,这些地区产业的扩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还不断地吸纳外来劳动力流入本地,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农民工”阶层不断扩大。在工业化的浪潮中,进入城市的部分农民工开始由传统农民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使农民的分化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综上所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是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重要前提,它促成了农民在农业部门内的最初分化,之后鼓励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使中国农民的职业分化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城乡户籍制度的松动,使农民的身份转变成为了可能,对外经济开放加速了中国农民分化的历史进程。这些因素的背后其实蕴含了中国社会分层机制的变化。传统的身份制、单位制虽仍在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流动,但新兴的市场力量已经向传统的社会制度发起了挑战,以市场为导向的体制变革在推动新的社会结构形成的同时,也成为下一轮制度变革的动力。

从农村来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施了30年之后,已逐渐成为制约农民阶层分化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整体缺位的情况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实际上是由土地来承担的,对土地的依赖降低了农业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和放弃土地的信心,非农化受阻限制了农民的职业分化;其次,土地分配的平均化使农户兼业经营现象十分普遍,农民不能有效地实现专业化分工,而专业化和社会分工却是社会阶层形成的重要原因;此外,农村土地产权的实质主体缺位和土地流转机制的不完善,也制约了中国土地市场化的进程,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脱离出来。

从城市来看,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提高了城市对外来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刺激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欲望,城市对农民工的“经济接纳”也直接推动了农民的阶层分化。然而,滞后的户籍制度变革限制了城市这一功能的发挥。虽然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在不断放宽,但长期存在的二元户籍制度壁垒并没有完全消除,农民在职业和身份转变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高的成本,大量农业人口虽然已经在城市就业,通过职业非农化实现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角色转换,但从身份上看,他们依然是农民,无法获得当地户口和相应福利,很难在迁入地定居下来。近年来,要求废除户籍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城市体系的呼声日渐高涨,部分省、市的户籍制度甚至已经完全放开,因而,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户籍壁垒的进一步消融,农民的阶层分化将继续向前推进。

二、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类型

社会分层研究主要有两大传统: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社会结构因素;而韦伯认为,在研究社会不平等时,既要考虑经济因素,也要考虑政治和社会因素,他更多地将不平等视为个人特征方面的差异所导致的资源配置上的“量的差别”,因而要从收入、权力、声望三个角度综合考察一个社会的分层和不平等问题。在二战后的数十年里,韦伯的多元分层模式在美国社会学界处于主导地位,研究者从收入、教育、种族和性别等多个维度发现社会各层面存在的不平等现象。这一研究思潮也影响到了后来关于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研究,研究者不特别去强调农民的阶级属性,而是从农民的职业、收入、消费等方面来分析农民内部的阶层分化和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

(一)职业分层

从西方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框架中抽取职业标准来研究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是社会分层研究中的一种主流倾向,其中,最有影响的当属陆学艺(1989;1990)等人的研究,他们按照职业差异把中国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八个阶层,这一划分由于比较切合当时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学术界多数的认可。这一时期,中国也有许多关于农民职业分层的研究(例如段华明,1990;石成林,1991;林后春,1991;潘会玲,1995;武言,1999;钟鸣,1999),但从方法上来看,并没有从根本上超出陆学艺的分析框架。尽管如此,对陆学艺的职业分层标准也不乏异见,例如,龚维斌(2003)认为,陆学艺的分层标准已经不太适应中国现阶段农民分化的特点,因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村和农民进一步发生了变化,例如,农民工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发展迅速,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减少,雇工阶层的分析不再具有实质意义,出现了一些新的职业和阶层等。西方学者中,对中国农民具体分化的形态研究较少,但Walder(2002)根据1996年的调查数据,将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非农雇工、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集体企业管理者、村队干部、县级干部七个阶层,与中国学者相比,县级干部的划分是较为特殊的,可能是他注意到了部分农村精英在政治上的向上流动。

(二)收入分层

与职业相比,农民的收入分层也被广泛地研究,例如,宋镇修(1989)按照收入把农民分为贫困户、温饱户、宽裕户和小康户四个阶层;唐忠新(1998)将中国农民分为新富阶层、中等收入阶层、贫困者三个阶层;董金松(2006)对浙江省城郊村的调查也发现,村民内部贫富差距较大,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分层。与单纯的收入分层研究相比,结合职业状况的收入分层研究则更为深入。林坚等(2006)在陆学艺对农民社会阶层划分标准的基础上,以职业为基础,以不同职业农民的收入为主要依据,结合农民对不同职业的美誉度,将农民大致分为上层、中上层、中下层和下层四大类,并认为目前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类金字塔”型结构,塔尖部分是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约占总人数的9.7%,他们人数虽少,但拥有较高的收入或组织资源;金字塔的中上层是农村智力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占总人数的26.9%,他们人员庞杂、流动性较强,但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金字塔的中下层是雇工和农民工,占总人数的25.3%;金字塔的底部是农业劳动者,占总人数的34.9%,这个阶层的收入和地位都相对较低;其他占3.2%.

(三)消费分层

近年来,农民的消费分层结构也逐渐成为研究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视角之一。例如,刘成斌(2005)从恩格尔系数和房屋两个子维度对浙江省城郊村农民的消费分层情况进行了分析。陈文超(2006)研究认为,农村社会中不仅存在消费分层,还存在着一种消费分层机制,即农民的主动消费与被动消费,从而相应产生了在消费社会中处于主动与被动地位的消费阶层化现象。在当前中国农村社会中,消费的符号性、竞争性、超前性以及消费的非理性化趋势已经成为农民消费行为中的主要特点,表达性消费、娱乐性消费、时尚性消费、仪式性消费等已是其生活消费的主要形式。农民的阶层化差异也逐渐在仪式性消费、时尚性消费和娱乐性消费中表现出来。根据此种差异及各阶层群体在消费能力和消费内容上的特征,陈文超将当代中国农民划分为炫耀型消费阶层、攀比型消费阶层、实用型消费阶层、生存型消费阶层、贫困型消费阶层五大阶层。

(四)其他分层

尽管以职业为基础的农民分层研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仍有学者提出了疑议,认为职业并不适合作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在现实生活中不同领域工作的农民,尚不具备明显的职业身份,也不具有显著的职业声望差距,这样以职业为主作为农民分层的标准,就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劳动的兼业性、非农劳动的流动性和家庭内部分工的社会外化性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李全生,2003);因而,有研究认为,社会资源在中国农村地区分层的研究中有比职业分层标准更广的适用性和包容性(毛丹,2003)。卢福营(2005)针对单一分层标准的争议性,从农村社会成员多元身份的角度提出了新的分层方法。他认为,农村社会成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总是在一定的社区和一定的单位里从事着一定的劳动,均内在地包含着三种身份:产权身份、职业身份、社区身份。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社会成员是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集体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村劳动者,他们同时兼有集体所有者、农业生产者、农村居民这样三重身份。因而他认为,改革以来中国非农化进程中农村社会成员分化,就是通过这些身份转换而发生的,因而中国农民的分化也可以有这三种不同系列。

从内容上看,上述研究已经描绘出了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大致图景,但遗憾的是,更深层次的研究仍很不足,例如对不同阶层农民资源占有情况的分析。显然,忽视农民在资源占有上的差别,不利于理解中国农民正在进行的阶层分化,因为各种资源在人群中的不平等分配构成了现代社会分层系统的基础,社会分层研究的重要任务就是描述不平等的基本轮廓和分布,并解释为什么在推崇现代平等主义和反分层价值的同时不平等现象仍然持续存在(李春玲,2004)。目前,关于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研究,很少全方位考察农民在传统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声望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及他们在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和公民资源等方面的不平等。市场转型理论虽然也注意到了不同农民阶层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例如,市场转型将降低政治权力的经济回报,市场转型将提高人力资本的经济回报(Nee ,1989),但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仍很不足。

从方法论上讲,简单地将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模式应用于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也必然会引起广泛的质疑。社会学对社会分层结构的研究发展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基于西方社会的传统,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和民主政治在社会学的社会分层研究中往往被视为常量,社会学家在讨论社会的阶级结构时,所关注的主要是技术进步、经济一体化乃至全球化、各种社会政策等与社会利益团体和社会利益团体重组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关于白领阶层和中产阶级的讨论中(邱泽奇,2004)。然而,西方社会学家讨论社会分层问题的这三个常量恰恰是转型期中国的重要变量,显然,忽视这些外部变量作用,简单地运用职业、收入等标准来研究中国农民阶层分化,难免会有失偏颇。

三、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特征

中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渐进性、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使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呈现出明显的过渡性和不平衡性的特征,这种过渡性和不平衡性,在为中国农民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使中国未来的社会转型变得更加复杂,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都将面临着社会结构不断重组所带来的挑战。

(一)阶层分化的过渡性

从整体上看,农民的阶层分化是由传统农业领域向工业、商业等其他社会活动领域渗透转化的过程,这种过程对中国农民而言实际上包括三个环节:职业转移,即劳动者从事的职业由农业转向非农业;地域迁移,即劳动者的劳动场所、居住地从乡村转向城镇;身份变更,即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以及制度认定由农民成为新型市民。一般地,这三个环节顺次展开、依次递增,农民从职业转移起步,经历地域迁移,最后跃迁到社会身份的彻底改变(邹农俭,1999)。当代中国农民正处于大规模的职业分化阶段,地域迁移正在逐步发生,农民社会身份的变更才刚刚开始,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还没有达到一个相对稳定和成熟的程度,带有一定的过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阶层分化的不完全性。从现阶段来看,农民中的多数阶层都分化得不完全,并没有真正脱离农村。户籍制度的存在束缚了农民的自由流动,无论走到哪里,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户籍都在原地,仍保留了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农村有着联系。正是这种不完全性使边缘性群体随之产生,典型的例如农民工,他们职业是工人,但身份仍是农民;工作在城镇,户籍仍在农村。

2.阶层分化的不稳定性。农民阶层分化的不完全性决定了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不稳定性。无论是职业状况,还是生活模式,中国农民都处于一种相当不稳定的状态,“昨日的雇工,今日的雇主”的现象并不鲜见。大多数农民还没有完全稳定和固化在某一阶层之中,他们在不同阶层之间流动的频率很高,频繁的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导致了农民个人身份定位的不确定性和阶层归属的不稳定性。

3.阶层界限的模糊性。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村,家庭是最基本的组织单位,虽然阶层的基本单位是村民个人,但家庭对村民个人的身份变迁、对村民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利益状况等都有着深刻影响。由于不同的产权形式、不同的职业活动、不同的空间流动等往往寓于一个家庭之内,因而社会分化被融化在家庭统一体内而趋于模糊。此外,部分村民的边缘化和“两栖化”也会模糊乡村社会成员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之间的界限(卢福营,2005)。

4.阶层结构隐形化。农民阶层分化的不完全性和不稳定性以及阶层界限的模糊性,导致一个人可以同时进入多个阶层。个人阶层身份的多重性,使阶层成员在地位、利益和价值等方面难以自觉认同,没有明确的阶层意识,从而难以取得一致性的心理与行为要求。这就削弱了各个阶层的凝聚力,弱化了个人对阶层和阶层冲突的参与程度。所以,现阶段农民各阶层只是作为一种潜在的结构发生作用,在社会互动中不能作为一个阶层自觉行动。

(二)阶层分化的不平衡性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是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推进的,这种改革在促进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迅速地拉大了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改革的渐进性、地方发展差异性以及对传统路径依赖性,使中国农村社会在非农化过程中呈现出极大的差异性,反映在农民的阶层分化上就是不同地区、不同区位、不同村社和不同家庭之间农民阶层分化的不平衡性。

1.地区差异。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与经济开放程度、非农产业发展程度等因素紧密相连。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社会阶层结构越是简单,越具有传统社会的特点,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越大;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阶层结构越是复杂,越具有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特点,农业劳动者规模越小。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改革开放政策首先在东部沿海地区实施,中国农民阶层分化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点:东部地区乡镇企业发达,不仅城镇,部分乡村都成为吸纳中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而中西部地区则由于农村非农经济欠发达,成为非农劳动力的输出地。农民的阶层分化程度明显地呈现出由东到西依次递减的状况(陈德顺,2000;陈东平,2001)。

2.区位差异。农民的阶层分化不仅存在着地区间的差异,即使在同一个地区,也会由于距离城市和市场中心的远近而各有不同,呈现出明显的区位特色。张红(2005)对陕西省6个“城中村”的考察发现,区位结构的不同使这些村庄在农民阶层分化的模式和程度上具有显著的差异,距离城区越近,村庄受到的“拉力”越大,农民分化越明显。优越的区位特征有利于农民外部职业分化。鲁礼新(2004)对处在省和县级行政区边远地带、区位条件较差的沙坡村的调查研究发现,自然资源环境差、信息流通不顺畅,影响着农户经济行为,不利于农民的职业分化。

3.村社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农村涌现出了众多富有特色的非农化发展模式,例如温州模式、苏南模式、珠三角模式、阜阳模式等,发展模式的不同决定了这些农村社区农民阶层分化模式和分化程度的不同。卢福营(2000)对浙江4个典型村的研究发现,在集体工业经济发达的农村社区,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分化表现为一元化的变迁,不像大多数大陆农村表现为多元化。在这种社区,由家庭承包的农民变为农村集体的工人,其村民的身份转换是同步的,尚未明显地分层化;而在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的农村社区,农民分化不仅表现为多元化,而且形成了一个以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劳动者阶层为主体的分层结构。

4.家庭差异。农民的阶层分化与农户的市场经济意识、非农劳动技巧、科技文化水平、对农业资源和政策资源的占有程度密切相关。倪娟芝等(2004)考察了不同家庭经营模式对农民分化的影响。研究认为,在承包型家庭经营模式下,土地经营能手将会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主;部分农户将放弃土地经营,成为产业工人或其他行业的劳动者;部分农户解除承包关系后将转向自营型家庭经营,或转向雇工经营进而发展成为私营企业主。自营型家庭经营处于明显的不稳定状态,必然要产生新的分化,或放弃家庭自营项目到乡镇或城市就业,成为工资劳动者;或者重新回到承包经营,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甚至与其他农户联合组建股份合作公司等。

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不平衡性,加大了该问题研究的复杂性,各地农村社会成员分化的模式和结构不同,使我们很难以一个统一的标准去度量和分析不同类别农村社会成员的分化和其分层结构(卢福营,2000)。另外,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不平衡性,也说明社会分层系统并不像最初的市场转型理论所认为的,市场经济有一套确定的分层机制与之相配合,现实中的社会分层系统实际上是由多个不同的、作用大小不一的分层过程所组成,因为现实中的市场或者说市场制度是多种多样的。

显然,忽视这种多样性无助于对中国农民社会分层问题的研究。

四、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反思

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在改变了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使中国社会结构开始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化的同时,也给笔者留下了新的思考。市场化而非工业化主导的中国农民阶层分化有何特殊性?

新兴的市场力量在攻克传统社会制度一个又一个壁垒的同时,是不是又掩盖了其背后隐藏的新的社会不平等?中国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变革将如何应对这种变化?

(一)中国农民阶层分化具有多元性

纵观世界现代化史,无论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西欧,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农民最初的职业分化都是源于城市化和工业化,主要途径都是农民破产进城,英国的“圈地运动”就是当时用暴力剥夺农民土地,迫使农民迁往城市沦为产业后备军的典型实例。在这些国家的历史上,伴随着工业化的产生与发展,农民阶级不是多元化地分化为若干阶层,而是一元化地化为无产阶级。然而,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并没有遵循这一规则,其原因在于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农民分化不是始于工业化,而是源于1978年之后限制农民流动和自主经营规则的逐渐松弛。传统的制度结构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使理性的中国农民在由静态社会向动态社会转化过程中,形成了多元分化的格局:既有传统的升学、招工、参军、提干等途径,又有打工、经商、办企业等方式;既有“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工人阶层的兴起,又有远离故土到城市寻求新的发展空间的农民工的出现。这种多元分化在避免造成大的社会震荡的同时,也导致了农民分化的不彻底性、不稳定性和长期性。

(二)农民工成为中国社会结构中独立的阶层

改革开放30年来,第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已经使大量的农民完全地脱离了土地,1978年,农业劳动者占全体从业人员的比重为70.53%,到2000年已经下降为46.88%①「数据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1)」,如果考虑到近年来外出打工的农民数量仍在不断上升,有理由相信,现在的农业生产者比重更低。传统农民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地位弱化的背后,其实是新的社会阶层——农民工形成并凝固的过程,截至2007年底,农民工总量接近2.1亿人(白天亮,2008),他们在城里工作、生活,但又不能享受城市社会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贫困救济等,“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结构中一个独立的阶层,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民工阶层的演化以及工人阶级的重组将代替农民阶层的分化而成为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主旋律。

(三)农民的阶层分化没有改善中国社会的不平等

如果从机会获得的角度来衡量社会的不平等,那么,依据市场转型理论,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改善了中国社会的不平等,市场化改革使机会分布更平等,那些有较高人力资本的直接生产者从改革中获利,获致性因素比先赋性因素在人的地位获得中更为重要。但是,如果按照权力变型论(Rona-Tas,1994)和权力维续论(Bian Logan,1996)的观点,在转型经济中,权力和市场都是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渠道,政治资本依然是通往精英阶级的必要条件,那么,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可能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中国社会的不平等,只不过是不平等的形式发生了转变而已,“地方政府官员将会灵活地审时度势,使自己和家庭努力适应新形势,以谋取更高的回报”。(Willam Michelson,1996)事实上,市场化改革在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使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而且,改革也使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在经历初期的缩小之后进一步扩大了,就此而言,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并没有改善中国社会的不平等。

(四)公共政策和制度变革必须正视农民的阶层分化

农民的阶层分化在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正面激励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农业生产缺少活力;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基尼系数持续上升;村民自治制度形同虚设,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不满情绪日益增加等。从现实来看,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民阶层分化过渡性和不平衡性的特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将存在。这些不利的影响和农民阶层分化的长期性必然要求我们从农民分化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三农”领域的各项公共政策和基本制度,例如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民主和村民自治制度、扶贫开发政策、基层行政机构改革等。公共政策和制度变革也必须正视农民内部出现的阶层分化,尊重并理解不同阶层农民的政治、经济诉求,例如进城农民工对城市户籍以及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诉求,农业生产者对土地所有权的诉求等。只有这样,公共政策和制度变革的效率才可能得以较好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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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宋镇修:《中国农村社会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

  〔21〕唐忠新:《贫富分化的社会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

  〔22〕董金松:《城市化背景下的城郊村社会阶层研究——以浙江省J 市B村为例》,浙江省学会年会论文,2006年。

〔23〕林坚等:《我国农民的社会分层结构和特征——一个基于全国1185份调查问卷的分析》,《湘潭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24〕刘成斌:《非农化视角下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分层》,《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第5期。

  〔25〕陈文超:《消费视野下农民阶层结构的分析——基于一个村庄的研究》,中国社会学学术年会论文,2006年。

  〔26〕李全生:《农村社会分层标准浅析》,《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27〕毛丹:《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8〕卢福营:《非农化与农村社会分层:十个村庄的实证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

  〔29〕李春玲:《社会分层研究与理论的新趋势》(http://www.sociology.cass.cn),2004年。

  〔30〕邱泽奇:《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变迁》,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

  〔31〕邹农俭:《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分层标准研究》,《南京师大学报》1999年第3期。

  〔32〕陈德顺:《云南乡村政治发展:阶层分化与政治整合》,《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33〕陈东平:《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分化现象考察与思考——以无锡市华庄镇的调查为例》,《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34〕张红:《转型时期“城中村”农民分化研究——以陕西六个村为典型案例分析》,《生态经济》2005年第10期。

  〔35〕鲁礼新:《水城县沙坡村农户经济行为调查研究》,《地理研究》2004年第2期。

  〔36〕卢福营:《转型时期的大陆农民分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2000年春季卷。

  〔37〕倪娟芝:《现当代中国农民经济分化的原因及调控对策》,《科学经济社会》2004年第3期。

  〔38〕白天亮:《我国农民工已达2.1亿》,《人民日报》,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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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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