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博伊:评“科举制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38 次 更新时间:2012-05-1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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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博伊  

内容提要:

1.“科举制度”的本质和现代的“科举制度”。

2.“科举制度”有进步作用吗?

3.“科举制度”能选拔出人才吗?

4.选拔人才值得重视吗?

5.“科举制度”对文化教育的危害。

6. 我们应怎样“竞争”

评“科举制度”

柏杨先生在《中国人史纲》中,讲到中日两国被列强刚入侵时,情况相差不多,甚至日本发愤图强要晚于中国,而日本很快就强盛起来,而且在甲午中日战争中打败中国。原因何在呢?他总结出四项,首推是“中国有长期的科举制度,日本没有”。柏杨先生全书的观点如何,仅就这一观点我是非常同意的。科举制度早在光绪年间就明令废止,但在人们思想上还远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现实中很多现象从本质上讲同样是属于“科举制度”,进一步认识“科举制度”是有现实意义的。不少人认为“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有过很大作用,甚至认为是中国古代一大发明,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和四大发明一样是产生世界性影响的第五大发明创造(见《中国历代状元传略》)。“科举制度”显然是国粹无疑,但它带给国人的是福祉还是灾难呢?这就需要剖析一下。

1.“科举制度”的本质和现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一般认为始于隋代,明、清达到高峰。“科”是等级之意,“科举制度”通俗讲就是将读书人通过考试分为不同等级,选拔为各级政府的官员。简单说就是将文化教育与权力和等级“联姻”的现象。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如何选拔官吏,如何划分级别,可以有多种形式。古希腊和古罗马就出现了“选举”这种形式的萌芽,但在中国出现了“科举”,用文化教育中的“考试”来确定“官吏”。

我国五十年代随着计划经济的确立,工业开始大规模的国有化,同时文化教育事业也统一由国家管理,在这种体制下,政企、政事不分,产生了一个由企事业的管理人员、各类专业知识分子和“官员”形成的“干部阶层”,所囊括的人员远远高于普遍意义上的公务员。我国特有的“干部制度”是以“官本位制”为基础的,也造成了“级别”的无处不在。这个阶层包含了“官员”和准“官员”,有统一的调动录用制度和级别制度,全国的干部是在统一工资标准下生活,都是按“级别”来获取薪金。干部有了具有城市户口的“权力”,从而也有了可以获得固定的廉价粮油、免费医疗、退休保险等等的“权利”,同时也区别于工人,有了升迁的最基本条件。

长期以来,“级别”的评定最常见和公开的规则是与文化程度相联系,五十年代初期,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都可以定为干部,后来随有文化人的增多,七、八十年代非大专毕业生不能当干部。评定职称政策更是体现了这一点,职称原本应该是学术水平的鉴定,但它与获取分配物质利益的权力“联姻”了,这不就是“科举”吗?科举制度明文废弃近百年了,也遭到过批判,但从没有彻底过,可以说一直对中国社会产生着影响,社会巨大的惯性使“科举”延续着。最近有些省市公开进行“考官”,并认为是改革的尝试,也得到舆论的赞赏。同时,政府出面划分各种等级的考试多不胜举,这都说明在中国抛弃科举制度是多么艰难。有不少人以英国文官考试来说明中国科举制度的合理性,但这两者有是有极大的本质区别。前者是仅限于政府机构中的“专业技术”公务员,不是掌握权力的“官员”;而“科举”是将这种方式普及到所有知识分子活动的范围,将文化教育和“官员”选拔相联系。“考试”在世界各国都存在,但不能说明中国的“科举”有合理性、普遍性。“科举”的要害是通过对知识分子的控制达到对文化的垄断,正如当年唐太宗看着文人进入科举考场时所言“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改革开放以来,工农商业开始走向市场经济,逐渐脱离了国家的直接管理。相当多事业单位还没有从国家行政中分离出来,“级别”现象处处可见,尤其是“职称”制度成了一种基本的人事制度,甚至要将技工领域也纳入范畴。各种行业不管需要不需要都在制订“级别”,由政府组织考试,颁发证书。不仅人定级,就是学校、医院、报纸、杂志等等也都划分等级,什么“国家级”、“省级”、“示范级”、几“星级”……名目繁多。“科举制度”的阴影可以讲是仍然顽强存在着。“科举制度”事实上的存在,和我们国家不能实现民主宪政也是直接相关的。我们是施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府直接管理行政和诸多“事业单位”。需要人数众多的“官员”,这些“官员”如何产生,又如何统一管理极其繁杂的各类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是两个现实中最大的问题,“科举制度”难以退出历史舞台也是情理之中。

2.“科举制度”有进步作用吗?

科举制度一般认为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作用,打破了世袭贵族的一统天下,使平民有了晋级的可能,只是后来弊端太多。这个观点是缺少逻辑性的,是牵强附会的。在没有科举制度之前,也并不是没有英雄出世,大家都熟知的诸葛亮被举荐是个典型例子。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学术发展难有的高峰时期,也是各种人才层出不穷的时期,各阶层都有不少人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人物,有些甚至是出身很“低贱”的,如所谓的鸡鸣狗盗之徒。

在科举制度盛行的历朝历代,在社会剧烈变动时期,从唐太宗、宋太祖、明太祖到清朝的开国皇帝哪个是科举出身呢?清王朝在没有接受科举制度之前是何等“威风”,而后来确定了科举制度后是庸才满朝,导致内忧外患不止。在厚厚的一本《中国历代状元传略》中638名状元几乎无历史上重要人物,清代状元张謇所以有作为,是他抛弃“科举”而走了从商之路。清代曾国藩、康有为、梁启超等著名人物早期都经过科举选拔,而曾的成功是由于“乱世”将他“拉出”科举之路的结果;康、梁是由于深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才有了后来的政治壮举。中国历史上虽经多次改朝换代,科举制度都保留了下来,历史上出现过几次相对稳定二、三百年的王朝,这可能说明对维护专制王朝的官僚制度起了一定作用,但能说这是一种进步的作用吗!?

柏杨先生把科举制度喻为阻碍中国前进的“暗礁”,这一点是很有道理的。历史上就不用说了,从中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来看,凡是改革中问题最多的领域,莫不是“科举制度”最多的地方;改革最成功的部门,也是没有或是很少有“科举制度”的地方。农村相对来说“干部”较少,最早进行农村改革的人也并没有被封为“人才”,但农村经济的改革为全国的改革奠定了基础。相反,国家企事业和国家行政部门几乎囊括了所有通过考试而选拔出的“人才”,但改革就困难得多。

3.“科举制度”能选拔出人才吗?

“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方法是“考试”,但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各方面的,靠几科考试是不可能选出真正的通用人才,这是简单的逻辑问题。古代用吟诗赋词好坏来选行政官员不就是很荒唐的吗?普遍意义上的“好官员”首要的是道德高尚,其次是有政治组织能力,而这两点肯定是不可能用考试来决定的。固定的考试内容很容易使人丧失主动性和创造力,缺少综合能力和办事能力,这样选出的人才如何能应付复杂多变的现实社会呢?

大家对“科举”的认可多是从“选拔人才”上考虑的,实际上这是多虑了,一个发展中的社会,无论是在乱世,还是在盛世,“人才”都会自然地脱颖而出,正如俗话所讲,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企图用某种标准去刻意选拔“人才”,结果只能是落空。仔细看看和想想,历史和今天活跃在社会舞台上的人物,你能讲出来他们的大部分是靠那项制度或规律选拔出的吗?俗话讲“乱世出英雄”,就说明在大部分“游戏规则”失效时,正是英雄出现和被淘汰最频繁的时期。科举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打着选拔出人才的幌子,其真实目的是为了遏制了人才的出现,维持自己的王朝统治。

在漫长的历代王朝时期,“中举当官”从很大程度上讲是对读书人的愚弄和欺骗,不知多少儒生因此而潦倒一生。官僚体制所依靠的也并不完全是科举出身的“官”,而是依靠没有进入科举,或是仅仅得到起码功名的“吏”。这批人熟悉官僚体制,灵活掌握了成文或见不得人的“官场运行规律”,才有了历代专制王朝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可参考葛剑雄所著《统一与分裂》中“神通广大的吏”一节)。在现代,干部政策也从来都是强调“重视文凭,又不唯文凭论”,尤其在领导层更是如此。今天流传的民谣:“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形象的说明了这一现象。

从科举出现以来,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历朝历代为此不知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学子又不知付出多少情感和精力,选拔出“人才”又不一定被重用,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怪圈”。现今每年的各类考试几乎将同龄人或同类人全都进行了“排队”,而又经常喊“选拔人才”的重要,感到人才的缺乏,不停地制定新的选拔人才的条件,这都一再说明没有必要迷恋“科举制度”。

同时用“科举制度”选拔人才极易产生两种不良后果,一是大量增加“冗员”,古代庞大的王朝官僚机构不用说了,今天庞大的、缺乏工作效率的干部队伍也早已经使政府机构和国企事业不堪重负,成了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二是在“官吏”选拔中滋生腐败,“考试”是为了清廉公正,而考试存在的缺陷,不可能依赖考试结果,这使得选拔“官吏”的过程和制度变得模糊和不确定,为腐败埋下伏笔。历代王朝时期不乏卖官鬻爵的现象,今天也时有耳闻。这都说明了“科举”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选拔“人才”的问题。

4.选拔人才值得重视吗?

在中国,重视“英雄”作用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如果社会进步,则认为是由于“人才在领导”,停滞不前是“坏人当道”。在《三国演义》和《水浒》这两部流行十分广的小说中对战争的总结,常归结为某人的作用,一次战争的获胜是某人将某人“斩于马下”的缘故。但略加分析,不难看出这是很幼稚和极片面的。大的战争无一例外是政治、经济等各种综合实力的较量,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只能是次要的。这种将社会发展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个人”作用的认识是“人治”思想的根源。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短处和长处,社会的发展所需要的是尊重每个人,调动每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刻意去强调人才问题,将人分成“普通人”和所谓的“精英”,也是对社会追求平等的一个挑战。区分等级意识的普遍存在,使民众习惯依赖“官员”,而逃避个人在社会中应负的责任。这种潜意识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不少人认为中国人缺乏凝聚力,象盘散沙,这就是重要原因之一。这种依赖“精英”作用的社会风气助长了“科举制度”在中国的存在和发展,陷入一次次的“选拔”换取了一次次“失望”的循环之中。

行政官员的选拔是不可能摆脱“权力”的,本身就是“权力”的一部分,如何解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但靠“科举制度”肯定是不可能解决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如果代表或是总理和部长是通过某种考试,而不是选举,可能吗?现代社会把这一问题建筑在“法制”的基础上,首先重视的是“制度”的确定和它的可行性。这样领导人的更迭就有了明确的程序,不至于对社会引起动荡。普通人也不会认为“官员”是什么“人才”,自己就一定低他一等。“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社会极需“英雄”的出现,思贤若渴,那么说明了这个社会正常运行出了问题,缺少的不是“人才”,而是一种好的制度。今天我们提倡依法治国,如果认识不到“科举制度”带来的危害,不过是句空话。

5.“科举制度”对文化教育的危害

文化是否先进,反映了民众的理智和愚昧程度,是国家是否发达的标志,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同时文化也是人的需求,掌握文化是人生的目的之一。围绕文化而形成的种种行业,如教育、科研、出版、影视、体育、文艺等等,这些并不是社会的副业,而是和生产物质的工农业一样是社会必不可少的。“科举制度”将文化与权力“联姻”,表面上看是对文化的重视,而实质上使文化成了依附“权力”的“奴婢”,使文化教育事业失去了自我繁衍的能力。久而久之,这些行业被认为是生产业的附属,从事这些行业的知识分子好象成了社会的“寄生物”,他们获得的物质利益也被看成是“恩赐”,有了所谓的“毛”、“皮”之论。

中国近几百年来落后于先进国家,主要是文化教育落后的结果,而这原因完全是由于科举制度的出现。“科举”对文化发展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知识分子心灵的腐蚀,“读书做官”是用名利去诱惑读书人,“考场”成了进入“官场”的前门。将追逐权利和依附于权利作为知识分子最终归宿,结果是知识分子忘记了自己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不热爱自己的专业,不热爱文化,不热衷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从全社会来看,整体文化水平降低了,全民族的素质降低了,国家岂有不落后的道理?

今天,无论是中国科学院,还是大学的学术研究部门,都受到职称制度的困扰。这是近几十年没有培养出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一个重要原因。职称评定结果是由行政管理者最终做出决定,而他们在学术上未必是优秀者,甚至可能是外行评价内行。而且学术的门类多之又多,用统一的标准去评判是不可能的。这一有中国特色的职称制度是“科举制度”的翻版,不知演义出多少新的“儒林外史”。

教育的目的简单讲主要有两个,一是提高民众和青少年道德水准,使社会平稳的发展;二是使青少年掌握谋生的重要工具。“科举”将教育作为划分“级别”的工具,和“权利”紧密联姻,严重扭曲了教育的原本意义。具有科举色彩的全国统一高考制度是应试教育的根源,也是不少教育腐败的根源。这种教育制度如何使学子有高尚情操?!围绕狭窄的考试来学习,无视文化的丰富多样性,使教学脱离实际,又如何使学子得到真才实学?!这种状态的长期存在,培养了一大批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的“庸才”,不值得教育界认真反省吗?

我们可以从两个具体时期来看一下。从清末到抗日战争这几十年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最少“科举制度”的时期,而正是这段时间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中国近现代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皆出于此时。再看改革开放这二十年来,恢复了高考和职称制度,“科举制度”可谓又逢“盛世”。同时这也是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造就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家,而其中多数文化水平并不高,他们成功的原因是没有受到“科举”之累。而高学历者可以讲原本都是些聪明人,但“科举”抹杀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使他们庸庸碌碌。当一个高文化层次的阶层不能成为社会的中坚时,对社会的正常发展是无益的。当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难以解决的问题,反映了这个社会“人尽其才”做到的太差了,“能人”到不了关键岗位。这都一再说明了“科举”非但不能选拔人才,而且是埋没人才的制度。

科举制度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所起的最大作用是对诗、词、曲的发展,对文字游戏艺术的发展。在考试中,文章的思想内容是不容易做出评估的,尤其是考试结果非常“重要”时更是如此,这种情况下,重视文字形式的优美就成了考官的共识。骈文的发展就是明显的例子。现在语文高考试题受到的评击最大,一个原因也是如此。文字艺术虽然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但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来讲是很次要的了。追求文字的艺术,轻视了文字的逻辑性、实用性,给思想文化的发展带来的却是灾难。道理很简单,忘记了文字的基本作用,这一点是很少被注意的“科举”遗患。

6. 我们应怎样“竞争”

每个人的能力有所不同是普遍存在的;人们也希望能将事情干得更好;社会需要稳定和秩序;社会的发展需要少数的“人才”来领导;高等院校需要“高智商”的青少年;企业管理需要能干的企业家……。这一切都说明选拔人才是无可非议和必要的,为了管理在一定范围内的“等级”也是需要的,“优胜劣汰”和“竞争”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要让“竞争”对社会的发展期到作用,必须是政府从“竞争”中退出来,不能出现“裁判员”和“运动员”不分的现象,各方面“人才”不能由“权利”来裁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提倡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多是从产权,从经济关系上去讲,但重要的应是从“人”上去分开。应该重新规范“干部”的含义,除去是公务员的知识分子应该恢复自由职业者的原本定位。政府应放弃对学校、医院、科研所、出版等事业的直接管理,不能垄断文化教育事业。普通企事业中的人员没有必要确定统一的级别标准,应废止现行的职称制度(实际上多数企业这种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各行业可根据自己工作的需求来制定技术标准。尊重知识分子,不是用权力给他们物质利益,而是尊重他们在文化领域判断是非的能力,使他们有自由发展的空间,由“市场”来界定他们的物质收入。文化教育科研事业的知识分子对判断本行业的是非应该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和能力,而不应该交由国家行政权力来“判断”。在教育上,学校的招生、教学、毕业都应该是属于学校自身的权力和责任;在学制、学科、课本等方面学校也应有一定舍取的范围,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无须越俎代庖。

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对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就无所作为。政府要筹集资金,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用于不容易得到资金而又重要的文化科研基础事业,用于资助贫困群体的文化教育事业。同时要监督文化教育不能偏离整个社会的政治方向,要遵守宪法。在政事分开后,政府可以用类似招标的办法公开聘请有学识有管理能力的人来管理公有文教卫事业。从经济角度看,这样也可以使政府对文化教育事业的投资达到最佳效果。政府更要为文教事业自身生存和发展提供空间,要为民营文教事业的发展扫清障碍。要在各类文教事业的单位相互竞争中做好“裁判”,而不是直接参于其中。

受长期科举制度的影响,人们总希望建立全国统一进行“人才”选拔的制度。假设真能实现并达到公平的目的,也是不可取的,对社会整体发展来讲是灾难。这样一来,富裕发达地区人才济济,相互内耗其能力,浪费人力资源。而贫穷落后地区,人才匮乏,整体素质降低,愈加贫穷,形成恶性循环。多年来城乡差别的不断扩大,一个重要原因是统一高考将农村人才“挑走”,造成文化相对落后而造成的。半个世纪以来,有多少有文化的人离开了农村,又有几个回到农村呢?这大概才是城市对农村最大的“掠夺”,而统一高考就是“掠夺”的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在工农商业取得不少发展,极大促进了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而要使社会进一步发展,必须加快文化科教卫生方面的市场化进程,对“科举制度”要彻底抛弃。我们提倡科教兴国,如果不清除“科举制度”这一暗礁,是不能达到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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