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中国研究生》5月刊)
一、“学术交流”的传授与习得
切以为,在学校有如何的习得,那么交付予社会的就是如何。这不是笔者的臆想,而是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有所断言:“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这无疑是贴切的表明:今天你给予学生什么,那么学生就将给予社会什么。诚然,大学之学术必然是在大学这个“小社会”场所中进行的,当现在的研究生将来成为学院中的研究人员之一的时候,那么从“大学教育”与“学术习惯”中习得的方方面面就将会在一个研究人员的身上伸张与呈现出来。继而会影响学术研究。
同样,呈现出来的,也是大学的一种治学精神。在1937年成立的西南联大(全称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与后来抗战结束后的,蔡元培所主政的北京大学,亦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之“异曲同工”之妙,更有后来“一味躲在”中山大学的陈寅恪先生的“独立之思考,自由之人格”(王国维为其所题的碑文)的学术精神与治学之道与之交相呼应。故此,从那个时代的集大成者与思想家可以看出,拥有一个宽松的治学环境是非常需要的。这也恰好给予了大学本身的一个思想互动的空间。在这样的思想空间内,学术论争不可不提,这恰好是激发诸位学者研究兴趣的一个良好平台,并且对于学者研究学术问题有更为有力的助长之用。
于此,如果我们都蕴涵着这样的学术之德与思想之风,那么现在的学术研究应该是可以“行得正,站得稳,走得远”的,而当下情况恰好相反。抄袭与剽窃之风,学术不自由之实,都沦为了我们必须亟须解决的问题。而此,研究生作为未来的研究者,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中习得所谓的学术伦理与规范,以及研究方式,那么最后出来的结果(学术作品)也是经不起考验的。由此我们不得不追问一句:这是在繁荣学术,还是在亵渎学术呢?
二、“学术交流”中的困境
众所周知,我们现时代的研究生多半是随着导师一起参加各式各样的学术研讨会议。在这样的学术宣讲与探讨中领略学术之论争的基本原则与伦理要求。事实上,如今的学术之争很容易会陷入一种很不容易防范的人格攻击与道德绑架。这是研究生在学术会议上很难见到的,却在平常的学术之争中,抑或是基于学术的思想碰撞之探讨中会遇到的。之所以说研究生在学术会议上很难遇到,是因为基于笔者对于国内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学术会议的了解,在很多时候都是形式主义的“学者聚会”,而无实质意义上的学术交流。(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之一)而在日常的思想交流中,我们对于他者的观念,往往在不同意的时候,很容易搬出如此言辞,严重一点的是“你这是在卖国”,轻微一点的是“你根本不懂,还是去多读点书再来和我讨论”这样的不屑情绪往往导致学术讨论难以真正的进行下去。
甚者,在研究生的教育中,某些导师以自我学识之广袤与学术年龄之大来压倒提问者与质疑者。敢问:难道一个人天生下来就会骑车?——正是因为不懂所以才请教与怀疑。哲学家曾言,我们应该勇于怀疑一切。这恰好是当今研究生在进行学术交流时所匮乏的,也是我教育之不幸。殊不知,恰好与研究生交流的时候,可以提供一些关于自己做学术研究时所欠考虑的,或者是可以激发一定的灵感,毕竟是一个不同的视角来看待问题。
在我们的研究生中,往往不喜好阅读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就仅凭个人经验与课堂上所学的知识来进行所谓的研究,一来无研究的兴趣,二来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研究。更为不可理喻的是,很多人读了研究生,也不知道自己导师的研究专长到底是什么。而导师往往也是以一个分支学科的名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天在做农村社会学,明天就搞到政治社会学。诚然,这样的学术兴趣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不利于进行学生与导师之间的学术交流的。因为,学生根本没有那么宏大的学术功底与学识,只能沦为“听者”的份儿。
另外,有的学者在讲授自己的研究时,往往也是刻意的回避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但是这一成果又为正是出版,或者是公诸于世。于此,在这样的一个“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情形下,很多学者在讲授课程的时候,只是将过去了很长时间的研究成果拿出来让学生来品读与参考,然后再与其学术探讨,这是怎样的尴尬。对于学者而言,所谓“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在“怕被抄袭”这一前提下,不得不“回避”自己的研究,而无可探讨的前提。只是把旧有的那套学术成果拿来进行探讨,此无益于对自我学术之进步。笔者认为,作为学者而言,往往需要转换一种思维,所谓“知者不言,言无不尽”的传授之理应该被学者所遵从,而研究生们更应该懂的如何尊重他人的学识成果。如果说,自己所教授的研究生能够将其还未成形的学术成果很好的并继续在原有的资料上单独完成出来,形成论文,那么这样的学者应该是感到高兴的,因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得到了验证,但是在学术道德层面上应当予以谴责。这将更有助于学术交流(传授—习得)的进行。
学术交流更应该在非政治化的层面来进行,这样的学术交流才会在“纯学术”框架内顺畅的运行,而不是基于“权势大”,那么其观点就正确,更加的接近真理。同时,研究生更应该不畏惧“年龄大”与“权势大”来刻意的不去弄懂自己的困惑,继续做一个加缪所言的“局外人”。且需要真正的遵从学术本身的伦理与原则,“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客观公正之风,对于不同的意见与观念,应该大胆的质疑与提问,而不是畏手畏脚。如果这样,恰好这反应出作为研究生的你对于知识与真理的追求是多么的急切与执着,而不是敷衍与不屑。
在绝大多数学术交流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除了上述中提到的几种情形之外),包括:不是自己专业的学术问题不加关注;自己不感兴趣的问题不加过问;有疑问的时候不深究下去等等。这与学术交流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因为学术交流恰好是需要我们弄清问题的真相,并把多元的思维角度贯彻在自我的思考与研究之中,得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我们一味的回避这些问题,畏惧于权势,畏惧于“不懂”,畏惧于“所谓的尊重”,那么我们的研究生,是无法再继续下去的研究与求学之中得到更好的学术品质与习性的。进一步说,要清楚的明白,虽然在儒家伦理中的“尊尊”之德需要我们恪守,但是“学术不分长辈晚辈”的原则更应该恪守。这是对知识的一种正本清源,而不是对一个人有恭维与殷勤之嫌。
三、“学术交流”中的其他问题
在我们的学术交流中,需要额外的强调以下几点:①学术之物是否规范是决定学术交流是否正常交流的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拿出一本书,或者是一篇学术论文,其格式与学术用语是否规范。如果是规范的,那么将会增加彼此交流的深度,更有利于他者理解你的话语以及与此产生的“思考—阐述”,进而是“回应—辨析”。这样的辩论将是经济学中所言的:“是有效用的”。②口头话语是否清晰,用语是否明确。对于很多学者而言,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学术作品很好,但是演讲的时候讲的并不好,这样的案例笔者见过很多。但这也是算作正常,因为一个人的“说”和“写”的能力是可以有区别的。而我们在进行口头辩论的时候,我们的研究生定要明晰的运用词语,而不是含糊不清,指代不明的“学术用语”。诚然,这样的要求是基于技术性的一些学术要求,但其也是妨碍我们进行学术交流的一个门槛。
在我们要在学术交流中,尊重他者的意见(伏尔泰“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尊重他人的人格,敢于大胆的怀疑(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还要在探讨学术之前不是“泛泛而谈”,而是有针对性的“阅读与思考”。这样就更便于我们自己与自己对话,与他者(学者或者是其他人)探索真知。在学术作品与话语表达上要尽力做到用词(学术术语)标准与简练,而不是抽象主义的表达,这不利于学术交流。总之,要做好以上几点是有一定的困难,也可能有笔者没有想到的,但是我们的有些伦理原则必须恪守,类如不进行人格攻击(这是大多数学术交流中易犯的毛病)。这样,我们的学术交流,才会有新的收获,才会逐渐的接近真理,才会让我们真正的达到“塞纳河畔的左岸”。那正是一个真知与知识的可欲境地,也正是我们对于学术不断追求的目标。反之,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演绎西西弗斯的神话。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作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