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就“西方文明是否下行”再答刘学伟先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75 次 更新时间:2012-03-0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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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礼庭  

日前,我和刘学伟先生就“人民主权”问题各自著文进行了三个来回的论战,并且在读了刘先生的《我为什么认为西方文明很可能已经开始全局下行》【1】的文章后,我写了《和刘学伟先生商榷西方文明是否下行》【2】的文章和刘学伟先生提出商榷。感谢刘先生及时答复,发表了《与丁君再商“西方文明是否下行”》【3】的文章,在这里我不得不继续我们的论战。

一、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恶性竞争”是否合法合理公道。

刘学伟先生说:“丁先生的文章一开始,就接触到了问题的核心,就是中国或新兴国家的由于劳动力廉价而具有的竞争力是否合法合理公道。……。最后在1840和1856年,以‘捍卫自由贸易’为名号,发动了那两次臭名昭著的鸦片战争。五口通商以后。除了鸦片,西方的纺织品和其它工业品也开始在‘自由贸易’的招牌下无限量进入中国,把中国的几乎全部传统手工业摧残殆尽。丁先生如果是一个西方人,自然会认为这个自由贸易的招牌绝对天公地道。但我作为一个这些遭受摧残的先人的后裔,却会觉得这种‘自由’并不天公地道。正如同今天的西方人,和西方人的同情者如丁先生认为,现在新兴工业国家起来捍卫‘自由贸易’原则并不那么天公地道一样。现在,他们(包括丁先生)扛起的是另一条对今天的他们合用的原则,叫做‘公平竞争’。我的问题就是,请问,当年他们的竞争公平吗?我以为,当年如果不公平,现在也不公平。当年如果公平,现在也公平。”【4】

我的答复是:鸦片贸易,肯定是不合法也不合理,必须禁止。但19世纪西方国家用工业品,打垮我们的手工业,既合法,也合理。重要的是中国应该,也可以通过关税来保护自己的手工业。这种关税保护同样是既合法,也合理。但当前中国以低工资造成的低价恶性竞争,是合法不合理。所谓不合理就是:中国的这种做法是“损人不利己”的,给自己国家造成了致命的严重问题。但当初西方工业品打垮中国手工业对西方来说,是合法地“损人利己”,符合市场竞争的规律。千万别以为欧美国家面对这场恶性的低价竞争中一定“输定了”。如果当初中国可以用关税自我保护的话,那么同样的道理,今天的西方国家也可以通过“贸易战”来解决问题。虽然“贸易战”的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但在中国的经济实力远不如欧美国家的事实情况下,中国将会输得更惨。

同样的道理,当初美日之间的“广场协议”,美国既没有依靠暴力和强制,也没有依靠欺骗,是具有完全独立主权的日本政府自由、自觉、自愿地选择了“广场协议”,为什么?就是为了避免“贸易战”!同样的道理,当初如果真打贸易战,日本的经济实力不如美国,也会输得更惨。所谓广场协议的结果使日本进入长期的低增长,但至少使日本站稳了“发达国家”的地位。如果真打贸易战,虽说美国也惨,但日本将更惨!这就是日本政府没有其他选择,只能签这个“城下之盟”的根本原因。

所以,千万别以为中国目前有“世贸规则”的保护,欧美就一定不会“打贸易战”,如果真像刘学伟先生说的,欧美在这场低价竞争中“输定了”的话,难道有哪位傻子会相信欧美国家能够做到老老实实认输而遵守“世贸规则”吗?再说真要打贸易战,也并不一定要抛弃“世贸规则”,在“世贸规则”之内,也完全可以找中国的麻烦。而目前欧美之所以没有全面开打贸易战,一是,还没有到必须决战的时刻。所谓决战的时刻,最起码应该是欧美国家必须到了不打不行,不打就输的时刻,而现在开打贸易战虽然中国必败无疑,但二败俱伤的程度对欧美国家的伤害肯定比现在更大,所有对他们来说,肯定是弊大于利。二是,客观上存在着更好的解决可能,就是中国通过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来解决劳动者低收入问题的可能。

所以,刘学伟先生这种欧美国家会降低生活水平来迎合中国的恶性竞争,以及欧美国家一定“输定了”的想法,如刘学伟先生说的:“如今主动权到了中国人手里。”实在是愚昧无知的“夜郎自大”! 要知道,市场竞争,弱者是很难掌握“主动权”的,这应该是个常识!

再说,中国也不能因为欧美历史上不公平的殖民罪行,就一定有理由现在也进行“不公平的恶性低价竞争”。一是,对错误,甚至是犯罪是有“追索期”的,世界各国的这个法律规定存在的理由,就说明了现在对殖民主义只能谴责,不能效仿和追索的。再说,当前中国也没有能力来效仿和追索。如果日本政府当初签广场协议这个“城下之盟”是一种“无奈的明智”,那么这就再一次证明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就是“弱肉强食”,在市场竞争中,弱者是很难掌握“主动权”的,到目前为止,还不可能产生一个世界政府来实现“国际福利”,来保护国际上的弱势(国家)群体。

二、中国集权制度下严重二极分化的发展道路走得通吗?

刘学伟先生说:“丁先生指出的一些缺陷,比如两极分化当然存在。但绝没有到可以掩盖抹杀成绩的程度。……我绝不是说中国的基尼系数不是太高。我还是主张这个系数必须压制。但我还要说,欧洲大陆的社会福利模式同样有着极大的问题。那种老年病,得了比基尼系数过高的青年病还难治。我们万万不可重蹈覆辙。……‘每个人’‘一切人’‘共同富裕’‘自由发展’,我怎么看着好像是《圣经》中对天堂的描述,而不像是尘世间可能的真实呀?……有一件事,丁先生似乎太善良而没有体会到,就是其实世界是不可能真正‘共同富裕’的。能够过上发达富裕生活的国家,现在只占世界15%的人口。将来会多一些,但绝无可能多到50%以上。……我们只能把贫富差别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比如基尼系数0.3几。(欧陆国家在0.3以下。)太高或者太低,其实都是利大于弊的。……我也极力主张在适当的限度内加速扩大中国的社会保障。……中国人的收入水平的增长还要如何加速才能让你满意呢?我确信:中国人的平均工资会继续以世界上最快的速度攀升。同时,中国绝不会与西方签一纸新的‘广场协议’,牺牲自己去成全西方的继续繁荣。”【5】

这里内涵着几个问题:一是,“共同富裕”到底应该是怎样的“收入差异”水平。也就是“共同富裕”到底能不能真正实现?二是,在社会领域到底有没有“价值观”的客观存在,其评判标准又是什么?三是,中国不改变“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发展道路到底走得通吗?也就是中国通过提高劳动者工资的“共同富裕”是不是“牺牲自己去成全西方的继续繁荣。”我来逐一地分析这些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刘学伟先生已经承认“我们只能把贫富差别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比如基尼系数0.3几。(欧陆国家在0.3以下。)”而我的定义是:“应该如何来从经济上来分析这种所谓平等的‘差距’呢?我认为,一是经济理论上‘基尼指数’应该控制在‘0.25-0.35’的适度的范围内,尤其是绝对不能超过经济学公认的‘0.4’的警戒线。”【6】那么,我和刘学伟先生的观点基本相同。我不明白的是,刘学伟先生怎么又会得出“‘每个人’‘一切人’‘共同富裕’‘自由发展’,我怎么看着好像是《圣经》中对天堂的描述,而不像是尘世间可能的真实呀?”的结论呢?难道基尼指数“0.25到0.35”的共同富裕水平可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圣经》中的天堂”吗?刘先生问我:“中国人的收入水平的增长还要如何加速才能让你满意呢?”中国早有古训:“不患寡而患不均”【7】中国人的收入增长如何加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的基尼指数也应该控制在“0.25-0.35”之间!这是完全应该,也能够做到的。而且只有在这种收入差距中,中国人总体的收入水平才有可能“加速增长”!

退一万步说,就算“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真是不可能实现的“《圣经》中对天堂的描述”,难道就一定不应该追求吗?有哪个教徒会不去争取既看不见,又无法证明的“天堂”呢。再说,科学已经证明了人都不可能绝地健康和长寿,那么人们难道就应该放弃争取健康和长寿吗?刘学伟先生一直回避我对公平和平等的定义:“‘人生而平等’主要是指‘权利的平等’和‘过程的平等’。”【8】就是政治权利在法律上必须人人平等,在经济上就是“必须不断地从不公平走向相对公平。”【9】难道刘学伟先生能够说这些平等的权利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圣经中的‘天堂’”?所谓“超福利”的“超公平”,实质上应该是公平的倒退,就是不公平,就因为它不可能持续!而中国的现实是福利严重地不足和滞后,离超福利远着呢。如果现在就要在中国“反对超福利”,就好比是要求食不果腹的人节食减肥!

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自由主义的观点,在社会领域,无法如自然科学那样通过“科学实证”来证明真理,我非常尊敬的华裔美国学者陈翰圣先生指出:“科学并不就是真理。科学只是一套方法,是达到真理的一条途径。但是,科学并不是达到真理的唯一途径。”【10】“这个分支,就是前文提到的所谓‘科学方法’,是‘实证主义’的正宗。他们只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可能变成什么’等问题,但他们不研究‘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价值判断,不在科学研究范围之内。”【11】“历史发展可能存在趋势和潮流,却不可能存在规律,更不可能存在单一的规律。……历史发展没有规律,不是社会科学的不幸,而是人类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中,交付了极其昂贵的‘学费’后,学到的最深刻的历史教训。”【12】所以,严格地说,自由主义认为,社会领域的问题无法进行科学实证,也没有什么规律可言,而且,社会领域的重要元素“价值观”,也“不在科学研究范围之内”。

但是,我坚持认为,如果社会领域的问题真的无法进行科学实证,社会发展真的无规律可循;但人类社会发展确确实实存在着一定的“趋势”,这种趋势就是“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这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并不仅仅是社会领域的学说,而是建立在生物科学及其进化论、人类的实践性及其实践能力的基础上的,同样也是以人的本性和本能为基础的。而且,这种发展趋势,是和一定的“价值观”相联系,也是评判“价值观”正确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离开了这一正确的普世价值观,社会领域根本无法理性地实践。所以即使价值观真的“不在科学研究范围之内”,也必须自由、理性地探讨!重要的是,无论是谁,无论是多么“正确”的价值观,都绝对地不允许以强制和暴力来推广这种所谓正确的价值观。即使是以暴力和强制来推广真理,其结果同样“必然地”异化为罪恶!即使真的是真理和正确的价值观,也只能通过自由、自主、自觉的全民大讨论,来使少数人,乃至个别人通过突破传统和共性的创新而获得的真理有效地走向大众,以形成“全民共识”,并通过民主和法制的公正程序来进行理性地决策,并以此来指导社会实践。

刘学伟先生质疑:“人数一多难道就不会犯错误吗?”【13】虽然多数人的民主决策也会犯错误,但多数人的决策犯的错误的可能和比例必然是最小最少的。同样,真理确实不一定在多数人这边,但真理,或者说普世价值的“定义”,一定是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的,也就是必须符合上述社会发展趋势,只符合少数人利益的原则,肯定不是真理和普世价值。而恰恰是真理和普世价值的这一特性,决定了民主决策的科学性。由上述社会发展趋势决定的普世价值又进一步决定了民主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必须指明的是,无论个别和少数的精英人士多么地博学和明智,任何为精英预留“替民做主”的权利,都“必然地”会异化为贪污腐败的结果,至少是存在着这种隐患。这已经是被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反复证明了的规律性结论。所以,少数人手中的真理只能通过民主的、自由的全民大讨论,才能有效地走向大众,并通过民主的程序来进行决策,并指导民众的社会实践。

人类的社会实践,同样地也应该在理性地理解这种社会发展趋势所决定的价值观的基础上,通过以往的实践检验,总结出符合这种社会发展趋势的理论,来理性地指导下一步的实践。在这里,所谓理论和理性都仅仅是相对的、短期内有效的、并必须在进一步的实践中不断地修正的。世界上确实不可能存在永恒的、终极的真理和终极的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律。只有彻底地排除了暴力和强制,真理、理论和理性,才能够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才是相对准确的价值观!

所以,第三个问题,中国目前这种严重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的,以集权制度为基础的发展模式,既不可能持续高速发展,也不符合“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社会发展趋势和普世价值!是一条被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死路”!而且,中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改变劳动者低收入的事实,完全是中国社会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必要条件,既不用看其他国家的眼色,也不是什么“牺牲自己去成全西方的继续繁荣。”

三、民主、共和与法制必须同步发展。

刘学伟先生认为:“公民分有等级,或拥有完整公民权力的人口数量,受到

各种限制。这种制度下,社会的各阶层,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不像集权制度下,只有至上而下的管辖。也不像民主制度下,对占人口多数的社会下层,没有足够的制度约束。对民主制度的中坚,中产阶级,在他们还不占人口多数时,则给予制度性的优待。我把这种受到限制的民主,称为共和。”【14】“必须看到,共和制度拥有巨大的弹性,具有向各种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历史上看,它也取得过绝不亚于民主制的现实成就。一个人专权的时代的确已经过去,的确不能与现代工业社会相容。但不是那么十分普罗民主的共和制可以与现代工业社会相容则已经有很多的证据。在这种制度下,也许社会下层没有那么心情舒畅,也许他们的眼前利益没有得到立刻的充分的满足。但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则会更加的井然有序。整体的发展会更加迅速,其实社会下层的利益从长远看也必能得到更多的满足。”【15】

记得几年前,朗咸平先生曾经提出过“暂缓民主,加强法制”的观点,我当时就质问:“如果没有民主,或者民主建设滞后,哪里会有什么健全的法制?”现在,刘学伟先生又提出了“限制民主,实行共和”的观点,我同样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民主,或者民主建设滞后,哪会有什么健全的共和?”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人类社会发展,必须各种社会要素,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法制、和教育、医疗卫生等等领域的各要素,包括自由、民主、法制、人权、共和、包括新闻出版和言论、文艺创作自由、三权制衡、司法独立、教育及其普及、以及经济方面无论是供给、需求、消费、成本、利润、工资、财富的分配、价格水平、福利水平、利率、汇率、货币供应量、税率、税额、各项财政支出等等、等等,都必须和社会发展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都必须互相有机地保持一个适当的“量”和“度”,无论哪个元素,包括法制和共和,如果单独地“冒进”和“滞后”,都会给社会整体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带来危害。这就叫做所谓的“综合平衡”,这种社会各方面的均衡发展,就是社会和市场健康发展和市场调节功能充分实现的必要条件。

我之所以反复地强调中国的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不是忽视和反对共和与法制,而是在中国,民主制度的建设,是严重地滞后的瓶颈,已经严重地遏制了其他方面的、其他要素的发展。也就是说,在当前中国,如果民主的制度建设不能有重大突波,那么,无论是共和、还是法制,甚至是共同富裕和经济繁荣,都不可能完善和实现!

拿刘学伟先生下面的观点来分析:“三十年来,中国取得的成功,原因多端。

但无可否认的,政府的强势主导是成功的要素之一。将来的政制无论如何改动,千万不要把这个长处给改掉了。”【16】这实在是有点颠倒黑白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应该来自于国民在经济领域的自由和开放,也就是市场经济通过竞争产生的效率。而恰恰是一个强势的政府,才是中国市场经济客观存在的、严重的不公平竞争的根源!无论是国企的垄断,还是财政支出中“三公消费”挥霍纳税人的钱,更不要说行政管理中种种与民争利的不合理现状等事实,都非常充分地证明了中国的强势政府,甚至可以说世界上所有强势的政府,都不但不可能是“成功的要素”,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麻烦制造者”!

至于刘学伟的指责民主的弊端:“缺点是,广泛传播的人权平等的观念漠视了人类社会事实上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基本事实,授予了社会下层太过广泛的权力。几乎一切制度约束都面向上方。这个制度的另一个致命缺点是分散主义,它们永远都是四分五裂,致多能够形成一个邦联。”【17】这就必须依靠法制来完善,真要达到全民共识是非常困难的,也只能在少数情况下才能够实现。但是,即使民众的观点并不统一,通过民主和法制的公正程序,在保护少数人正当权利的前体下达成的多数决策,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该是正确的。这就是因为所谓正确的价值观,就是符合“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社会法制趋势,多数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该明白自己的“利益”所在!在大多数情况下,自己的利益在哪里的问题,用不到别人来指教。

刘学伟先生的问题:“人民的政治权利,如同工资福利,具有刚性,加上去,就减不下来。只有在经济一路向上发展时,这个制度才能正常运转。他们没有事先考虑好,如果经济不能一路增长了,怎么办。”【18】同样必须,也只能依靠在相对完善的法制下通过自由、自主的民主协商和妥协来解决。难道能够因为“人民的政治权利,如同工资福利,具有刚性,加上去,就减不下来。”的问题,就可以剥夺民众的这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同样的道理,刘先生说的:“事实证明,西方的制度对资本的贪婪也没有足够的防范。这方面也需有重大的完善。”【19】我不明白的是,同样的贪婪,刘学伟先生怎么就只担心民众利益和权利的刚性,坚持要以集权来遏制,却忽略了精英和中产阶级同样也有贪婪的本能,这难道仅仅是“疏忽”?答案刘学伟先生自己已经说的非常明白:“我不否认,我有一个屁股,就是我是一个生意人,我是一个中产阶级。我不可能完全摆脱这个身份的约束。”借用马克思并不一定正确的观点就是所谓的“阶级烙印”!

刘学伟先生说:“我在‘万恶的旧社会’(自嘲、打趣,不要当真)自食其力,实在忙碌非常。似乎没有丁先生那么多的时间去查阅各种文献。文章一如既往,基本上只能是写下我自己的思考,难免有闭门造车之嫌。”【20】 必须说明的是我和刘学伟先生一样,也必须自食其力,每天必须花8小时来为生存而奋斗,所以,在论战中不用以此来自我解脱。“文责自负”是学术界的规则,有没有足够的时间不是理由,没有考虑清楚,就别动笔。既然发表了文章,就不要说这种话!

【1】:刘学伟:《我为什么认为西方文明很可能已经开始全局下行》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92199

【2】、:丁礼庭:《和刘学伟先生商榷西方文明是否下行》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3533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0513.html (改过标题)

【3】、【4】、【5】、【20】:刘学伟:《与丁君再商“西方文明是否下行”》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3980

【6】、【8】、【9】:丁礼庭:《就“人民主权论”三答刘学伟先生》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3358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0422.html

【7】:《论语》全译:季氏第十六篇

【10】、【11】、【12】:陈翰圣:《告别“五四”精神》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893.html

【13】、【14】、【15】、【16】、【17】、【18】、【19】、:刘学伟:《推荐一种新型共和政体》

http://www.xuanju.org/NewsInfo.asp?NewsID=15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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