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如何对世界说“这就是中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22 次 更新时间:2012-02-10 17:43

进入专题: 国家形象  

徐贲 (进入专栏)  

1月23日英国广播公司(BBC)播出的时事分析节目《新闻之夜》上,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接受主持人杰里米•帕克斯曼(Jeremy Paxman)的采访。帕克斯曼在节目开始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您是不是一个共产党人?”刘晓明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说:“中国的执政党是共产党。中共有7000万党员,但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有13亿人口。所以我不认为你可以把中国称为共产中国,就像你不能把英国称为保守党英国一样。”

刘大使接着对中国的国家性质进行了解释。他说:“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 主持人帕克斯曼问道,中国究竟要推行倡导什么? 美国可以说它不惜用战争在世界上推行民主,那么中国要倡导的究竟是什么呢?

刘大使对此问题回答说:“ 中国要促进一个和谐世界。我们认为如果所有国家互相尊重,宽容,为共同的利益努力而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和标准强加给别人,那么这个世界会更加和平和繁荣”。

刘大使说世界不应称中国是“共产党国家”,这引起了不少世界媒体的关注,但他却并没有能为国际社会提供一个关于中国国体定位的清晰答复。帕克斯曼向刘大使提出的国体定位其实是一个政体问题,那就是,如何用国际社会听得懂的语言明确地告诉世人,中国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中国具有什么样的特色政体(regime)。

政体: 政治制度和公民文化

用政体来表明国家定位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这形成了今天国际社会通行的政治语言。柏拉图的《理想国》也称“共和国”(Republic),这个说法就是从希腊文的politea翻译来的,politea的意思就是被称为“constitution”的政体,在现代国家里,这样的政体便是由人们所熟悉的“宪法”(同样是用constitution一词表述)来规定的国家政体制度。

宪法的第一要旨便是规定政体。对中国国体定位的最便捷、最明确、最权威的方法应该是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去除那些冗赘的定语,剩下的便是“社会主义”。然而,社会主义是一个经济制度的概念,它可以存在于不同的政体形式(民主的、专制的,或甚至法西斯的政体)之中。社会主义本身却并不是一种政体形式。中国《宪法》总纲的第二条似乎更接近对政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可以理解为,中国是一个由人民做主的,也就是民主的国家。就这一点来说,中国与在世界上推行民主的美国并没有什么不同,区别仅仅在于,美国是用战争,而中国是用和谐来推行民主。

但是,刘大使为什么不能用“中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来为中国在国际世界作一个国体定位呢?这是因为,国体或政体并不仅仅是你自己说它是什么,而是有国际认可标准的。要了解什么是民主政体,就得先知道什么是政体。

2000多年来,对政体的最权威的论述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亚里士多德讨论政体,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政体的“制度”和政体的“公民文化”,制度和公民文化的一致使得政体的治理形式与政体对公民的教育效能之间,有了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政体不仅是政治的制度,而且是与这种制度相联系的公民群体生活方式,这样的公民群体生活方式体现、维持、再生一种可以称作为“国民性”的特征,国民性是具有普遍相似性的公民素质、禀性、道德价值、行为规范。政体的制度与国民性,这二者的关系使得一个国家的人民可以对世界说,这就是中国,这就是美国,这就是加拿大等等。

政体的制度直接与权力的分配和拥有者情况有关,具体而言便是谁拥有“官职”,谁对由谁拥有官职有决定的权力。亚里士多德对此写道:“一个政体就是对城邦中的各种官职尤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官职的某种制度或安排。政府在城邦的任何地方都有管辖权,而政体即是政府。例如,在平民政体中,平民拥有决定权,在寡头政体中情况正好相反,少数人拥有决定权;所以我们说它们的政体是彼此不同的。关于其他政体道理也是一样。”因此,他还说,“政体和政府表示的是同一个意思,后者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执掌。”亚里士多德所区分的“一个人”、“少数人”和“多数人” 执掌的形式在今天的世界里有了许多不同的变化形式,但是,政治制度仍然是一个政体最可辨认的区别特征,这样的区别主要存在于民主和专制的区别之间,当然,民主有不同的形式,而专制也有不同的形式。

政体的公民文化往往也被一般化地称为“文化”或“国民性”,它指的是国民或公民共同体的整体生活方式和大多数成员所具有的素质、禀性、思维方式、信仰、习惯、传统惯例、价值观、公共行为方式、对统治权力的态度等等。例如,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先是讨论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如分权、权力的制衡、选举制度、联邦与地方权力的关系等等。接着,他又详细讨论了美国人的国民性特征,如他们对自由和平等价值的观念和坚持方式、普遍的公民结社、基督教传统的影响和体现、自理和自治的要求和能力等等。他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民主制度与美国人的民主价值和文化是一致的,这两个方面形成了具有整体意义的,可以称作为“民主政体”的“美国政体”(American regime)。

“社会主义”不是政体

“民主”的概念可以用来概括一个国家的政体,也就是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公民文化;而“社会主义”的概念则起不到这种作用(“和谐”的概念更不能起到这种作用)。况且,社会主义是以平等为其核心价值的,只有能够以平等价值来定义的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如果一种具有某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不能以平等为其核心价值,反而造成巨大的实际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听任权贵特权阶层对财富疯狂追求,让财富高度集中在国家权力手中而民众对此完全不能行使监督和支配的权利,那么,这样的社会主义便是不义的,便不是一种能以平等价值来定义的社会主义,换句话说,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政体的观念是一种不能脱离价值观的定义,定义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从论据中排除暧昧含混的成分,明确地将注意力集中到正在进行讨论的实际问题上。强调定义对于说理逻辑也是重要的,因为说理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一般定义中得出的推论。在国际社会中有说服力的国体定位必须遵守清楚定义和概念准确的原则,否则就会给人造成支吾搪塞、故弄玄虚、耍滑头的不良印象,这当然也就不可能起到说服别人的作用。

一个国家政体的制度特征,“是对城邦中各种官职的一种设置,以某种方式对官职进行安排,确定该体制中的权力所在和每一个城邦共同体的目的所在。”也就是说,设置职位或政治机构,通过规则和程序向这些职位或机构分派职能,以及决定权力和最高权力的归属,这些都是以实现国家共同体的价值,也就是共同认可的善(共善),为目的的。共同体的优秀核心价值——如自由、平等、尊严、人权——便是这种共善的体现和表述。在一个优秀的政体中,这种共善的价值观念转化为对所有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具有约束力的、一视同仁的法律制度和政治规则,民主便是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和政治规则。一个共同体如果无法形成这样的共善价值观,那么所欠缺的就不仅是核心价值,而且根本就是一个可以称得上是优秀的政体。

就国家政体而言,民主是以政府权力的分配和制衡为特征的,而不民主的政体的特征则是在最大程度上取消这样的权力分配和制衡,而把它集中在一党或者甚至一个人手中。民主政体中的各种官职,尤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官职,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含义和制度特征。民主政体的制度保障公民的言论、集会、结社等等基本权利,政府的权力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允许不同政党的相互竞争和轮流执政。刘大使把共产党在中国的执政地位与保守党在英国的执政地位相提并论,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在英国,保守党的执政党地位是可以由选民来改变的,而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则是绝对不能动摇的。

既然这是一个事实,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向世界表明中国是一个“一党专制”的国家呢?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由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执掌权力只是政体形式的不同而已,并没有绝对好或绝对坏的区别。因此,多党制和一党制的不同,本不应该成为羞于承认中国是一党制的理由,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对世界说,中国就是一个共产党国家呢?

对世界理直气壮地说:“这就是中国”

这是因为,今天世界有了亚里士多德时代所没有的普遍价值观,那就是民主。其实,即使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一个人或少数人执政也被看作是一种剥夺大多数人的公民荣誉和尊严的政体:无论多数人是多么平凡或不贤明,如果他们不加入,或者根本没有加入的荣誉,那么就不可能有好的共同体。一个人或少数一些人的统治比许多人的统治更容易受到腐蚀而腐败。2000多年来,有一点是没有变化的,富有和贫困在所有社会都不可避免,因此总会有少数富人和多数穷人之间的阶级分野,其结果是阶级冲突,以及持续存在的不安定、暴力和革命危险,不可能出现没有条件的“和谐”。好的政体,它的政府政策必须符合尽量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这样才能降低不安定和冲突的诱因。那么谁最适合判断政府政策的结果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呢?是大多数的民众呢,还是少数人或某一个党?不同的政体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是不同的。

一个好的共同体,一个以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广大公民参与权利为目标来建立的共同体,必须是一个让所有公民分享荣誉和尊严,并让他们有机会参与公民自理的共同体。这样的共同体只能存在于民主制度之中,不愿意以“一党专制”来作为中国在世界上的国体定位,是因为知道一党专政是不民主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剥夺了大多数公民的荣誉与尊严,成为一种不正当的制度,它在国际社会中不但不会得到认可,而且反而成为一种不体面的国家定位。

中国要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个体面的成员,需要在国家核心价值上确立中国的国体特征并明确与此一致的正当政体定位。这种国体特征或政体定位必须以国际社会听得懂的政治价值语言来表述。如果中国能向国际社会证明自由、平等、尊严、民主、人权是自己政体制度和公民文化的核心价值,那么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世界说:这些就是中国要倡导的,这就是中国。

进入 徐贲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国家形象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时评与杂文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992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