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季冰: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应放松管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00 次 更新时间:2011-10-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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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15日至18日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眼下确实到了必须重视文化建设的时候了。一方面文化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源泉,没有充满活力和生机的价值体系,社会便会失去凝聚力和动力,迷失前进的方向;另一方面,与我们的经济总量在全球的地位相比,中国文化事业(产业)的落后状况有目共睹,而这一潜力巨大的领域本身的开发,其意义绝不会亚于以往的国企改革、加入WTO等任何一项战略性改革,将成为触发又一轮全面繁荣的强大引擎。

文化建设和发展,其根本目标,如全会公报中所指出,乃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而分解为当下的具体任务,即: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第三,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竞争中的软实力。最终,都要落实在更多的优秀文化作品(产品)的创作(生产)上。

要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归根结底要靠重大的体制和机制改革。今天来看,文化体制的这一改革方向其实已十分明晰,那就是通过政府逐步放松行政管制的方式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而政府自身则应当投入更多的资源、花更大的精力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让公民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与其他领域相比,文化体制改革因其高度的特殊性而具有特殊的困难。首先,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文化市场也有一个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其次,文化单位还有一般国有企业所没有的“事业编制”问题,这是中国独有的历史遗留问题;当然,最敏感和艰难的仍然是最后一点——意识形态的控制,也就是所谓“导向”把握问题,这有待于未来重大而持续的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

实际上,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明显提速。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出版社已完成转企改制,一些非时政类报刊及演艺剧团的转企改制也在积极推进之中。与此同时,文化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也急剧升温——过去两年,一大批新闻出版和影视演艺企业实现国内外IPO,融资超过百亿元,中影集团和中国出版集团等大型“国家队”文化企业目前也正积极筹划上市;以文化艺术品产权、版权等为买卖主体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央、地方、部委和民间牵头发起的各类文化产业基金蓬勃成长……

就我们的观察而言,文化体制改革在当下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内容生产领域内的重重禁忌难以突破,而文化产品和市场的金融化、证券化——换言之即投机泡沫——的百无禁忌,两者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我们可以看到,打着所谓“金融创新”的旗号,各地文交所内的“艺术品股票”炒作一度疯狂到了何种程度。艺术品信托、艺术品基金和艺术品拍卖市场里纷呈的乱象与骗局也让人不由感叹:文化艺术的终极价值究竟应该体现为“美”还是金钱?但在所有这些“发烧”般的火热表象背后,中国文化艺术创作累积经年的贫乏和不景气局面并未稍有改观。这种反差说明了一个当前相当普遍的现象,在文化领域也如出一辙:政府在该管的地方监管严重不力,而在不该管的地方又管得太严太死。

最后,正是由于文化产业的整体落后现状决定了中国的国际软实力的不足以及中国文化传媒在全球话语权竞争中的弱势,许多人正确地认识到,要改变中国在国际舆论中处处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必须培育世界一流文化传媒企业。然而,时下有一种十分错误的观点,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大国家对文化传媒市场的行政垄断,并对这个领域里的国有行政垄断企事业单位投入更多的资源。

事实正相反,只有解放思想、放松管制、加快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各类所有制资本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文化创新、让民间文化智慧的自由成长和发育,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世界上的顶尖企业无一不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所造就出来的,垄断所保护的永远只能是弱者,文化传媒企业也莫不如此。更何况,文化市场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属性:几乎不可能依靠我们以往谙熟的那种低价竞争来赢得市场。来源: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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