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率先推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伴随着经济领域改革大潮的兴起,文化体制的改革也逐步被提上重要议程。今天,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过程中,回顾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梳理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党史学界应该做的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文化艺术事业迎来发展繁荣的春天。1979年10月30日,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祝词中,代表党中央提出新时期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在这一正确方针的指引下,文艺界坚决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文艺政策,过去受到人民欢迎、在“十年动乱”中被封杀的一大批文艺作品重新和群众见面。广大文艺工作者心情舒畅,创作热情高涨。文化战线的各领域、各部门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着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群众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多彩,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然而,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水平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依然显得很不适应。文化部门自身存在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缺陷,也严重制约着文化的发展。因此,文化体制和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开始提到党和政府及文化管理部门的面前。
进入21世纪后,经过20年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文化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迈开了发展繁荣的新步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模迅速壮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截至2002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文化单位机构30.99万个,从业人员168.3万人;艺术表演团体2587个,共新排上演剧目5272个;公共图书馆2697个,总藏书量为4.26亿册(件);全国文化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数为972个,计划总投资达239.2亿元;兴建了一大批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建设的加强,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随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局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国际间综合国力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国内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等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文化体制与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新需求新期待、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任务、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需要,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需要,都把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任务,历史性地提到党和政府的面前。
文化建设的实践呼唤改革,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改革,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渴望改革。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从提出到逐步推进再到全面拓展和不断深化,都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顺应文化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应运而生的。同时,文化体制改革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当今世界文化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从最初的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开始,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前后历经近30年,大体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一)80年代文化体制改革的起步
进入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文化艺术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胜利完成了拨乱反正的历史性任务,各项工作步入正轨。适应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需要,文化艺术界肩负着“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光荣任务。为此,从1983年开始,国务院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这一阶段对改革的酝酿和考虑,主要是针对文化部门的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部在对全国艺术表演团体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85年初提出了改革的初步设想。198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中办、国办在转发这一《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目前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和领导管理工作存在许多弊端,很不适应艺术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两个文明’的需要,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意见》从合理调整艺术表演团体的布局,改革艺术表演团体的领导体制,扩大艺术表演团体的自主权,改革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方案;同时对繁荣艺术创作,加速培养艺术人才,也提出若干具体措施。《意见》下发后,各地普遍进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形式的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试验,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改革的步子迈得不快,许多关系没有理顺,配套政策还不健全。
为了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克服长期以来国家对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统包统管体制的弊端,增强艺术表演团体的经营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艺术表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88年9月,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一文件在艺术表演团体的组织运行机制上,首次倡导逐步实行“双轨制”的改革思路,即:需要国家扶持的少数代表国家和民族艺术水平的、或带有实验性的、或具有特殊的历史保留价值的、或少数民族地区的艺术表演团体,可以实行全民所有制形式,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办;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应当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由社会主办。“双轨制”的提出,是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成为这一时期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
(二)90年代文化体制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十四大报告在论述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事业的有关经济政策”。特别是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专题讨论了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以中央全会重要决议的形式,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决议》指出:“改革文化体制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理顺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文化企事业单位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机制。”这些论断是党中央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原则所作出的高度概括和集中表述。
这一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前进。其中重点从改革经费投入机制入手,推动艺术院团的内部改革;以组建大型文化集团为突破口,加快市场整合和结构调整,全国先后组建了一批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广电集团、电影集团;完善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国务院继199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后,2000年又下发《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从中央到省级财政对宣传文化部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十六大之后文化体制改革由试点向面上逐步推开
进入21世纪,文化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一个重要领域。面对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的新形势,200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对加强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六大报告在阐述“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时强调:“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求“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
按照十六大的部署,2003年初,中央宣传部会同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重庆、深圳、沈阳、西安、丽江等9个省市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国家图书馆、中国出版集团、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青年报业集团、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深圳电视台等35家新闻文化单位为改革试点单位。为了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务院颁布《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两个重要文件,对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财政税收、资产处置、工商管理等10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上的实际支持。
从2004年开始,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和单位全面展开并取得明显成效。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作为改革的综合性试点地区,首先启动了北京儿童艺术剧院的改革,由北京青年报社控股,组建了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很短时间内推出大型儿童魔幻剧《迷宫》,当年即在北京演出61场,票房收入达到693万元。改革使北京儿童艺术剧院提高了效益,壮大了实力。改制3年中,剧院演出场次由2003年的144场上升到2006年的303场;总收入由2003年的77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5500余万元。2006年剧院总收入是2003年的72倍,职工收入也大幅增加。北京儿童艺术剧院的改革一炮打响,得到中央领导和文化界的高度评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称赞该院的改革有“三好”:第一,用股份制的形式转制,一步到位好;第二,北京青年报社控股股东选得好,有策划运作能力,有产业关联度;第三,试点单位选得好,有远见卓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等领导同志也到北京儿艺调研,对剧院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
像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一样,所有进行试点的文化单位都在改革中转换了体制机制,激发了内在活力,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试点的成功为文化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2006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吹响了文化体制改革由试点向面上全面推开的号角,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个领域整体推进、整体提速,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成功转企改制,文化产业呈迅猛发展之势,社会资本大量投资文化建设。《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和颁布,就是这一时期文化体制改革经验和成果的集中体现。
与80年代、90年代的文化体制改革比较,十六大报告提出和在十六大之后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是一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面的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体制改革。它突破了过去主要在艺术表演团体进行改革的格局,将改革推向宣传文化领域的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它突破了过去更多的是从机制层面进行改革的做法,牵住了从体制上进行改革的“牛鼻子”;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同步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生机活力。
(四)十七大之后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纵深拓展
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深刻阐述了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向全党发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号召。十七大报告强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植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2008年4月,中央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体制环境。2011年4月底5月初,中央又一次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强调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路,不断提升我国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会议还提出要把握好“三加快一加强”文化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即: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十七大和十七大之后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推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纵深拓展的新阶段。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领域的改革既有明确的“路线图”,又有具体的“时间表”,经过几年的努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丰硕的成果。表现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培育了一大批新型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益大大提升;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市场更加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更好满足;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国门,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速,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第三大电影生产国,新闻出版业的总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深刻阐述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要方针,提出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党指导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献,在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目前,全党全社会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推进文化的改革发展。全党对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对文化改革发展的科学规律的把握达到新的水平,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举措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明确、更加有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配套、更加完善。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必将进入一个持续深化、全面到位、硕果累累的崭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迈出新的坚实的步伐。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启示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是在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进行的。“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提出改革的任务,在实践中探索改革的路子,在实践中积累改革的经验,这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近30年走过的历程。回顾这一历程,研究党在这一时期领导文化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会给我们留下许多宝贵的启示。
(一)必须坚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党领导的文化体制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化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范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要正确处理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的软实力。在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吸收和借鉴世界有益文化的同时,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切实保护民族文化瑰宝,努力维护和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在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全过程中,党和政府始终强调这些政治上、原则上的根本要求,这就为改革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二)必须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
党和政府一贯强调,我们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创造了文化,文化属于人民。文化的改革和发展,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因此,改革必须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极大丰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在改革中,宣传文化部门以各种方式,大力提倡文化工作者走进实际、走进生活、走进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拜人民群众为师,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创作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要看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否得到切实保障,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否得到更好的满足。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一定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百姓。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推出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工程,使广大农村群众得到实惠,受到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一切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群众,这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所必须始终坚持的。
(三)必须抓住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重点
文化体制改革顾名思义是要改革体制,这是改革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文化体制改革命题的提出,源于文化单位、文化工作的体制弊端是阻碍文化生产力发展的瓶颈。因此,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都把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提了出来。但实践证明,体制的改革是重点更是难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相当多的文化单位,人们还不敢去触动体制上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不解放,还存在“姓社姓资”的疑虑,也发憷利益关系调整带来的麻烦。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重点真正转移到了体制的改革创新上,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政策,从根本上推进了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以新闻出版业为例,2006年以来,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先后对出版社、报刊社的体制改革作出明确规定:除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藏学出版社和少数民族出版社之外,所有出版社一律转制为企业;所有非时政类报刊社基本转制为企业。近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加大推进力度,逐年提出改制的明确要求,使整个新闻出版业的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到2010年,除被保留事业体制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外,全国经营性图书、音像出版单位基本完成转制,组建了120多家新闻出版企业集团,其中有50家企业集团成功上市。体制的改革创新,有力地推动了新闻出版业的发展。2010年,全国年出版图书33万种、71亿册;出版报纸1939种,年发行量超过450亿份;出版期刊9884种,发行量超过32亿册。新闻出版业实现总产值达1.27万亿元,增加值3500亿元。
实践证明,文化体制改革不能只在机制层面上做文章,更不能将工作层面的某些调整、改进当做改革的全部内容,只有在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套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四)必须激发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在活力
文化体制改革的主体是宣传文化战线的工作人员。文化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取得切实成效,关键要看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改革的内在活力。改革涉及体制、机制的转换,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会存在种种疑虑、困惑,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改革便无法进行。因此,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就成为文化体制改革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要我改”,这是被动地、消极地应付改革;“我要改”,才是主动的、积极的精神状态。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整个过程中,党和政府及宣传文化部门的各级领导,都始终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向干部职工反复讲明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讲明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具体的改革方案也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讨论、征求意见,使干部职工形成“早改早主动、迟改迟主动、不改就被动”的强烈共识,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表明,凡是内在改革动力强劲的单位,改革进展就顺利,改革效果就明显。电影业的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电影界改革启动早,力度大,改革热情高涨,比较早地完成了35家电影制片厂、20余家省市电影公司、近300家电影院等国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从而大大提高了电影制作生产能力,2010年电影故事片产量达到526部,进入世界前三名。中国杂技团、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北京歌舞剧院等一批演艺团体,也是主动谋划改革,较早完成改制,实现了剧院团的跨越式发展。
(五)必须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改革的是文化单位,但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财税、社会保障等问题,与政府许多主管部门密切相关。改革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此,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之后,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都及时颁布有关政策规定,支持文化的改革发展。国务院印发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的《电影企业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等一批部委的文件,都象“及时雨”,解决了文化体制改革中遇到的财政税收、资本投入、资产划拨、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实际问题。没有这些相关配套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就会寸步难行。在改革中各文化单位普遍遇到的人员分流的困难,正是因为有了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具体政策引导,才有力地保障了改革中的职工利益,维护了改革过程中的安定团结。
(六)必须强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领域一场深刻的革命,关系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文化体制改革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意识形态领域的敏感、复杂问题。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为了坚守党的思想文化阵地,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以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在部署文化体制改革的历次会议讲话中,都一再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宣传文化单位的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改革中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除把握好改革的政治方向之外,还有两项重要的工作。一是用好干部,着力培养选拔一批政治上坚强可靠、改革意识强、熟悉宣传文化工作、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人才。改革的实践证明,哪个单位选好了改革的带头人,配好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哪个单位的改革就有新局面、新气象、新成果。二是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用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武装干部职工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树立改革的信念,增强改革的信心。改革的实践同样证明,哪个单位的群众工作做得好,改革中遇到的矛盾能及时化解,哪个单位的改革就进展顺利,干部群众就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形势发展很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当然,如同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的过程。解决我国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根本动力和出路依然是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走改革发展之路,我们一定会迎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