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博伊:谈“语乱天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65 次 更新时间:2011-10-2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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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博伊  

文明社会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通过协商和讲理来解决出现的各种社会“冲突”,而所有战争和混乱都是没有协商,没有理可讲时发生的。无论讲理还是协商都离不开语言,正确使用语言工具实在是文明社会的基石。“语言”是“契约”的基石,反过来“语言”要靠“契约”的存在而发挥作用。仔细分析上个世纪中国发生的大动乱,除去两次世界大战是国家之间的战争之外,相当多动乱都披上有“美丽语言”的外衣,并不是直接宣称对财富、领土、权力的争夺,可以说“语乱天下”是上个世纪动乱最大的特点。这篇对“语乱天下”的讨论有这样几部分:《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要找到“语乱天下”的根源-谈语文教学的改革》,《“语乱天下”举例:“剥削”、“封建”、“革命和反动”、“国、国家”》,《关于“语乱天下”文章的后记》。

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语言在人类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言论自由”是保持语言纯洁的前提

人的本质是“生物体”,是靠水、空气和食物来生存繁衍的,语言文字说到底是为了更好获取“物质”而发明的“符号”,一种“工具”。是将“现实”转换成“语言符号”,经过传输、分析,实现对“现实”的分类、区别,实现控制“人”的行为。使用语言有两点必须要注意:一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不可能用有限的语言文字表述出来;二是不同的人对同样的语言文字会有不同的理解,强制接受一种观点认识(只是一些语言)从语言本质上讲就是十分错误的。也就是说语言这个“工具”并不是百分之百好用的,我们不能不重“现实”而重“语言”,搞本末倒置。语言文字作为工具存在缺陷,但在人类社会中还是有相当大的作用,能被人们理解,其关键在于人们对“语言话语”中的基础字词的理解达成了“默契”,但这“默契”是经过人们长期反复自由讨论后确定下来的。要保持字词意义的稳定性和纯洁性,必须要有“言论自由”的环境。在缺少自由和平相互讨论的环境中,语言所确定的“现实”的转换“协议”是极脆弱的,很容易遭到破坏。“指鹿为马”的典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潜规则,实际上就是反映了这个现象。

“言论自由”这似乎是一个政治问题,更重要是我们要不要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语文常识”问题。“指鹿为马”这一典故在中国出现,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很早就认识到了“语言文字”的缺点,但又没有积极想办法克服,造成了不信任文字的传统。所以中国历史上缺少以文字为基础的“契约”和“承诺”,缺少谈判精神,缺少文字为基础的法律条文。这也成了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要让语言在控制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必须纯洁我们的语言,而语言文字的意义都是反复使用,约定俗成的,没有“言论自由”就不可能保证语言的纯洁。

二、 要分清两类语言概念

我们要“依法治国”,要讲科学,而这两方面在使用语言上有个极其鲜明的特点,就是所使用“字词”的概念是清晰的,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在使用语言,也就是“字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清楚的,语言所描述的“现实”是清楚的。“现实”和“语言”相互转换比较准确。也就是大家对这类“语言”的理解没有分歧或分歧很小。这些语言构成了法律条文和科学著作的基础。我们可以把这类语言称之为“科学语言”。

复杂社会现实和人的情感等是比较难以用简单有限的语言来概括,人们为了对社会规律进行探索,为了表达情感,就不得不大量使用一些抽象、笼统的字词。这些“字词”没有什么实在与之准确对应,这些字词的“外延”是不清楚的。这种概念对“现实”的说明不可能是准确的,使用它的人需要思索,有时需要具备其它不少知识,不同的人对同一个“语言概念”理解可能大相径庭。这些概念充斥了我们的生活和对事物的认知之中。我们可以将这类语言称之为“抽象语言”。

这两类语言在日常生活中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科学语言由于和现实联系紧密而且准确,常常可以做出“正确”和“错误”、“好”和“坏”的区别,法律条文应当也必须是由这类语言构成,准确判定“罪”和“非罪”;而抽象语言常常是表现一种情感,一种笼统而无现实意义的判断和区别。它的作用应当仅限于理论著作,限于对“知识”的探求,限于精神情感世界。例如我们把社会分成“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这些说法限于理论中,完全是说者的自由,显示了人类对社会现象的思考;但要以“反社会主义的坏分子”、“封建社会的残渣余孽”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夺取他的财产,就是滥用了“抽象概念”。有了这样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我们常说的“社会主义好”,从语文角度看,就是一个病句,“好”是对现实中的“事物”进行比较后而得出的结论,对一个理论上的,含糊其辞的,泛泛而谈的一个“概念”——“社会主义”,它是无法实现比较的,如何有好坏之分?再如我们不可能有“破坏爱情罪”,而只能有“重婚罪”。“爱情”就属于“抽象概念”,而“婚”就是比较清晰的概念。

一般来讲“语言”产生的过程是先有“现实”,然后再对“现实”命名,而产生语言概念。但由于语言在人类社会中作用实在太大了,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忘记语言产生的“程序”,常常使用一些根本没有实际内容的“语言概念”。这些语言的出现主要是源于人们一种精神诉求,应当属于典型的“抽象语言”。在宗教方面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鬼”、“神”是最典型的,谁也没见过鬼、“神,鬼”是没有“实在体”与之对应,但人们都怕“鬼”,敬“神”。如果这种“语言概念”仅用于图腾,用于宗教,都可以传达一些语言信息。而这种虚无的“语言”用于日常生活或是社会理论的辩论中则常常产生“吵架”或是社会混乱。例如我们常说的“思想”,这是什么现实呢?一个人对某件事情有自己的想法,表达了一种猜测,一种模糊的判定,也仅此而已。我们说某某人是“思想家”,这个人一定是要有著作,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系统的阐述,这时的“思想”是和“著作”这一“实在”建立了联系,是有意义的表述。如果这个人没有著作,最多有些零散的话语记载,我们说这个人是思想家就没有意义了,再创造出“某某(人)思想”这一语言概念不就是很“空”的一种表述吗?围绕它的争论不就是无的放矢吗?又能解决什么现实问题呢?又能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语文教师可以不懂政治,不懂众多的社会学名词,但要能分清这要两类概念。所有“抽象语言概念”是人们思考问题的工具,在理论研究中,用于表述情感,表现一种精神信仰或是依托,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不能用于科学问题的论述,也不应当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在日常生活中的辩论和讲理时,也要自觉避免使用这些“概念”。大量使用这种概念,强调这种概念,是最常见“不讲理”的做法。仔细检查我们的语文课本,这种抽象概念比比皆是,但如何对待这些抽象的语言从没有引起教师们的注意,让学生随意使用这些含糊的概念,结果是自己糊涂也搅乱学子们的思维。用老话讲,就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用脱离现实,抽象而含糊的语言概念来左右我们的现实,是“语乱天下”的突出表现。如果人们在对待“主义”之类的抽象概念上有正确的认识,不知能减少多少战争和混乱局面。

三、要区分“群”和群中的“个体”

数学集合论中的“集合”和集合中的“元素”是两个十分清楚的概念,不会出现混淆。“偶数集合是个无限集”,这里的主语是“集合”。“偶数能被二整除”,这句话的主语是指集合中的“元素”。在我们日常和有关社会现象的话语中也应当注意这个问题。以各种“由头”,我们可以将人分成各种“群”,再给它“命名”,成为语言概念。如“男人”、“女人”、“中国人”、“美国人”……等等。当这个词语表示是个“群”的意义,则一般就是“抽象概念”,所谓的“集合”;如果这词语表示具体的“人”,就是所谓集合中的“元素”。例如我们使用“工人阶级”这个概念时,应当注意区分你是指它的“集合”意义呢?还是指它的“元素”呢?如果是前者,则你使用了一个高度抽象、笼统的概念;如果是后者,则应当使用“某个”或“某些工人”,这样表达的意思才是准确的。“工人阶级是伟大的阶级,你是工人,是工人阶级中的一员,所以你也是伟大的”,这句话就是混淆一个语言概念两种意义的例子,句中的“论据”不过是高度抽象而无用的情感话语,是不能在现实中起到判断作用的。用这种语言去鼓动普通工人,显然是一种无逻辑性而带有欺骗性的有意“煽动”。不注意这种区别最明显的是“人民”这个概念的使用。过去商业服务场所都有“为人民服务”的标语,然而顾客与服务员之间的争吵是常有的。“你们不是为人民服务吗?……”;“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里就明显反映了这句话是没有实在的意义。“人民”这个概念用于理论,用于笼统的话语中,用于情感的话语中,是可以的。但要在用于说明“现实”,让它来做动词的主语或宾语,则常常构成了病句。“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最空洞的话语,没有承诺任何具体的义务,是极不负责任的话语。有意混淆一个语言概念的这两个截然不同意义的作法,是又一常见“语乱天下”的现象。

四、“语乱天下”的中文源头

人所以成为“人”,就是因为发明了“语言”。人们通过“符号”(文字)把现实中的一切(物质现象、情感、思想等等)转换成“语言”,进行传播。语言是如何实现“现实”与“文字”的相互转换呢?首先要确定有限的“符号”,这在大多数语言文字中就是“字母”,然后这些有限的符号经过“排列组合”成单词、句子、文章,来表达无限复杂丰富的现实世界。中国人比较“聪明”,跳过了“有限符号”这个阶段,直接出现成千上万的“字”完成了语言文字的基础工作。这种语言文字首先由于数量繁多,造成掌握的困难。古汉语没有标点,没有约定的语法,没有规范的格式,甚至常常为了忌讳或其它原因而随便改动“字”的含义,也没有产生新词的约定。汉语的这些缺陷造成在表述“现实”中缺少逻辑性,从作为一种工具来讲,中文是一种既华丽又笨拙的工具,为一个世纪的“语乱天下”提供了“沃土”。

上个世纪初,西方文化大量渗透到了这个古老的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问题除去“现实”和文字的转换之外,又多出来各种文字之间的相互转换问题。在各种新概念层出不穷情况下,对语言文字的改革要求越来越强烈。当时不少学者对古汉语进行了思考,指出作为语言文字的“工具”,汉字有不少缺点,甚至主张废止汉字,这当然是行不通的。一种语言是一个民族的象征,我们自然只有传承发扬。又要发挥语言文字在人类社会的作用,又要保留自己民族的重厚文化遗产,有识之士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中文从文言文转为白话文,引入了标点符号,引入了语法,引入了大量的新词。从促使文化发展这一点来看,无论对“新文化运动”评价再高,也是不为过的。但可惜的是由于战乱,由于传统文化的惯性,这场文化运动并没有进行完就夭折了,造成了更多的语言文字上的混乱,反而为“语乱天下”推波助澜。

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吃够了“语乱天下”的苦头,今天我们不是讨论是否“继续革命”的问题,而是如何续写“新文化运动”的真正精髓,如何规范我们的语言工具,如何制定“讲理的规则”。这续写的“新文化运动”才是值得我们每个关心国家前途的人,每一个渴望中国走向民主宪政之路的人,每一个从事教育的工作者,最值得研讨的问题。

要找到“语乱天下”的根源-谈语文教学的改革

语文教学是中小学最重要的课程,学时也安排最多,但收到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使不少大学教师呼吁在大学理工科也开设中文课。语文学科是与文化最直接产生联系的学科,它在教学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语文教学效果不好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当今中小学语文教育偏离了语文教学的宗旨,忘记了学习语文知识的目的,甚至搞不清什么是语文知识!商务印书馆在2010年出版了《当代中国的语文改革和语文规范》一书,对中文改革的历史进行了回顾,但很可惜的是基本上仅仅局限于“文字改革”,而对于词语概念使用的规范问题几乎没有谈及。我们学校的教育就是传播知识,对现实进行描述,对问题进行辩解,所有环节必须使用“语言”,也就必须遵守“文字游戏”的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语文教学就是学习这个“规则”!

中小学语文教学所以成效不佳,关键是受到政治的干扰,没有把语文首先看成是传情达意的“技术”课,而常常上成了“思想课”,当然也就得不到真实有用的语言知识。语文教学就是学习“语言”和“现实”是如何实现转换的,其中有些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简单说就是学习如何把“现实”转换成文字;如何从文字中看到“现实”。语文教学是对一种“工具”的学习和熟练的过程,并不是关注这个“工具”去做什么。我们只有牢牢抓住这一点才可能搞好语文教学,语文课本应是什么样子也就一清二楚了。真正应当成为语文教科书的首先是字典、词典;继而是公认的“百科全书”。这样去学习显然枯燥而不符合教育规律,是不现实的。如果我们通过选“范文”来学语文,就要注意我们学习的是范文“如何表达”,而不是范文“表达了什么”。例如在对范文的选择上,从学习文字语言的规范来讲,没有必要注意范文的内容,甚至可以选一篇不遵守语言规范的文章来剖析讲解。例如对于鲁迅的文章,我们应当分析的是鲁迅在表达一些问题和观点上有什么特点,这些特点哪些是成功的,哪些是容易引起“误会”的,又有哪些并没有说明问题,而不是去赞扬其中的所谓“思想”。

汉语有比较强的修辞能力,能表达出丰富的情感,这些是汉语的优点,是它华丽的地方,也是中国古汉语给世界留下的最丰富的文化遗产。对中国传统文化,人们常提到的是唐诗、宋词、元曲,是戏曲、散文,唯独没有系统的,逻辑脉络清晰的思想学术著作。重视语言的“华丽”,是对语言作用的异化。把原本传情达意的语言,讨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语言,真正变成了“文字游戏”,最多是拿去充填精神的空虚,去起到对人精神的“安慰”、“兴奋”作用。正因为诸多现实的社会矛盾没有了用“语言”去解决的机会,只好去靠战乱,靠“胜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这种语言的“异化”也导致语文教学方向的失缺,造成语文教学的低效后果。所以我主张将这些“修辞”的内容,欣赏和学习文学的内容,都去作为语文的分支去学习,不能“反客为主”。

笔者不是学中文出身的,但从个人的感悟上看,我觉得语文教学应该拆分。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集中力量把语文作为“工具”来学习,重视文字的意义和各种文章的规范写法。在中小学阶段,任何一个教师,尤其是人文学科的教师,对学生的任何“写作”(包括口述回答各种问题)都有在语文层面上监管的义务,要注意指出在应用语言文字上的优缺点,如指出错别字,要求书写规范整齐,概念运用准确,符合语法规范,条理清晰,叙述准确,等等。同时进入高中后将语文改为文学和逻辑课。把文学作为美学知识来学习,学习如何从语言文字中陶冶情操,强调文学课仅仅是美育的一部分,是利用文字来抒发情感的。形式逻辑是一切科学的基础,同样也是语言科学的基础。语言的基础是“词语”,每一个词语都有属性,也就是“概念的内涵”,同时一个概念也表现了符合属性的具体“现实”,也就是“概念的外延”。形式逻辑在小学初中去直接讲述是不容易让学生接受的,在高中阶段可以直接讲述这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要加入“如何讲理”的学习内容,学会如何思辨、辩论、演说。也就是任何“讲理”你必须先要定义清楚你所使用的概念,讲清楚概念的“内涵”,当争论双方达不成对概念内涵的共识,应当放弃使用这个概念。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语言的原理是比较复杂的,也是形式逻辑不能完全解决的,正因为如此,负责任的语文教师应当告诫学子不能轻信“语言”,也就是不能将根本没有实际内容的“话语”去“神圣化”或“妖魔化”,莫名其妙地去“激动”。牢记“完全信书,不如无书”的戒条。要做到这一点,师范大学每个学科的学生都要将汉语作为必修课,要将语文如何“讲理”视为每个中小学教师最重要的基本功。

语文几乎是一切文化的基础,语文教师必须认识到是在教学子如何使用一种“工具”,如何遵守语言文字的使用规则,而不能为了其它原因完全忘掉这一点。顾炎武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天下”指的并不是谈“政权”的得失,而是谈天下之“道义”,而构成“道义”的基础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字意义的混乱将是真正的“天下大乱”。从这一点看,创建和谐社会,厘清人们的思路,首要的是语言文字的“正本清源”,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繁重工作,需要所有知识分子来参与,而中小学语文教师又是首当其冲,每个教师应当对自己搞不清楚的“政治概念”勇于说出“我不懂”。

“语乱天下”举例:谈什么是“剥削”?

“剥削”这个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的,“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主要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来进行的。”同时在对“剥削阶级”一词解释是:“在阶级社会里占有成产资料剥削其他阶级的阶级,如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出现“剥削”这个词显然是出于经济理论和政治关系的需要。“主要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来进行的”这句对“剥削”的解释说得很明白,也就是讲,有钱人的“雇工”现象就是“剥削”。这在对“剥削阶级”一词的解释就更突出了这一点,并例举出了“剥削阶级”。而真正“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应该是由“抢夺”来表述的。

自从人类摆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就出现了有人资金多,有人缺少资金而有体力和智力。如何满足各部分人的需求呢?古今中外无外乎两种方式,一是“交换”,也就是采取“雇工”方式;另一种就是抢夺,使用武力。显然前一种是人类社会需要的,是文明的体现。这种“劳资交换”的现象是任何一个近代社会的基础,社会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干活挣钱”应当是人的基本活动,这是最简单不过的“常识”问题。发明出“剥削”一词来,不过是为了妖魔化这种现象,来颠覆常识。一提到剥削,就让人联想到“剥皮”、“刀砍”,是残酷的,是血淋淋的。这也正是发明这个概念的出发点,就是“妖魔化”雇工现象,妖魔化“劳动”与“资本”的和平交换现象。

在“雇工”过程中,也存在低价购买劳动力的现象,这个问题的解决要靠双方的妥协,靠合理的契约来改变,例如采用罢工的形式,组织工会的形式,规定“最低工资法”等等。但绝不能彻底否定这种形式,进行赤裸裸的抢夺。政治家们为了宣传的目的,提出了“剥削制度”这一含混的概念。我们大呼“打倒剥削制度”,会得到一片掌声;如果是喊“打倒雇工制度”,喊出“提高工人的工资待遇”,能有这种效果吗?“剥削”一词的出现,再明确无误的说明了这“语乱天下”的过程。如果我们说“剥削”是“极低劳动工资”的雇工现象,只要提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就行了吗?怎么能混淆“程度”上的差别和“质”的差别呢?凭空制造出一个“恶魔”来挑起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呢?消灭“剥削制度”是消灭什么呢?这和用“跳大神”来治病的方法不是一样吗?

维护文化的存在和语言的正确使用是知识分子的职责。但知识分子常常为了彰显自己;或是觉得自己可以做“救世主”使人们生活更好;或是“傍权势”得到残羹剩饭,而忘掉了维护每一个重要词语语义的职责,甚至利用掌握的文化,生造模糊的概念,惑乱人们的思维,甚至不惜引起“天下大乱”,为野蛮行径披上“袈裟”,这实在是知识分子们对人类历史犯下的“罪过”。 一个“剥削”不知造成多少冤魂野鬼,然什么是“剥削”呢?热衷使用这个概念的知识分子们,今天你能回答吗?

语言的混乱是最大的混乱,如同这个“剥削”一词用得久了,今天希望改正过来,不再使用,谈何容易。

“语乱天下”举例:谈“封建”

“封建”这个词的含义原本是一个简单而清晰的词,柳宗元的《封建论》问世后,更不应该对这个词有什么探讨的必要。就是“封土建国”之意,是相对中央集权和建立郡县而言的一个词。从中国历史看,“封建”这种现象自秦以来就衰败了。不少人赞扬秦始皇,就是赞扬他对封建制度的打击。怎么能将秦以后漫长的皇朝循环也称为封建社会呢?也许有人讲,这里是借用,是词意的延伸,是英文的翻译词,中国语言是丰富的,用那个词不好,为什么一定用词意相反的一个词。这不就造成语言的混乱吗?我们讲封建迷信、封建思想、封建统治、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等等,是指秦以前的“封建”呢?还是秦以后的呢?这能讲清楚问题吗?如果讲是指秦以后两千来年的历史,中央集权制和“封建”是否同义词呢?

这个滥用的“封建”一词,所造成的思想混乱至今仍然是严重的。人们常用“反封建”来替代“反专制”,认为“封建”等于“专制”,从“封建”一词的本义来看,恰恰搞反了。“封建”未必“专制”;而反封建的本质一定是有“专制”的一面。人们常常认为中国缺乏民主的基础是“封建社会”的时间太长,而从“封建”本意来看,中国民主基础差的原因是历史上“封建”这个时期太短了。这不是南辕北辙吗?如此造成的混乱,需要费多少口舌才能给大家讲清楚呢?我们厘清这个问题的路还要走多长呢?

冯天瑜先生写了一本《“封建”考论》,有五百五十多页,“封建”一词的滥用所造成的社会动荡是不容置疑的,而造成的思想混乱几乎难以更正。以“反封建”的名义不知多少人头落地,不知给多少家庭造成痛苦。把“封建”的滥用定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语乱天下”现象一点不为过。

“语乱天下”举例:革命和反动

“革命”和“反动”在语义上是指一种现象,有很强的相比较性质,本身不应该有什么“好”、“坏”,“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也就是说只是单纯的词语,不是完整的话语。一定要指出“革命”的“对象”,指出相对“什么”的“反动”,才能构成一个表述清楚的话语。

“革命”一词广泛运用始于“辛亥革命”期间,把迅速不惜用暴力推翻清帝制称之为“革命”。因为清帝制的腐朽没落和昏庸无能,西方先进制度的传入,使得“革命”被大多数“读书人”认可,随着清帝的逊位,这“革命”一词再要使用应当把“对象”要说清楚。辛亥革命的胜利使得“革命”戴上了“光环”,成了“砸烂旧世界”最简捷的“口号”。但从没有去想这“旧世界”是什么?为什么要“砸烂”?“砸烂”之后怎么办?能“砸烂”吗?把真实的目的隐藏起来,抛出一个神圣化的“抽象概念”不过只是为了得到宣传效果。

既然“革命”没有了确切的所指“对象”,只剩下神圣化的“空壳”,掀起一次次“动乱”,一次次“暴力”都可以以“革命”为理由,不断去“继续革命”,“革命”也成了永远的“革命尚未成功”。以至到了对文化的毁灭行为也称之为是“文化大革命”,为此大呼“好得很,就是好”。语言的运用到了如此的荒唐程度,还有理可讲吗?就是讲理还有语言可用吗?

神圣一些词语也就会“妖魔化”一些词语,“反动”就是典型的。一个运动的正反方向的确定是随意的,一个是正方向,向相反方向运动就是“反动”。引申到社会潮流表述上,也会有正反之说,怎么能抛开具体的问题而出来一个“反动派”的罪名呢?

“革命”、“反动”这些原本不完整的,不含褒贬的中性词语,变得“魔力无穷”,不也是典型的“语乱天下”吗?

“语乱天下”举例:国、国家

“国”和“国家”有比较抽象和比较具体的两种意义。从它的抽象意义上看,“国家”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泛指一个地理区域,一个或一些民族集中居住区,有同一种文化、语言的区域,从这方面看,“国家”就是典型的“抽象概念”。所以以这个词做宾语或主语的话语多是表示了一种情感,并没有具体的意义。例如“我们要爱国”,就只是表示了一种情感,并不要求你做什么。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冠军,你说这是“爱国”也可以;你说它不过是在这方面技高一筹,与“爱国不爱国”无关,这种认识也可以。同样,在这个意义上,也不存在什么“卖国”、“亡国”之说。

同时,世界各国都有一个政府出来管理这个国家,代表了这个国家,这样“国”还常和“政府”混在一起,在古代还常和“朝廷”混在一起。一个普通百姓而言,谈不上是否“爱政府”,只有服从政府,支持政府某项决定或是反对某项决定。政府的更迭也不会直接与民众有什么关系。“政府”是实在的,所以这“国”也就有实际所指的意义

一个词语有两种意义,当然对含有这个词语的话语认知上就可能产生混乱。而这个“国”又是常见于很多重要话语中。例如政府常常对民众提出“爱国”的要求,如果这个“国”是指第一种意思,则政府犯了语文规范上的错误,这只是一种感情话语,并没有提出什么具体要求,是空话。如果是指第二种意义,岂不成“爱政府”了。政府握有权力,要求民众“爱”自己,有点不合乎政治逻辑。

“国”同时具有这样容易产生严重认知分歧的两种意义,也说明了中文不重视逻辑的现象。在英文里,这两种意义是由两个单词来表示的,用“country”表示“国”第一种意义,用“state”表示“国”第二种意义,如果我们也能做到两种意义两个词语,就不会由于“卖国”还是“爱国”而产生社会的混乱了。

关于“语乱天下”文章的后记

用语言来阐述语言的本质问题,本身就是很困难的,需要专业人士才能说清楚。长篇大论来谈这方面的学术著作不会是多数人能看懂的,也将是枯燥乏味的。但“语乱天下”的现象是俯拾即是。无论是我们要继续改革开放也好,要民族复兴也好,要给学子以真知识也好,要提高民族素质也好,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我这里只是给这个问题画一个极粗的“线条”,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结果。尤其是这方面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很多很多。

就我本人来讲,是学物理专业的,同时也在学校工作三十余年。我很同意文理科应当有些交叉学习的观点,尤其涉及社会学这方面的人应当学习一些数理原理,把人类在自然科学方面的探求方法运用到人文学科里面去。我对“语乱天下”现象的认识最早就是源于我对物理原理的认识。

我在这方面的感悟也源于胡适先生著作的启发。胡适先生是我尊敬的学者,今年是胡适先生诞辰120周年,这篇文章也是为纪念他而作。我虽然学识浅薄,但我愿意做他的学生,为他的思想传播做一个“小兵”。胡适先生在谈这方面的问题有一篇《名教》的文章,希望大家都去看看,一定会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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