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旋率就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那么如何来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呢?能否依法严惩一切大小贪官,将腐败彻底遏制住就是对能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第一大考验。目前中国各级党政官员的腐败严重到何种程度,不用多说,已是妇孺皆知的事情,仅就中纪委公布的数字,近十年因腐败受到查处的党政官员就达二百多万!从老一代领导人陈云、邓小平到今天的胡总书记都谈到“腐败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近二十年来党中央也陆续出台了不少反腐措施,但腐败问题并没有被遏制住。
八十年代中期由于实行的物价双轨制,出现了“官倒”现象,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官倒”现象已十分严重,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了“六.四”事件。这时学界出现了一种思潮“新权威主义”,有人提出应学习新加坡的吏治经验:“高薪养廉”。当时的民盟副主席千家驹先生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发言(三十分钟的发言获得了三十一次的掌声)就曾经提出过这一主张,虽然他并不是所谓的“新权威主义者”,可我当时却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新加坡的经验在中国行不通,理由有三:
第一.新加坡是一个撮尔小国,面积不过几十平方公里,人口只有二百七十万左右,公务员不过几千人,每个公务员都在国家机关的严密监控之下,要想贪污是十分困难的。新加坡惩治贪污的措施是十分严厉的。一个公务员如果用公家一个信封写私人信件就要被开除公职,并罚款十新元。新加坡的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是非常优厚的,一旦被开除公职,这种优厚的待遇就泡汤了,因此新加坡的公务员不敢贪污。中国是一个面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人口十几亿的大国,公务员有几千万,而且各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中央政府要想对每个公务员实行有效的监控,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新加坡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八十年代人均年收入已达一万五千美圆,给公务员以高薪养廉,新加坡人民是能接受的。而中国那时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人均年收入还不过五、六百元人民币,还有近一亿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公务员的平均月工资不过一百元人民币左右(注意:这是八七年的数字,且是平均数字)。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实行高薪养廉呢?将公务员的工资提高十倍够高了吧?也不过一千元左右,但广大人民群众能接受吗?再说,一个贪污犯一次贪污所得,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上千万,这区区的千元工资能抵挡住几十万、千百万元的诱惑吗?显然不能。近十年来,公务员的工资提高的很快,公务员已成了一种令人羡慕的工作,公务员的工资、奖金收入(不算灰色收入)与其它行业相比,已进入所谓的高薪阶层,贪污腐败问题被遏制住了吗?二百多万党政官员因贪污腐败被查处就是一个再明确不过的回答。
第三.新加坡是一个法制国家,而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人治国家,不仅权大于法,而且人情大于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每一个案件,尤其是在处理涉及中、高级干部的贪腐案件和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时,几乎无一不受到来自上级党政部门的干预和当地各部门的说情。从以上分析来看,新加坡的吏治经验在中国根本行不通。
西方国家治理腐败靠的是三权分离、多党制衡和新闻自由。这样的制度目前在中国显然不能实行?为什么?共产党不答应!如此说来,党政官员的贪腐问题不就无法解决了吗?不!有办法,不妨学学毛泽东,发动群众。毛泽东有一句名言收在他的“红宝书”(语录本)里:“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请注意,毛泽东是将“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放在了第一条,这是对共产党说的,将“我们应当相信党”放在了第二条,这是对群众说的。那就是说,只有党首先相信了群众,群众才可能相信党,如果党不相信群众,怎么能指望群众相信党呢?毛泽东就是靠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最后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在不实行三权分离、多党制衡的前提下,要想取得反腐败的胜利,恐怕就只剩下发动群众的广泛参与这一条了。如果只是共产党自己关起门来搞反腐败,恐怕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道理也很简单,医不自医嘛!当年毛泽东下令杀了刘青山、张子善,一下就把贪官们镇住了,今天这一办法还行吗?杀了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判了陈希同、李嘉廷等几十名高官,腐败被遏制住了吗?关云长刮骨疗毒,还是请了一个华佗呢。
也许有人会说,搞群众运动可不行,十年“文革”的群众运动不是搞的天下大乱吗?今天反腐败怎么能再搞什么群众运动呢?其实不然,“文革”搞的实际上不是什么群众运动,而是运动群众,是在缺少党内民主的情况下,运动群众整垮政治上的反对派,一旦目的达到,便把那些起来造反的青年赶到了农村去,美其名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实际是不折不扣的愚民政策。所以后来下放青年觉悟了,甚至有的下放青年就给自己起了一个雅号“三劳改”(劳改犯叫“大劳改”,劳改刑满释放后强迫留就业的叫“二劳改”)。而今天如果发动群众参与到反腐败运动中,那是要摆事实,提证据,谁要想借机诬陷某个好干部,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提不出证据,所以担心天下大乱是多余的,是不相信群众,害怕群众的一种表现。也许有人会说,贪污分子的贪污行为是很诡秘的,一般群众能提出什么证据?不然,贪污分子也是生活在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即便群众提不出直接的证据,也会提出间接的证据,应当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到反腐败运动中来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那就是培养锻炼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能力。要知道,国家是全国十三亿人民的国家,不是执政党一家的党产,治理好国家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的参与,仅靠一个执政党是难以做到的。因此说,要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根本的办法那就是要相信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舍此恐怕都是空话,反腐败也不例外。
二00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