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二)

——没有发展的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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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证研究揭示的悖论现象

明清时期蓬勃的商品化已是无可怀疑的事实。在1350至1850年的五世纪中,几乎所有的中国农民都改穿棉布了。这反映了商品化的一个最大的组成部分;棉花经济的发展及伴随而来的地区内部和地区之间的贸易。棉产品的交易也意味着粮食商品化的扩展,出现了棉作区与粮作区之间的商品交换和棉农与粮食剩余产品的交换。随着这样的发展,尤其是在长江三角洲出现了相当多的为棉、粮提供加工和交换服务的商品市镇。把明清时期说成是前商品化显然是不对的。[1]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尽管有五个世纪蓬勃的商品化,农民的生产仍停留在糊口水平。无论生产跟上人口增长水平,[2] 或是落后于人口增长水平,[3] 农村中没有发生近代式的经济发展是毋庸置疑的。

同样,类似资本主义关系的雇佣劳动的出现也无疑问。当时已出现了不少农村雇佣劳动,包括长工和短工。土地租佃关系也在松弛下来,分成租的旧方式让位于定额租。实物租让位于货币租。这些变化进一步肯定了农村经济的商品化。[4]

然而,我们知道在当时的农业中几乎没有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式生产。许多长工、短工只是为一般农户雇佣,以补充家庭劳动力的不足。在全国各地,包括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小农家庭农业仍占压倒性地位。同时,少数使用雇佣劳动的大农场比起小农户来并未获得更高的亩产量。[5]

简言之,商品化蓬勃发展与小农生产停留于糊口水平两个现象的同时发生是悖论现象。这就对马克思与斯密理论的共同认识——商品化与近代化有着必然联系——提出了疑问。马克思与斯密的理论主要基于英国的实际状况。在世界其余的多数地区,近代化发展来自其他因素(如政权的中坚领导作用)与商品化的结合,并迟于英国。纯粹由市场推动的经济发展的模式是基于英国的经验,它被后来建立的许多经济分析模式作为前提,但不应混同于世界其他区的历史真实。

与“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理论相联系,人们认为在近代化的过程中,产量与劳动生产率会同步发展。在斯密和马克思所熟悉的英国确实如此,他们因此均没有把产量与劳动生产率加以区分、并没有考虑没有(劳动生产率)发展的(产量)增长的可能。

以往的研究已披露明清时期的情况正是如此。这一时期产量的增长一方面来自耕地面积的扩大(扩大了将近四倍);另一方面来自亩产量的增加(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及对某些作物增加肥料与人工投入)。[6] 然而,尽管“资本主义萌芽论”学者致力于论证经济发展,到今日为止尚无人能够证实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高的只是土地的生产率,主要由于劳动力投入的增加。单位工作日的收益仍是如此之低,小农生产仍处于糊口水平,而中国人口的大部分仍束缚于粮食的生产。

区分增长与发展对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至关重要。尽管有着引人注目的产量增长,缺乏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乃是中国大多数人直至本世纪80年代仍困于仅足糊口的食物的生产的原因。[7] 与之对比,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发展,使其4%的人口就能满足其他所有的食品供应。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是近代化的核心含义,但它并未在明清时期出现。

斯密和马克思的另一个共同信念是近代经济发展必然是一个工农业连同发展、城乡一起近代化的过程。这又是根据英国的经验而来。他们均没有考虑到没有乡村发展的城市工业化的可能。

然而,没有乡村发展的城市工业化正是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的经历。当时中国的工业发展是没有疑问的。自19世纪90年代起,投资近代机器工矿业和交通运输的资本以高于10%的速度增长。上海、天津、无锡、青岛、汉口和广州等城市的兴起便是这一进程的例证。小城镇也有了蓬勃发展,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甚至城镇中的小手工作坊也有了增长。[8]

这些发展发生在商品化的加速过程中。这过程的首要内容是小农家庭植棉、纺纱、织布三位一体的崩溃。机制纱,先是洋纱后也包括国产的机纱,大量取代了土纱。棉农出售棉花给纱厂,而小农织户买回机纱织土布。这导致了乡村贸易的大量扩增。[9]

不过,我们同时也知道中国经济中的新资本主义部分从未达到国民经济总产出的10%。当时也出现了传统手工业的衰败,尤其是手工纺纱,并因此导致长江三角洲不少市镇的衰亡,乃至完全湮废。最重要的是,即使在相对繁荣的20世纪20年代,农民的收入仍处于仅够糊口的水平,随着30年代的衰退就更陷于困境。中国乡村人口的大多数仍束缚于土地,从事仅够糊口的食物生产,经济发展主要是在城市,乡村仍然是不发展的。[10]

二、 悖事实的争辩

我们如何解释这些悖论现象呢?我们当然可以无视上述为史实证明的悖论现象,而继续坚持这样或那样的古典理论。过去的一个办法是用悖事实的争辩抹去其间的矛盾。于是,主张资本主义萌芽论的中国学者就讲:如果西方帝国主义没有入侵中国,明清的资本主义萌芽会导致城乡的质变性的资本主义化。这样,质变性的资本主义化事实上未曾发生就无关紧要了。这种悖事实争辩的要点在于申明它所认为是应有的历史现象,而无视历史真实。

新斯密学派的美国学者也以同样的方式明确地或含蓄地讲:如果没有战争和革命,20世纪初叶中国张村由市场推动的发展会导致质变性的乡村近代化。[11] 照此逻辑,中国乡村并未近代化的历史真实无关紧要。历史真实成了理论的牺牲品。

类似的论点也运用到对西方如何影响中国的评价。于是西方影响和积极方面被中国这者抹去了:如果没有帝国主义,中国会发燕尾服得更快。[12] 同样,西方影响的消极方面被新斯密派的西方学者抹去了:如果西方影响更强一点,乡村的贫困就不会再持续下去了;或者,如果没有西方的影响,那里会更贫困。[13]

这样的悖事实争辩往往伴随着另外两种推理。一是封建制或旧传统必然会让位于市场推动的资本主义发展或近代化。即使事实上并未发生这样的情形,它应该会发生,或是迟早熟必定会发生。另一推理是一种因素(如商品化)出现,其他有关因素(资本主义发展和近代化)也必然出现。如若不然,它迟早必定会发生。很明显,这样的论点不仅是违背事实的,而且是结论先行和简缩化的。一个坚持历史发展是沿着必然的、直线的路线,而另一个把复杂的现象简缩为只含有单一成分的部分。

我们需要做的是从实际的悖论现象出发,寻求能够解释这些现象的概念,而不是凭藉悖事实逻辑来否认历史现象。学术探讨应由史实到理论,而不是从理论出发,再把历史削足适履。时至今日,我们应当把两个古典理论与其共享的规范信念造成的认识桎梏放置一边了。

三、 过密型增长与过密型商品化

这里我简短地回顾一下我自己的研究,以说明我想提倡的途径和方法。在我1985年的书中,我面对矛盾的历史现象,首先企图通过肯定两代学者和两个古典理论各有的部分道理,来寻求一条调和的途径。而只有到1990年的拙作中,我才清楚地看到了历史的悖论现象向以往两代学者和两种理论共享的不言自明的规范信念提出了挑战。这使我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我们如何来解释诸如蓬勃的商品化与糊口农业长期并存的悖论现象?以及没有发展的增长的悖论现象?或是城市工业化与乡村不发展并存的悖论现象?

这使我最后去反思商品化过程本身的内容。我们习惯地认为农业商品化是由经营式农场主的牟利活动推动的。这是来自斯密和与马克思熟悉的英国经验。我们认为中国也应一样。于是,斯密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研究均企图找出经营有方的富裕农民。然而事实是,这类情况在清代仅占商品化过程的一小部分。更重要的情况是商品化来自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田场面积的缩减使农民趋于过密化,[14] 即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单位面积劳动力投入的增加。长江三角洲的过密化主要通过扩大经济作物经营的形式进行。尤其是植棉与棉纺织手工业。棉花经济增加了劳动力的投入,比起单一粮食作物来增加了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然而单位工作日收益却是下降的。这是一种应付人口压力下的维持生计的策略,而非为了追求最高利润的资本主义式的策略。它不会带来资本积累。这样的主要由人口压力推动的过密型的商品化,必须区分于推动近代发展的质变性的商品化。[15]

这里有必要指出,过密型商品化可能通过充分地利用家庭劳动力而带来较高的家庭收入。它甚至可能通过每个劳动力每年工作更多天数而带来每个劳动力较高的年收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工作日生产率和收益的发展,后者通常唯有通过劳动组织的改良、技术的进步或更多的单位劳动力资本投入才可能实现。换句话说,过密化解释了没有发展的增长这一悖论现象。

与发展不同,过密化所可能带来的增长是有限的,局限于一年中劳动力能够承担附加劳动的天数,而通过资本化(即增加单位劳动力的资本投入)来提高每个劳动力的生产率则不受到这样的局限。更进一步,生产越是过密化,就越是难于把劳动力抽出而走通过资本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道路。被替代的劳动力必须寻求另外的就业机会。

应该明确,即便没有其他质变性的变化,过密型商品化也可成为市场与城镇发展的基础,就象明清时期发生的那样。小农的棉花和桑蚕生产提供了这些商品贸易的基础,进而影响粮食经济。这样的贸易与附属的加工成了新城镇的支柱,并进而推动了文化领域的新现象。然而尽管如此,农民的糊口经济依然持续。换句话说,我们企图找到的解释历史上悖论现象的答案隐藏于商品化过程自身的特性之中。这一特性并不臆想所有的商品化均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发生。商品化有着不同的形式和动力,产生着不同的变化。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坚持讲中国的经验必然是、或应该是与英国的经验一样,而需要去认清中国的不同动力和逻辑,其结果是与那些基于英国经验的理论模式相悖的现象。

我采用了类似的方法来分析帝国主义。我不认为世界市场必然有利于中国经济,或帝国主义只是有害于中国。我试图去找出历史真实,并说明帝国主义所引起的积极与消极作用同时并存的悖论现象。西方的冲击导致了由外国企业和国内城市企业组成的近代经济部门与过密化的乡村经济部门相联接。例如在国际化了的蚕丝经济中,相对资本密集的机器织绸由美国和法国的工厂承担,它们依靠资本不那么密集的中国缫丝工业提供生丝,而中国缫丝工业又靠过密化的小农家庭生产提供蚕茧。整个体系基于低收益的男性农民的植桑和更低收益的农民妇女的养蚕。在棉花经济中也有类似的逻辑。外国工厂承担大多数相对资本密集的织布,中国纱厂承担相对节省资本的纺纱,而中国农民承担劳动密集的低收益的植棉。于是,帝国主义、中国工业和过密化的小农联成了一个整合的体系。

四、 微观的社会研究

从方法的角度来看,微观的社会研究特别有助于摆脱既有的规范信念。如果研究只是局限于宏观或量的分析,很难免套用既有理论和信念。然而,紧密的微观层面的信息,尤其是从人类学方法研究得来的第一手资料和感性认识,使用权们有可能得出不同于既有规范认识的想法,使我们有可能把平日的认识方法——从既有概念到实证——颠过倒来,认识到悖论的事实。

基于同样的原因,地方史研究也是有用的方法。在对一种因素或一组因素的宏观研究中,我们很难对不同因素间的假定联系提出本质性的疑问,而地方史研究通常检阅了一个特定地区的“全部历史”,从而有可能对不同的因素间的关系提出新鲜的问题,避免把某一历史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联系套用到另一历史过程中去。在我自己的经历之中,源自第三世界的分析概念比基于西方经历的模式有用。我自己关于过密化的概念就得益于恰雅诺夫(A·V·Chayanov)和克利夫德·吉尔茨(Clifford Geertz)的模式,它们都是基于对非西方社会的微观研究的。

最后,我认为鉴定悖论现象是设计要研究的问题的好方法。既有的理论体系之间的争论和共同信念,可以帮助我们去认识悖论现象。一旦认清了悖论现象,以及它所否定的规范信念,我们便可能对假定的因果关系提出怀疑。例如商品化的性质会不会不同于我们以往的估计?近代化的动力会不会只限于商品化?这些问题引导我们去注意未发现的联系,也启发了可能解释这些悖论现象的新概念。

注释:

[1]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1985年北京版。

[2] 帕金斯,前引著作。

[3] 何炳棣,前引著作:艾尔温,前引著作。

[4] 李文治、魏金玉、经君健:《明清时代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

[5] 黄宗智,前引著作;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1350——1988》,1990[]年斯坦福版。

[6] 帕金斯,前引著作。

[7] 帕金斯和优素福:《中国的乡村发展》,1984年巴尔的摩版。

[8] 迄今有关中国工业发展的最好研究是吴承明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1990年人民出版社版)。参照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 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1933——1939》,1965年普林斯顿版;罗斯基:《战前的中国经济增长》,1989年伯克利和洛杉矶版。

[9] 吴承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第110—121页;徐新吾:《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载吴承明编:《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1350—1988》。

[10] 罗斯基在前引著作中和布兰特在《商品化与农业发展:华中与华东19世纪70年代—20世纪30年代》(1989年纽约版)中,试图修正刘大中和叶孔嘉(前引著作)以及帕金斯(前引著作)的广泛为人们接受的估计,认为本世纪30年代前的几十年中乡村有显著的发展,我在最近的书中(上引著作,第137—143页),详细讨论了罗斯基的论据,在此不加赘述,周锡瑞在他的评述中也讨论了布兰特的论据。目前没有理由否定刘大中、叶孔嘉和帕金斯原先的估计,即生产的增长仅勉强赶上人口的扩展。罗斯基声称在1914/18至1931/36年间的近20年中,人均产出每年增长0.5%至0.8%(前引著作第281、329页)。即使如此,全期间累计增长不过15%至16%,这样的幅度不足以改变小农生产仅处糊口水平的整体状况。这样规模的变化也很容易用过密化来解释:通过每年投入更多的工作日来增加年产出和年收入,但同时实际生产率和单位工作日收益却在缩减。从乡村发展的观点来看,重要的年代是本世纪80年代(见后面的讨论),在只及罗斯基提及的一半时间中(10年)却有了15—16倍于罗斯基的增长速度。那样幅度的变化正好说明了两种现象的不同:一是通过资本化(即增加单位劳动力的投资)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另一是通过密集化而来的过密性增长。

[11] 迈尔斯:《中国小农经济:河北与山东的农业发展,1800—1949》,1979年坎布里奇版;罗斯基:《战前的中国经济增长》;布兰特,前引著作。

[12] 甚至在吴承明编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中也含蓄地保留了这一论点。

[13] 侯继明:《外国投资和中国经济发展,1840——1937》,1965年坎布里奇版:艾尔温,前引著作;邓伯格,前引著作。

[14] 即“involution”。拙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文版1986年)译为“内卷化”,现改用“过密化”。

[15] 为把我的过密化区别于过去的马尔萨斯的论点,我应指出我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博塞拉普1965年的《农业增长条件:人口压力下农村变化的经济学》(芝加哥版)。博塞拉普把马尔萨斯的观点颠倒过来:马尔萨斯把食物生产看成是独立因素,在人口压力下供不应求;而博塞拉普则把人口看作独立因素,推动食物生产。博塞拉普认为人口增长推动了种植业的密集化,尤其是通过提高种植频度,由25年一熟的林木火种制到5年一熟的灌木火种制,到一年一熟和一年数熟制。我在博塞拉普的框架上增加了这样的概念:在固定的技术条件下劳动密集化的过程是有极限的。长江三角洲在南宋时已接近其极限。在明清时期出现的主要是过密化,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而不是收入与劳动投入同步增长的单线的密集化。我还增加了这样的概念;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商品化农业生产是过密化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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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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