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民族主义以及日本
关于民族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复杂问题,我一直不敢妄自评论。
曾经为写《文化主义的民族主义》一书的书评,读了一些相关的理论,但越看越觉得复杂,觉得探讨这个问题需要非常扎实的史学功底和理论思辨,否则很容易漏洞百出。但这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很多时候我们都要被迫面对它,思考它,以便选择一个自己觉得合适的、前后一致的立场。汉民族人口庞大,虽古代少数民族扩张次数众多,但汉文化倾向于包容融合;且各文化分支存在不同程度的地域差异,以至于我都想象不出一个安德森意义上的民族。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在我的成长记忆中缺乏一种具有一致性的民族文化的熏陶,这一点在乡土中国保存得更好。这正是城市发展和现代化、全球化的弊端之一。来自潮汕地区的朋友让我感到,一种凝结在各种传统仪式和礼俗中的文化符号是意义深远的,在当今社会,我们可能越来越需要保持这种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以在追求现代性的过程中不丧失对于个体生命具有重要意义的归属感和维系感。
我以为,民族情感在人口较少的民族中会更加强烈,当然这需要论证。民族情感谁都会有一些,或强或弱而已,但于我来说不是主导性的情感。曾经还天真地以为世界会走向大同,各民族会毫无嫌隙地融合,但自身的经历告诉我,这只是一个遥远的不切实际的梦想。当面对毛发肤色完全迥异的人种,那种来自生理的本能警惕是任何教化都无法压制的。
民族身份也和其他身份一样,需要一个他者来唤起和界定。对于我们来说,日本就是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他者。我不是一个反日愤青,从不抵制日货,也有相处不错的日本朋友。在西方国家,我亲眼见识到了日本人的文化传播能力。当不懂东方文化的西方人指着盆栽说,你们中国有这种日本园艺吗?我感到不解和讶异。我告诉他们Bonsai就是汉语“盆栽”的音译,是来源于中国,我们当然有!但是这些经历让我开始逐渐认同这句话:“汉文化起源于中国,传播于日本”。日本精湛的工艺和自律的敬业精神使得他们自始至终维护了一个高水平的民族形象。尽管我们很多人面对这个问题显得很尴尬,但我们这一代谁没有喜欢过一休哥和花仙子,多少人沉迷于日剧,欣赏各种“日本制作”?与其虚伪地否认自己的审美取向,不如正面我们的现实问题。当然,我们还需要区分公共关怀和个人喜好,在面对公共事件和议题时,尽量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参与,去发言。
2、关于方正县立碑事件
这次黑龙江省方正县为日本开拓团立碑的事情,我在微博上表示了反对。当时看到这个消息时,我由于动车追尾事件对ZF正存在强烈的负面情绪,于是毫不忧郁地指责了这个立碑的做法,随即引来对我的一番质疑。对方认为开拓团的人是平民,也是战争的受害者,而且同时还为养父母立了碑,我没有弄清楚情况不应该胡乱指责他们。她的质疑和我们之间的争论使我进一步关注和思考这个事情,不过现在不知为何这些评论都不见了。
发生在微博上的这次争论让我开始思考,即使言论自由了,体制民主了,我们是否具备作为一个理性的公民参与公共事件讨论的能力。
以这次争论焦点来说,首先我要承认自己最初发言之前并没有弄清楚“真相”,只是凭直觉做的评论。我不知道还有一个养父母的碑,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我当时的直觉就是,开拓团是日本殖民主义的一部分,为殖民者立碑,这在哪里都是一个不可理喻的事情。后来查询一些历史,更加证明开拓团是无法与殖民者分开的,号称为“平民”的身份无法改变其侵略的本质。并且这些“平民”并不无辜,他们也有自己的武装,对反抗的村民进行过屠杀,并在统治时期残酷地奴役和剥削当地的人民。尽管后来他们的遗孤生活艰苦,但他们是日本的弃民,其责任人是日本政府。我们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对之进行援助,但立碑却会改变对开拓团的整体评价。有人说他们为当地建设做出了贡献所以要立碑,可中国各处被殖民过的地方,上海,天津,青岛,香港……,客观来讲都有殖民者的贡献,这些城市的西洋建筑所构成的美丽天际线不都是殖民者留下的么?难道都需要立碑纪念吗?
第二,尊重每一个逝去的生命当然是正确的,但当地政府已然做到了这一点,修了公墓。一般来说,立碑有墓碑,悼念逝者;有功德碑,纪念美德;有耻辱碑,莫忘前耻。显然后三者都不符合该碑的目的,但它又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墓碑,对于一个贫困县来说,这样的墓碑也过于奢侈了。
第三,立碑的决策者和行为者是当地政府。我们知道政府不是生产部门,他们用的是纳税人的钱。也许对于“有关部门”来说,50万不是一个大数目,但政府的每一项支出应该得到理性严谨的讨论,并保证其程序公正。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这项支出是否在程序公正的情况下得到了当地人民的支持,如果是,那么要探讨的就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什么样的价值观使得他们决定为开拓团立碑?这样的价值观对于一个正义有序健康的社会是否有利?
第四,对于该县政府对立碑行为的自辩(展现博大胸怀),我认为也是无法接受的。用无私的原谅展现自己的胸怀,属于伦理问题。如果我们有一个统一的宗教,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就有据可依了。很多对教义的解释都有相关的论辩,教人如何原谅,什么情况适用于“原谅”。在基督教里,人类都是戴罪之身,但只有那些时刻意识到原罪的人,才会成为上帝的子民,请求上帝的原谅。可是我们没有这样的宗教,对于伦理道德问题依然可以并需要理性的思辨。我认为,原谅和对方的知错悔改和请求宽恕是相辅相成的,才能体现双方的对等。当然在个人情感当中,不期待悔改的原谅也可能存在,但在两个国家之间情况就不同了。我想这次的立碑并不是对日方请求原谅的呼应吧?那我们的原谅和胸怀何来呢?一个人伤害了你,并且毫无悔意,你凑上去说“我原谅你”,这不是讨好是什么?并且,我们怎么代替逝去的亡灵去原谅呢?在基督教中,只有上帝才可以代替他人宽恕和原谅。看来该县把自己的位置拔高为全能的上帝了。如果如有些网友所言,为了该县的GDP吸引日本投资是立碑的根本目的,那县政府的起点又过于卑微可怜了。无论如何,这种为殖民者立碑都是一种超越了我们民族自尊的底线的讨好行为。
3、关于原谅和宽容
犹太人不可能原谅纳粹,这种不原谅不是冤冤相报的狭隘,他们深知并非无界限的宽容就能带来天下太平。纳粹犯下的是反人类罪,因为这种罪行,人性受到了损害。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我们后人再也无法像哈姆雷特殿下那样赞美人类的美好光明和伟大,只能带着受损的黯淡的人性去反思、纪念,以期得到修复。人性之完整之所以重要,因为我们必须假设人类的正义,才能够安然宣称人类自身就是目的,才能坦然在世寻求幸福。所以,如果说原谅,要明确我们以什么名义;如果说宽容,要明确界线和尺度在哪里。
我们的民族所遭受的苦难并不比犹太人少,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同样发生过无数惨烈的情景,并且,我们并没有弥赛亚的救赎,可是我们至今仍然没有澄清曾经的罪恶,没有去修复受损的人性。在这种浑浑噩噩中,我们何谈原谅与宽容?何以把自己装扮成上帝去宽恕一切罪恶?况且超越了一定限度的罪,是上帝也无法拯救的。
4、关于是非判断和公民言论
我在很多场合中发现,当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各种公共事务上小心地回避是非判断,从来不说“这是对的”,“那是错的”,仿佛一做判断就是上纲上线。他们会用“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切都不正常,也就没什么是正常的”等等全称否定判断作为回避问题的辩护,而丝毫不考虑这种话语背后的虚无和悖论。其实,在这种回避中,丢失的是我们的正义感。正确(right)的,其背后就是公正(righteous)的,做出这样的判断需要一连串以正义为基础的价值观作为支撑。
当然,正义感的缺失主要是社会和体制造成的。太多的潜规则,太多的不正义侵害着人们对正义的信任,甚至有人称这是一个“逆淘汰”的社会;我们缺乏完整系统的公民教育,包括“反宣传”能力和基本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所依据的相关原则的知识;对于历史的重大事件,我们也缺乏相对公正的具有公信力的一致评价,这些都妨碍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是,我相信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是理性的动物”,“求知是人的本性”,我们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有追求真理和真相的欲望,这种能力和欲望就存在于我们自身。我们需要不断地运用理性去行正确的事,才能真正成为“理性的人”,才能成长为做出恰当判断的合格公民。而在微博这种新兴自媒体正在公共领域中显现其希望时,我们更加需要培养自己的公民能力。
因为公共事件牵涉到历史或当今的具体的人,牵涉到卷入其中的有关人性、正义、幸福等重要议题,面对严肃的历史事件和现实问题,我们需要恰当的判断,需要设立一个恰当的人性起点:既不能陷入过于宽容以至于道德虚无的伪自由主义(如范跑跑),又不过于拔高到俯瞰众生的上帝的位置(仿佛超脱于这个世界之外),也不能妄自幻想一个不存在的位置(如陆川电影《南京!南京!》中虚构的日本士兵视角)。寻求一个不卑不亢的常人的人性起点,理性思考和对话。这样,可能有关部门就不会频出搞笑言论,可能在欧洲明令禁止的纳粹纪念品就不会在国内市场畅通无阻,可能黄山游客扮鬼子抢“花姑娘”的荒诞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在读博士,专业为文艺学,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思潮和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