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乐雄:和平崛起与国际文化环境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59 次 更新时间:2008-07-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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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乐雄  

一、和平崛起与外部环境

“和平崛起”有着丰富的涵义,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理解、解释和实践。它可能是一种善意,一种愿望,一个理想,也可能是一种策略。但这些都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考虑我国“和平崛起”善意实现的可能性。对于未来的国家安全,这是个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判断问题。尽管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但善意和愿望能否为霸权主义尚未退场的外部世界所接受?我们的善意能否与外部世界构成良性互动?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国家“和平崛起”的良好愿望能否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愿望本身,有时是由外部世界的性质所决定的。历史上也曾有一些国家当初都怀有和平崛起的良好愿望,由于外部世界无法与之产生互动,使得和平崛起变得不可能,最终化玉帛为干戈。

19世纪中叶,中国是个闭关自守的国家,在僵化、保守、懦弱等诸多特征中,至少还有一个爱好和平的特征。弱者回避暴力是自然的倾向,弱者关上家门不愿同刀光剑影的外部世界打交道也是正常的,尽管当时的清王朝向世界表示了最大和平诚意,但仍然不能避免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的蹂躏。亡国的威胁和深受欺凌的切肤之痛、变法图强的矢志终于激发出爱国主义精神,并召唤出辛亥革命前后浓烈的一代尚武风气。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磨炼,成为“四强之一”。到了出兵朝鲜时,西方世界居然发现中国人变得“好战”起来,既敢于战斗且善于战斗,成了当时的军事强国,并赢得世界的尊重。一个在历史上一向追求天下太平的民族,在与外部世界的一百多年的互动中,终于悟出了“丛林世界”的规则:“落后就要挨打”。

这一渴望和平不成、反成为军事强国的曲折经历至少说明:和平愿望的实现除了诚意这一必要条件外,还需一个能够接纳诚意和与这种诚意产生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一个国家的和平愿望和努力同“丛林原则”支配下的国际环境会产生两种互动结果:一是“丛林原则”粉碎国家的和平愿望,使国家被迫以务实的态度面对弱肉强食的现实,从而成为丛林中的一员。二是和平的愿望和努力把“丛林原则”驱逐出世界政治舞台从而成功地改造世界。但历史实践和近现代中国的痛苦经历表明,国家的和平诚意被外部世界粉碎的机率远远超过产生良性互动的机率,不然醉心于“礼制”、追求永久和平的儒家文化性格的国家怎么会生发出“落后就要挨打”的认知?

当然,我们从一百多年的痛苦的磨难中悟出这一认知时,外部世界已发生变化,“丛林原则”已遭到人们普遍的鄙夷,但讨厌的东西并不一定会被抛弃,“丛林原则”正在走向消亡?还是暂居幕后?抑或经过人权、自由、主权等冠冕堂皇的包装仍在起作用?对决心用和平诚意同世界打交道的人们来说,这都是必须要明确的问题,但也是难以弄清楚的问题。

二、和平崛起与战争崛起

暴力建立和维护秩序是一条基本的历史定律,绝对的暴力维持绝对的和平,相对的暴力维持相对的和平。国家或国际社会的失控归根到底是暴力失控,以中国古代为例,夏商周三代和平基础是一元化暴力结构,三代后期的战乱是一元化暴力结构被打破的结果。历史上大多数的和平都是以武力为后盾的,微弱的武力支撑短暂的和平,强大的武力支撑较长时间的和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半个世纪的“冷战”和平格局是由“相互确保摧毁”的大量核武器来支撑的,没有武力支撑的和平是不存在的,这反映了历史和逻辑的一致性,任何一种正确的和平理论都不应违背这种一致性。

暴力建立和维护秩序属于不带任何价值判断的客观描述,价值判断则关注暴力所要建立和维护的秩序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取决于秩序是否符合公正、平等、正义等原则。和平是一种秩序,若是符合这些原则,暴力则被视作“正义的力量”,反之则被视为邪恶的力量。因此,,以武力为后盾的和平仅仅符合历史和逻辑的要求,而以武力为后盾的、符合公正、正义原则的和平不仅符合历史和逻辑的要求,也符合伦理的要求。

面对中国的和平崛起,人们应充分认识到三点:一、和平崛起必须符合公正、平等、正义的原则,这就使和平崛起获得了合理性与合法性;二、和平崛起必然也是武力的崛起,这是历史和逻辑的一致性所然;三、武力的崛起并不等同于战争的崛起。笔者在三年前就认为:“中国的长远战略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避免走近代以来,英、法、日、美、俄等国高成本的强盛之路,即避免以重大代价——通过大规模战争冲突、甚至像二战中的苏联冒灭顶之灾的风险取得强国地位的传统老路。这一原则应当成为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外交事务的核心原则。”(见“中美冲突的本源因素及不确定性”,《二十一世纪》2001年十月号)这也是和平崛起所要追求的最佳目标。

中国和平崛起的真正含义是不走战争崛起的传统路径,但和平崛起并非意味着不发展强大的、世界一流的国防力量,把和平崛起同放弃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划等号是不明智的,是误国误民的,在学理上也是讲不通的。无论从历史层面、还是从逻辑层面看,都不存在没有武力作后盾的和平,因此和平崛起必然是、也一定是武力的崛起,两者不可分割。

但是,武力崛起不等于战争崛起,强大的国防力量对正义的和平具有保护作用,对正义的和平的破坏者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武力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使用、滥用这种武力。武力崛起的性质是暴力维护符合公正、平等、正义等原则的和平崛起,并以这种性质的和平为途径达到国家的富强。战争崛起的性质是以暴力作为途径,通过征服迫使弱者或竞争对手屈从自己的意志,取得不平等、不公正的和平,以此达到国家富强。显然地,后者是中国极力想避免的,也是坚决反对的。

然而,中国的和平崛起并不意味着绝对地不使用武力,在和平崛起的过程中,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际法认可的国家利益遭到严重威胁损害时,比如“台独”问题,在一切和平手段都用尽时,必须毫不犹豫使用国家的武装力量,以捍卫国家的安全,捍卫正义的和平,正义若没有力量支撑,正义就只能是弱者的标志。因此,中国的和平崛起并不意味着无条件放弃战争手段。

三、永久和平与暴力问题

穿越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各种杂音,深切地体会一下我们古代圣哲的伟大沉思,就会发现在儒家的“王道”思想中,人类最完美的社会也需要武力作后盾。儒家论述中,“仁者无敌”、“仁义之师”、“箪食壶浆以迎王师”频繁出现,在儒家看来,最理想的社会并非不存在暴力,最理想的社会是解决了暴力与伦理的关系、把暴力作为道德工具来使用的社会,即儒家集大成者荀子所谓“力者,德之役也”。儒家理想的“王道”社会依赖“王师”的支撑,“王师”的实质是伦理原则控制下的暴力。儒家在理想境界中,仍然保持着伦理的暴力对非伦理的暴力的高度警戒,这也就包含了战争不可能消除的判断。儒家理想社会不敢绝除暴力,恐怕与夏商周三代“永久和平体制”被颠覆有关。老子是反战的,主张“胜而不美”、“战胜以丧礼处之”,又认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为何老子对战争这样无可奈何呢?因为“道生万物”也隐含着战争是自然现象的一部分,难以从人类社会根除的判断。所以反战仅仅是老子的愿望,“不得已而用之”才是对战争的判断。

孔子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老子主张不争,“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其实都隐含着追求永久和平状态的愿望。如果我们放开一点思路就会发现,类似康德所设想的“永久和平体系”曾在中国古代出现过,不过不是按照康德的“共和制”、“自由国家联盟制度”和“普遍的友好”三项原则建立起来的,而是按照中国特色的“礼制”的诸项原则建立的。“礼制”下的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的关系曾在很长时期里完全达到了当代建构主义学者温特所说的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化以及自我克制四个变量所要求的最佳状态。孔子把“周礼”视作拯救社会的唯一途径、并为复辟“周礼”奔走呼号而耗尽毕生心血,就是因为“礼制”是东方古典式的“永久和平状态”。

除了偶尔的战争冲突外,经历了夏(500年和平)、商(600年和平)两代千年的努力,再经过"周公制礼"(西周约300年和平)后,终究“大道隐退”、“礼崩乐坏”,天下大乱。后人终于明白“礼制”下的永久和平是可以被打破的,永久和平是一个幻想,而历史所昭示的是:和平体制是可以建构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建构的原则也可以是多元的;但永久和平的体制是不存在的。尽管如此,对于人们建构永久和平体系的愿望和努力应该表示理解和赞赏。也许,西方关于宇宙是矛盾的对立统一观点和东方的“阴阳”对立统一观点已经很好地解释了战争与和平周期性循环的历史现象。一个国家要长期立足于世界的话,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历史性的思考。

四、和平崛起与社会“元规则”

一位历史学者说过:“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从国际关系角度看,这似乎也是贯穿从“霍布斯国际体系”到“洛克国际体系”再到“康德国际体系”的一条元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是中性的描述,本身无所谓是非对错,问题在于暴力维护的是何种规则,因此“元规则”不等于弱肉强食的霍布斯文化。在“霍布斯国际体系”里,“元规则”为弱肉强食服务,在“洛克国际体系”里,“元规则”为主权制度服务,在“康德国际体系”里,“元规则”为“自由国家联盟”服务。

当前世界的复杂性在于“霍布斯式国际体系”和“洛克式国际体系”重叠并存,据说在洛克式那儿还可见到“康德式国际体系”的曙光,许多国家也就有了双重甚至多重身份。伊拉克吞并科威特表明,萨达姆政权的伊拉克处于霍布斯的精神状态中,而美国却在三种国际体系之间忙忙碌碌、进进出出,其角色变换之快让人难以确认其真正的身份。在核武器、导弹防御体系、能源等国家关键性利益方面,它属于霍布斯式的;在国际关系层面,它属于洛克式的;在理想、价值观方面属于康德式的,美国就是这样一个三种成份的混合体。

现在有几个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回答,一是康德的“自由国家联盟”、即永久和平的天堂是否需要武力保障?二是退一步说,我们即使坚信康德描绘的永久和平一定会到来,那么我们在到达和平的终点之前,还会卷入几场战争的漩涡?也是说人类在进入天堂之前还要下几次地狱?三是在“霍布斯国际体系”与“洛克国际体系”重叠并存的时代,中国没有武力保障的和平发展是否绝对安全?如果这三个问题没有答案,那么中国在和平崛起的过程中,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就是合理的选择。

五、结束语:

一个国家的崛起如同一个人的崛起一样,归根结蒂是精神状态的崛起,精神崛起是一个民族崛起的真正的原动力,也是支撑崛起后盛况的基础。没有精神状态的任何崛起都是虚假的崛起。一个贫困山区的少年成长为杰出的科学家,并非是物资条件所然,是精神状态所然。一个民族总是先具备了崛起的精神,然后才有崛起的历史,先有汉唐精神,才有汉唐盛世。因为汉唐精神首先衰退,然后才有汉唐盛世的终结。中国的崛起应伴随着与之相符合的精神状态,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状态呢?应该怎样地体现在国家精英阶层和其它社会阶层身上?实在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也许我们的传统缺乏一种必要的尚武精神,孔子崇尚“周礼”,遐想着“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追求大同世界的永久和平,这已经成为我们的民族的文化性格。然而一位冷静的哲学家曾对历史作出总结:一个民族只有把自己的民族个性和战争特性结合起来才能立足于世界。另一位日耳曼民族的哲人也说过:“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执迷于永久和平的幻想,就必然要因为在超然独立中衰败而不可救药地灭亡。”对照一下儒家文化的性格和尚武精神的缺失,其中的真义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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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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