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直把汪晖先生划为左派学者的行列,而我又一般不读极左派的理论文章,因为我认为这是浪费时间。今天有空读了汪晖先生《“代表性的断裂”:反思未来民主的进程》的文章,不得不对汪晖先生刮目相看!
我非常同意汪晖先生对民主社会的理解:“在当代语境中,人们谈论民主,大致包含两个不同的面向,即作为政治体制的民主与作为社会形式的民主,前者包括普选权、个人权利的保护、言论自由、多元主义等等,而后者的核心是平等,主要体现为社会保障,公共物品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开放,再分配等等。这两者的结合就是所谓社会民主。”[1] “离开社会形式的探讨,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民主社会。”[2]
重要的是汪晖先生指出上述“社会形式”的民主所要求的公平原则的内涵应该包括:“我们至少可以在三层意义上讨论平等”[3]“机会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和能力的平等。”[4],而汪晖先生指出了我们在实现“机会的平等”时必须注意机会平等“缺少有关不平等的社会条件对于所谓机会均等的限制,也没有讨论机会平等条件下的竞争也会产生垄断和不平等。”并指出“分配的平等”是指:“即便在欧洲社会民主模式中,分配的正义也是与结果的平等密切相关的——税制与再分配、社会福利和保障体制等都是分配的正义在制度上的体现。”[5]而“能力的平等”是指:“能力的平等不仅表现在教育、技能等方面,而且也体现在能动性、自主性等方面。能力的平等事实上也涉及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即他或她是从属者还是社会的主人的问题。”[6]这些对民主社会的平等原则的理解也是非常深刻的。
更是佩服汪晖先生明确地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进程鲜有成功的事实的主要原因就是“社会民主”,也就是公平原则的滞后和不完善的高见:“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缺少平等的社会遗产,如南亚和拉丁美洲就从未完成过土地改革,而没有这个平等的社会遗产,就难以产生民主的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就会形成新的社会冲突。”[7] “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模仿西方政治民主,却未能形成一个民主的社会,等级性、专制和垄断常常与民主政体并行不悖,这也说明不能限于某一方面讨论民主问题。”[8] “没有实质上的公平,没有公民之间的相互平等关系,政治民主的公民权就变成了空洞的形式主义观念。因此,重要的并不是要不要政治民主,而在于怎样才能够使得政治民主拥有社会平等的内涵。” [9]这些观点都是非常正确的!
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就是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进程,必须和“社会平等”原则同步发展,其中,尤其是经济上的平等,是政治民主进程中必须同步发展的必要条件。我曾经对什么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有过和汪晖先生类似的界定:“民主宪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地冲破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地向着这个目标发展。什么目标呢?就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在保持社会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地实现共同富裕!拿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二大原则。所以,我们鉴定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相对完善的‘民主宪政’的主要标准之一,就是看这种制度体系能不能有效地实现这二大目标原则!”[10]也就是说,民主制度对人类来说,仅仅是有效实现“保持社会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地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的工具和手段。凡是不能有效实现这二大原则的制度体系,就不能被称为民主宪政的制度体系。所以,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民主制度的转型中很少成功的根本原因,不是民主宪政“不适合”这些国家,而是这些国家在转型过程中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制度性问题,尤其是汪晖先生说的“社会形式的民主”不完善。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虽然汪晖先生对发展中国家民主进程中“疾病”的诊断非常地准确,但开出的药方,就是应该如何来建立和完善发展中国家民主进程中的社会公平问题,确实犯了方向性错误,大错特错了:“社会民主的观念吸纳了许多社会主义运动的成果,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成果转化为民主的社会形式。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形式。” [11]“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这些国家从一党制变成了多党议会制,媒体的自由程度大幅度提高了,但在这些社会,政治民主化与对社会主义历史的全面否定纠缠在一起,结果是将包括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平等的社会形式也一并否定了。”[12]“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中形成的平等遗产理应作为民主的前提来对待。”[13] “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遗产,那就会使不平等分配持续化。”[14]汪晖先生认为应该回到以往中国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中去寻找和继承传统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这就不但是对以往中国的传统的社会主义历史事实的无知,也是对民主社会中应该具有怎样的公平原则的无知!
首先,在改革开放前中国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完全是一个以毛泽东个人绝对统治的、极端的个人专制的社会,而集权制度的基础和本质,就是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上的不公平和不平等!当时既不可能存在汪晖先生说的 “工人参与管理实践”的“企业民主管理”,也不可能存在所谓的“按劳分配”的“分配的公平”!
按年龄推算,1976年文革结束时汪晖先生还应该是一个中学生,应该算是一个没有亲身经历文革的人士,应该说主要是通过书本和文字来了解文革的。但是,非常遗憾的是,中国官方对文革的宣传实行的是“不争论”的回避政策。因此,如果没有亲身经历文革的年轻人,是很难对文革历史有透彻的理解的。
在文革时期,是根本不可能存在汪晖先生说的“中国有社会主义国有化的历史,也有工人参与管理的实践。”[15]不要说,工人群众对国营企业没有“任何”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甚至可以说,名正言顺的厂长、经理,都不可能有“任何”对本企业管理的自主权,几乎所有对企业的管理行为,完全、彻底地受到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原则的控制,不可能存在任何越轨的机会和可能!在包括企业管理在内的所有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等所有方面,任何的越轨行为和思想言论,都会遭到无情的毁灭性打击!客观的历史事实就是,不要说企业的职工和厂长经理,当时中央主管经济发展的以刘、邓为首的一大批优秀领导人,就是想改变包括企业管理在内的经济政策而遭到毛泽东的毁灭性打击。
在收入分配方面,当时的劳动者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讨价还价的“自主性”,劳动者的所有吃喝拉撒,甚至是整个生存的权利,都全部彻底地掌握在企业领导者的手中,只要厂长、经理,或者党支部书记愿意,根本用不到事实依据,就可以把职工送去“劳教”,也就是剥夺职工的自由和生存的权利!这种事实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还谈什么社会公平和收入公平?
我本人在文革的亲身经历是,中学毕业后,在家整整失业了6年之久,也就是要么上山下乡,去插队落户,否则就只能失业在家,依靠年迈的父母。重要的是,如果去插队落户,家庭的花费和开销还要大得多,相比之下,还是养在家里省些钱。失业六年后,第一份工作的工资是每天0.80元,做一天算一天,什么周日,国定假日统统没有任何收入,更不要谈什么医疗保障之类的福利,一概没有!工资太低,你不干?对比起,那就连这0.80元也没有了。人家都抢着干,你还能够在家里再失业6年不成!我的第一次加薪,还是四年后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了。要知道,我还是生活在全国经济最发达、居民收入水平最高的上海人。
要说平等,不错,在农民和农民之间,国企职工和职工之间确实差距不大。但那是在绝对贫困基础上的平等,不要说大多数农民基本上都生活在饥寒交迫的事实中,就是城市的职工,也是长期生活在半饥饿中。什么叫半饥饿,就是虽然能够有粮食吃饱肚子,(在大跃进年代照样也得饿肚子。)但对鱼肉荤腥永远有一种耐不住的渴望。读者只要想象一下一个月只能吃二块麦当劳那样大的肉,将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可以了。而对于干部和工农之间的差距照样是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巨大,可以说并不比现在的收入差距小!而且当时是在绝对贫困的基础上的差距,比起现在来,对生活的影响要可怕得多!
至于社会福利,我们且不谈占人口四分之三左右的农民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福利,就算是城市国企职工的福利,事实上也是一种秦晖先生说的“倒福利”。什么叫做“倒福利”?就是当时的福利,无论是医疗、住房,还是计划购物的票证,统统都是一个实实在在扩大干部和大多数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差距的工具,而不是什么“社会平等”和“收入公平”的政策措施。甚至有专家学者指出,中国的医疗福利发展到目前为止,80%还是用在各级干部身上,到现在为止,还是一项扩大实际收入差距的“倒福利”政策,而不是“社会平等”和“收入公平”的政策!
当然,汪晖先生是一个资深学者和理论家,我希望能够和汪晖先生心平气和地从理论上探讨改革开放前传统社会主义制度中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等主要经济原则的实质性利弊。
我曾经在2008年8月写的《批判地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文章中已经从理论上批判了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弊端。其中,我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定义是:“马克思按劳分配的三大原则:一是,以劳动为分配的唯一尺度。二是,人们通过自觉的劳动,在作了部分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劳动成果归劳动者私人所有。三是,劳动力不能成为商品。……马克思的这个按劳分配原则根本就是一个无法具体操作的‘理论空想’!因为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同一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精确计量,劳动的质和量无法互相转换,如造原子弹的工程师和推手推车的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比较,因此分配也不可能有统一标准,也就无法将劳动成果作了必要扣除后归还给劳动者个人所有。什么八级工资制,干部二十六级等,所有世界历史上社会主义实践中实行过的所谓的按劳分配原则,不可能有统一的,精确的分配原则,全部都是‘按长官意志分配’或者说是‘按权力意志来分配’。因此只要所有马克思主义者,不管是以前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如果他们都无法提出‘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同一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的精确的计量方法’,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有任何有力的理论和事实来推翻我的上述结论!”[16]关于我对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需分配的批判,我无法在此长篇论述,希望汪晖先生和其他读者都可以在网上搜索我的这篇文章,来了解我的理论观点。我欢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见来共同探讨!
而且,发展中国家在民主制度发展进程中经常出现的忽略“社会平等”和“收入公平”的现象,并不是因为“政治民主化与对社会主义历史的全面否定纠缠在一起,结果是将包括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平等的社会形式也一并否定了。”而是因为由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或者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市场经济激励人们通过竞争来最大限度地获取个人利益,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尚未健全,于是原本掌握不公平特权的既得利益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愿意自动地放弃既得利益,而和弱势群体实现公平竞争的。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民主改革使国民经济相对高速发展的经济利益,大部分为强势的精英群体所获取,社会收入差距就不断地扩大,结果就使“社会平等”和“收入公平”问题成为阻碍民主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正如汪晖先生所指出的:“市场社会不会自发地导致均衡,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合理的调节、制度保障和为争取平等和正义的社会斗争,民主的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之间的分离和断裂将是常态。”[17] 我曾经在《十论中国市场》[18]等文章中反复地指出,在纯粹、自发和自然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包括“先天性缺陷”在内的三大缺陷,所以纯粹、自发和自然的市场经济不可能自然地产生“社会平等”和“收入公平”。(欢迎汪晖先生和广大读者到网上搜索我的文章,并提出不同观点,让我们共同探讨。)
所以,出路是唯一的,但绝对不是如汪晖先生所说,回头到以往的传统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去寻找“社会平等”和“收入公平”的制度原则,这样将是缘木求鱼、适得其反。传统社会主义集权制度原则会改变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方向和进程,使他们的民主进程走上曲折的弯路。发展中国家唯一的出路就是,必须加快改革进程,尽早建立和完善民主宪政的制度体系,使大多数弱势群体能够具有民主制度所赋予的民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利益!要知道,大多数经济上的不平等,都是政治权利的不平等的直接后果!
这种“加快民主进程”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是大多数弱势群体必须接受启蒙,自我觉醒,并勇敢地、义无返顾地自己主动起来“合法、合理”地争取自己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学术理论界也必须以正确的文化、理论来引导强势的既得利益群体,对他们进行启蒙和教育,使他们明白,不能对市场和民众“竭泽而渔”,一旦拉大收入差距、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乱的结果,不但是国家和民族将遭遇危机,而且是穷人和富人一起两败俱伤。只有放弃部分眼前的既得利益,才能够依靠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和制度保障来获得公平竞争的长期利益。当然一个国家能够平稳地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转型,更离不开有雄才大略、具有历史和国际视野的政治家来组织引导广大民众有效地进行国家民主改革的实践。
虽然汪晖先生指出了发展中国家政治和经济制度转型过程中的普遍事实:“但也恰恰在这个时刻,无产阶级政党快速地‘中性化’了。新的工人阶级在政治领域没有自己的代理人。”但是作为一个专家学者,可能汪晖先生还没有理解一个政治常识和惯例:劳动大众如果没有掌握有效的“授权执政”的“选票”,那么,政治家组成的政党就不可能主动地成为劳动大众的“救世主”,因为人的本性和本能都是自私的,政治家群体也有不同于大众利益的私人利益需要他们自己去争取,劳动大众也就不可能在政治领域具有真正的“代理人”!这种劳动大众“授权执政”的“选票”失效,就是汪晖先生说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及其利益与社会大众之间的断裂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19]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当然也是产生“代表性断裂直接体现为民主政治的三重危机,即政党政治的危机,公共领域(媒体)的危机,以及法律体制的危机”[20]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
所以我同意汪晖先生的如下观点:“由于民主政体,尤其是政党政治和媒体高度依赖资本和金钱,垄断集团——无论其占有形式是国家的还是私人的——往往能够顺利地将经济力量转化为政治的和媒体的势力。这就使得社会形式上的寡头化与民主政体结盟,造成了极大的平等灾难和社会分化。”[21] 在一般的情况下,人都是有惰性的,要既得利益群体认清上述自己和民众,甚至是和国家、民族共同的悲剧性危机而主动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世界上没有救世主,中国的前途,中华民族的未来,还是应该寄托在劳动大众自己的启蒙和觉醒,自己起来合法地争取自己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中国的穷人再也不能继承只当顺民和暴民的历史传统了,而应该觉悟起来自觉地当现代国家的公民了!也就是再也不能有口饭吃就心甘情愿地当“顺民”,等环境恶化到连饭也没得吃了,就揭竿而起当暴民。中国的劳动大众必须学会在和平时期合法、合理地自己起来争取自己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这才是中华民族的出路和寄托!
所以,一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无论是富有的精英、还是贫穷的民众,无论是学术理论界的知识分子,还是已经掌握既得利益的政治家集团,缺了谁都不行,必须全民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平稳的制度转型。当然,我们还必须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救世主”,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仅仅依靠社会上某个单一群体的努力把经济发展和民主权利施舍给其他群体,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的利益和游戏规则更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
顺便阐述一下下面的观点,但因为和本文的主题关系不大,就不在此展开论述,点到为止,如果汪晖先生感兴趣,我们可另开篇幅,展开讨论:
汪晖先生说:“在市场条件下,国有资本在社会分配体制中如何成为一个促进社会平等的机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过税收和社会分红,使得国有大企业成为真正的全民企业,形成新型的劳资关系,即让劳动者同时成为所有者并参与企业的管理,就是这一探索的基本方向。”[22]这是一种对传统公有制企业“乌托邦”式的空想,我曾经在《批判地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文章中指出: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劳动者已经不可能和生产资料结合了,确切地说,是不可能和生产资料“直接地”结合了。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经对股份制私有企业做了非常充分的历史性肯定,也就是事实上否定了斯大林和毛泽东式和“无产阶级专政”相结合的“国家所有制”的模式!
汪晖先生说的:“作为工业资本主义伴生物的金融资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高的投机性,它拒绝对任一社会承担责任;金融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随波逐流,兴风作浪。政治民主,作为一种建立在公民权基础上的政治体系,很难对这一全球化的新局面做出全面的回应。这意味着全球化与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政治前提下的政治民主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与金融资本介入各个领域相互伴随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及其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断裂。……在工业化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妥协和调和不能覆盖这种新的利益关系,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安排,社会民主面临着利益重组。”[23]这些问题仅仅是说明了人类的民主制度,或者说是社会发展模式,是伴随着人类存在的整个历史时期的一个有待于不断完善的无限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随时随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矛盾和问题有待人类自己去解决。上述金融资本和公民权利、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矛盾,只不过是有待于人类的实践去有效解决的无数问题之一部分。甚至汪晖先生说的:“在这类民主转型过程中出现了无数的政党,其中能够在议会政治中占据席位的多半是在财富再分配中获得垄断利益的政党。结果很清楚:普通大众被排除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之外。贫富分化、寡头化与政治民主化结伴而行,政治民主化从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蜕变为一个排斥性的和寡头化的过程。”[24]问题,也只能说汪晖先生有点夸大其实、杞人忧天!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充分的事实可以断定这些问题将成为民主制度的“普遍危机”!
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
[1]、[2]、[3]、[4]、[5]、[6]、[7]、[8]、[9]、[11]、[12]、[13]、[14]、[15]、[17]、
[19]、[20]、[21]、[22]、[23]、[24]:汪晖《“代表性的断裂”:反思未来民主的进程》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428576.shtm
[10]:丁礼庭《读<认识中国历史的新框架>和秋风先生商榷》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0077.html
[16]:丁礼庭《批判地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166755.shtml
[18]:丁礼庭《十论中国市场》:http://www.aisixiang.com/data/39058.html
附件:
汪晖:“代表性的断裂”:反思未来民主的进程
过去三十年,围绕民主问题的辩论和分歧从未停止。“历史终结论”将民主作为最后一种政治形式,普遍历史到来的标志。这一有关民主的叙述是通过将“人民民主”置于“政治专制”范畴才得以完成的。然而,接着社会主义体系的瓦解而来的,是反恐战争、宗教冲突、生态破坏、高风险社会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全球资本主义体制的深刻矛盾。这些矛盾也引发了“社会民主”的危机。西方民主的空洞化、新兴民主的内在矛盾,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困境,与上述危机密切相关,成为讨论当代民主问题不能忽略的课题。为什么二十世纪形成的两种社会体制先后陷入了危机?讨论民主的危机并不等于否定或反对民主,问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这是两个截然不同但在中国语境中常被混为一谈的问题。如果不能对当代语境中的民主危机进行分析,就不可能恰当地探讨民主问题。由于十月革命的冲击,资本主义世界产生了它的对立面,在冷战条件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也产生了一种思想上的二分法。但如同霍布斯邦所说,这种二分法是一种武断的思考构造,只能置于某种特定的历史时空之下才能被理解。这个二分法无法把握中国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体制差异,也难以解释美国、日本、英国、西德、巴西、北欧、韩国或印度之间的不同模式和道路,当然更不能解释对立的社会体制在竞争中通过对对手的观察、模仿和汲取而形成的制度安排。
社会平等的遗产作为民主的前提
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缺少平等的社会遗产,如南亚和拉丁美洲就从未完成过土地改革,而没有这个平等的社会遗产,就难以产生民主的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就会形成新的社会冲突。
围绕着民主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谨慎的民主理论家因而也都强调他们谈论的是某种民主实践和民主理论。不过,在当代语境中,人们谈论民主,大致包含两个不同的面向,即作为政治体制的民主与作为社会形式的民主,前者包括普选权、个人权利的保护、言论自由、多元主义等等,而后者的核心是平等,主要体现为社会保障,公共物品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开放,再分配等等。这两者的结合就是所谓社会民主。法国政治理论家皮埃尔•罗森瓦龙在分析民主的上述两种形式时说,在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中,民主的这两个方面是完全重叠的,因为那时的平等概念并不涉及再分配的内容,而只涉及人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即平等的还是等级的。那个时代的平等政治直接地体现为打破各种身份和等级制,以国家-公民的关系形成民主的社会模式。
但是,在19-20世纪,作为民主的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发生了持续的分化。一方面有普选、有新闻自由、有法律保护下的产权,即所谓宪政民主,但另一方面,社会分化严重,贫富不均、不同形式的垄断、阶级对立等等最终导致了剧烈的社会冲突。新的社会等级制是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革命的根源,也是民族国家间冲突的根源之一。从19世纪晚期,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出于对革命的恐惧和战争的反思,以及冷战时期两种社会体制的竞争,如何实现社会妥协和阶级调和成为民主实践的重要内容,这对促进民主的社会形式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社会理论上,人们对于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权利体系进行反思,这一反思集中地体现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福利与责任、自主与团结等关系的重新解释上。今天谈到社会民主模式,基本上都离不开税制、社会保障机制、合法化的公会及最低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机制。社会民主的观念吸纳了许多社会主义运动的成果,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成果转化为民主的社会形式。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形式。
民主的社会形式集中地体现在三个层面的平等概念之上。第一个平等是所谓机会的平等,这是一种建立在形式主义的权利观之上的平等概念。机会均等的概念与结果平等的概念是对立的。这一概念只是考虑所谓起点的平等,但缺少有关不平等的社会条件对于所谓机会均等的限制,也没有讨论机会平等条件下的竞争也会产生垄断和不平等。如果说机会均等或起点平等的概念在法国大革命或美国革命时期还可以称之为一种平等的社会形式,那么,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这一概念也常常成为掩饰社会不平等的说辞。正由于此,战后的社会民主特别重视分配意义上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和分配的正义不但涉及资源的分配,而且也照顾到了结果平等的重要性。阿玛蒂亚•森在“什么的平等”一文中沿着这一路径又进一步提出了“能力的平等”的概念。因此,我们至少可以在三层意义上讨论平等,即机会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和能力的平等。如果一个人由于贫穷或其他因素,无法通过教育或其他条件获得能力及相应的社会位置,他或她就不具备竞争的能力。因此,没有能力的平等,机会平等就等同于空洞的许诺;没有相应的社会体制(包括再分配体制)的保障,机会平等也正是不平等的合法表述。
民主应当包含能力平等
能力的平等事实上也涉及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即他或她是从属者还是社会的主人的问题。社会主义时期的许多问题,比如官僚制的问题,特权的萌芽,以及经济决策中的一些失误,需要认真反思,改革是必要的。但以此否定这一时代的平等成就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即便在欧洲社会民主模式中,分配的正义也是与结果的平等密切相关的——税制与再分配、社会福利和保障体制等都是分配的正义在制度上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义务教育体制,以及农民夜校或其他平民教育形式,为普通劳动者和不同背景的人提供了教育的机会,从而也为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前提。那个时期的大学生中来自工农家庭背景的学生比例也很高。更为重要的是:能力的平等不仅表现在教育、技能等方面,而且也体现在能动性、自主性等方面。能力的平等事实上也涉及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即他或她是从属者还是社会的主人的问题。从这些方面看,即便按照经典的社会民主的尺度,中国社会主义历史不但为改革时期的成就奠定了前提,而且也为一种民主的社会形式提供了基础。
阿玛蒂亚•森对于分配正义和能力平等的讨论也可以放置在中国与印度的对比中考虑。印度曾是英国殖民地,独立之后选择了民主政体,有议会、多党制、普选权、新闻自由,但仍然是一个高度不平等的社会。种姓制度意味着只有极少数的人拥有进入政治领域的能力,即便以法国大革命时代有关民主政体与社会形式高度合一的观点看,这一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的分离也是引人瞩目的。印度的通用语言是英语,但说英语的人口只占约10%;无论在印度的全国性政治空间里,还是在高度流动的经济活动中,会讲英语是基本条件。这也意味着能力平等的严重的匮乏,而这种能力平等的匮乏最终导致机会均等的空洞化。由于未经深入和彻底的土地改革,印度(以及整个南亚)的土地关系是高度不平等的,这也构成了中印之间改革前提上的巨大差别。由于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脱节,多党政治、普选权和新闻自由的功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并不是说政治民主不重要,事实上印度对于自己的民主体制是肯定的,这个体制也为印度的进步提供了前提。但是,一个民主政体如果缺少社会平等的基本形式,我们可否将这个社会称之为“民主的”其实是一个问题。我最近去印度参加第十届英迪拉•甘地会议,讨论的主题就是“社会民主”,而中心问题是社会正义、公平分配、国家的角色等等。换句话说,讨论所谓“民生”问题与民主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模仿西方政治民主,却未能形成一个民主的社会,等级性、专制和垄断常常与民主政体并行不悖,这也说明不能限于某一方面讨论民主问题。
民主政体与社会形式的分离也是许多转型国家的社会特征。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这些国家从一党制变成了多党议会制,媒体的自由程度大幅度提高了,但在这些社会,政治民主化与对社会主义历史的全面否定纠缠在一起,结果是将包括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平等的社会形式也一并否定了。在这一条件下,政治民主化成为不平等分配和新的垄断形式合法化的过程,从而损害了政治民主的声誉。由于民主政体,尤其是政党政治和媒体高度依赖资本和金钱,垄断集团——无论其占有形式是国家的还是私人的——往往能够顺利地将经济力量转化为政治的和媒体的势力。这就使得社会形式上的寡头化与民主政体结盟,造成了极大的平等灾难和社会分化。由于不同社会体制的竞争不复存在,社会主义遗产已经在民主/专制的二元区分中彻底丧失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很难看到在选票政治之外寻找解决方法的可能性。这些经验同样证明:离开社会形式的探讨,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民主社会。
在贫富差别、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持续发展的状态下,民主问题不仅牵涉政治体制,而且也涉及社会形式。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中形成的平等遗产理应作为民主的前提来对待。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缺少平等的社会遗产,如南亚和拉丁美洲就从未完成过土地改革,而没有这个平等的社会遗产,就难以产生民主的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就会形成新的社会冲突。没有实质上的公平,没有公民之间的相互平等关系,政治民主的公民权就变成了空洞的形式主义观念。因此,重要的并不是要不要政治民主,而在于怎样才能够使得政治民主拥有社会平等的内涵。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遗产,那就会使不平等分配持续化。市场社会不会自发地导致均衡,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合理的调节、制度保障和为争取平等和正义的社会斗争,民主的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之间的分离和断裂将是常态。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没有经济民主化,就没有社会民主
经济民主化必须通过提高劳动大众的地位来实现”。战后社会民主和企业民主的尝试都是围绕着所有者、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共同管理、共同所有等方面展开的。
民主的社会形式与经济结构密切相关。没有经济结构的民主化,不要说社会主义民主,就是社会民主也是不可能的。最近的一些工人抗议运动,尤其是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的惨剧,说明企业制度的改革对于保障工人的基本人权是多么重要。经济形式的平等包含了不同的模式。除了通过国家税收实行分配的正义之外,公司管理层面的民主化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这里可以提及两本曾经影响很大,但在新自由主义浪潮中也逐渐被人遗忘的著作。一部是米歇尔•阿尔贝尔的《资本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即以莱茵模式为主要对象所做的对“社会市场经济”的研究。所谓社会市场经济即将市场看做是一个繁荣经济的工具,要求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公平分配这种繁荣。“从这个角度看,莱茵模式中最先进的机制是大公司的共同管理制度,这种共决制在德国是强制实施的。
按照共决制,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一半是股东,另一半是雇员代表。”在很长的时期内,这种制度不仅从公司层面提供了一种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更为公平的分配制度,而且在效率上也更加优越。另一本书是罗纳德•多尔的《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英美模式VS.日德模式)》,以研究日本企业模式为中心,强调“企业的效率不仅仅看它给予资本所有者的回报,而且还要看它给予消费者、地方和国家,还有雇员(包括经理和工人)的回报。”“促使经理人发挥功效的外部控制更多地来自于生产市场消费者的反馈,而不是金融市场,同时来自于组织内部的控制,……”
多尔特别提到了日本产业中的一些独特的组织形式,如终身雇员体制及超越垂直的公司领导形式的“毛细血管式”管理,由高级决策人组成的大董事会(大公司达到50人),公司的公会组织,以及相应的会计制度。最近读到宋磊先生赐阅的一篇文章,文中引述了大塚万丈发表于1947年的《企业民主化试案:修正资本主义的构想》的序言,其核心思想也可以视为上述著作的前驱:“简单地说,经济民主化的目的在于使与企业运营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所有人无一例外地参与企业的管理,并将其意志反映在管理之中。换言之,一国产业的运营应该基于所有相关者的共识和创意进行,而且这种管理只能通过相关者的责任与合作来完成。在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民主化必须通过提高劳动大众的地位来实现”。战后社会民主和企业民主的尝试都是围绕着所有者、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共同管理、共同所有等方面展开的。这些尝试产生于前面谈到的双重恐惧,即右翼对于革命的恐惧和民主派或自由派对于共产主义及民族主义的恐惧。企业的民主,再加上国家调节下的分配正义,大致构成了经济民主的内涵。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华尔街受控于金融投机,一些企业所有者和管理层共同瓜分投机所得,却让社会和国家承担后果。这也体现了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社会模式的反民主特征。
改革应同民主的社会形式配合诸如选举权、多党制等等政治体制问题如果不能与民主的社会形式相互配合,就必然会产生一个断裂的社会。
中国有社会主义国有化的历史,也有工人参与管理的实践。在市场条件下,国有资本在社会分配体制中如何成为一个促进社会平等的机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过税收和社会分红,使得国有大企业成为真正的全民企业,形成新型的劳资关系,即让劳动者同时成为所有者并参与企业的管理,就是这一探索的基本方向。如果国有企业朝着私人寡头化、投机性管理和新官僚制的方向发展,就意味着经济民主的失败。资本主义的形态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其基础性矛盾,即公共财富的私人占有,并没有改变。公有制是社会主义遗产,但在实践上没有真正解决资本-国家垄断的问题。几年前,我参与过一个纺织工厂改制的调查,工人们提出的问题就是工厂到底是公共的还是地方政府的;工人是否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等理论问题。我认为这就是工人们提出的民主问题。在私人的或跨国的资本中,劳动权利也是民主的核心问题。本田汽车公司工人的罢工斗争提出的不仅是经济利益问题,而且也是企业民主的问题:劳动者是否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制度是否提供了实现民主管理和共同责任的框架和条件?劳动者能否同时成为所有者,劳动者能否以特定的组织形式介入企业的管理?在不同所有形式的企业中,能否通过股份合作制等制度安排提供一个超越传统劳资模式的产业模式?富士康员工的自杀不是一般工作条件的问题,而是工人在企业中的基本地位问题,是企业制度和社会体制的问题。
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流转问题同样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民主的社会形式的问题。在市场条件下,如何让这种占有关系一方面适应市场的条件,另一方面又不致让土地关系的变迁威胁土地的社会占有,这是中国的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面临的重要挑战。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有些地方提出了“新农村综合发展协会”的组织构想,根据一些研究者的描述,“农协”通过引入集体、个人资产和政府补助,由专业团队进行经营,但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农协”的治理结构建立在村民的积极参与自由选举的自治理事会的基础上,也就是经营与社会组织相互结合。中国的小农经济有漫长的传统,如今正面临城市化与现代化的挑战。我们能否找到一种能够容纳不同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的社会形式,让家庭的、社区的或农协的经营模式同时发展?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问题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如何通过保存和创新来形成平等的城乡关系,是当代社会的关键问题之一。上个世纪初期,康有为曾经设想以乡为单位的公民自治的构想,这是一种在非想象的共同体基础上设想的社会自治,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思考。
总之,用民主的社会形式这一范畴来描述这些领域的探索和实践比经济民主这一范畴更为恰当,理由是企业民主和土地关系并不只属于“经济”范畴,它涉及劳动者的社会地位问题,涉及城乡之间的交互而非从属的关系问题。在资本主义历史中,政治民主与民主的社会形式之间的关系没有必然性,但民主的社会形式的衰落最终必然导致政治民主的危机。诸如选举权、多党制等等政治体制问题如果不能与民主的社会形式相互配合,就必然会产生一个断裂的社会。从根本上说,经历过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的中国,它的民主实践必须克服阶级分化,并创造一种不同于那种将剥削关系合法化的社会-政治形式。所谓以人为本,不是在克服一切奴役和附庸关系之后才能实现吗?
代表性断裂是当代政治危机的核心
代表性断裂直接体现为民主政治的三重危机,即政党政治的危机,公共领域(媒体)的危机,以及法律体制的危机。
对于民主的社会形式的探索并不是要取代或取消关于民主的政治体制的讨论。民主化必须是普遍参与的民主进程;如果作为公民的大众被排除在民主化进程之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政治民主问题,一是需要分析它的形式与结构,一是需要讨论它的有效性,不能保障公民参与和共享的政治形式—不管它采用何种形式—都说不上是真正的民主。冷战结束以后,民主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发生形式上的重要变化,但社会民主却出现了普遍危机。究竟是哪些力量导致了民主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异?我大致归纳出如下几点:
第一,冷战结束之后,大规模战争和阶级革命的威胁消除了;由于冷战是伴随一种社会体制的胜利而结束的,两种社会体制之间的竞争也不复存在。这一宏观条件的变化导致民主的自我更新的外部动力减弱了。
第二,伴随着全球化和全球产业转移,英美等工业强国经历了去工业化过程,结果是工人阶级的力量受到极大削弱。工人阶级是追求社会平等的重要力量,它的变化也意味着从内部促使国家采用妥协和调和形式的治理策略的动因衰落了。(如果比较德国与美国,追问为什么德国的社会民主要比美国的情况略好一些,原因之一就与德国在发展金融资本主义的同时,保留了较大的工业体系有关——工业体系的存在保障了工人力量相对稳固。)与此形成对比,西方社会的产业转移也带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的大规模工业化,工人阶级的数量快速增长,产业转移也意味着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的转移,但也恰恰在这个时刻,无产阶级政党快速地“中性化”了。新的工人阶级在政治领域没有自己的代理人。
第三,作为工业资本主义伴生物的金融资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高的投机性,它拒绝对任一社会承担责任;金融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随波逐流,兴风作浪。政治民主,作为一种建立在公民权基础上的政治体系,很难对这一全球化的新局面做出全面的回应。这意味着全球化与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政治前提下的政治民主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
第四,与金融资本介入各个领域相互伴随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及其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断裂。(例如,根据房宁等人的“东亚政治发展研究”课题组的报告,在泰国,他信所代表的是高新产业,这个利益集团跟旧有的工业垄断集团之间有冲突,他转而诉诸乡村农民,结果是城乡之间的对立,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持续的政治动荡和社会冲突。)在工业化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妥协和调和不能覆盖这种新的利益关系,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安排,社会民主面临着利益重组。
第五,后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深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化与国有福利体制的衰落相伴而行。这一双重过程导致政治民主化与民主的社会形式之间的脱节。如果民主化变成对原有的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平等遗产的彻底否定,议会多党制也就随之变成了新的寡头关系的政治框架,多党民主与寡头性的财产分配制度相互连接。在这类民主转型过程中出现了无数的政党,其中能够在议会政治中占据席位的多半是在财富再分配中获得垄断利益的政党。结果很清楚:普通大众被排除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之外。贫富分化、寡头化与政治民主化结伴而行,政治民主化从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蜕变为一个排斥性的和寡头化的过程。这是“颜色革命”迅速变色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要素是民主危机的外部动因。就民主实践本身的危机而言,我认为“代表性的断裂”可能是最合适的概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及其利益与社会大众之间的断裂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社会基础,而政党、媒体和法律体系——无论其使用多么普遍的宣称——无法代表相应的社会利益和公共意见则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直接表现。代表性断裂直接体现为民主政治的三重危机,即政党政治的危机,公共领域(媒体)的危机,以及法律体制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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