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楯:达沃斯与企业社会责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67 次 更新时间:2017-08-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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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楯 (进入专栏)  


9月13日至15日,第四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在中国天津举行。传媒报道1500余名企业高管、政府官员齐聚,与会者超万人,可谓一时盛事;会议的主题是“推动可持续增长”。但人们似乎较少关注或者是认真思考了会议主题之下的4个议题——第一,通过科学技术提升竞争力;第二,从商业模式中为未来市场创造新价值;第三,通过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转型;第四,制定有效的全球、行业与地区解决方案——人们更少关注或者是认真思考这4个议题的内在含义。

相当多的中国人没有注意到中国与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俄罗斯、印度、巴西等),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金融危机固然给中国的出口加工带来影响,但在中国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遗产负面作用影响下发展的路径依赖——它导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日大,不公平日甚;在法治和利益制衡机制缺失情况下的权力系统和市场的结合;由于对一些人的私利全无节制而致的产业结构严重失衡和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与资源的可供给量、生态的可承受力难以相容,以及,因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造成的上层贪腐、底层堕落。

企业当然要牟利,政府也不能不考虑GDP,这些,都关联着经济增长,也都希望有“可持续”的增长。但经济发展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为了高收入人群更加富有、政府有更多的税收、国家更强,还是为了人,为了一个一个的人,为了每一个人相对而言都能有在自主选择前提下的生存质量的提升,都能有尊严地活着,都能自感幸福。一种市场的新价值认为:人不仅是经济活动的“投入”,更应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最终“产出”。就中国而言,今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作为执政核心理念的“以人为本”,较之80年前中国国民党作为法律核心理念的“国(家)-社(会)本位”更优,更能代表时代的进步,道理就在这里。

要经济增长,并不一定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价值选择。在由于传媒的报道,使众多低收入人群和一般收入人群感到基本与自己无关的“大款”的达沃斯论坛上,中国总理的讲话讲的恰恰是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地制宜地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着力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均等化水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唯有做到这些,才有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解决温家宝在同一讲话中所说的中国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的“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温家宝说这些问题中的部分是“体制改革不到位造成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包括:使企业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使政府能够协调、衡平不同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在这些年中人们已经习惯,时常说道的词语,但在中国,人们往往并不知道它的确切含义——1999年,正是在瑞士达沃斯论坛上,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提出《全球协议计划》,后来,它成为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国际社会认可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表述。包括三个方面九项原则,即:在人权方面:1,企业应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2,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在劳工标准方面:3,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4,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5,消灭童工制;6,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在环境方面: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8,主动增加对环境承担的责任;9,鼓励无害技术的发展与推广。

至于做慈善、捐款,原非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所要求。基本的社会责任不履行而去做捐款,难免会被人想做是企业的“公关”抑或是广告行为。

一次次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并未能使中国企业中的多数认真地践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为什么呢?我们看看企业社会责任形成的历史——劳工运动、消费者运动、环境保护运动促成了企业认可和开始践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企业的价值理念、在批评与谴责之下的羞耻感、人们对不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在商业交易上的排斥、抵制,都使有良知或者良知尚存的企业越来越认真地践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在中国,由于信息公开不足,公众对企业不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的情状了解有限;即使是企业的员工、企业服务或产品的消费者,对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达违法程度的侵权行为,仍缺乏制度化的诉求表达路径和制度化的取得赔偿方法。——因此,做实宪法35条的规定,乃是在中国促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须保障。

当然,政府也要履行监督职责;政府更要和企业、和经营活动保持距离——政府和企业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市场出效率,政府保公平。政府要能协调、衡平不同利益,提供公共产品,真正服务于每一个人。


(20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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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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