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政治民主化并非当前中国的急迫课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008 次 更新时间:2004-08-2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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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  

评价一种政治理论的适应性,主要只能依据它在具体约束条件下的实行效果,而不是它自我主张的正当性,更不是主张者的主观意愿。在具体情境下,理论的客观效果和主观设计,完全有可能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笔者愿意相信王思睿等自由民主主义者的政治民主化主张是一心要致中国于好,是针对中国隐性危机所提出的政治解决方案。但是,即使仅从王思睿们自身相信的结论出发,这一主张所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也可能与他们声称要达到的设计效果大相径庭。

在《民主化:“明制度”取代“潜规则”的进程》一文中,王思睿曾引用熊彼特和波普尔的话:“民主不过是指人民有机会接受或拒绝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意思”,“可以把创造、发展和保护一些政治建构以防止专制称之为民主政策的原则。这个原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加以发展的这种建构必定是毫无缺点的或万无一失的,或者能够保证民主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必定是正确的、好的、或明智的”;王思睿承认:“多数统治只能提供一种政治合法性,而不能保证政策的合理性与公正性”,“民主化与经济发展之间本来就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自由、民主是人类高质量、高品味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份,与丰裕、富足、闲暇是并列的目标,并不存在谁服务或服从于谁的问题”--显然,享受民主这种“高质量、高品味生活”,并不是当下大多数中国人所急迫的需要,他们还有生存、温饱、安全、公正等等更迫切的需要急待解决;从全社会角度而言,权力腐败、贫富分化、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也是相对於民主“高质量、高品味生活”更迫切得多的问题。更何况,政治民主化的社会转型还孕含了莫测风险,王思睿们恐怕也不敢断言,在中国启动政治民主化必定会顺顺当当,或者只会有惊无险。

因此,人们难免奇怪:这样一种并不迫切、并非针对当前急需,而且有可能带来莫测风险的政治民主化,为什麽一直会被王思睿等自由民主主义者高举为政治旗帜?是仅仅出于理念执着,还是有什麽别的原因?

从可能的实际效果看,如果王思睿等自由民主主义者的政治民主化主张能够顺利实施,那麽它将“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限制民主机制越界侵犯基本人权(包括私有产权)”(王思睿《着力处:说服当局还是说服民间──再答冼岩》),换言之,它将保障有产者的利益。再加上自洛克以来自由主义的经典表述“没有财产就没有自由权”,那麽政治民主化究竟还能为中国广大的贫困阶层带来些什麽,就比较清楚了:连自由都不能保障,所谓“民主权利”又能值几何?

在回答笔者“民主制度如何在贫富悬殊社会保障少数既得利益者利益”的问题时,王思睿说:“对於宪政民主来说,保障人权高于[多数原则]”,“[多数]是靠不住的”;宪政民主制的“绝对宪法”可作出绝对性规定:“议会多数或人民主权原则不可更改自由民主宪法中的基本成份”--王思睿似乎忘了,政治是各种社会力量的博弈。“宪政民主制度”既然限制了多数人的决定权,使他们在许多事情上无法贯彻自己的意志,以此保护少数的既得利益,那麽多数又还有什麽必要支持这种继续剥夺自己的制度?这种制度除了主要依托少数有产阶级并且更加自觉地为有产阶级服务外,还能怎麽做?当遇到大多数人的抵抗时,这种制度除了依靠“有组织的少数”加大对多数反抗者的压制和剥夺,还能够怎样?民主宪政在发展中国家被人为扭曲,不正是这样一步步实现的吗?

如此看来,王思睿们的政治民主化主张所可能达到的理想效果是:有产阶级的利益得到保障,权利有所伸张;贫困阶层大体照旧,所得无几。政治转型所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可以不采取流血的办法而采取例如普选的办法来更换政府”。从受益对象看,它的主要受益者显然是被排斥在现行体制外的政治活动家。正因为如此,这样一种并不迫切、而且风险莫测的政治主张才会被某些人排序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目标。

自由民主主义者所追求的这样一种利益格局,已经与左翼老田、李宪源等人对他们的批评相去不远。这样一种受益面有限、风险莫测、对全社会而言并不迫切的政治目标,如果直接登台亮相,显然不可能“整合和征服人心”,更不可能鼓动民众为它甘冒莫测之险。因此,它的出场总是要经过种种包装。主要的包装方式是将“民主”这种在现有经济水平上只可能由少数人享用的“高质量、高品味生活”方式,包装成可以造福于全社会的灵丹妙药;即使这种广告明显与上面所说的“多数统治只能提供一种政治合法性,而不能保证政策的合理性与公正性”、“民主化与经济发展之间本来就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相抵触,“自由民主主义者”似乎也已经顾不得这麽多了,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分别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说法而已。

吴思、王思睿都相信民众的“选举权”可以抵制官吏的“合法伤害权”,秦晖认为政治民主化可避免国有财产私有化过程中的腐败和猫腻。即使他们的想法都是真诚的,那也只说明他们对事实的洞察力已经被观念所遮蔽。其实,吴思在《潜规则》一书中曾经举过一个很能够说明问题的例子:“1983年,我在《中国农民报》(现在叫《农民日报》)当编辑记者,经常阅读群众来信。有一封来信说,河南省开封地区的农业生产资料部门的领导人大量批条子,把国家按计划分配供应的平价化肥批给了自己的私人关系。他们的‘关系’又将平价化肥高价转卖,转手之间,关系就生出了暴利。其实这就是後来人们见惯不怪的利用双轨制牟利问题,当然违反国家的正式规定,只是禁止不住。……後来,我们把这次追踪报导出来了,当时的影响也不算小,商业部和中纪委还专门发了通知,重申正式制度。几个月後,商业部和中纪委派联合调查小组去开封调查处理此事,当我作为小组成员跟着下去调查的时候,我再次惊讶地发现,条子仍然在批,与我们报导之前毫无区别。这就是说,当地政府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部门的上级领导,并没有把我们报导的现象当问题。……我跟踪此事达数年之久,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不是我最初想象的道德善恶问题,我面对的是大多数人处於一种利害格局中的寻常或者叫正常的行为,它基於大家都可以理解的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不触动这种格局,报导或调查通报乃至撤职处份,说好听点也不过是扬汤止沸,在我的个人经验中,由於扬汤的勺子太小太少,连止沸也办不到。後来,真正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化肥供应增加,政府退出,市场放开,现在化肥供求起伏波动,时常过剩,市场的供求规则取代了官场潜规则。”可惜,吴思本人囿于观念,只能从固定视角来审视这一案例。如果能超越自由民主主义预设的观念立场,那麽人们不难看出:既然“报导或调查通报乃至撤职处份”“连扬汤止沸也办不到”,几年才一次的“民主选举”又有什麽用?选举的效果最多无非等同于“撤职”,而且还只能隔几年来一次,涉及的对象也很有限,未必就能触及到当事人。对於大多数官吏来说,仍然只能依靠“报导或调查通报乃至撤职处份”来进行约束。

现实世界的政治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在许多发展中民主制国家,才选下去一个民愤极大的贪官,继任者马上又被披露照贪不误。没有经济发展、没有经济条件变化所带来的“利害格局”的变化,就不可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由此可见,民主制在发展中国家除了可以作为少数人的一种“高质量、高品味生活”方式外,其它据称可以达到的功效大都只是出自某些人有意无意的包装。不错,民主制在某些条件下确实能够有助于政治清明、社会公正甚至经济增长,但这必须以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作为前提。具体说它主要需要以中等以上的经济发达程度和社会力量对比的相对均衡作为前提,或者说需要以笔者所称“中产阶级社会”作为前提(详见拙文《中产阶级与普世制度》)。对上述社会效果来说,民主宪政的制度和中产阶级社会的条件可以说是一父一母,有父无母无济于事。仅有民主制度的框架,没有中产阶级社会条件的配合,自由民主主义所许诺的好处就大多只可能是空头支票。要推销这样的空头支票,就必须使顾客完全信任自己,不能产生丝毫怀疑。换言之,要想让人们相信“皇帝新衣”的漂亮,就必须充份掌握话语的主导权,不能任由某人喊出“皇帝没有穿衣服”;即便有人发出了这种声音,也必须让人们相信这只是疯子、狂人或精神病患者的声音--由于王思睿相信“一切思想讨论的背後都有政治斗争”,因此笔者有理由怀疑这或许就是自由民主主义者王思睿将冼岩的论述主张斥为“喋喋不休”的“语言垃圾”的原因。

无论民主、自由还是宪政,在实践中都只是一个相对性概念,而非绝对性概念。因此,笔者才会在“现代宪政民主制度的真正确立和有效运行,必须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纺锤型社会结构为前提”的命题中特意加上“现代”一词以限定“宪政民主”。换言之,笔者所称需以中产阶级社会作为有效运行前提的宪政民主,是现代观念所认同的宪政民主。无疑,现代观念可以认同“持[绿卡]的永久居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民主,但绝不会认同有财产或纳税限制条件的民主。在此,王思睿先生显然是在偷梁换柱。因此,他所反复引用的萨托利和奥维尔的话:“[在政治和语言的堕落之间有一种特殊的联系],因为语言更多地作为[隐藏或阻挠思想]的手段而不是作为表达思想的工具,这在政治上的表现要甚于其他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把问题搞得含糊不清的确是[有用的],现实政治的一个重要成份可以被称为玩弄政治语言的艺术”,笔者只能原物奉还。

王思睿为了回避自由民主主义在八九运动中的责任,将运动的主导者称之为“反对(现在执政的)共产党的(在野的)共产党”或者“历史错位共产党”。可惜,这是无济于事的。当时的民运领袖固然未必拥有今天王思睿们的理论素养,但他们的理论信仰和政治诉求,无疑都是自由主义取向的;他们的运动手法,也并不比今日自由主义渐进一脉即英美自由主义奉为圭皋的英美革命更加激进。美国革命爆发了为时七年的独立战争,英国革命虽然被自由主义者吹得天花乱坠,但这一革命实际上始于1640年,其间经历了战乱、独裁,砍下了国王的头颅。自由主义者总喜欢把1688年的光荣革命视为从天而降,似乎此前的暴力血腥较量,与此後的君主立宪毫不相干;似乎1640年至1687年都是由“反对(现在执政的)共产党的(在野的)共产党”或者“历史错位共产党”之类的人物在主持历史进程,而自由主义者是在1688年才开始登台演出。这种随意诠释历史的做法,倒是与某个时期的共产党人类似。

可能是为了自圆其说,王思睿总是有意无意地“误解”冼岩。例如他说:“冼岩一方面反对宪政民主的普世制度,一方面又说转型国家的宪政民主改革酿成[社会灾难]具有[必然性],[必然性]是一种最强意义上的普适性,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笔者从未说过“转型国家的宪政民主改革酿成[社会灾难]具有[必然性]”,笔者只说转型震荡有其必然。在说到震荡可能在中国酿成“社会灾难”时,笔者总是例举中国社会规模之大、人口之多、资源之稀缺、经济基础之薄弱、社会结构之刚性,换言之,这是一个具体判断,而非普适性命题。

王思睿又说:冼岩“自信能够[改变民间社会的思想基础],因此剩下的只有统治阶层及其统治方法是[刚性]的了”但笔者的原话明明是:“从客观条件考量,思想基础温和化的难题似乎无解,中国似乎怎麽也无法走出[要麽等死,要麽找死]的历史怪圈。正因其难,历史在此处才反复轮回。不甘于悲观宿命的中国人唯有发挥主动性,以人类理性一搏历史宿命”(拙文《中国要前进,自由主义必须让路》),不知道王先生是从何处看出笔者“自信”?

更有趣的是,王思睿在文中屡屡使用“观心术”。他既看出冼岩“年龄偏小”,又看出“冼岩要自由主义者提出改革方案”,“并没有几分诚意”按照王先生的逻辑,如果某医生经过努力无效後,终於宣布病人患了绝症,这就说明该医生对治疗“并没有几分诚意”。

王思睿奉劝笔者“说‘有’易,说‘无’难”,笔者多谢王先生的好意。笔者关於“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几乎无一不是在做着‘启蒙’和鼓动的工作,何曾有人提出过真正可行的方案?”的断言,当然是仅就笔者目力所及而言。但笔者恰恰就看过王思睿所推崇的“吴国光着《赵紫阳与政治改革》”,实在看不出“体制内[智囊]在1980年代後期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设计”其中包含多少可行性和有效性。至於王思睿特意列出的“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的实行政治改革的若干具体设想”,除了“党政分开”外,其馀内容大都已在当代中国政治实践中逐步落实。显然,这一切与自由民主主义者所张扬的“宪政民主”关系不大。

王思睿说他“仍然坚持要求冼岩说明他所谓[广大亚非拉民主宪政国家]这个概念的确切含义”,似乎他并没有注意到笔者在此前《权威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困境和出路,兼回应王思睿先生》一文中对此所作的回答:“自由民主主义无法合理解释前苏联转型的不如人意和一些拉美、东南亚国家政治民主化後的普遍困境,而只能拙劣地指责这些国家[不是真正的宪政民主]国家。其实,只要基本的制度框架已经确定,制度就没有[真假]之分,而只有实行效果的“好坏”之别。发展中国家实行宪政民主达不到发达国家的功效和标准、包括制度运作被人为扭曲,这都是由这些国家的客观条件决定的。这说明这些国家在现阶段实行宪政民主只能做到这一步,也体现了宪政民主在某些具体约束条件下的不适应性,而不能以此证明这些国家搞的[不是真正的宪政民主]”--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建立在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理念基础之上、并且能够保持逻辑自洽,如果这样的宪法被制度化为最高权威,违背宪法的操作只能以潜规则的方式暗地里进行,这样的国家当然就是奉行民主宪政的国家,不管其实际运行效果是否达到了自由民主主义所定义的标准。

笔者不知道王思睿所说“全球16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有“50个是宪政民主(自由民主)国家(地区)”,是依据什麽样的标准;但笔者知道,王思睿所说的这“50个是宪政民主(自由民主)国家(地区)”,其中包括了种姓制度大行其道的印度。笔者不知道,这样的“宪政民主国家”,还有什麽理由值得人们奉它为理想目标?王思睿又还担心笔者把什麽样的“非宪政民主国家的坏事安在宪政民主国家的头上来批判”?

王思睿一方面说“改变社会的刚性,可以采取民间和当局互动的方式”,另一方面又说“真正的民间思想家,应当把着力处放在说服和教育执政者方面”。如果“真正的民间思想家”都“把着力处放在说服和教育执政者方面”,那麽“民间和当局互动”,又怎麽实现?

笔者在《中国的政治改革可以这样起步》一文中曾指出:“造成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刚性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民主即行]主张和理论,二是权力腐败难以抑制。前者在国际示范和普遍真理的名义下,占据了话语高度,掌握了大量群众,使中国政府不敢启动有限的政治进程;後者导致了普遍的社会不满,使原地不动也难以维持。中国问题的政治出路,就是要着眼于解决这两大难题,在左右之间设计出一条新路”因此,化解当前社会刚性只能双管齐下。一方面大力反腐,维护社会公平,一方面哺育温和、理性的思想言论资源,“两手都要硬”。就前者而言,目前最有效可行的对策是赵志勇提出的“信息民主”,即以舆论监督为手段,由执政者主导、市场引导,使媒体为民众说话,监督权力和资本,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将执政者和民众联结起来。

笔者虽然力薄能鲜,几年来也一直在为“大力反腐,维护社会公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呼吁。但是,笔者现在的看法是:由於“民间思想家”大都已如王思睿所言,“把着力处放在说服和教育执政者方面”;其声洪洪,有冼岩不多,没冼岩不少。反之,对於民间理性的反思和温和诱导,少有人为。以茅于轼先生之年高德隆,偶一为之,亦即遭“民间思想家”诟骂,几成众矢之的。因此,笔者不避“诛心”之论,不惧王思睿们对“喋喋不休”“语言垃圾”的厌恶,愿意为这种“真正的民间思想家”不耻之为的工作略尽棉薄。笔者认为,不论从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操守还是从西方自由主义标榜的“理性平衡”来说,民间知识分子的严于律己和反躬自问都是必须和重要的;王思睿所谓“真正的民间思想家,应当把着力处放在说服和教育执政者方面”,恐怕只是“反对(现在执政的)共产党的(在野的)共产党”或者“历史错位共产党”的思维方式和斗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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