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从建构主义到演进主义 中国治国方式的嬗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25 次 更新时间:2009-09-13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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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  

人们说,现在的中国执政者是实用主义者,他们没有形而上的观念坚持,不管黑猫白猫,只要逮到老

鼠就是好猫。这话不仅描述了后意识形态时代执政集团的精神面貌,也概括了自1949年以来中国治国方式的最大嬗变,即从建构理性主义到演进理性主义的嬗变。

所谓建构理性主义,是指从高尚的道德目标出发,凭借理性推导,设计出一套理想社会的蓝图,并以此作为全社会的价值依据及行动指南。而演进理性主义则认为,社会进步不是某种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通过反复试错逐步实现的;执着于理性设计与建构,往往会“好心办坏事”。对此,波普尔曾有过最经典的表述:“企图缔造人间天堂的结果,无一例外造成人间地狱,它导致不宽容。”

众所周知,在治国思路上,毛泽东是最彻底的建构主义者。他心中自有一幅“共产主义+世界大同”的理想蓝图,所以,在1949年“砸烂旧世界”后,他便一步紧接一步地按照心中蓝图“构建新世界”。为此,他可以放弃许多一般意义上的重要社会治理目标,或者将其置于次要,例如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正因为胸中另有天地,因此他与他那些“胸无大志”的同志们发生了难以弥合的路线分歧,致使党内路线斗争、人事斗争始终不绝。包括文化大革命在内的实践尝试却证明,毛的理想蓝图中确实含有乌托邦成分,他甚至最终未能扶持其理想的继续者“革命派”上台,而只能让具有折衷色彩的华国锋继承其领袖位置。实际上,这或许意味着,到晚年就连他本人也已不看好这种理想蓝图的现实可能性。

第二代领袖邓小平虽然是“黑猫白猫论”最著名的倡导者,被视为当代中国实用主义政治的开山祖,但其实他本人至少也是半个建构主义者——在经济改革路向上,他很早就已有明晰的蓝图与准确的彼岸,那就是市场体制。虽因囿于党内传统意识形态的制肘,在目标的表述上,他不得不一度含糊其词,犹抱琵琶半遮面,但实践中的朝向始终是清晰的。邓信奉“不争论”、“只做不说”、“做了再说”,在1992年他所设计的路向面临颠簸时,终于忍不住站出来“南巡讲话”,亲自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为市场体制确立了合法地位。

但在政治上,结合最近披露的赵紫阳录音资料看,邓似乎始终相信中国的现行体制比西方更高效。用邓的话说:在苏美争霸中,美国的民主体制是美方的弱点而非强项。因此,在政治方面,邓是个演进主义者,反对照搬西方“成功经验”。实际上,邓并不认同西方的“成功”。邓的这种看法,很符合他本人的实际经验——到那时为止,中国的政治体制一直表现了很强的执行力,而且当时官场腐败并不严重;在邓本人的主导下,曾经导致“文革浩劫”的高度集权体制尤其是高度紧张的党内政治氛围也已得到改善,后来的领导人再也难以拥有凭一己意志就可号令亿万人“为理想奋不顾身”的影响力。邓确实有理由相信,只要在现有基本框架上根据现实需要不断调整、修补,中国的政治体制就能保持高效。邓的这种“一半是建构、一半是演进”的治国方式,也是他被一些人评价为“跛足改革”的原因。

邓以后的中国政治,才真正进入全面演进主义时代。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既非社会主义,也非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直接可以说就是“没有主义”:没有理想目标,没有先验蓝图,现实需要怎样就怎样,缺什么添什么,多什么减什么。这是一种“事后反应”型的治国模式,它需要根据现实中凸显的问题,决定下一步的调整方向。这种治国模式与逐渐成形的最高领袖任期制相结合,构成了大约8年一次方向调整的特殊政治周期景观。

人们看到,在江泽民执政前期(当时邓还在,应该算作邓小平时代后期),市场体制已基本确立。伴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社会财富被重新分配,改革由经济领域蔓延到社会领域。一方面,一些掌权者及其亲属需要为其掌握的财富提供一种说法;另一方面,新崛起的“新社会阶层”需要获得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社会与政治身份。总而言之,新兴的资产阶级亟待肯定自我身份的合法性,亟须“正名”,以保障新的财产关系,保障“改革成果”。其中关键,就是要解决“新社会阶层”的合法身份与原官方意识形态之间的矛盾。官方意识形态急须有所突破,以满足现实需要。江看到了这种需要,于是在真正全面掌权后不久的2000年,提出了“三个代表”理论。

在江泽民时代后期,以权力资本化为内核的市场化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愈演愈烈,已接近普通民众心理承受的极限;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模式造成环境破坏、资源损耗严重,发展难以持续。容隐、旁观多年的胡锦涛,洞悉了这些问题所在,因此在上台不久,即针对性地提出了“和谐社会”目标与“科学发展观”。

虽然每一次针对性的政策调整,都伴随着系列的理论建构,但这并不表明中共每届领导人都有着凭理论建树以留名青史的雄心(他们还没有这么不自量力),也非意在揭示某种终极目标或理想蓝图。实际上,这种做法不过是对政策调整进行一种理论包装,以便进行党内动员并获得社会认同。这种做法的必要性,是由现行统治方式决定的——首先必须自我包装成“伟大、光荣、正确”,然后才能自上而下、名正言顺地要求下级绝对服从。凡有调整,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对前任之“伟大、光荣、正确”的解构,因此首先必须进行至少是同等程度的理论包装。这种包装,只要求大约能够自圆其说即可,并不需要面对反诘,因为国内这一层面的话语权始终被垄断在执政者手中,对民间而言这是禁区。

以“和谐社会”论,这种理论并不关心和谐社会的具体构成,以及如何达致和谐,怎么解决现实中的障碍,它甚至讳言现实中存在何种障碍,而只是抽象地提出一个方向,为政策调整赋予某种正当性与崇高性。所以,它并不意味着执政者构建了新的理想蓝图,而只是为短期调整进行“亮化”包装,对策性质明显。

显然,演进主义的治国方式没有先验的理想蓝图,它必须“摸着石头过河”,在反复试错中前进。这种前进方式,其实颇契合于西方政治学尤其是古典自由主义所主张的“零打碎敲式”演进。比之依据理想蓝图的建构,它没有那么激动人心,不能召唤亿万人的激情,不会“一步跨入”理想天国,但也不会因目标未经验证而遭遇彻底失败,不须再次推动重来。它的进步和失败都是微小的,阶段性结果取决于阶段内的多次成功、失败之和。

它的缺点是,强化了“路径依赖”,社会进程易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操纵。由于缺少“砸烂旧世界”这一环节,改良只能在既成的利益格局和力量对比基础上进行,必然受制于原来的利益和力量结构。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最强势的利益群体将左右社会变迁,他们有能力使每一项改革措施的最终实施结果有利于自己,哪怕是旨在遏制其利益扩张的针对性政策。于是人们看到,每一次改革,从房改、医改到国企改革、金融改革,得利的总是同一群人,“付出代价”的也总是同一群人;得利的总是少数精英,“付出代价”的总是占人口多数的普通大众——“改革”蜕变为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夺。政府主导的利益调整,无论是针对政府官员的公车改革,还是针对暴富群体的房地产业调控,一触及强势群体的既得利益就进行不下去,不是无疾而终,就是被逆势反转。政府社会政策的最佳表现,也只能是在汲取了十倍的社会财富后,再将其中的十分之一“反哺”于弱势群体,另外大部分只能任由利益集团分割。

要扭转这种颓势,最直接的方法当然是开放下层社会力量,让一直被压抑的力量释放出来,改变各群体间力量对比。这要求政府开放基层言论和结社自由,让民众获得自组织的能力。自由主义者和新左翼都同时呼吁这种制度开放,极言其具有对抗权力越界和特殊利益扩张,缓解社会矛盾,使冲突循理性化途径宣泄的好处。虽然事实确实如此,但这一切效果的实现,须依赖于某一前提,那就是大多数人对现政权合法性的认同。缺少了这种合法性认同,上述效果都可能由良性变为恶性——觉醒后的力量不但很容易将矛头指向政权合法性,对强势群体的愤恨,也容易很自然地转嫁到政府头上。

后意识形态时代的政权,基本上已放弃对自我合法性的理性辩护,而主要依赖“既成事实”和治理绩效来维护其统治合法性。因此,它不愿意也难以面对公开的理性质疑,只能选择继续压制言论和结社自由,让社会保持在原子状态,至多是分子或细胞状态,绝不会任其形成组织和器官。也因此,政府必然对民间时时保持强大压力,二者的关系将始终高度紧张,同时这也促使政府尽力地获取和直接掌控更多资源。

这种由体制和意识形态所决定的结构刚性,使“改革”即政策调整只能由政府单方面主导,民间尤其是底层的力量只能被困锁在樊笼中。如果执政者本身隶属于既得利益集团,或者官僚机构与既得利益集团纠缠不清,而执政者又受限于其执行系统即官僚机构,那么社会前行的曲线很可能不是向上,而是向下,“渐进”将变成“渐退”,中国的苦难绝不会止步于吴敬琏所凛惕的权贵资本主义社会——那将是大多数中国人的恶梦。

今日中国正处在何种状况,尚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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