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是贪腐之国。因专制制度、权力的黑箱操作,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贪腐症。中国一部二十六史,实是贪污腐化史。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成为制度性的、有组织的、系统化的行为,往往不必偷偷摸摸地进行,而是彬彬有礼地、公开半公开地进行,如战利品、抄家物品归己,克扣军饷,接受下属的“礼敬”等。
汉时的权臣梁冀一句话就吞并了扶风的一个亿万富翁,一个命令就把几千个农家子弟抓来作奴婢、就把洛阳周围几十里的农田强行圈起作“兔苑”、将上千里的地方封起作为梁家猎苑;一个商人不知禁令,误杀了苑中一只兔子,他竟先后杀死十多人。梁冀的家产值30万万缗,抵全国租税的一半。
清朝的和珅是中国历史上除皇帝之外的最大的贪官,他将乾隆晚年的四方贡物的十之八九都扣下,据为己有,还买通太监从宫中偷窃珍宝;被抄家时,连嘉庆皇帝也惊得目瞪口呆,说:“和珅的大珍珠比皇冠上的还大,大宝石连宫中也没有……”。据估计,和珅的家产折合白银为8万万两,抵当时全国20年的税银收入。不过,比起皇帝来,和珅之财又是小巫见大巫。乾隆在位时也想方设法进行搜刮,每年他的寿辰时文武百官都要进献,一次所收金佛就多达一万尊,其80寿礼之黄金编钟就重达一万三千多两。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此乃万古不易的一条定律。统治者权力无边的中国因而不可避免地成了贪腐之乐土。“做官发财”、“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老百姓津津乐道的事实、光宗耀祖的梦想。人们对腐败习以为常,对腐败钦羡万分:“如果我当官了,也会多捞些”,许多国人的心里这样想。
因此,腐败在中国是一个公认的制度,是系统化的敲诈、制度化的贪污。
费正清说:中国是“农民––––官僚式的国家,它奠基于农业而不是商业,由地主和官僚而不是商人和政客所统治”,老百姓“靠老天爷和税吏的摆布过活”。正因为如此,农民受尽盘剥、敲诈,地主和官僚则有封建制度为其庇佑,特别是官僚,哪有不发大财的?明时严嵩的贪污款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明清之时,一个总督、巡抚的年俸也不过一百多两银子,雍正虽高薪养廉,创立“养廉银”,但随物价上升,以及财政困难,养廉银经常停支,也发挥不了养廉的作用。于是,官员们贪污公开化,甚至为政府所许可,如买官鬻爵公行,乾隆时捐4600两纹银,光绪时捐2600两纹银就能做知县了。
在传统社会,反腐败也经常采取铁血手段,杀鸡给猴看。朱元璋整饬贪腐最烈,规定凡贪赃白银60两以上者,一律枭首示众,剥皮填草,风干尸体,悬挂于衙门座位旁。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驸马欧阳伦也因倒卖茶叶而被诛。
另据统计,清朝共有162名二品以上的高官被处死,其中55人是因贪腐而被杀头的。即平均不到5年就有一名二品以上的官员因腐败而被处死。
虽凭残酷手段,但传统社会并没有消除腐败,反而愈演愈烈,这是为什么呢?是官主民仆、权力万能、资源官府垄断、低成本风险高腐败收益的政治经济制度使然,是社会性全面腐败、缺乏正义感的文化风俗环境使然。
二
现代社会如何反腐败呢?腐败的消除要依靠舆论自由、言论自由,要依靠政党、组织的监督和制约,依靠政务官与事务官分开的公务员制度,依靠独立的司法、法治的完善,依靠资源的市场化和行政的公开化、透明化等等来做到。
假若没有舆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新闻一味唱赞歌,不反映社情民意;假若政党、组织只靠政治说教和严打恐吓来遏制贪欲,保持自己队伍的廉洁性;假若政客与文官勾结,政务官与事务官不分开、决策与执行不分开;假若没有民主政治,政务官不是靠选举上台,人民不能罢免他;假若官控资源、行政暗箱操作,不搞市场化拍卖招标投标;假若法制受制于行政、无独立的司法,检举揭发者常常受到打击报复,那么寻求反腐败无疑是缘木求鱼。
国际透明组织指出:发达国家的腐败度比较低,发展中国家的腐败度很高。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有丹麦、瑞典、挪威、新西兰、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这些国家的权力制约比较完善,新闻监督有力,尽管腐败现象偶有发生,但能够受到很好的遏制,不会泛滥成灾,能够把“筐里的坏桃子”不断地扔出去。而发展中国家的腐败是体制性的腐败,其根源在于不合理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政府垄断资源、直接控制经济,在于政商一体、政银(政府与银行)结合,在于集权专制以及新闻、司法的不独立,在于缺乏民主,公民无法监督政府官员等等。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官员直至首相的纳税清单。现在发达国家的担任公职者每年都要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由主管部门审核,任何隐瞒、谎报、转移财产的行为,都被视为有罪,可能被逮捕。他们还实行金融实名制,清查匿名存款,韩国因此而查出了两个前总统的巨额非法财产。他们实行“透明政治”、“透明行政”,美国让电视无限制地报道各级议会和行政会议;其透明的选官任官制度,如新加坡的公务员由独立于议会和政府的公共服务委员会管理,由他们聘用、考核、处分等,这能较好地避免卖官鬻爵现象的发生。西方的政党活动也法治化了,美国规定,接受联邦资助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使用家庭和本人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个人向候选人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一年不得超过2.5万美元;候选人收到的超过200美元的捐款必须公布捐款人的姓名、住址、职业等,候选人超过200美元的开支也必须对外公布。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现代文官制度,以克服政党分肥制的弊端,如他们规定官职不得作为竞选时的许诺,政务官的任命须经议会批准,事务官不得参与任何政党,不被政务官随意解职等,这样有利于防止官员们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
西方反腐败是无禁区的。他们可以弹劾总统,可以随时罢免首相和各级官员;为了保证于此,他们建立了独立的反腐机构,如美国设立了特别检察官制度。再加上他们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不得参与任何政党,因而司法监督强而有力。西方还提倡以权制权,以议会监督政府,让政党相互监督,并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1971年,《纽约时报》与尼克松总统就新闻报道打官司,最后以总统败北而结束。西方还实行民主制度,让公民广泛地参与社会决策和监督,如1966年美国通过了“情报自由法”,规定公民有权查看政府的文件档案,1976年又通过了“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联邦政府的50个机构的会议必须公开举行,公民可随时旁听。另外,他们还有财政审计监督,其审计部门有的是独立于政府、议会、司法的,以保证审计不被干扰。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还兴起了又一轮私有化浪潮,解除了政府对经济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管制,放弃了政府手中的审批权、指标、配额、盘子等,这样都有利于反腐倡廉。
三
现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软政权”。他们虽讲究集权,但效率低下,法纪松弛,腐败蔓延,行政命令的贯彻能力退化。而且,由于分利集团化–––––一些个人或组织为了狭隘的自身利益,排挤他人或其他组织,垄断资源,阻碍资源的合理流动,通过钱权交易谋取暴利。这样,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中国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我们虽然正在发展市场经济,但不愿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产权清晰,一味地回避市场经济的根本––––个人所有制、共有制,不肯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种似是而非的市场经济给不被制衡、不受制约的权力资本、官僚资本以广阔的生存空间,由此必然形成无法控制的制度性腐败集团。而发展中国家反腐败,往往不去触及制度,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对官僚、既得利益者进行保护,寄希望于通过政变、运动、严打、教育、自我监督、清除异己、压制不满等等来消除老百姓的怨气、遏制腐败,结果治标不治本,政权也因此被断送。
毫无疑问,集权政治与自由经济的结合,必然造成特权、贪腐现象。市场经济减去民主法治就等于腐败。
中国的问题不是穷,而是穷奢极欲,无法无天。
反腐败如果不从体制着手,那么,一面杀贪官,一面还会出现更多的贪官。
有人推崇罗隐的“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精神。此精神固然可贵,但法治监督、制度制约、新闻批评、言论自由、民主政治才是克服腐败的根本。
那种认为道德自律就可以消除腐败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浪漫主义政治是中国现代政治灾难的总根源。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欢迎浏览个人主页 http://huxingdou.home.chinar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