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氓集团
在中国历史上,有争夺帝位的野心者不外两种人,一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等是。二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等是。此盖豪族有所凭借,便于取得权力,流氓无所顾忌,勇于冒险。
豪族所凭借的是什么?吾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是唯一的生产工具,也是唯一的权力基础。但是四民之中,农民最苦。吾国的遗产继承制,以诸子均分为主,纵是大农,一传再传之后,土地亦必细分,由大农变为小农,土地的生产已经不能维持一家的生活,而租税又以田赋为主,农民受了苛税的压迫,结果便如晁错所言:
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亡日休息……勤苦如此,倘复被水旱之灾……赋敛不时……当具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
宋时司马光亦说:农民值丰岁,贱输其所收之粟以输官,比常岁之价或三分减二,于斗斛之数或十分加一,以求售于人。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吏责其钱(田赋)不已,欲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卖牛。无田可售,不免伐桑枣,撤屋材,卖其薪,或杀牛卖肉,得钱以输官。一年如此,明年将何以为生乎?
农民穷苦如是,豪族则乘农民的穷苦,兼并了许多土地。豪族多出身于官僚,依政治上的权力,以武断于乡曲。春秋时代已有“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以作乱……杀子驷(当国)子国(司马)子耳(司空),劫郑伯以如北宫”之事。降至秦代,商鞅变法,“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虽然西汉初年曾徙郡国豪杰以实园陵,然而强宗大族的势力并不少衰,吾人观刺史以六条问事,其中一条乃察“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另一条又察“二千石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即可知之。然此压制未必就有效果,宣帝时代有“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之言。到了东汉,“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三国时代,北方则“大族田地有馀,而小民无立锥之地”。南方豪族亦“势利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此种兼并经南北朝而至隋唐,虽然北朝及隋唐均施行公田之制,然田之分配并不平均,而豪族且有封固山泽之事。唐自永徽以后,“豪富兼并,贫者失业”。降至宋代,即在梁山泊草寇尚未出现以前,“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而他们又无科输,国家复将他们所免缴的田赋分配给平民负担,故史云:“强宗巨室阡陌相望,而多无税之田,使下户为之破产。”这种豪族不必自己耕耘,可将土地借给佃农,按时收租,遨游都市,上结官府,下交游士。一旦天下有变,他们常筑坞堡以自卫。而有野心者则可率其部曲,作争夺帝位的豪举。
流氓呢?中国的流氓与罗马时代的贫民不同,罗马时代的贫民乃出身于公民阶级,他们有公权(选举权),他们可利用公权向国家及富豪勒索金钱,以维持自己的生活。他们在经济上虽然没有直接的贡献,而却有间接的作用。罗马是奴隶社会,一切生产事业均由奴隶担任,而奴隶则由战争的俘虏而来。所以罗马只有不断地打胜仗,不断地侵服邻国,不断地扩张领土,而后奴隶的来源才不会断绝。但是要向外国开战,须有军队,而组织军队的人则为公民。因此,他们虽然穷苦,而在政治上及社会上尚有相当的势力。中国的流氓既然没有公权,而在经济上又只有破坏的作用,没有建设的作用,何以他们也有势力?
中国的流氓又与现代的劳动阶级不同,现代的劳动阶级在许多国家虽然过着穷苦的生活,但是他们乃是生产要素之一,只要他们停止工作,社会的经济就发生恐慌。中国的流氓不曾劳动,也不想劳动,社会并不依靠他们而存在,他们却要依靠社会讨生活。他们完全是一种过剩人口,纵令他们全部灭亡,也不妨害社会的存在,反而他们的灭亡却可使社会的秩序因之安定。他们的地位既然如斯,何以他们竟有势力?
中国是农业国家,中国的农业甚见幼稚。技术的幼稚已可妨害生产力的发达,而过小地的耕种又令技术不容易改良。其结果,农民当然没有贮蓄,而致再生产只能在同一规模上,不断地反复着。然而地力是有限的,收获是递减的,年年在同一的土地,作同一的耕种,收获何能不年年减少。西汉在文帝时代,“百亩之收不过百石”。东汉时代生产力似已提高,“亩收三斛”。由三国而至晋代,一亩之收“或不足以偿种”。降至唐代,“一顷出米五十馀斛”。到了宋代,太宗时,“亩约收三斛”,神宗时,“大约中岁亩一石”。然据吕惠卿之言,“田岁收来四五六斗”。生产力如斯低落,而又加之以水旱之灾、赋税之重,百姓遂“弃田流徙为闲民”。闲民增加,贫穷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
贫穷的普遍化就是暗示中国社会快要发生大乱了。王莽时代,“四方皆以饥寒穷愁,起为盗贼,稍稍群聚,常思岁熟,得归乡里,众虽数万,不敢略有城邑,转掠求食,自阕而已”。晋惠帝时代,“频岁大饥,百姓乃流移就谷”,“至于永嘉,丧乱弥甚,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终而引起流民作乱之事。隋炀帝时代,“百姓困穷,财力俱竭,安居则不胜冻馁,死期交急,剽掠则获得延生,于是始相聚为群盗”。唐僖宗时代,“天下盗贼蜂起,皆出于饥寒”。至宋,税重役繁,百姓多弃田不耕,“民罕上著”。而花石纲又复扰民,“方腊因民不忍,阴聚贫乏游手之徒,起为乱,破六州五十二县,戕平民二百万”。此种历史都可以证明:因贫穷而作乱的,多由流氓发动。他们没有“身家性命”,而生活又不安定,生的快乐既未尝过,死的苦痛也不恐怖。他们最肯冒险,由九死一生之中,突然地置身于云霄之上。他们个人虽然没有势力,而成群结队之后,就可以横行江湖。绅士怕他们捣乱,农民怕他们鱼肉,他们在中国社会上,乃是化外之民,隐然成为一个势力。
流氓在中国历史上曾演过重要的角色。他们常常变为流寇,先向最没有抵抗力的农民肆行劫掠,而使疲敝不堪的农村,连馀喘也不能保。农村破坏之后,政府因田赋的减少,财政也日益穷匮,不能不用苛捐杂税来刮索人民,然而一切刮索最后都转嫁在农民身上。例如南宋理宗淳祐八年,陈求鲁曾说:
常赋之入尚为病,况预借乎。预借一年未已也,至于再,至于三。预借三岁未已也,至于四,至于五。窃闻今之州县有借淳祜十四年者矣。
其结果也,不但不能挽救国家财政的穷匮,并且还使农村愈益破产,于是政府成为怨府,而朝代随之更易。西汉的绿林赤眉,东汉的黄巾,晋代的许多流寇,隋的窦建德、刘黑闼,唐的王仙芝、黄巢,宋的方腊、宋江,元的刘福通、徐寿辉,明的李自成、张献忠,都使中央政府疲于奔命,朝祚因之断绝,甚者且把整个的中国送给漠北民族。
梁山泊所代表的是什么?不消说,它的构成分子,以流氓为主,最初投到梁山泊的是晁盖等七人,晁盖虽是山东济州郓城县的富户,但他不喜欢结交文人,“专爱结识天下好汉”(第十三回),其下有吴用为不第秀才,公孙胜为云游道人,刘唐飘泊江湖,没有一定职业,三阮打渔为生,并做私商勾当,白胜则为闲汉。梁山泊的好汉大率出身于流氓,没有正当的职业,或在山林“剪径”,或在湖里“揩油”,我们虽然佩服他们的义气,而对于他们“迫上梁山”的环境,也该与以相当的同情,但不宜因佩服与同情,而讳言他们的出身。
二、经济生活
“有福同享,有苦同受”,是他们的口号,“大秤分鱼肉,小秤分珠宝”,是他们的生活。由这口号与生活观之,可知梁山泊集团只是帮会,而非政党。帮会依义气而结合,政党依主义而团结。在帮会,既已加入,就不许中途脱离;中途脱离,视为不义之事。在政党,政见相同,是我的同志;政见改变,又变成我的敌人。改变之人道德上毫无过恶,视之为敌之人,道德上也无反于友谊。帮会只能横行江湖,依“有福同享,有苦同受”的观念,互相合作,纵有小愆,亦不能夺其“福”,而加以“苦”。反之,政治所需要者乃是刑赏,管子有言:
明主之治也,有功者赏,乱治者诛,赏之所加,各得其宜,而主不自与焉。
商鞅之言,更合于为政之道,他说: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这种不顾过去之功与善,只看目前之败与损,在帮会是办不到的。
帮会的组织均以下层阶级为基础。他们多无产业,所以他们的团体关于经济方面,常接近于共产主义。不过他们的共产主义不是生产上的共产主义,而是消费上的共产主义。在古代,不但流氓团体只能实行消费上的共产主义,就是学者也只能主张消费上的共产主义。这不是因为他们思想幼稚,而是因为当时的经济条件只能产生这种幼稚的共产主义。何以故呢?古代工业未曾发展为大工业,手艺匠乃个个独立,而表现为生产上的个人主义。要令生产者合作,非常困难。反之,人们的生活条件却很简单,任谁都没有特别的欲望,他们在消费方面颇能一致。因此之故,遂使古代的共产主义只能取消费形式,不能取生产形式。
梁山泊的共产主义是消费上的共产主义,不是生产上的共产主义。但是有了生产,而后才配谈分配。他们不是生产者,他们的货财从什么地方得到呢?固然他们首领之下有许多喽啰,他们的经济生产就是筑在喽啰制度之上。但是喽啰又和希腊罗马时代的奴隶不同,不是用“汗”来生产主人的生活品,乃是用“血”来略掠别人的生活品,以供主人之用。但是他们的生活既然不依靠他们自己的生产,所以“仗义疏财”及“劫富济贫”遂成为他们的最高道德。即他们的共产主义并不想改变生产形式,只想劫掠富人的货财,把各种消费品另行分配。这种“劫富济贫”的观念,不但流氓阶级视为最高道德,就是普通人民也视为合于天理。按古代财富的集中,就其原因与结果言,都与现代资本的集中不同。现代资本的集中由于竞争所致,而竞争可以改良技术,而增加工业生产力。古代财富的集中则由豪强利用高利贷的方法,尤其是政治手段,来剥削一般农民。这个方法是减低而不是提高生产力的。并且现代资本家在自由竞争之下,要想维持自己的存在,须将利润贮蓄起来,借以添置设备,改良技术,至于个人所得消费的不过其中小部分而已。反之,古代富人没有这个必要。他们利润的来源非在于技术的改良,而在于过度的刮索。他们刮索所得的金钱均供为个人享乐之用,所以财富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上,并不是生产力的发展,而只是消费品的集积。然而这种消费品又不是个人所能消费得完,所以把它分散给大家同用,不但不会减少社会的生产力,反而可以促进货财的流通。古人以仗义疏财为最高道德,用此以结交朋友,用此以增加权力,其原因实在于此。
三、伦理观念
人类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人类的伦理观念。
据社会学者所言,澳洲土人不以杀儿为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他们过的是游牧生活。生了一个儿子,未到四五岁,而又生了一个儿子,不但无法养育,而且行动不便,所以只有把后生的杀死。美洲土人对其家中老人,往往置之死地,而不视为悖理的事。因为他们过的也是游牧生活,而生产力又甚幼稚,一人一天的生产只能维持一人一天的生活。年老的人既然不能随群奔走,而又无法觅食,所以只有听其死亡,使他不受现世的苦痛。
伦理观念随生活方式而不同,而生活方式又随阶级而不同。
绅士生在财主家里,幼有保姆看护,壮有师傅训导,到了长大,又继承祖宗的财产,过其安乐的生活。试问他们的生活何以这样安乐?因为他们有财产。他们的财产从哪里得来?由于祖宗遗留。他们享受现世安乐的生活,不能不回想到安乐生活的来源,既然回想到安乐生活的来源,当然对于祖宗,感恩感德,油然发生一种孝的情绪。绅士以“孝为百善先”,是有理由的。但是祖宗的财产何以不被别人抢去?因为有国家的保护。国家是谁人的国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当然是皇帝的国家。我们现在安乐的生活,由于祖宗的财产,而祖宗的财产所以能够存在,又由于国家的保护,即由皇帝的保护,则我们为了感恩感德,而须尽孝于祖宗,当然也须感恩感德,而尽忠于皇帝了。
绅士阶级的道德是忠孝二字。
流氓呢?流氓生在穷人家里,他们自呱呱堕地以来,除了母亲的乳汁之外,未尝受过祖宗的馀荫,有时连母亲的乳汁,还要让给财主的子弟去吸。他们幼年的生活未必比鸡豚为优,因为鸡豚养大了之后,可以卖给别人,其利益是直接的,而儿子有没有“出息”,还是不可知之数。他们稍稍长大,就帮助父母,从事各种劳动,或入山陵讨柴,或到河边捞鱼,或则上街卖油条,家庭的幸福既未享过,对于家庭,当然没有爱情。反之,他们讨柴、捞鱼、卖油条的时候,为了预防野兽及暴徒的来袭,则常结伴同行。这个时候,朋友是他们寂寞的安慰者,又是他们生命的扶助者。到了他们长大,流浪江湖,朋友的重要更见增加。他们看重朋友,以义气为最高道德,实是环境使然。朋友愈多,则他们的义气范围愈广,超过一定限度之后,很容易由爱惜朋友的义,变为爱惜人类的仁。
流氓阶级的道德是义字,而发扬光大之后,则成为仁。
梁山泊是流氓所组织的团体,所以他们重义而不重孝。孝子王进不上梁山,而最初出现于《水浒传》的好汉便是气死母亲的史进(第一回)。宋江虽有孝义黑三郎的绰号(第十七回),但若研究其生平行为,尚不能称为养志。其他的人更谈不到什么孝字。李逵虽然动于孝思,回家取娘,然而半路就送给老虎充饥(第四十二回)。这个事情可谓世上最悲惨的事,然而李逵回山,诉说杀虎一事,宋江竟然大笑,众好汉也没有安慰的话(第四十三回)。假使李逵所取的非其母,而是其友,则难保梁山泊诸好汉不责李逵谋事不慎。重友而不重亲,不是因为他们没有道德,乃是因为他们的伦理观念与绅士的伦理观念不同。
然而他们却极重视义气,鲁智深在菜园舞起铁禅杖,因为林冲一声喝彩,即认为知己(第六回)。后来,林冲受了高太尉陷害,刺配沧州,鲁智深便一路跟去,暗中保护,走到野猪林之时,董超、薛霸将林冲缚在树上,举起水火棍,望林冲脑袋劈了下去,而树后忽然飞来了铁禅杖,救林冲于将死,鲁智深又直送林冲到沧州(第八回)。这种义气还可以说是林冲是他的知己。“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只唯下层阶级方能做得出来。杨雄吃酒半醉,途中为张保等抢去财物,石秀挑着一担柴来,路见不平,便放下了担,一拳一个,都打得东倒西歪,杨雄方才脱身,而与石秀结拜为兄弟(第四十三回)。此种路见不平,奋不顾身,恐非士大夫能够做到。他如武松为施恩而打蒋门神,施恩亦三入死囚牢去看武松,这都是出于“义”字。吾人以“义”为下层阶级的伦理观念,并不杜撰。
萨孟武(1897—1984)名本炎,字孟武。福建福州人,汉族。政治学家。他对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制度、理论的研究,能不落俗套,深入浅出,贯通中西,对中国政治学的形成影响很大。几本随笔式的小书,以小说解说学术观念,独具特色,也颇得读者欢迎。本文摘自其随笔集《水浒传与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