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摘”2009年夏辑卷首语初稿)
在我的记忆深处,自己在中国大陆第一次出庭为被告做辩护人的情景,一直难以忘怀。
1982年初夏,我和我的同学们在四川省合川县(现在属重庆直辖市境内)律师顾问处实习期间,接受委托为一个参与抢劫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为了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当地法院选择在案发地点的云门镇的一个大庙堂内设立法庭。云门镇是个颇有特色的地方,嘉陵江从这里擦身而过,然后在重庆朝天门与长江合流。这里曾经是中国儒学大家梁漱溟50年代初做过乡村调查的地方。
记得开庭的当天,大庙里挤满了前来旁听的普通百姓,有的人还肩上背着竹筐,带小孩子来的人把小孩子举在头顶或干脆把小孩子放在竹筐里。大庙里男女老少、人头攒动、喧声如潮。整个庭审和公诉的过程都难安静下来。可是,当人们听到审判长说道“下面请辩护律师开始为被告辩护” 时,整个大庙霎那间安静下来,人们的眼光全都聚焦到审判台上的几位辩护律师的身上。我当时下意识地感悟到,在中国千百年的历史里,绝大多数百姓们,包括我眼前云门镇的这些普通百姓们,可能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看到过眼前正在发生的场景。他们常看到公安警察对嫌犯说:“跟我走一趟”,就把人抓走了;甚至也见到过执法人高喊着:“拉出去毙了”,就把犯人就地正法了;但就是从来没有亲眼看到律师为一个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场面。我当时似乎有一种不可名状的自豪感,觉得自己此时此刻是在见证历史和创造历史。不过,这种自豪感在我的脑海里停留的时间很短,因为,我很快又意识到,当下自己作为一个辩护人,很大程度上是在这里“逢场作戏”—— 因为,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在我今天出庭辩护之前,我的辩护词是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审核的;等一会儿,审判长就要当庭宣读早已油印好的起诉书了。
100多年前,中国人开始学习西方时,开始把鞋分成左右脚,将公路分成左右侧,把学校分成小学、中学和大学,把医院分成内科、外科、牙科五官科,把法律从业人分成司法、检察、警察以及律师等,人们都觉得很新鲜。律师出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这在今天看来已经是很普通不过的事务,这在距今天并不久远的80年代初的中国乡间,对普通百姓而言,似乎都是惊世骇俗的创新。历史反复证明,任何一个符合人性的新事物或者是新观念,虽然在最开始时都是新鲜好奇的、飞跃性的,但最终会成为常理和常态而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自从那次出庭辩护后,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过去了。这些年来,中国的确在进步,正朝着更人性更宽容的方向渐进。中国的改革开放,使得千百年来在严刑峻法下鲜有个人权利的民众,能够逐步扩大喘息的空间,能够在逐步获得自身权利的同时,成为社会积极的创造力量。这种进步,是由执政党、知识界和各界民众在有意无意中推动前行的。包括四川合川县云门镇的普通百姓们在内的全体公民,其实都是这个过程的推动者和受益者。
这些年里,在法治领域里,我们开始看到一些中国人进步的脚印。比如,从某一年开始,野蛮的民间私刑和刑讯逼供被禁止;比如,从某一年开始,律师可以参与公开的法庭审判;比如,从某一年起,某个不合理的“城市暂住条例”被废止。一个个法案、一次次庭审、一回回辩论,成千上万个中国法律人在默默地改变着这个“大病初愈、百废待兴”的国度。我们开始注意到,与此类进步有关的,可能不一定是一次又一次血与火的革命和战争,可能不一定是一个接一个理论口号的诞生,也可能不一定是一轮又一轮轰轰烈烈的改朝换代。
今天,法律专业已经从绝学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显学。越来越多的个案证明,在中国的很多领域里,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们已经可以充满自信地为自己谋得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他们中间有政府官员、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警督、律师、企业家、商业顾问、编辑和记者等等。中国法律人刚刚翻开的,可能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中最充满生机的一页。
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他那本著名的“中国大历史”的结尾部分颇为乐观地写道:“中国缺乏西方式法治,…… 。这是一个不合时代的体制。因为它的缘故,中国上下在过去100年内外蒙受重大牺牲。今日它被铲除,只有极少的人为它流泪。这样的背景使我们想见今后几十年内是从事中国法治生涯人士的黄金时代。”
中国法律人士的黄金时代真的到来了吗?
乐观者看到,尽管我们无法展示今天新型的法律潮流已经在中国顽固的传统习惯之中如鱼得水,但我们大致可以预言,在这个新的世纪里,中国人已经发誓要过上一种新的生活。法治在中国每一方土地的影响力,正方兴未艾。中国法律人士们颇感生逢其时,他们正在享受一段千载难逢的美好时光。
我们还注意到一个引人注目的迹象,这就是这半个多世纪里领导人的知识背景的变化。在传统社会走向近现代化的进程中,第一代领导人往往是打天下的将领,他们的救世济国的口头语里往往有很多“战”字,比如游击战、持久战,战天斗地战无不胜等等,属于军人风格;第二代人往往是工程师出身,从政后成为西方政治学中称呼的“技术官僚”,他们的口头语里往往有很多“工程”二字,希望工程、系统工程、一卡通工程等等;第三代人往往是律师和经济管理师出身,不难预料,他们今后的口头语里一定会有附带着程序正当、案例分析、呈堂供证、终审判决等等词语。
借用房地产开发业界里某种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说,第一代领导人,是军人风格,打地基的;第二代领导人,是工科出身,搞大楼主体建筑的;而第三代领导人,则应该是法律和经济管理出身,搞内部装修的。真有意思,说着说着就把学法律的各位都划归到了第三代领导层里了。不过,咱们实在进不了领导层,去搞搞“房屋装修”也是挺不错的。大楼主体已经造起来了,即便它还很不美观,有些地方还很蹩脚,我们也不要再轻易动用强力去把它推倒重来。我们的重要任务是,把这栋大楼装修得更平稳、更采光、更通风、更舒适、更和谐、更人性化。
但愿上述讲法仍属于“政治正确”的范畴,不会构成对“领导们”的冒犯。听说江泽民先生在总书记任内时曾参加过一次中国法学会的大会,他在会议上脱稿发言说,他在国外访问时发现,国外政要们大多是律师和法官出身,看来我们今后的领导层也要加强这方面专业背景的人才。若干年前,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记者面前站成一排,几乎全是工程师出身。不过,或许大家最近已经注意到了,最近这一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记者面前站成一排,其中已经有几个法学博士了。
我一直对实践理性情有独钟。我以为,一个有说服力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就像一位诺贝尔经济学获奖大师说的那样,通常需要三个基本要素:扎实的理论功底;发展的历史眼光;实在的统计数据。对于上述现象的关注和研究,是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满足这三个要素的。需要说明的是,我无意将上述现象演绎成一种理论,并来证明法律人地位的节节提高的壮观前景。况且法律理论界好像对此并不抱以热情。因为这在不少清高的法学理论研究学者看来,这种说法太直白、太平庸,难登大雅之堂。不过,我们从当今俄国、韩国、日本、印度、新加坡、台湾地区以及中国大陆领导层的学历演变,已经可以不难得出一些清晰的结论。相形之下,在实践理性面前,那些喋喋不休的宏篇巨论反而会显得苍白无力。即便是某些试图告诉众人“中国法律向何处去”的文字中,我们往往看到的常常是一大堆故弄玄虚和晦涩难懂的欧化概念,看不到历史发展的脉络,更没有实际统计数据的说明。看到最后,还是不知道“中国法律向何处去”。
不可讳言,对中国法治现状持悲观失望者仍大有人在。几年前,一位受人尊敬的师姐级法学教授就毅然削发为尼,遁入山门。大概她对俗世以及俗世的法律都已经感到绝望。有理由相信,她选择了宁静安详的生活。这样做,也许不见得特别幸福,但至少不格外痛苦。
中国的法治建设其实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当我们有一天早晨看到,深圳警方押着数百名妓女和嫖客游街示众时,当我们有一天傍晚看到,延安警方闯入私宅将在家里看“黄蝶”的夫妻“抓获归案”时,那些持乐观态度的人们忽然发现,在和这个国家日趋膨胀的GDP数字并不相关的其他领域里,在和这个国家曾经主办过的宏大辉煌的奥运会并不相关的其他领域里,进步还微不足道。一个尊重法治和尊重人权的时代,其实距离我们还十分遥远。仅从法治社会的角度来说,中国还远未达到盛世。
无论如何,中国法治的发展,依旧在按照自己的逻辑前行,那些过于乐观的期待或过于悲观的猜想也许都无法改变这个漫长渐进的过程。对此,中国的法律人似乎应当比其它领域的人具备更多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