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们稍加留心,便可发现,在我们的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存在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研究者们在结束对中国传统哲学某个问题研究的时候,总是不会忘记说:“这个问题的研究具有什么样的意义或价值”。由于这种现象过于普遍,以致我们可称之为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的“价值主义”。说它是“陷阱”,还得从细节说起。
翻开百余年中国传统哲学研究史,便不难发现,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时代的课题;也就是说,人们研究中国传统哲学的动机与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为了回应乃至解决现实生活中提出的课题。这样,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或“意义”的发掘便成为研究者们的首要任务。
放眼百余年来的人类性课题,约有战争问题、资源问题、人口问题、生态问题、心理问题、精神问题、伦理问题、社会问题等。而从事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学者们,也基本上是围绕这些问题思考、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他们或者发现中国传统哲学中有消除战争问题的绝妙方法,或者发现中国传统哲学中有解决生态问题的高超智慧,或者发现中国传统哲学中有治疗心理疾病的神奇药方,或者发现中国传统哲学中有建构和谐社会的丰富资源。如果往细处推,那就可变为:在解决生态问题方面,不仅儒家有相应智慧,道家、佛家也有,甚至墨家也有,我们读到某些研究禅宗工夫的论文,最后的结论却是禅宗具有深邃的“生态思想”。在解决心理疾病方面,不仅道家有相应智慧,儒家、佛家也有,甚至阴阳家也有,我们读到某些研究《周易》性情思想的论文,最后的结论居然是《周易》具有神奇的“心理医疗术”。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不仅佛家有相应的智慧,道家、儒家也有,甚至法家也有,我们读到某些研究庄子美学思想的论文,最后的结论竟然是庄子具有深刻的和谐思想。熟悉研究中国传统哲学著述的朋友对我上述的描述肯定不会有任何异议,因为那是普遍的事实。换言之,当下的中国传统哲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这种“价值主义”笼罩着。
我在这里揭示出来,绝不是为这种“价值主义”摇旗呐喊、拍手称快的,因为我称之为“陷阱”。所以我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检讨和批评。
其一是影响对传统哲学命题或概念本身的研究。由于研究者所关注的重点是被研究对象有无他所希望得到的价值或意义,当研究者发现被研究对象似乎有他所需要的价值或意义的时候,他就会很兴奋,并在这种兴奋的情绪中竭尽全力地将他认定的价值发掘出来。但他却会因此忽略这个问题本身的研究。比如,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论者似乎一接触到“天人合一”就惊呼这个命题的伟大,就认定它具有解决生态问题的价值,并从多个角度来论证、显示“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不过,论者似乎很少关心“天人合一”之“天”、之“人”、之“合一”等确切含义,至于“天人合一”之不同形式、“天人合一”意识产生的社会历史际遇及其基本意涵等更是毫无兴趣。因此之故,在众多的研究者头脑中,“天人合一”只是一种极不确定的、可以解决生态问题的智慧而已。而这种认识显然是过于肤浅了。因此,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的“唯价值”现象,使研究程序与研究目的发生了灾难性置换,用论者所希望的“价值”或“意义”的揭示替代了传统哲学命题或概念本身的研究。无疑,这对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健康进展是不利的。
其二是影响对传统哲学中真正哲学问题的探讨。中国传统哲学自然有它的“哲学问题”,所谓“哲学问题”就是指传统哲学自身提出了什么问题、解决了什么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这些问题都属于纯学术性质。一般而言,这些问题正是研究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任务。而且,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把握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质、对于推动中国传统哲学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论者过分在意传统哲学的价值或意义,过分关心传统哲学有无实际的功用,势必导致两种消极的结果:一是根本不关注传统哲学的“哲学问题”,疏于对传统哲学怎样提出问题、提出问题的性质和水平及解决问题的路径的研讨;二是或者因为发现其研究的传统哲学观念根本就没有他想得到的价值,便搁置下来不再研究。无论是因为过分注重传统哲学价值的开掘而疏于“哲学问题”的研讨,还是因为发现所研究对象没有论者所要的价值而放弃“哲学问题”的研究,都是有碍于中国传统哲学研究水平提升的。比如,有论者研究“知行合一”观念,他想要的就是“知行合一”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体现,对于价值之外的东西毫无兴趣。即对于提出“知行合一”的背景、“知行合一”所要解决的问题、“知行合一”问题的性质(伦理学问题抑或知识论问题?)等,几无讨论。可见,传统哲学研究中“唯价值”现象,势必导致对“哲学问题”的忽视,这是极不利于中国传统哲学发达的。
其三是扰乱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正常程序。一般情况下,展开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程序是阅读文本、分辨和整理文本、理解文本、解释文本、综合评论等。不过,如果当研究实践存在“价值主义”优先情况时,研究程序将被破坏。所谓研究程序遭到破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改变文献资料的组合。因为有了某种既定的研究任务,文献资料的应用与组合自然要围绕这个任务而改变:有利的文献被保留,不利的文献被删去,欠缺的文献就去“创造”。论者因此可获得他想要的“价值”,但读者无法从这个研究案例中获得真实的信息。其二是改变研究的程序。因为论者事先有了明确的任务——论证被研究对象具有某种价值或意义,那么,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他会随意调整、改变研究程序,因为这种改变和调整有助于他研究任务的完成。比如,有论者研究“儒家和谐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这个题目首先就肯定了儒家有和谐思想,那么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对于“儒家反和谐思想”或“儒家无和谐思想”这样的内容,论者根本不会考虑。而在研究儒家和谐思想过程中,自然会将那些不利于阐述儒家和谐思想的文献资料弃之不顾;同时,在论证过程中,也会为了更完善地说明儒家和谐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而对研究程序进行损益、修改。具体来讲,就是对那些不利于阐明儒家和谐思想的程序去掉、减少或改变,对有利于阐明儒家和谐思想的程序保留、增补或调整。可见,传统哲学研究中的“唯价值”现象的确会使正常研究程序遭到破坏,从而影响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品质。
其四是导致研究结论的假话大话空话连篇。通常情况下,某种研究结论都是根据可靠而丰富的文献资料、科学的研究程序、客观而深入的分析而获得的。不过,由于在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大多论者所考虑的只是被研究对象的“价值”或“意义”,致使他们在研究结论上违背科学精神,罔顾事实,随意地编造、放大结论。比如,有论者在没有对儒家涉及“民主思想”的文献做系统整理和深入研究的情况下,便下结论说儒家有丰富而先进的民主思想;有论者为了论证道家思想含有现代自由观念,会情不自禁地夸大道家自由观念,在内容上、品质上都慷慨地给予提升,以致道家的自由观念看上去比现代自由精神还令人神往!有论者研究魏晋时期儒、道、佛三教互动交涉情状,因为文末没有写“价值”或“意义”部分,论文如果是答辩,一般会被建议补写“价值”或“意义”部分,论文如果是寄给杂志社发表,则必然会被退回。可以想见,“价值主义”在中国传统哲学研究领域已经泛滥成灾,已深入到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根部,成了一种自觉的研究范式。我们之所以视而不见,就在于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价值主义”的矫情与诱惑。但是,“价值主义”左右下的研究结论大多是无病呻吟的、空幻的、虚假的、大而无当的,自然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极大伤害。
没有疑问,探寻、发掘、呈现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或“意义”,是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如果把追求“价值”或“意义”当着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的优先性和普遍性选项、从而支配着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时候,“价值主义”这一激动人心而绚丽多彩的理念就会立刻变成一种可怕的陷阱,从而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研究道路上必须认真思索和积极应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