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军: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记忆(1937—1985)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306 次 更新时间:2010-08-09 16:27

进入专题: 南京大屠杀  

刘燕军  

内容提要: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记忆是值得研究的社会文化现象。战时,它被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暴行的象征,战后的审判进一步强化了中国民众的这一印象。新中国成立后,其象征地位继续延续,在东西方冷战的政治格局下,又与“反对美帝国主义”、“揭露国民党的腐朽统治”和“中日友好”等现实政治相连接,在此过程中,因被误用而扭曲变形。20世纪80年代初发生的日本教科书事件,使南京大屠杀再次成为新闻舆论的中心,在中国政府和民间的双重推动下,南京建立了纪念馆和纪念碑,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得以向更深层次延伸。

关键词: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

南京大屠杀是二战时期的重大惨案之一,在其发生之初,即被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暴行的象征而被中外新闻媒体广为报道。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其进行了专案审理,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战犯受到了惩处。与此同时,国共展开了全面内战,结果国民党败退台湾和新中国的成立。国际上,东西方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冷战。如此背景下,南京大屠杀逐渐淡出了公众视野的中心区域。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国内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争论逐渐白热化,其后又发生了教科书事件,南京大屠杀重新成为新闻舆论的热点。1985年,中国建立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本文所要考察的是,在社会剧烈变化的历史背景下,南京大屠杀是如何被记忆和传递的。

(一)

南京大屠杀发生之初,即被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暴行的集中体现而被中外媒体广泛报道。南京沦陷时,留在城内的《纽约时报》、《芝加哥每日新闻》、美联社、路透社的几位西方记者,亲眼目睹了日军的暴行。几天后,他们相继离开南京,迅速对日军的大屠杀进行了报道。其后留在南京的西方认识的日记、书信,也通过各种渠道流传到上海、武汉等地,为媒体所用。因此,西方主流媒体对此曾有广泛和翔实报道。

对处在战争旋涡中的中国而言,日军锋镝所至,生灵涂炭,很多沦陷区的日军暴行报告多为事后辗转得来,信息相对滞后,有不少语言不详。相比之下,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由于西方主流媒体的广为报道,信息丰富,因而格外引人注目。

由于中国新闻记者不可能到屠杀现场,因此,最初的相关报道几乎全部转自于西方媒体。1938年2月以后,一些劫后余生的军民辗转逃离南京,其亲历见闻才陆续刊登在中国的报刊上。

南京曾是中国的首都,其沦陷后的状况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日军在南京城内的暴行不仅规模巨大,而且持续时间长,其恐怖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因此,媒体对南京大屠杀的报道呈现出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

全面抗战爆发后,通过揭露日军侵略罪行,对外开展国际舆论宣传,争取国际同情;对内开展国民教育,激发民众同仇敌忾、爱国救亡的决心,即成为国民政府宣传工作的重心。国民政府在引导新闻媒体揭露日军在南京暴行的同时,组织编辑出版了《日寇暴行实录》等相关书籍。此外,还出资组织翻译和出版英国记者田伯烈编写的《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分发给部队官兵和社会团体。

20世纪30、40年代,报纸虽是重要的信息载体,但识字不多的普通民众更多地通过街谈巷议、口耳相传获取信息。战时的难民迁徙和流动极其频繁,进一步扩大了南京大屠杀的传播范围。金陵大学教授陈中凡所作的五言长诗《金陵叟》,正是依据一个经历浩劫的南京老人,1939年辗转到达成都后声泪俱下的叙述写成的:“叟从金陵来,为述金陵事。未言先唏嘘,太息更流涕。”老人的叙述,字字心酸,声声血泪。(注:张连红编:《幸存者的日记与回忆》,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609-611页。)湖南流传的一首民谣这样写道:“日寇真可恨,占了东北不停兵,还要占南京”、“南京可真惨,杀人杀了几十万,尸骨堆成山。”(注:天涛编著:《百年记忆:民谣里的中国》,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9页。)

南京大屠杀是战时中国遭受苦难的一个缩影,成为中国民众战争受害体验的象征。正如汉口《大公报》社评《为匹夫匹妇报仇》中所说:“南京之事,则外侨所传,世界所知,仅此一端,已构成日本帝国主义万劫不复之罪状,何况南京如此,江南各地实际皆然??????凡敌军所到,其凶淫惨杀,都是与南京一样。”(注:张生编:《外国媒体报道和德国使馆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469页。)《纽约时报》的一篇评论更为精辟:“中国人的口号可能有50条。但他们实际上只需要一条就够了,那就是‘牢记南京’??????1937年12月,日本人在南京树立了一个征服的模式,他们随后都是切实按照这个模式形式行事的。南京暴行之后,人们对日军随后的任何暴行不再感到惊讶。”(注:杨夏鸣、张生编:《国际检察局文书?美国报刊报道》,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年版,第566-567页。)

抗战胜利后,对战争罪犯的审判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国民政府采取了“以德报怨”的对日方针,本着惩处少数人的原则,“对国际国内最重要之日战犯,应与依法处理,以惩一戒百外,其他普通战犯,宜从宽处理,以示我宽大之态度”。南京大屠杀作为重大案件,受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1946年6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顾问向哲浚在法庭开庭此中指出,针对平民的谋杀和大屠杀、酷刑、强奸、抢劫、抢夺和肆意地摧毁财产等,是“日本战争行为的模式”,“日本军队所犯的这些反人类罪行发生在其所占领的中国的每个省份,时间从1937年—1945年。这些行为的一个突出例证是发生在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后。在中国军队方面的所有抵抗都已停止,而且城市已经完全由被告松井石根将军指挥的军队所控制后,暴力和犯罪开始发生,并逐渐减弱地持续了40天。”(注:杨夏鸣、张生编:《国际检察局文书?美国报刊报道》,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年版,第92页。)对南京大屠杀的审判是对日本战争行为模式的审判,其象征意味得到了进一步的凸显。

为发动民众控诉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从而推进证据的调查与收集工作,国民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首先,国民政府最高领导人蒋介石对南京市民的遭遇深表关切,高度重视调查工作。1945年12月18日,在阔别南京长达8年后,蒋介石抵达南京进行短期的巡视,受到了80万市民的热烈欢迎。国民政府主席行辕秘书处以蒋介石的名义张贴公告,对南京市民所遭受的苦难遭遇深表关切:“余与我革命首都父老兄弟诸姑姊妹睽隔八年于兹,关怀想念,无时或已。回溯抗战开始,敌人对我首都采取猛烈攻势。沦陷期间,敌人于实施大屠杀之余,复利用奸伪蹂躏榨取,奴役压迫,无所不用其极。”“而在敌人大屠杀下殉难军民之遗属,冤愤一日未伸,余之责任一日未尽,更应积极抚慰与救济”。公告号召民众检举、揭发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军暴行:“凡我同胞,其有身经当日大屠杀惨祸暨在敌伪暴力压迫之下,受有各种枉曲者,余均愿详知其事实及屠杀压迫之主谋,并目击事实基于正义感而作负责制检举者,余尤乐于接受。一经查明属实,定处分别以战罪提付审判,或以惩治汉奸条例从严惩处,以谢同胞,而伸法纪”。(注:《八年痛苦今宣泄,蒋主席令京民陈诉》,《中央日报》1945年12月23日。)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举行了还都南京的仪式,蒋介石在讲话中再次特别提到南京大屠杀:“回想到民国26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时,首都同胞惨遭大屠杀的悲剧,我们就应该痛定思痛,时时不忘我们八年来在敌人铁蹄下所受的奴隶牛马暗无天日的生活”。(注:《首都庆祝还都大会中蒋主席勉全国同胞为国家为民族精诚合作,保持最后胜利光荣成果》,《中央日报》1946年5月6日。)同年6月11日,为配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审判,蒋介石在接见南京市临时参议会议长陈裕光等人时,专门敦促该会协助调查南京大屠杀罪行,南京市临时参议会随后专门成立了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

其次,国民政府成立了相关的调查机构。战后对南京大屠杀的罪证搜集工作,主要由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以及南京大屠杀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等3个机构负责完成。3个调查委员会的社会涵盖面相当广泛,包括南京市政府及下属有关机关、首都警察厅、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宪兵南京市区司令部、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三青团南京支部、南京市工会、农会、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商会、首都地方法院、南京市参议会、南京回教总会、金陵大学以及当年参与难民救援的有关人士等,意在最大限度地调动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政府的推动,南京市政府、各区、乡、镇、坊、保、甲以及警察局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可以说这是一次大规模的、全民参与的调查。

第三、广泛宣传动员。为唤起民众协助调查,相关机构和团体多次在报刊上刊登广告或在大街小巷张贴公告。在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第二天,南京市商会即在《中央日报》上刊登了等级南京市各业抗战损失的通告。(注:《南京市商会为登记京市各业抗战损失的通告》,《中央日报》1945年8月16日。)1946年,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成立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之初,即张贴公告:“二十六年南京沦陷时,敌人对我市民曾大肆屠杀。现在我们正调查确证,提供远东法庭参考。把那些刽子手引渡到南京来审问,并执行判决。希望全市市民给我们以最大的合作”。(注:郭必强、姜良芹等编:《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统计》(下),江苏人民出版社,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6年版,第1702页。)

新闻媒体对于唤醒民众的大屠杀记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大屠杀”、“暴日屠城”、“南京屠城”等字眼频频见诸报端。对“12月13日”这个南京沦陷的特别日子,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1945年12月13日,《中央日报》出版了纪念南京大屠杀专刊。该刊发表了《永不宜忘的一日—旧的血馈,新的警惕》的社论,社论指出:“八年前的今天,我们的首都南京,沦入日军的魔掌。从这天的清晨起,日军就在南京开始进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死于这一屠杀的人民究竟是多少,现在虽还没有正确的统计数字可查,但至少总也在25万以上”。“不容忘却八年前今天的惨痛日子。这血腥上冲霄汉的八年前的今天,我们应该永远铭诸于心,刻诸于骨,作为促我们自己的警惕的薪胆”。该刊还刊发了《南京沦陷八周年纪念,清算日寇大屠杀罪行》的专稿,对南京大屠杀的惨烈、规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专稿中较早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一名称,文中这样记述道:“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罪行故事,中国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注: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27页。)12月13日下午,《中央日报》记者还赶赴南京东郊灵谷附近的无主孤魂墓,向大屠杀遇难敬献花圈,以示不忘“军民之血,胜利之花”。(注:《南京大屠杀血的纪念,首都方面举行仪式为罹难军民致哀》,《中央日报》(上海)1945年12月13日。)对南京大屠杀的调查和审判,新闻媒体及时地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有力地推动了民众积极检举日军暴行、参与对战犯的审判。

战后,民众对日军的暴行历历在目,记忆犹新。中国驻日军事代表团团长朱世明将军在1948年初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写道:“过去五十年中,日本不断对华进行侵略,抗战期间日本军阀又作出种种残凶暴行,这种仇恨累积起来,加深了中国人民的敌视心理,现在胜利已过两年,可是一提起日本,我们仍然有谈虎色变之感”。(注:朱世明:《如何对待日本》,《中央日报》1948年2月8日。)南京市民纷纷向政府申诉大屠杀冤屈,呈文内容涉及人口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等诸多方面。

对于一些劫后余生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而言,由于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对国民党政府的调查和审判,有人的态度冷漠,“不愿重抚创痕”,那些被日军强奸后的妇女尤其如此,“涉及名誉赧然不宣”,有的人甚至“噤若寒蝉,或否认其事”。(注:《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关于协助调查南京大屠杀案经过概述》以及《首都地方法院检查处奉令调查敌人报告书》中均提到了这些状况,参见郭必强、姜良芹编:《日军罪行调查统计》(下),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6年版,第1722、1719页。)由于政府的宣传和引导,越来越多的幸存者和遇害者家属参加到大屠杀的调查和审判中。以战犯谷寿夫案调查为例,1947年1月26日,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谷寿夫当年驻地中华门外第十一区公所开设调查庭,当天大雪纷飞,“应讯人均冒雪前往,计报到者百二十余人”。其中一位83岁高龄的老妇,“痛陈其子三人,在南京沦陷第二日被敌军刺死二人,拉去一人,至今生死未闻,要求申冤”。(注:《谷寿夫大屠杀案昨开庭调查罪证,被害人家属痛述敌暴行》,《中央日报》1947年1月27日。)

为大屠杀死难者伸冤昭雪,是社会民众感情的自然表露。以要求引渡松井石根为例,我们可以感受到民众情感的强烈程度。1946年7月26日,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决议:“电请国民政府专函远东战犯法庭引渡大屠杀案首犯松井石根等来京审讯。”《中央日报》为此发表《要求引渡战犯松井石根等来南京伏罪》的社论,社论说:“像这样的血债如果不清算一次,或是只由东京战犯法庭去清算,而不递解来京审理,实无以平死难者的冤愤之气”。理由有三:其一,南京大屠杀的祸首罪魁,如果不在南京市民面前受审伏罪,不仅难以告慰惨死的遇难同胞的在天之灵,而且也无以平息遇难者遗族的激愤之气。其二,如果松井不以中国法官为主体而在南京受审,多少也会使抗战军民感到抗战胜利没有光辉。其三,血债固不必一一求债,但也不容没有一种象征的取偿法,“如果松井石根不在南京偿还大屠杀的血债,那就似乎连象征性的索偿血债都没有做到了。连象征性的索偿血债都没有做到,则将来异族如再以我为懦弱不足畏,岂不是一种最大的损失?”(注:《要求引渡战犯松井石根等来南京伏罪》,《中央日报》1946年7月29日。)民间的这种呼声,贯穿于战后审判的整个过程。1947年5月4日,在谷寿夫受审伏罪近两个月后,《中央日报》仍然刊载了这样的消息:“南京大屠杀案有关人犯,当局现正积极准备引渡中,下周战犯处理委员会开会时,将对此事加以讨论,然后要求东京盟军总部将该批人犯押解来华审讯,以慰数十万无辜被害冤魂。闻名单中包括松井石根、柳川、中岛及谷寿夫于历次申辩书中所要求引渡之共犯如下野、田边等。”(注:《南京大屠杀案有关战犯,将请盟总解华讯办》,《中央日报》1947年5月4日。)

劫后余生的大屠杀幸存者在向政府陈诉、检举日军暴行之外,还在报刊杂志上撰文,介绍自己的惨痛经历。一些知识分子也意识到保存这些史料的重要性,著名文学家和戏剧史论家卢前(冀野)在1946年担任南京通志馆馆长期间,即着手搜集此类资料。陆咏黄、蒋公榖在战时分别所写的回忆录《丁丑劫后里门闻见录》、《陷京三日记》成为他收集的首要对象。在他看来:“这也可算是重要的史料,我们有广为收集的责任”。(注:卢前:《卢前笔记杂钞》,中华书局,第131页。)他的老邻居陶秀夫受他邀请,特地撰写了《日寇祸京始末记》一文,文中写道:“吾之堂弟为日寇枪杀矣,犹子为日寇掷于水而淹没矣。吾之一人如是,则类于吾或甚于吾者,更不知凡几也。以余之不文,承通志馆长命撰文以记此南京日寇之惨劫。吾知挂一漏万,实不足以穷尽日寇魍魉之形”。(注:张连红编:《幸存者的日记与回忆》,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532页。)这些回忆录均是在卢前所主持的《南京文献》刊出。他还曾计划继续收集,刊印南京大屠杀的资料丛刊。

关于吸取南京大屠杀的惨痛教训、教育国民等方面,一些社会有识之士也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首都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陈光虞在《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中提出了他在调查后的感想和建议:“今者丑虏屈膝,腥秽荡涤,允宜旌表忠烈,周恤孀孤,褒扬慈善机关,保存惨痛史实,以儆效民心,而培国魂”。其一,建立遇难军民的纪念性设施,“似宜建佳城,使安首丘,复镌碑勒铭,载其事迹,以慰幽灵,并使我千万世之后代,有所凭吊,有所警惕”。其二,救济被害人及其家属,“使生者有所养,死者有所安”。其三,褒扬慈善机关(掩埋队及国际委员会),“似宜分别题赠匾额或颁发奖章,以示褒扬,以彰善德”。其四,设置蜡人馆,“敌人所加予我同胞之暴行,震骇鬼神,似应设一专馆绘塑模型穷形极相,使人一入其中触目惊心,以资惕励??????使我炎黄帝胄,染于目而烙于心,而思所以图存之道也”。(注:郭必强、姜良芹等编:《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统计》(下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6年版,第1725页。)

这些建议都是社会民意的反映,其中的一部分得到了实施。1948年元旦,贝德士、斯迈思、林查理等人被国民政府授予襟缓景星勋章,奖励他们“在抗战京沪沦陷时期,不避艰险,留居南京,举办难民安全区,救护难民,厥功至伟”。(注:《金陵大学校刊》1948年4月15日,转引自王运来:《诚真勤人光裕金陵金陵大学校长陈裕光》,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页。)当年不畏强暴反抗日军的市民李吴氏等人,也得到了国民政府的表彰。

为顺应民情,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在成立后不久,即对社会各界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等相关事宜形成决议,指示该会秘书处负责筹备“南京大屠杀案死难同胞追悼大会”。(注:《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参加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小组工作》,《中央日报》1946年7月5日。)12月13日,被定为“京市忠烈纪念日”,汪怡、徐一士等人将其作为专有名词收入编辑的《国语辞典》中。(注:汪怡、徐一士等编:《国语辞典》第4册,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52页。)

1947年12月13日上午,南京市临时参议会集合南京各机关、团体和学校代表,在毗卢寺举行了“首都陷敌殉难忠烈同胞纪念大会及公祭典礼”。《中央日报》等报刊以“毗卢寺前乐声哀,市民洒泪祭忠烈”为题进行了报道。参加仪式的有南京市参议会、市政府各处局、市党部、中学、国民小学及其他团体等40多个单位的代表。毗卢寺大殿上系起了一张彩牌横幅,下面供奉了大屠杀遇难者的灵位,顶上悬挂着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的挽联,上书“永念国殇”四个字,两旁悬挂着各机关团体赠送的40多幅挽联。仪式由南京市参议会议长陈裕光主持,“先由市参议会、市政府、市党部和各学校代表在哀乐声中各单位逐次举行公祭,然后全体联合由陈议长做主持人全体公祭”。南京市长沈怡在讲话中还希望扩大纪念范围,让全中国人民都能记住南京大屠杀,“12月13日首都陷敌到现在已有10年,我们一直到今天才有机会纪念我们的殉难同胞,虽是一件伤心的事,但我们能够洗雪我们殉难同胞的十年奇冤,而在今天举行这一纪念,也应感到兴奋”。“不仅要我们南京市民牢牢记住,全中国人民都不能忘记这历史上惨痛的日子。我很希望以后能扩大范围,不仅仅南京这一地方举行纪念,全中国人民都能够纪念它。主席所昭示吾人的,要我们以德报怨,这是表示民族的伟大,但我们切不可忘记此惨痛的事实,便是民族的麻痹,我很希望我们全体市民时时警惕”。当天下午,南京市民众团体与市民自由前往毗卢寺进行了祭奠。(注:《毗卢寺前乐声哀,市民洒泪祭忠烈》,《中央日报》1947年12月14日。)

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曾建议南京市政府,建立一座殉难先烈的纪念塔,作为举行纪念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的永久地点。虽然该建议未被南京市政府采纳实施,但民间的纪念设施还是建立起来了。1946年9月,扬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铭新,决定为在大屠杀期间被日军集体屠杀的45名电厂工友建纪念旗杆与纪念碑,碑名为“殉难工友纪念碑”,纪念碑上刻有45位遇难工人的姓名及首都电厂厂长陆法曾撰写的碑文。1947年4月17日,纪念碑落成,南京市长沈怡亲至现场揭幕。这是南京市第一坐纪念大屠杀遇难同胞的设施。(注:孙宅巍:《南京电厂死难工人纪念碑的变迁》,《档案与建设》2008年第12期。)

需要指出的是,战后国内政治局势的急速变化,极大地制约了对南京大屠杀的调查、审判以及对遇难同胞的纪念等诸多方面。抗战胜利后不久,国共冲突即开始升温,其后爆发了全面内战,“剿共戡乱”成为国民党政权的第一要务。这就给南京大屠杀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大打了折扣,使其显示出虎头蛇尾的状态,“尽早结束调查”、“尽早结束审判”之类的词语,常常见诸于调查和审判的公文之中。以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为例,从1946年7月开始工作,至9月底即宣告任务全部完成,在短短两月的时间内,难以进行深入和细致的调查。

作为收集资料与证据的职能部门,各调查委员会在调查之初,殚精竭虑,想尽办法去获取有关资料。但是,随着调查和审判工作的结束,各委员会被撤销,资料的搜集工作也随之中断。1947年2月6日,《中央日报》刊登了《战犯谷寿夫起诉书》,同日的报纸上还刊登了《艾拉培在大屠杀时救助难民有功,沈市长愿迎其来京养老》的消息。艾拉培即当年救助南京市民的原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南京市民给晚年生活凄凉的拉贝提供了援助。新闻媒体还获悉:“(艾拉培)归德后,即以其在京秘摄之影片及私人日记,公诸全德”。(注:《艾拉培在大屠杀时救助难民有功,沈市长愿迎其来京养老》,《中央日报》1947年2月6日。)这条消息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直到1996年才重新发现《拉贝日记》。

从民众层面看,战后民生凋敝,物价飞涨,生活的困顿也大大消解了民众的参与热情。南京市参议会曾决议,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遗属给予生活救济,但僧多粥少,能够得到救济的人寥寥无几,一些大屠杀幸存者“以为生活重压,对于调查填报,知无补于其口腹之奉,间有以不关心之态度,漠视调查人员之往返”。(注:郭必强、姜良芹编:《日军罪行调查统计》,(下)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6年版,第1722页。)

关于1947年12月13日的首次公祭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南京市参议会原计划全市停止娱乐一天,但考虑到经济形势的极度恶化,不得不对计划作了变更,“关系冬令救济至巨,未便以死者之哀,影响生者之痛,及改以默哀代替停止娱乐,通知各戏院、电影院及其他公共娱乐场,于是日开始表演或娱乐之前,全体起立默哀,用表悼念。”(注:《京市各界定十三日首次公祭殉难忠烈,以后每年是日举行公祭》,《中央日报》1947年12月11日。)这无疑减轻了悼念活动的效果。1948年,国民党政权已是风雨飘摇,12月13日的“京市忠烈纪念日”被公祭在淮海战场上自杀身亡的黄百韬及“殉国”将士所取代。

中国共产党在南京大屠杀发生之初,即给予高度关注,《救国时报》、《新华日报》等报刊曾刊登多篇揭露日军暴行的报道。(注:孙宅巍:《论国共两党对南京大屠杀的共识》,《民国档案》2005年第2期。)至于战后的南京大屠杀审判,中国共产党仍然继续予以关注,1946年7月31日,《人民日报》以《东京恢复审判日本战犯,我国平民出庭作证,痛述日军残暴听众均不忍闻》为题,报道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伍长德、尚德义、陈福宝等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的事情。其后,又以为《日本帝国主义屠杀南京血帐》、《前金大教授贝德证明日军在南京残暴空前》为题,刊登了证人许传音、贝德士等人作证的报道。(注:《东京恢复审判日本战犯,我国平民出庭作证,痛述日军残暴听众均不忍闻》、《日本帝国主义屠杀南京血帐》、《前金大教授贝德证明日军在南京残暴空前》、《人民日报》,1946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中共的新闻媒体之所以没有报道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等战犯的审判,其原因在于国民政府的法庭属于旧“法统”,是中共致力铲除的对象。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中国政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对社会进行了全面改造。作为历史遗产的南京大屠杀,其基本史实为中共所继承。与此同时,在新的社会框架内,随着政治热点的不断转换,被重新加以整合与诠释,赋予了新的内涵。

但是,新生的中共政权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形势。美国在远东采取了遏制共产主义的战略,成为中共政权的大敌。在建国前后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国共产党持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美政治运动,“美帝国主义”成为中国民众耳熟能详的字眼。在“反对美国扶植和武装日本”、“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等口号声中,南京大屠杀时常被提起。

取得政权的合法性,在国内外的斗争中争夺更多的话语权,是新生的中共政权的政治目标之一。在对日战后处理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便被排斥在外,随着新政权的逐步建立和巩固,中国共产党越来越迫切地需要伸张自己的主张,希望缔结平等的对日和约。从1947年开始,美国开始了对日和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解放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多次刊发文章,严厉批驳美国包办对日和约、扶植日本。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7月6日,为纪念七七事变12周年及解放战争3周年,南京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典礼。曾经参加过东京审判的陈福宝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以其亲历见闻,纷纷控诉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抗议美帝国主义扶植日本侵略势力复活的政策,要求迅速缔结对日和约,严惩日本侵华战犯”。南京无线电厂、有线电厂、中央商场、永利錏厂等多家企业,也在七七事变12周年前夕召开座谈会,“职工们坚决地表示,决不允许日寇侵略势力重来侵略中国,为祸远东!”“一致反对美帝扶助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行为,并要求即将成立的人民民主联合政府派遣代表参加讨论日本问题外长会议,迅速缔结对日和约,以巩固远东和平和世界和平的基础”。(注:《南京各界控诉日寇罪行,抗议美帝扶植日本侵略势力复活,要求速订对日和约严惩侵华战犯》,《人民日报》1949年7月10日。)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为动员民众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全国上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宣传教育运动。开展历史教育,激发民众的民族情感,是宣传教育运动的重要环节。在建国初期的中国民众心目中,近百年来的中国历史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血史”,而日本的侵略又在中国民众的心理上留下了最深的伤痕。相对来说,当时不少人存在“对日本恨,对美帝不恨”的思想。这种情况在南京尤其如此,南京市第七区在1951年1月20日的工作报告中写道:“16、17两日分别在浦口及南门区开了两浦工商界控诉大会,计到群众1187人,参加控诉者20人,材料多系受日寇迫害事实,故对日仇恨,而对美帝很模糊”。(注:中共南京市党史工作办公室、南京市档案局(馆)等编:《南京抗美援朝运动》,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为广泛地发动群众,克服“畏美”、“崇美”、“亲美”的思想,培养“仇美”、“鄙美”的心态,中国政府有意识地把民众对日本侵略者的民族仇恨引向对美国的仇恨。1951年初,中国政府以美国对日单独媾和、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以及重新武装日本为切入点,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抗议美国重新武装日本的控诉运动,对民众的心理产生了强烈震撼。

1951年2月,南京市以控诉南京大屠杀暴行为中心,开展了规模浩大的反对美的重新武装日本的控诉活动。2月11日,6万余工人举行了“纪念‘二七’反对美的武装日本”的示威游行。3月8日,12万妇女走上街头,举行反对美国武装日本的示威游行,控诉南京大屠杀暴行是游行示威活动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在各街巷里弄召开了数以万计的回忆控诉会、纪念会,据统计,全市有80%以上的人民受到了爱国教育。(注:《南京工矿企业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经验及其收获》,《人民日报》,1951年4月15日。)

南京市还广泛征集有关日军暴行的资料、照片等史料,举办展览会。江苏省委的机关报《新华日报》从1951年2月中旬至3月上旬,连续刊发有关活动的报道,开辟了专栏《旧恨新仇》,连续发表了李秀英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血泪控诉。2月19日,南京抗美援朝分会举行各区、各界联席会议,决议定期集会,追悼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2月28日,南京市第一区举行纪念大会,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3月11日,南京市各界代表3000余人在南京市人民大会堂举行集会,纪念30万同胞惨遭日寇屠杀、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大会。这是新中国最早的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集会。

由于报刊发行量有限,加上大多数民众文化水平很低,广播成为民众接受抗美援朝宣传教育的较为便利的渠道。在抗美援朝运动开展的过程中,各地广播事业迅速发展。1951年2月22日,《新华日报》、南京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反对美帝武装日本控诉会”,参加会议的有当年参与掩埋遇难同胞尸体的崇善堂堂长周一渔、红卍字会掩埋队队员殷长青、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者家属等。(注:《本报、本市广播电台联合主持反对美的武装日本控诉会记录》,《新华日报》1951年2月23日。)4月25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晚上,华东地区举行了“华东人民庆祝‘五一’劳动节广播大会”,华东15家人民广播电台及22家私营电台同时转播,遭受日寇毒打的幸存者陈素英“控诉了日军屠杀南京30万人的罪行”。(注:长江:《拥护缔结和平公约,坚决反对武装日本》,《人民日报》1951年5月3日。)

在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的抗议声浪中,南京大屠杀作为全国宣传的重点。新华社主办的《时事手册》是基层群众了解天下大事、学习时事政策的精神食粮,发行量达数百万分。在1951年2月20日出版的该手册第9期上,对日军侵华暴行的典型案例作了详细介绍,南京大屠杀作为“日寇在城市中进行疯狂屠杀的一个著名例子”被列入其中。(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时事手册》1951年第9期。)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对南京的游行示威及控诉活动,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1951年2月14日,该报以《不共戴天之仇》为题,刊登了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遗属、北京汽车公司职工刘康麟的惨痛回忆。4月8日,该报刊登了一篇署名文章中写道:“人们怎么能够设想可以叫南京的人民忘记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开始达一月之久的三十万人的大屠杀?”(注:长江:《拥护缔结和平公约,坚决反对武装日本》,《人民日报》1951年4月8日。)

但是,所有的宣传活动均沿着这样的路径:从控诉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暴行开始,联系控诉美帝及反革命分子的罪恶,引导民众逐步认识到“美、蒋、日、特务是一家”。(注:中共南京市党史工作办公室、南京市档案局(馆)等编:《南京抗美援朝运动》,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在这样的宣传思路指导下,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被曲解了。西方人士组织的难民区被描绘成日美“忠诚合作的产物”,是“受难的难民区”,“‘南京难民区国际委员会’用许多巧妙名词欺骗中国人民、世界人民,说什么‘南京难民区’的地位是‘中立’‘特殊’的??????好一个‘中立’‘特殊’的地位啊,日寇在这里找到了怀着无限诚意并听其摆布指挥的‘合作者’和代理者了”。在难民区内,“美国鬼子点名,日本鬼子执行”。(注:《追记南京大屠杀的血海深仇》,《新华日报》1951年2月26日。)曾经不顾安危救助南京市民的西方人士被指责为大屠杀的参与者和凶手,“金陵大学教授贝德士参与了当时南京的大屠杀。他一面在金大向同学们传布亲日思想,一面和日寇串通,在‘招人做工’的名义下,把大批的中国难民移交给日寇,让日寇集体屠杀了”。(注:《金陵大学对美帝的控诉》,《人民日报》1951年1月31日。)“南京金陵神学院教授、美国传教士宋煦伯,过去有很多教徒称他为‘宋菩萨’,但在控诉中,却发现这位‘菩萨’原是参与1937年底日寇在南京大屠杀的凶手之一”。(注:《基督教天主教爱国运动继续发展》,《人民日报》1951年8月29日。)

虽然新闻媒体将南京大屠杀定位在“集中表现了帝国主义强盗野蛮兽性的南京大屠杀,集中表现了英勇不屈的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所遭受的巨大灾难的南京大屠杀”,将大屠杀遇难者定位在“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害的爱国人民”,(注:《追记南京大屠杀的血海深仇》,《新华日报》1951年2月26日。)并且,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也曾提议将纪念性的活动长久持续下去,南京逸仙桥地区的居民还自发捐款募集了15万元资金,准备为30万遇难同胞立碑。(注:《为三十万同胞立碑,逸仙桥地区居民捐款十五万》,《新华日报》1951年3月12日。)但是,作为一场由政府所倡导的、群众性的大屠杀控诉运动,在开始后不久就很快平静下来了。其原因在于控诉日本暴行的目的是引导民众仇恨美国,而“有些宣传内容只强调了日寇过去的罪恶,对今天美帝国主义的阴谋却宣传不够”。(注:《南京工矿企业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经验及其收获》,《人民日报》,1951年4月15日。)其次,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抗美援朝政治宣传的主题是“发扬民族自尊心和人民革命战争的伟大传统,树立打败帝国主义的信心”,而且,建国初期百废待兴,需要更多地营造乐观向上的氛围,引导民众全身心地投入到新中国的建设中去。4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暴露敌人罪行时不要无视人民的力量》的社评,批评宣传活动中出现的“少数不好的美术作品和照片”,“不但没有达到应有的宣传效果,反而侮辱了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性格。例如《东北画报》第八十三期上发表的两幅日寇强奸中国妇女的照片就很不好,这两幅照片原是日寇摄来用以侮辱中国人民的,今天我们的画报编者却毫无选择地又原样发表,这显然是错误的”。文章指出:“只是片面强调敌人的奸淫烧杀,而忽略人民反抗的意志是不对的。我们知道,敌人越是残忍,中国人民的反抗情绪越是强烈。中国人民在八年抗日战争中打倒了日本帝国主义,在三年的解放战争中又打垮了国民党反动派,同时赶走了美帝国主义侵略者。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向任何敌人低过头。我们有什么理由用那样的新闻照片和那样的美术作品来侮辱自己呢?希望我们的作者和编者,要重视艺术的教育作用,不但要注意事实情况的真实,而且要注意艺术表现的真实。在暴露敌人的罪行时,更不要无视人民的强大力量,和我们胜利的必然性”。(注:《暴露敌人的罪行时不要无视人民的力量》,《人民日报》1951年4月29日。)从中可见,要求对日军暴行的揭露必须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南京大屠杀作为一段苦难、屈辱的历史,与高歌猛进的革命胜利不合拍,宣传得太多显然不合时宜。1951年2月25日,中共南京市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指示》,“要使控诉日本暴行与提高群众的胜利信心结合。要防止单纯为反日而控诉日本,以及滋长落后群众的‘恐日病’”。“在已经进行过对日寇侵略罪行控诉的单位则不一定再从控诉日寇侵略罪行开始,可以结合回忆和追念抗日战争中殉难的人民烈士和民族英雄,以发扬民族气节,在引导群众进行仇视、蔑视、鄙视美国的观念”。(注:中共南京市党史工作办公室、南京市档案局(馆)等编:《南京抗美援朝运动》,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100页。)1951年3月,南京市在宣传活动中,更侧重于挖掘大屠杀期间南京军民反抗的典型个案。以《新华日报》为例,1951年3月1日和2日,分别以《一个不屈的姑娘》和《切瓜刀砍死鬼子》为题,介绍了南京妇女反抗日军强奸的事迹;3月3日,介绍了拒绝为日军开车运送子弹、与日军搏斗最后遭到枪杀的汽车司机梁志成的感人故事;3月8日,以《英勇不屈的母亲》为题,刊登了幸存者李秀英和她6个孩子的照片。3月下旬以后,对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揭露和宣传力度逐渐减弱。

1960年,日美签订了《新安保条约》。中国政府认为这是“美日反动派互相勾结,准备新的侵略和战争,威胁亚洲和世界和平的极其严重的步骤”、“标志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注:《坚决反对日美军事联盟》,《人民日报》1960年1月15日。)日本民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浪潮,中国政府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毛泽东在同日本文学家代表团谈话时指出:“日本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在日本的代理人、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自由的胜利斗争,对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是一个极大的支持”。(注:《毛主席同日本文学家代表团谈话》,《世界知识》1960年第13期。)中国国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抗议和声援活动,期间,南京大屠杀被再度提起。

1960年5月13日,南京40万群众在新街口、雨花台等地举行了集会和示威游行。5月21日,政协江苏省及南京市委员会举行了集会。同日,南京市3000多煤矿工人举行集会,声援日本三池煤矿工人为反对日美军事同盟条约而进行的罢工斗争。(注:《支持日本三池矿工的斗争,南京三千煤矿工人集会》,《人民日报》1960年5月26日。)5月24日,南京市下关区、秦淮区、浦口区、市工会、郊区公社以及市烈属军属代表,分别举行了集会。(注:《绝不容许历史的惨剧重演,南京人民怒斥美日反动派》,《人民日报》1960年5月30日。

这些游行集会仍然延续了20世纪50年代初的做法,集会群众手举标语,高呼“反对复活日本军国主义”、“中日两国人民团结起来,打倒美帝国主义!”等口号,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亲属和大屠杀幸存者控诉日军暴行,同时,将其与美帝的罪行相联系。不过,这次活动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集会的地点出现了幕府山、草鞋峡、煤炭港等当年日军进行集体屠杀的遗址,(注:《绝不容许日本军国主义者在美国扶植下卷土重来,南京四十万人大示威》,《人民日报》1960年5月14日。)幸存者在这些纪念性的场所讲述受害经历,对与会群众来说更具感染力。

20世纪60年代初全国性的声援日本人民反对日美安保条约的活动,是一项政治性行动,更多的是表达中国政府的姿态。相对于50年代初期抗议美国武装日本复活军国主义活动中对南京大屠杀的宣传,此次的宣传力度相对较小,时间更加短暂,从5月中旬开始,到5月下旬即告结束。而且,当时中国作为“世界革命的中心”,声援日本人民反对日美保安条约的活动与声援亚非拉各地人民革命斗争的游行示威相掺杂。在这样的背景下讲述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其影响力无疑会大大减弱。

在20世纪50年代初和60年代初的控诉美国武装日本的群众运动中,知识分子开始着手编辑和整理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资料,相关的研究也开始起步。1951年,郭士杰的《日寇侵华暴行录》由联合书店出版。作者收录的日军暴行比较广泛,如潘家峪惨案、平阳惨案、扬州万福桥惨案、重庆大轰炸、毒气战、细菌战、无人区等,“南京大屠杀的惨痛回忆”位居篇首。其中,作者根据当时报刊上的记载,对南京大屠杀重新进行了整理,以“灾难的开始”、“杀人的比赛”、“妇女的仇恨”、“不屈的人们”等4个标题,记述了南京大屠杀的全过程,简要通俗,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南京的文化名人卢前(冀野)一直对南京大屠杀特别关注。1949年11月至1951年4月,他在上海《大报》开设了“柴室小品”专栏,期间,以“牛鸡野话”为题,连续在5篇文章中对他的友人谌观槿当年在南京难民区的亲历见闻作了详细的介绍。(注:卢前《卢前笔记杂钞》,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30—133页。)他还呼吁政府加强对日军暴行资料的搜集工作,“我们该发动这么一个计划,将日寇侵华那些年记载罪行的文件,尽量搜集一下。各省、市,各县、乡、镇,有当时写好的,事后追记的,统统汇为一编,还没有写下来的,趁早请人口述出来。不说别的地方,即以南京而论,我就搜过四五种,此详彼略,或偏重难民区,或详于奸杀,或详于劫掠;单凭一家的记录是不够了解当时的实况的。也许有人认为这不过相隔没几年的事情,难道还怕失考不成?这想法是错误的,越是近岁越不容易掌握,必需有较多的资料才可见出真相来。反动政权下不曾把这件事做好,现在该好好的做一下”。(注:卢前《卢前笔记杂钞》,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25—226页。)

20世纪50年代,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南京大屠杀暴行。1961年,他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22辑上发表了《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根据印象深刻的暴行实例以及远东法庭的审讯和判决中所确认的一些事实和论断,将南京大屠杀与纳粹在奥斯维辛屠杀犹太人的暴行相比较,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也进行了论证,呼吁中国学术界和出版界克服困难,努力填补在南京大屠杀研究方面的空白。有学者称其为“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一篇具有学术价值的文章”。(朱继光、姜良芹:《试析中国史学界南京大屠杀史研究的范式转移》,《民国档案》2008年第2期。)

1960年,南京大学历史系部分教师生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调查,翻阅了相关的档案资料,收集了相关的照片,走访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见证人,编写了一本约7万字的小册子《日寇在南京的大屠杀》,《人民日报》为此作了报道。(注:《支持日本三池矿工的斗争,南京三千煤矿工人集会》,《人民日报》1960年5月14日。)1962年,适逢南京大屠杀25周年之际,对初稿进行了审定和增补。1963年,江苏人民出版社计划以内部发行的方式出版,11月,江苏新华印刷厂编排印刷出清样稿,但最后因故未能公开出版。这是建国以后有关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本研究著作。(注:该书虽未公开出版,且受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一些观点和说法在今天看来很不妥当,但其开创性的基础研究功不可没。1965年,南京大学历史系向外事部门提供了全部研究成果,相关人员还为来访的日本友人举行报告会和照片展览,向国内的多家单位提供了著作的油印本,在对外交往和国内宣传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建国初期,由于各种敌对势力的存在,阶级斗争被作为社会的主要矛盾。20世纪50年代末,阶级斗争进一步扩大化;文革期间,更发展为“以阶级斗争为纲”;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种局面才得以彻底改变。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阶级教育成为社会政治教育的中心,阶级意识渗透到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样的政治形势下,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记忆,不可避免地被涂上了浓厚的阶级斗争色彩。

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暴行的典型事件,南京大屠杀被收入了历史教科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是胡华在建国初期编写的中共党史教材,1950年3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本中国革命史教材,出版后不断修订再版。书中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叙述,当时受到了学术界的好评,“都说得很仔细,保存了较为原始的材料”。(注:《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人民日报》1950年4月20日。)

受教育部委托,由中国人民大学起草,经北京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和中山大学共同讨论,《中国通史—半封建半殖民社会时代(下)教学大纲》(初稿),在1956年第1期的《教学与研究》杂志上发布,以广泛征求意见。南京大屠杀事件作为“日寇在占领地区的残暴屠杀和野蛮掠夺”的典型事例,是该大纲第三篇第三目的标题。

1961年,李新、彭明、孙思白、蔡尚思、陈旭麓主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第三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对南京大屠杀也有比较详细的记述,与胡华的《中国革命史讲义》成为高等院校编写中国现代史教材的蓝本。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上海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历史系所编写的《中国现代史》教材中,均有南京大屠杀的记述。

中学的历史教科书,延续了高等院校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记述,不过语言更加精炼、简略。195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第4册中,这样记述了南京大屠杀:“12月13日,南京陷入敌手。在南京,日本侵略军对和平居民进行了灭绝人性的烧杀奸淫,一个多月里,被害的和平居民不下30万人”。(注:高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第4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1版,1958年第2版第一次印刷,第40页。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在《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中,武断地认为:“‘南京大屠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的历史教科书上都没有出现”,还说什么“在这些国家的人民中,根本就没有存在‘南京大屠杀’的意识。(东中野修道著,严欣群译:《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266—267页,)如果他查阅资料时认真一点,就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南京大屠杀的有关照片也在一些展览中出现。1965年,时值抗日战争胜利20周年,全国各地都举行了一系列的纪念活动,南京也广泛开展了多种文艺宣传活动。中国美协江苏分会、南京图书馆、南京博物院联合举办了“纪念伟大抗日战争胜利二十周年展览会”,展览会中除了“抗日战争各个时期我军民在毛主席伟大人民战争思想指导下进行全民抗战的实物、照片、版画和毛主席著作的各种版本等展品”之外,还有“许多揭露日本侵略军当年血洗南京的罪行的照片”。(注:《上海、天津等地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廿周年,开展文艺宣传教育活动,歌颂人民战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1965年8月30日。)1979年,中国革命博物馆恢复了文革时期停办的《中国共产党党史陈列》(民主革命时期),其中展出一幅南京大屠杀的照片,照片的说明文这样写道:“1937年12月,日军占领南京后,在一个月内屠杀中国军民30多万人,造成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南京大惨案”。(注:《中国共产党党史陈列(民主革命时期)文物资料选编》(3),中国革命博物馆(非公开出版)1980年版,第54页。)

但是,上述这些内容都是以国民党政权消极抗战、屈辱投降为前提的。胡华主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参考资料》,将“南京大溃败”作为该书所收集的南京大屠杀资料的总标题。(注:胡华主编,戴逸、彦奇编辑:《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参考资料》,商务印书馆1951年版,第416页。)教科书常常把南京大屠杀放置在“国民党军队的大溃败”的栏目下加以记述:“国民党政府虽然出兵抵抗日本侵略军,但是反对发动人民参加的抗日战争,反对共产党动员人民抗日,甚至企图利用抗日战争削弱共产党和人民革命力量。这是反人民的片面抗战路线。在这种路线的指导下,国民党战场一开始就出现了节节败退的局面??????1937年11月,日本侵略军占领上海,接着,三路进攻南京。国民党军队15万人,不主动出击,一经包围,就仓皇退却”。(注:高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第4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1版,1958年第2版第1次印刷,第40页。)

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抗日战争作为中国革命史的一部分,讲述的多是共产党的抗战。国民党政权是“腐朽堕落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国民政府的抗战被贴上了“消极抵抗、卖国投降”的政治标签。南京大屠杀作为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个事件,自然也被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以阶级分析眼光看,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证,同时也是国民党政权腐败无能的证明。在《追记日寇南京大屠杀的血海深仇》一文中,《新华日报》记者这样写道:“采取消极抗战、屈辱投降、出卖祖国权益的蒋介石反动政府,在南京将沦陷前,对人民实行天下的欺骗,口口声声说要与‘南京共存亡’,可是蒋介石却背叛了保家卫国抵抗侵略的神圣职责,携带金银珠宝、娇妻美妾逃之夭夭。与南京共存亡的不是这批卖国贼,而是南京市英勇不屈的人民和一部分真正抗日的中国士兵”。(注:《追记日寇南京大屠杀的血海深仇》,《新华日报》1951年2月26日。)

南京下关电厂遇难工人纪念碑的变迁,生动地说明了阶级斗争意识对南京大屠杀史实的侵蚀。建于1947年的南京下关电厂遇难工人纪念碑,1951年被电厂工人砸毁重建,纪念碑文被大幅度地改写。将纪念的对象,又增加了两名在1950年2月28日国民党军飞机轰炸中牺牲的工人,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电厂45名工人的遇难,说成是“将匪帮和日寇迫害而死的”;将抗战初期南京沦陷时的国民政府,描写成“蒋匪帮的那些反动头子和他们的奴才走狗,早已逃到四川和香港,他们正在那里盘算向日寇卖国投降的阴谋”;将抗战胜利后厂方建碑纪念死难工人的行为,说成是“欺骗手段”、“假仁假义”、“让我们被迫害而死的弟兄们含冤受辱”、“要麻痹我们工人的阶级仇恨心和削弱我们工人的斗争意志”、“真是阴狠毒辣到了极点”等,改写后的碑文强化了阶级矛盾,大打淡化了民族矛盾。(注:孙宅巍:《南京电厂死难工人纪念碑的变迁》,《档案与建设》2008年第12期。)

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全国上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期间还兴起了编写“新四史(家史、厂史、社史、村史)”的活动。阶级教育是运动的核心内容,忆苦思甜、访贫问苦、进行今昔对比是阶级教育中的常用方式。南京大屠杀也成为阶级教育的素材之一。上海的一位中学老师在介绍阶级教育的教学经验时说:“每当讲到关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教材,我都突出讲述血迹斑斑的历史事实,引导学生去认识‘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的第一个和最凶恶的敌人’。讲到抗日战争时期的历史,我就着重指出日本帝国主义企图灭亡中国的野心,列举出日本侵略军在南京城内进行灭绝人性的烧杀淫掠等惨绝人寰的罪恶事实,以加深学生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仇恨”。(注:李克毅:《在中国现代史教学中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历史教学》1965年第7期。)

不少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遇难者遗属曾在厂矿企业、学校的忆苦思甜大会上讲述过自己及家庭的惨痛遭遇。很多学校,还让学生回去请爸爸谈童年、妈妈讲过去,“不少学生的爸爸妈妈都是旧社会的受苦人。父母和子女一道,不拘形式,絮絮而谈。因为是亲身经历,听的人又是自己的子女,一些细微的地方都能谈出来,给子女感受至深”。(注:本刊记者:《介绍阶级教育的几种做法》,《江苏教育》1963年第14期。)虽然作为政治运动,阶级教育的核心是突出新社会的“甜”和和旧社会的“苦”,然而,正是在这种耳濡目染的社会教育中,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得以延续。

“文革”期间,阶级斗争理论发展到了极致。以抗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战斗的青春》被诬蔑成“大毒草”,其罪状之一就是“恣意污蔑抗日军民、大肆渲染战争恐怖”。一篇题为《人民战争的伟大旗帜是不可战胜的》批驳文章这样写道:“《战斗的青春》极力渲染战争的残酷、恐怖和苦难”,“是一幅阴暗的图画。这幅图画,是由日寇放的‘火’、革命军队的‘尸体’和人民群众的‘哭声’组成的”。责难作者孙振别有用心,“其目的就是要渲染战争的残酷、恐怖和灾难,长敌人的志气,灭人民的威风,贩卖现代修正主义反对正义战争的黑货”。(注:《人民战争的伟大旗帜是不可战胜的》,《人民日报》1969年2月10日。)在这样的语境下,梅汝璈撰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遭到了莫须有的指责,被扣上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还有人甚至从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责文章夸耀侵略者的勇猛,为军国主义张目,迹近“汉奸”、“卖国贼”。梅汝璈不得不一次一次地就这些问题做检查交代。(注:梅小璈:《南京大屠杀及其他—先父梅汝璈的一些看法》,《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2-453页。)

在东西方冷战的国际背景下,在阶级斗争作为主旋律的政治格局下,民众的南京大屠杀记忆受到了扭曲。同时,它还受到来自政府层面的对日方针的制约。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积极开展对日工作,大力开展民间外交,提出了“把日本军国主义与广大日本人民区分开来,争取日本人民,发展两国人民友好关系,推进中日关系发展”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构想。1954年12月1日,毛泽东会见缅甸总理吴努时指出:“现在日本的地位也起了变化,变成半被占领国了,处于困难的境地”,“日本民族受到压迫”,因此,“中国人民对于日本也不那么恨了,而是采取友好态度”。(注:林晓光、周彦:《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中国对日外交》,《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6期。)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由于中日关系的根本性变化,中国终止了战后以来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批判,中国媒体中批判日本的言论大大减少。

在此情境下,根本不可能对南京大屠杀进行深入、广泛、系统的揭露和批判。1975年,日中友好旧军人协会访问南京时,接待人员总是回避谈及日本军队的侵略行为,不得已时才敷衍几句,最后总要补充道:“事情已经过去,这不是日本人民的罪过,责任在一小撮日本军国主义头子”。(注:「日」石井和夫:《“南京大屠杀”的思索》,《日本学》第4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09页。)

但是,对于亲历过日本军国主义涂炭的普通民众而言,日本军国主义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亲人被杀、家园被烧毁、妻离子散、颠沛流离的切肤之痛。幸存者姜根福原姓徐,大屠杀期间,他的母亲被日本兵枪杀,弟弟被摔死,二姐被刀劈,父亲被抓走,他后来被姜姓人家收养。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姜根福作为南京市工农讲师团的一员,经常到学校、机关演讲。对于中日友好,姜根福一开始并不认同。又一次,领导让他给来访的日本人作报告,他不肯。党委书记找他谈心,他依然不肯去,姜根福说:“我见到日本人就气。我恨他们”。党委书记最后以“共产党人要听党的话”要求他,他这才放下个人恩怨,去接待日本朋友。(注:秦忻怡:《不屈的女人—李秀英传》,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年版,第166页。)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南京一位妇女在广播里听到日本总理大臣到中国访问的消息时,立刻昏倒在地,她的丈夫在南京大屠杀期间被日本兵杀害。(注:张纯如著:杨夏鸣译:《南京浩劫:被遗忘的大屠杀》,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245页。)幸存者和遇难者的家属、后代从未忘记这段惨案,正是他们的口耳相传和诉说,是的这段历史记忆不断延续下去。

建国以后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记述,尽管数量不多,同时被打上时代的政治烙印,但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暴行的典型事例,相关的记述还是给人们流下了强烈的印象。另一方面,对于很多经历过那场战争苦难的民众来说,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记述很容易激起他们心理上的共鸣。南京大屠杀的基本史实在人们的记忆中不断传递,即使在文革的非常时期也没有中断。2006年,南京收藏家薛冰在旧书市场上觅得一本20世纪50年代的南京市民日记本,日记的主人叫杨丹。日记除了杨丹的学习笔记外,其他都与南京大屠杀有关。日记收录的10张剪报以图画为主,都是反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其中既有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漫画,又有描绘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反抗侵略者的油画,还有当年教育人们牢记历史的招贴画。除了剪报,还有多达48页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文字稿“南京屠城材料”和“旧仇新恨”,分别记录了杨丹在50年代初收集的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资料,其中共收录了包括李秀英在内的101条有关南京大屠杀证人的经历。根据日记记载,这些资料基本上都是杨丹从当时的报道中摘录下来的。但是,杨丹并非简单地摘录,而是将摘录的资料,按照“对日寇的抗争”、“日寇屠杀证词”、“掩埋队的证词”等门类整理好。更为细致的是,杨丹在记录中还用红、蓝双色笔标注出了每一个证人的姓名、年龄和住址,整理出“幸存者名录”,共有42条人物线索。“名录”还被分成了中华门地区、下关地区、其他地区和机关人员4个部分,有的人物线索后面还写了诸如“被鬼子打了一枪”、“二板桥小学事务员”等备注,足见杨丹的用心。著名的南京大屠杀研究专家孙宅巍通读完整本日记后指出:这本日记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南京市民对南京大屠杀的认知和集体记忆,“这说明,南京人一直都无法忘记这场灾难,一直都在关注着这场灾难”。(周扬天宇:《1951年日记本记载大屠杀幸存者名单》,《金陵晚报》2006年5月10日。)

1968年11月,著名科学家竺可桢在翻阅梅汝璈《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后,对他1937年12月的日记重新作了补充:“1937年12月13日,日本兽军谷寿夫所率领的六师团从中华门攻入南京城内,从那时起六礼拜以内,兽军残杀、奸淫,无所不为,据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上说,六星期中南京被屠杀的在20万人以上。详见梅汝璈《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22(辑)p16—36.1968年11月桢记”。(注:《竺可桢日记》(第1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8-179页。)抗战期间,时任浙江大学校长的竺可桢率领师生西迁内地,流离转徙,饱尝艰辛,对于日军的暴行有深切体会。正是这种战争体验,促使他对梅汝璈的文章特别关注,进行重新补记日记。

对于日本民众而言,在东京审判以前,由于日本当局的新闻统制政策,大多数人不知道南京大屠杀。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的专案审理,使日本民众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其后,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记述作为战史回忆或中国访问记的一部分,开始在出版物中出现。同时,作为日本侵略中国暴行的典型事例,南京大屠杀也开始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早稻田大学教授洞富雄于1967年出版了专著《近代战史之谜》,其中近一半篇幅是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论述,其后,他又出版了《南京事件》、《南京大屠杀(决定本)》等一系列著作。1971年,日本著名记者本多胜一来到中国,访问了南京、平顶山等当年遭受日军暴行的重灾区。本多是战后第一个对中国受害者调查采访的日本人,回国后撰写了长篇报道《中国之旅》,在《朝日新闻》连载。文章客观、真实地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犯下的罪行,给日本国民以很大的震动和冲击。不久《中国之旅》集结出版,并多次再版,从而使南京大屠杀引起了日本民众的广泛关注。

同时,随着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美化侵略战争的思潮开始蔓延。20世纪60年代,林房雄推出了《大东亚战争肯定论》,全面为日本侵略战争翻案。1972年,铃木明、山本七平等人在《诸君》杂志上发表了系列文章,攻击洞富雄和本多胜一等人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文章。铃木明在《诸君》杂志上发表了系列文章《“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获得了“大宅壮一报告文学奖”,1973年又出版了单行本,并多次再版被南京大屠杀否定论者奉为圭臬。70年代中期,日本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争论日趋激烈,引起了人们对这一事件的更多关注。

当时,中国还处于不正常时期,中日两国虽然恢复了邦交,但在各个方面仍处于不能自由交流的蔽塞状态。对于日本国内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论战,普通的中国国民还无法了解。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有关的论战信息被介绍进来,学术界也对此作出了反应。1979年,国内最早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学者高兴祖在《南京大学史学论丛》第2辑上,发表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斥铃木所谓“南京大屠杀等于虚幻”的谬论》。同年,南京大学历史系于1962年编著的《日寇在南京的大屠杀》被重新修订后内部出版,书名改为《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该书第八章以“驳斥‘南京大屠杀是虚构’的谬论”为题,对铃木明的论点、论据逐一进行了批驳。

1982年6月,日本发生了教科书事件。一套对日本侵略史实有多处篡改的中学教科书,通过了日本文部省的审定。书中将日军“侵略华北”写成了“进入华北”,将南京大屠杀的原因归结为“由于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还对日本侵略朝鲜和东南亚的史实进行了篡改。

教科书事件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重视。中国政府认为,这种错误的历史观会使“日本人民、特别是年轻的一代忘掉日本侵略中国和其他亚洲太平洋地区国家的历史,把他们再次引上军国主义老路”。(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民日报》1982年8月15日。)在邓小平的亲自指导下,开展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在通过外交渠道与日本政府交涉的同时,在舆论宣传中发表了大量批驳日本篡改侵华历史问题及其观点的文章。(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历史大事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

其间,南京大屠杀再次成为舆论宣传的中心。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编制了纪录片《南京大屠杀》,在全国放映。在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与南京博物院联合举办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罪证史料展览》,有关部门举办了多场座谈会,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纷纷控诉日军暴行。

受教科书事件的刺激,中国政府开始重视日本侵华罪证的收集工作。1982年10月,中国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保护日本侵华罪行遗址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说:“小平同志讲过,岸信介要搞满洲建国之碑,我们一定要批评,二是他们要搞满洲建国之碑,我们就到处搞日本侵略之碑。这对教育人民、教育青少年和子孙后代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组织有关单位,收集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其间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证,作为文物保护起来,对群众进行教育”。(注:沈秋农:《“毋忘国耻”纪念碑始末》,常熟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常熟文史》(内部出版)第23辑,第52页。)同年年底,南京市开始了建国以后的首次文物普查,日军当年进行集体屠杀遗址和遇难同胞丛葬地是普查工作的重点,位于江东门的“万人坑”遗址被作为文物保护起来。

由于中国政府长期的思想教育,“日本人民也是侵略战争的受害者”、“日本人民也反对侵略战争”、“将日本人民与日本军国主义者分开”等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和平友好”的日本形象已经部分地改变了人民原先对日本的恶感。而教科书事件的发生,使人们不得不面对“不肯认罪的日本”这一严峻的现实。巨大的反差形成了强烈的刺激,各行各业的人纷纷向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写信上访,呼吁政府“为历史也为未来,为南京人民、中国人民,也为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就南京大屠杀事件建馆、立碑、编史,以纪念死者,教育后人,“把这血写的不容篡改的历史,永远铭刻在南京的土地上”。民间呼吁,对于政府的决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教科书事件,中国政府意识到对青少年进行重温历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邓小平后来对来访的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日成说:好多年来,我们为了讲友好,没有重温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最近日本修改教科书篡改历史,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温历史、教育人民的机会。这件事不仅教育了中国人民,也教育了日本人民,其实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我们的那些娃娃,那些年轻人需要这一课。他们不大懂历史,有些历史已被忘记了。特别是现在我们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鼓励外国投资,讲友好,就容易忽视这一面。(注: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851-852页。)

正是在这样的思路指导下,爱国主义教育受到了空前的重视,国耻教育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思想解放运动,也使得抗日战争史上一些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禁区被打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重新被提起,国民党的抗战功绩逐步被肯定,外国友人对中国抗战的援助受到了积极的评价,这些都为南京大屠杀的宣传和研究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建立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83年底,南京市成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市长张耀华亲自挂帅,积极推进。1985年8月15日,由邓小平亲笔题写馆名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开放。在日军当年集体屠杀和遇难同胞丛葬地遗址上,陆续建立了十几处纪念碑。作为社会记忆的设施,纪念馆和纪念碑将南京大屠杀的记忆予以保存、展示和传承,人们在这里悼念和凭吊遇难者,寄托哀思。

建馆之初,纪念馆更多的被定位为对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有关部门曾经提出“不主动邀请或安排外国人参观”。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和平教育”、“对外和平交流”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以纪念馆的建立为契机,南京大屠杀的史料收集与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84年,在南京市政府的推动下,首次组织、大规模地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与见证人进行了普查,在短短数月内,共查出幸存者、目击者、受害者1756人。其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照片集》、《日军侵华暴行—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等大屠杀资料和专著相继出版。

与此同时,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对南京大屠杀的技术更加全面和具体。1986年出版的中学历史教科书,收录了两幅南京大屠杀图片。(注:李隆庚编:《初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第4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249-254页。)在以中学生为教育对象的《南京乡土史》中,南京大屠杀作为专门的一章记述。(注:南京市教学研究室、中共南京市党委办公室编:《南京乡土史》,江苏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249-254页。)以南京大屠杀为题材的文艺和影视作品也开始出现。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呈显出越来越鲜活的迹象。

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教科书事件对日本社会也产生了不小的冲击。日本政府在处理教科书问题上的态度,遭到了国内民族主义者的抵抗,认为这是对中国等邻国“干涉内政”的屈服,从而加剧了1983年至1984年南京大屠杀“虚构派”运动的发展。(注:「日」秦郁彦著,杨文信译:《南京大屠杀真相—日本教授的论述》,香港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8页。)1984年,以洞富雄、藤原彰为首的日本进步学者,成立了“南京事件研究调查会”,广泛收集证据和资料,1984和1987年先后到南京实地调查,陆续出版了多部著作,与“虚构派”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反过来,日本国内的论战又进一步刺激了中国民众,使得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向更深层次延伸。

记忆是对过去的重构,它总要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南京大屠杀的记忆是值得研究的社会文化现象。战时,它作为日本军国主义暴行的象征,战后审判进一步强化了民众的这一印象。新中国成立后,其象征地位继续延续,但又与“反对美帝国主义”、“揭露国民党腐朽统治”和“中日友好”等现实政治相连接。在此过程中,因被误用而扭曲变形,其丰富鲜活的历史内涵被渐渐遗忘,抽象化、空洞化、概念化的色彩越来越明显。

20世纪80年代以后,南京大屠杀与现实政治的纠葛并没有减弱。由于日本社会不断有人否定侵略历史,历史认识问题成为中日关系障碍之一,南京大屠杀在其间居于重要地位,成为中国民众对日本侵华历史认识的一个象征。毫无疑问,20世纪80年代以后,南京大屠杀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了解和关注,其内涵也大大丰富。但是,如何借鉴以往的经验,克服概念化、空洞化和抽象化的倾向,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要还原真实的大屠杀历史,不但需要学者的努力,而且需要广大民众的有力配合,这其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刘燕军,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工作人员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4期

    进入专题: 南京大屠杀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历史学 > 中国近现代史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35385.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