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这一概念的各种论述可归纳为下列三个维度的论述:物的维度,社会关系的维度,精神生活的维度。本文将把“资本”概念置于这样一个“三维空间”内加以描述,并刻画“资本人格”在上述三维空间内的个性化演变路径的多种可能性及其复杂性。
一、单纯的物的维度内的资本概念
资本作为“资本品”,在纯粹的“物的维度”内,与“消费品”一起构成“经济物品”范畴。前者有累积效应,后者没有累积效应。
在物品范畴内,资本品与消费品都具备门格尔(C. Menger)曾详加定义的“财货性”(goodness)的四重性质——(甲)desire,满足某种欲望,以该物品为所欲对象;(乙)effect,满足该欲望的因果链条,使该物品成为该因果链条的一环节;(丙)knowledge,关于该欲望及满足该欲望的因果链条的知识被欲望主体知晓;(丁)availability,对欲望主体而言,满足该欲望的因果链条诸环节所必需的那些手段是经努力可以获得并支配的。(参见门格尔)
门格尔论证,上列四重性质缺一不能使该物品成为“有用的”经济物品,从而不成其为“财货”(good)。一物被称为“消费品”,表示在预先设定的“单位”时段之终点,通过改变性质(甲)或(丁),或通过耗尽性质(乙)或(丙),其在该单位时段的始点成为财货的那四重性质当中的任一性质会随时间而消失。所谓“资本品”,则特指那些不在预先设定的单位时段内丧失其财货性的物品。资本品的这一特性也称为“耐用性”。
一物品不被耗尽,必有所剩余。这一剩余的物的本质是门格尔所论使物品能够具有财货性的四重性质的剩余。事实上,财货性的四重性质的合取(交集)沿时间的消耗过程,要么被称为“折旧”——若是性质(乙)或(丁)的消耗,要么被称为“过时”——若是性质(甲)或(丙)的消耗。因此,基于物品的耐用性或门格尔所谓“财货”四重性质的剩余效应,作为“物”的资本具有一种累积效应,被经济学家称为“积累”。
由索罗(R. Solow)创立并由萨缪尔逊(P. Samuelson)和阿罗(K. Arrow)参与发展的新古典经济学“增长理论”,旨在研究作为“物”的资本的积累过程。由贝克尔(G. Becker)创立的芝加哥学派“人力资本”理论,旨在研究作为“物”的人所承载的知识的累积效应。由阿瑟(B. Authur)创立的当代经济学收益递增理论,旨在研究累积效应引发的“锁入”现象、“路径依赖”现象和“网络效应”。今天,阿瑟的研究路向与经济社会学的“交换理论”、社会学关于社会网络的诸理论合流,正在形成一种“跨学科”的演化社会理论。
另一方面,在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框架内对任何一种累积效应的分析,缺乏恰当的数学工具。通常的分析只能研究资本累积效应的集结量,即所谓“总量分析”,而非所谓“结构分析”。对于总量分析而言,有意义的变量是诸如产出水平、收入水平、投资水平、价格水平、利率水平、货币量和资本存量等参数,以及这些参数的增长率。总量分析相当于把社会经济当作没有利益冲突的个人,这一方法不适于分析带有结构的社会经济现象。即便在这一极简约的分析框架内,资本在物的维度上仍表现出两重性质,即经济增长与经济衰退。在这两者之间,有所谓“停滞”现象。
在现实经济中,资本品不仅是一般知识的载体,而且更关键的是专门知识的载体。因此,物化在炼钢炉里的专门知识不能与物化在内燃机车里的专门知识简单相加,如同苹果不能与杨桃简单相加一样。于是,在经济分析中有意义的“资本总量”,要求对各种不同资本品“加权”求和。这里出现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是,经济学家事前不可能知道任一项特殊资本品在总体经济中的“权系数”。后者通常是经济分析的结果,而不是经济分析的前提。这样,所谓“集结问题”就成为任何宏观经济分析的核心问题。
自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资本理论受到由罗宾逊夫人(J. Robinson)发动的英国“剑桥学派”的强烈批评。这场长期论争涉及的范围几乎涵盖全部经济学领域。美国剑桥的凯恩斯主义者与英国剑桥的凯恩斯主义者之间的理论分歧,在70年代以后,将文献读者的注意力引导到“资本”概念的第二个维度,即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
二、在社会关系维度内的资本概念
资本是既得利益结构与权力结构的累积效应的载体,可称为社会关系“存量”。
作为对比,“消费”是一种“流量”——在单位时段内耗尽。任何流量只是通过把自身转化为存量的“增量”,才有累积性的效应。例如,教育服务是一种流量,它通过把知识传授给受教育者而转化为受教育者的人力资本的增加部分,这一增量具有累积效应。又例如,获取新知识的劳动是一种流量,它通过社会交往转化为知识存量的增加部分,从而获得累积效应。当存量的增量对存量整体价值具有强烈的“溢出效应”时,一种可能的情形是,流量的价值主导着存量的价值,故流量的所有权支配着存量的所有权。因此,“资本雇佣劳动”与“劳动雇佣资本”都可能发生。
在社会关系的维度内,通过把自身转化为资本在某一时空点的净收益,总是反映着当时当地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例如,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资本所有者通过把劳动者创造的全部价值转化为剩余价值而获取资本的净收益。
基于纳什(J. Nash)创立的“谈判理论”,当代经济学已经能够分析特定权力结构下的利益分配过程,并试图将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理解为“非合作博弈”过程,通过谈判实现某种可以“自我实施”的合作。即便如此,仍无法排除“剥削”。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假设下,罗莫尔(J. Roemer)证明“阶级剥削”可以在最简单的生产(即当代经济学所谓“合作”)过程中发生。并且特别重要的是,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权力将随生产过程的延续而积累,导致被剥削群体的相对贫困化和在一定条件下的绝对贫困化。
弱势群体的贫困化过程,同时也就是强势群体占有的各种形式的资本存量的净利润不断增加的过程。所以,美国老制度经济学派的继承者加尔布雷斯(John K. Galbraith)曾多次呼吁在各利益群体之间建立权力的平衡机制。一方面,权力平衡机制强化弱势群体的利益自觉和谈判能力,另一方面,弱势群体往往是劳动要素的所有者,故其谈判能力的强化(导致工资增长)可能引发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这两种倾向反映了“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如果一个社会长期缺乏平衡各利益群体权力的机制,那么,弱势群体的贫困化迟早将导致暴力形式的利益再分配,甚而导致社会秩序的解体。
在“物”的维度内出现的净收益的所谓“贴现率”,受到在“社会关系”维度内的秩序类型及秩序的稳定性的影响。例如,当社会从比较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秩序类型转移到比较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秩序类型时,社会成员可能预期未来净收益有更高的增长率。后者假设投资机制的有效性通常导致未来净收益的更高的折扣率。
布迪厄曾撰文讨论资本的诸形态。在这些不同的资本形态中,与马克思特别关注“物质资本”相对应,同时作为对科尔曼的“社会资本”概念的拓展,他特别研究了“文化资本”(参见Coleman; Boudieu)。
贝克尔最近发表了《社会经济学》,试图把资本概念从以往经济学“物的维度”内解脱出来。他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对任一社会成员在当下这一时刻的个人选择的后果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的全体社会成员在过去时刻所作的个人选择的累积效应。由此,他推演出所谓“社会乘数”。个人效用函数内的许多变量密切依赖于群体行为,包括“时髦物品”和“社会地位”。社会乘数的效应随参与群体行为的人数而呈现强烈的收益递增性,因此,它可以把群体的个人行为的后果“放大”许多倍(参见Becker and Murphy)。
格兰诺维特(M. Granovetter)对网络节点之间的纽带(人际关系)类型的分析对网络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参见Granovetter, pp. 201-233)布劳(P. Blau)的社会网络理论则适用于分析网络社会资本的积累对社会权力结构的动态影响。(参见Blau)
福山(F. Fukuyama)考察了另一种社会资本,即所谓“信任”。若在某一社会网络内形成了普遍的信任感,则这一网络内任两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交易),比他们在一个充满不信任感的社会网络内的合作(交易),将花费更少的交易费用。
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与物的维度内的资本相似,也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资本所承载的累积效应可能强化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资本所承载的累积效应可能强化既得利益格局,导致权力结构的两极化甚至社会秩序的崩溃。
由于资本的上述双重性质,社会秩序或它的狭义形式——“规则”,也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这些规则可能支持大规模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这些规则可能压抑社会成员的自由。良性的秩序是在上述紧张关系中保持平衡——动态的、演化的平衡。这种平衡远不是任何精英群体能够预先设计并一劳永逸地实施的静态的均衡;它需要精英群体的智慧与良知,需要有能力洞察和表达社会公意的政治活动家,需要在各利益群体之间建立广泛的对话机制。
三、精神生活维度内的资本概念
最后,还应当在精神生活的维度内考察资本现象。在这一维度内,我认为资本的首要特征是,基于它所承载的累积效应,它能够把对利润(净收益)的追求转化为“意识形态”——对净收益或利润的崇拜。
从经济学思想史我们知道,对“财富”的追求及“财富崇拜”的意识形态属于“前资本主义”范畴。因为对财富的追求及崇拜未必意味着对利润的追求及崇拜,后者是资本概念在物的维度内的经济学内涵,即被表达为一系列净收益的贴现值加权和的资本存量。类似地,所谓“金钱拜物教”也属于“前资本主义”范畴,它不必然导致对净收益的追求。
韦伯曾指出,纯粹意义的资本主义与纯粹意义的社会主义一样,都仅见于西方社会,是独属于西方的,它与“逻各斯理性主义”密切相关。这一“逻各斯理性主义”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就是追求各项净收益的贴现值的加权和的最大化。根据“最优性原理”,后者的必要条件是每一项净收益的最大化,即“利润”的最大化。
首先,角色的扮演有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要把扮演者异化为他所扮演的角色。其次,社会其他成员对角色扮演者有一种外在的行为预期,把彻底符合角色特征的行为预期当作对角色扮演者的行为预期。这两方面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使得在经济活动中,那些分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社会成员,倾向于在自己的私人生活中仍然追求利润最大化。今天,至少有两组经济学家,他们分别收集并发表的令人信服的数据表明:(A)经济系的学生倾向于比非经济专业的学生更缺乏合作意愿(参见Frank et al, pp. 159-171; Yezer et al, pp. 177-186);(B)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倾向于比经济学专业的本科生更少表现出合作意愿(参见Smith)。
在任一社会中,只要有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在精神生活的维度内就倾向于把“人格”异化为“物格”——人被物化为追求净收益最大化的机器。马克思相信,资本、私利、财产占有这三者构成一套体系,唯有基于对人与自然的统治和剥削,才可能维系这一体系。人类必须被降低到绝对的贫困境界,他内在的价值才被外化为财富。(参见马克思)
根据古典自由主义者的论证,资本在精神生活维度内的二律背反的另一方面是基于私有产权的人格发展。产权与人格发展之间的这种辩证关系,在当代社会的现象学特征,是从对利润的崇拜中发生的对创新的崇拜。根据波特尔的经验研究,社会成员的创新能力与该社会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越是个人主义精神占主导的群体,创新的成效越大。竞争与理性逻辑地意味着:利润等于产品销售总值与全部投入品的总成本之差。在一般均衡条件下,这一差额是零。熊彼特证明,只有创新行为可能导致这一差额偏离零点(利润或亏损)。故而,他把资本主义生产称为“毁灭性创造”的过程——通过破坏旧的均衡来实现创新。
创新是这样一种活动,首先,它以足够多的闲暇为前提;其次,它产生累积效应——所谓“创新能力”;第三,它要求批判性的思考能力。在创新过程中,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载体,资本的累积效应的占有者可能利用这一累积效应实现其本真的自我。例如,著名电视主持人Oprah Winfrey研究“新时代”神秘主义理论(New Age Theories)长达20年,并在她主持的节目中报道与她的精神探索相关的主题。这位个人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女性,今天被许多人视为精神探索运动的领袖人物。
这一案例意味着,资本人格在精神生活维度内具有某种自我调节机制,从而资本人格可能摆脱利润崇拜的奴役,升华到自我实现的境界。人格的演变路径总是个性化的,但一般而言,沿不同的个性化演变路径实现本真自我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一方面,沿时空轨迹,在私有财产界定的领域内个性得到保护和发展;另一方面,沿时空轨迹,个性尚未被私有财产异化为商品(利润)拜物教。
四、资本人格的个性化演化路径的一个具体案例
综上所述,资本概念在三个维度内分别表现出双重的冲突性质。于是,我们不能运用以往经济分析的所谓“比较静态”的方法先验地(借助于参量的变化方向)判断个性化的资本人格的演变路径。
在任一历史情境内,任一资本人格的演变,可以由该人格在资本概念的三维空间内的一条轨迹来刻画。借助于经济学方法——在物的维度内,和社会理论——在社会关系维度内,以及现象学方法——在精神生活维度内,我们可以描述任一特定的资本人格的运动轨迹。沿任一资本人格的轨迹,有一时间刻度,对应于所谓“历史时间”。这一历史时间的展开,就是这一特定资本人格的个性化的演变路径。例如,盖茨可被视为“资本”的某种人格化表达。基于大众媒体和盖茨本人对“盖茨”的生活、行为、思想观念等方面的粗略描述,我们知道,这一资本人格,尤其是在它的初期发展阶段,在物的维度内表现出强烈的“增长”和“扩张”倾向,虽然有若干次不成功的扩张。在它的中期发展阶段,这一倾向逐渐演变为在社会关系维度内同时表现出“垄断”和“给予”的倾向。最后,伴随这一资本人格的全部发展阶段,在精神生活维度内,它表现出强烈的“创新”精神;并且,在它的后期发展阶段,主要与盖茨的情感生活相关,它表现出更高尚的自我实现的诉求。
显然,资本的人格演变可以有几乎无穷多种组合方式,依赖于承载这一人格的个人所处的特定历史情境。这一历史情境由来自下列三方面的许多要素构成:(1)从配子形成合子开始的个人史,(2)对个人产生重要影响的社会文化史,(3)对族群和个人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与生物史。
鉴此,我认为,对资本人格的个性化演变路径的描述,应基于“代理”、“身份”或“角色”,而不是基于生物学意义的个人。这样一种建模方式允许建模者把承载资本人格的个人分解为不同的代理角色,每一角色可以沿一特殊路径演变。当这些路径之间出现了无法调和的歧异时,个人心理世界将发生危机。这种心理危机最终导致两种可能:(1)从危机的化解中产生一条占据主导位置的演变路径,(2)危机在足够长的时期内持续产生多重人格以及相应的精神分裂症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979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
[2]门格尔,2005年:《国民经济学原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3]Becker, G. and Murphy, K. , 2000, Social Economics: Market Behavior in a Social Environmen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4]Blau, P. , 1964, 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 New York: Wiley.
[5]Boudieu, P. , 1986, " The forms of capital" , in J. G. Richardson( ed. ) , 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ch in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New York: Greenwald Press.
[6]Coleman, J. , 1990,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7]Frank, R. H. et al, 1993, " does studying economics inhibit cooperation? " ,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 7, no. 2.
[8]Granovetter, M. , 1983, " 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 a network theory revisited" , in Sociological Theory, vol. 1.
[9]Smith, V. , 2003, " Constructivist and ecological rationality in economics" , Nobel Lecture.
[10]Yezer, A. M. et al, 1996, " Does studying economics discourage cooperation? " ,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 10, no. 1. ^
【原文出处】《哲学研究》(京)2006年10期第22~26页